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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早晨她醒的很早,一股劲儿坐在床上,喘着气儿,汗水使得全身黏糊糊的,好半天只能呆坐在那边,后来,望一眼透着逼人寒气的窗外,她深深知道整个城市还在死水般的寂静中。

      李嘉杭送她回来的时候是三点,现在是五点,她看了看表,自己原来只睡了两个小时不到。

      打扫的郑阿姨把做好多的粥放在餐桌上,又拿了菜罩罩上,兜了几圈后又拿了一瓶酸奶,看了挂钟上显示7点了,才踱步走到她房间敲了敲门:怎么还没起来?

      程妃在房间里回答说:阿姨,我起来了。

      郑阿姨继续叮嘱说;起来赶紧把粥喝了,上次你妈让买的东西我都加了点,味道差了点不过好在补气养血,对了,先喝口酸奶,把酒气除点,下次在这样,你妈问起来我就照实说了。

      郑阿姨是程妃刚出来工作时她自己在中介所找到的,程妃吃不惯X市的东西,郑阿姨当场秀了一下精湛的厨艺让土生土长的Y市的程妃都大吃一惊。濡濡的绿豆糕,爽口的杏仁酥,连老妈爱吃的固元膏都能做出绝妙的味道。郑阿姨说当初是为了儿子才练得一手好厨艺的,可后来儿子出了国,又后来娶了媳妇,媳妇从来都是下馆子,做的满桌的菜硬是没有人吃了。实在是心痒难耐才出来找工作。后来又细细问了才知道郑阿姨也是Y市的,是儿子非逼着她把户口迁到了X市。于是程妃就拍了板让郑阿姨留了下来,给她做足了三年的饭。三年里和她老妈联合起来做了不少黑心事儿。比如偷偷摸摸给她相亲,比如偷偷摸摸给她介绍男朋友(这俩组词儿绝对代表着不同的意义)。程妃就自学成才身经百战一次又一次将前线战火维持在持平状态。开始还好好的说几句再委婉拒绝,后来直接甩了包就走人,气的郑阿姨大手一拍夸下海口:我就不信邪了,全Y市就没一个程妃都看得上眼的!

      结果是以程妃的胜利告终的。从此郑阿姨闭口不谈,丢盔弃甲,放任程妃在Y市做单身圣斗士,偶尔郑阿姨也会唠叨着程妃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姑娘,只可惜啊……,拉着长长的尾音。

      程妃在大学毕业进入公司这三年里其实也和三个不同的人有过轻微的恋情,都是熬不住郑阿姨和她妈的强势最终妥协的结果。其中一个是妈从千军万马中挑选出来的汗血宝马,某设计公司的首席设计公司,西服穿的一个褶儿都没有,眉清目秀的放到人堆里一眼就能认出。她记得很清楚有一次约在一座标志性大厦下见面,他打着一把黑色的伞在雨里等。她一走过去,原本风霜凛冽的表情立马如春风解冻笑颜展开。隔着薄薄的雨幕,他站在她面前,把伞移到他的头顶。

      很久以后郑阿姨问起来的时候她已经忘了是谁先放弃联系对方的。因为她是很庆幸的,假如他那时再多主动那么一点再多多对她笑那么一次,可能她就真的要沦陷了——她很清楚自己死在他手里的可能性。她是在逼迫自己,他打电话出来约,就说感冒了,说一起去旅游,就说怕晒黑,说一起简简单单吃一顿饭,她说自己正在减肥。之后的某个早晨她无聊翻了通讯录才发现他们之间已经半年没有联系。在阳光明媚的早晨,她一闭上眼睛,听见的却是那时落在他脸上雨水细小到嗒嗒嗒的声音。一滴滴的,就像是滴落在自己的心里一样。

      后来身经百战的程妃已经开始向众人传授如何将一段干柴烈火的感情快刀斩乱麻的结束掉的经验。朦朦说你程妃的心都给狗吃了,狗又被你吃了,可以说是尸骨无存。

      程妃站在衣橱镜前,看着蜕变了三年的自己,衣装光鲜,人模狗样的,忽然感到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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