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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人生里的春天 ...

  •   经常地,宁子轩恍惚闻到空气中第一丝春天的气息。说那是春天的气息并非他格外懂得分辨春意,只不过因为那不是冬天的气息罢了。到后来又发现有误会,根本不关春天一回事,是身边的温馨,静静如一颗花树,静静散着淡香气,似有若无,游丝缕缕,一旦刻意追迹,瞬息无迹可寻。
      其实明明也不是任何一种花香,仅似是一点清水漂涤之后残余下的脂粉气,混着些些皂的味道。他难理解通常小说中的污糟男子,却个个精于刻画复杂气味,为何自己没有?然则他一朝知道那香了,以后无论阔别,如若再来他依旧将认得。而不是从此后,但凡春天便都成了这样一种香氛,永存于记忆的鼻腔中,不断复制和温习,只因为这些年闻的实在太多了呢?
      嗳。他唤她。
      嗯?她回过神来,扭身朝他。
      我爱你。他说。

      爱上一个人不难,爱一个人却很难。
      我们总是带着面具走进爱情,总想展示自己最优越的一面,刻意隐藏着平凡普通的那部分。你要接受一个人,不只是接受他的优越,而是看清了他的平凡普通却仍然深爱。事实经常是:我们走着走着,就感觉对方变了,其实我们并没有变,我们只是走进对方最真实的地方,然后迷失了自己。
      以上,是宁子轩对曾经恋爱失败做出的深刻总结。若爱一个人,就要爱她的全部,爱她的倔脾气,爱她的小性子,爱她的懒毛病……更重要的是,要爱屋及乌,爱她身边所有的人。由于以前和张萌萌的朋友并不相熟相知,以至于在最后和张萌萌闹分手时,连从中劝和的人都没,所以,女友的闺蜜是把双刃剑,利用得好了,会成为恋爱的润滑剂,利用得不好,伤人伤己。于是,宁子轩做东,让温馨叫来了自己的姐妹,浩浩荡荡一行人向学校附近的KTV走去。一群女生围拢在他的周围,万花丛中一点青,他觉得自己如贾宝玉般是个生在胭脂堆中的怡红公子。
      为了能让女孩们玩得尽兴,他甘愿做配角,坐在一边看她们疯狂地抢麦。温馨则乖巧地坐在他身边,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浆洗后挺括的白衬衣在他结实的身体上包裹出好看的折线,他胸口前的扣子随意地开着,露出一片小麦色的肌肉来。结实硬朗的气息使温馨此刻舒适无比,还伴有一阵阵平稳的心跳,是一种很好听的节律。宁子轩把手拂在她的头上,手指撩拨着乌黑的秀发,还时不时地歪着脑袋,把温柔的目光洒在她身体的每一处。很标示的脸型,光洁的皮肤,可爱得像法国姑娘一样的鼻子,像湖水一样动人的眼神,还有她纤细白暂的手,像兔子一样柔软的腰,以及修长的、像沃土地上的水草一样的肢体,她的微笑,她的动作,都让人着迷,让人魂不守舍。温馨,她是我的,就是我的。我需要她,需要她动人的眼神中显露出的安静,需要她微笑里给予我的温暖,需要她水草一样的肢体给我的承载,需要她纯洁的心灵给我停靠的港湾。温馨,她是我今生的神,是我这一生找到的唯一寄托。宁子轩在心里一遍遍地对自己这样说。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了,两人的感情越来越深,越来越浓,爱情的火花激情四溅,但,有时会不知不觉中灼伤自己。
      对于宁子轩曾经有过的刻骨铭心的记忆,温馨不愿意提及,却又总是忍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人总是矛盾,越是知道有些事物会伤到自己却越想要探索。人也总是贪婪的,得到了一个人的现在,也不想放过他的过去。温馨就是在这种矛盾和贪婪的双重因素推动下,忽然冒出了一个令人意想不到的古灵精怪的想法,她要去宁子轩的高中学校,观望一眼即将高三毕业的张萌萌。
      张萌萌肯定是见不到的,不是不能,而是宁子轩不确定看到张萌萌后自己会有怎样的反应,并且,身边还站个温馨,如有差池,岂不是自寻死路吗。所以,他故意拖延了时间,等两人早晨赶到学校门口的时候,早读已经上了一半了。
      温馨不依不饶,非让他讲讲过去的故事,在百般逼迫下,他只好娓娓道来。记得她的发,曾经纤细柔滑,冰凉如覆着初露。眼睛长长,瞳孔很黑,眼皮薄薄的,据说是叫做丹凤眼。记得她的足踝,幼细一如少女,反而爱穿大鞋子,走路时散满地将鞋子拖往四处。他记得她爱火锅,且无肉不欢,食量大好。总是拼命放红姜放辣椒,搞得整碗饭惊心动魄地红彤彤,然后孩子气地打捞叉烧肉。他还记得与她一起吃饭地摊的那个寒冷的夜,还记得踩影子……总之,他记得很多很多。他站在学校的对面,如一个久经战阵、伤疤累累的老兵一样喟然长叹了吧。在时间这个伟大的医生面前,无论多么深刻的痛苦,都会结疤平复。
      其实,宁子轩是不聪明的,在温馨面前,他不应该接的那么多,他应该避重就轻地草草敷衍两句,也不至于现在惹得温馨怒火中烧,心生醋意。宁子轩明白这点,可他在提起张萌萌后,思绪就不受控制地一直倒带,嘴巴像机关枪一样地劈里啪啦地疯狂扫射,子弹打在温馨的心里,很疼。
      宁子轩在发现了自己的不得当后,便关闭了那张成事不足的嘴巴。温馨怔怔地看了看他,然后说道:“我饿了,吃东西去。”
      “好嘞,吃什么都行,我带你去。”宁子轩悻悻地说。
      他们串街过巷去寻一间面屋,看得出温馨又是行家,东家不进西家不迈的,非找那间合理想的不行。终于在一条巷尾被她搜见,进去的时候,她跟店主亦是熟识的,招呼打得惊天动地。
      等择好座位看餐牌,她也不噜苏不虚让,不讲什么让宁子轩拿主意的话,一边自己作主张罗了来,一边解释给宁子轩听:来这里一定不要只记得猪骨拉面,他们家的味曾是祖传秘制,叉烧也肥瘦相间,薄嫩透着几丝粉红,那是夹着生来吃的,没有点功力煎不出来的。
      你一定以为我是精通吃喝玩乐的对吗?她好笑地看着宁,举举手里的啤酒杯,扬脸当水一样,一喝一大口,然后眯起眼睛享受滋味,唇边犹沾着些酒花儿:我从小在南方长大,其实不喜欢吃面,唯独这里的面,浓白的汤汁,道道工序精心调配,趁着腾腾热气大口大口地吞,让我觉得舌头舒泰受用,暖心又暖肺。至少这辣椒,只要吃得下,是可以随你放个痛快。
      宁子轩看着她把半瓶辣椒撒进里面,用一种随心所欲的顽童姿态。
      宁子轩放了筷子,点了烟,吐一口说:“今天你似乎食欲不错,不为张萌萌那事生我气啦?”
      罢罢,被你猜穿。我不过白白虚张一回声势。原以为我内心犹如□□,无人胆敢走近一看究竟。你区区文弱书生一名,却这样冒失来了,自然早晚要落了蛊在你的碗里,此时先分小女子一杯羹在此吧,说着她手势倒伶俐,飞快从宁子轩的碗中掳了片叉烧走了。
      宁子轩被她的歪门邪道小把戏惹笑:算了,你不是食量好,我想你只是觉得快乐罢了,在吃东西的时候。
      善哉,善哉,我发现你用了非常严重的字眼。她说:快乐?谁知道呢?只是这样的年纪,再谈这两个字,未免虚妄了些。我所追求的,不过只是不要太愁眉苦脑而已。当我十七岁,我为得而喜,为失而丧气。但是今天,你是明白的,也许就是这样,终日不绝的咬噬性小烦恼,应接不暇,防不胜防的,像周围的水和空气,见个缝隙就渗进来了。
      谁说不是呢,宁子轩说:有时真的叫人觉得灰心。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斗争些什么?这种营役苟且,谁知到时是否一场徒劳?
      灰心?呵呵,你太乐观了,尚且还有心可以灰呐。她自嘲地笑笑:你见过夏天的苍蝇?打不完的。我从来都未曾怀疑本来已经够坏的事情会去到更坏,十分坏,再坏,和不能再坏。逃跑不是我懂的,若果真无途径改善,也只有拳头紧握,牙齿咬碎,忍死,忍死,如此罢了。
      话题无缘变得沉重了。
      宁子轩不喜欢沉重,他还没看够温馨如晴天晚霞一样柔和的脸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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