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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林黛玉和尤三姐 ...

  •   一天的努力,我的手里只剩下了一朵粉玫瑰。我不禁想入非非,景宁也是一朵粉玫瑰。回到花店已经很晚很晚,一行人,几盏灯。
      我果然见到了她,那个同样穿着红衣的女生。她看见了我,对我淡淡一笑。我有一种莫名的亲切感。
      阿龟挡住我看她的目光,我被迫看着阿龟疑惑的眼睛。
      我浑身一震,立即做了一个打住的手势,“别怀疑我的性取向!”
      “其实,我觉得她和你很像唉!”阿龟天马行空的思想又开始向我灌输,“她该不会是你失散多年的姐姐吧!”
      “哪里像啊!你了解她?她明明比我优雅、文静,比我优秀!”我掰着数手里那支玫瑰的花瓣。
      “认识啊!她叫芦楚。别看她一副优雅的大小姐的样子,其实她疯起来比谁都疯呢!”
      “看不出来!”我不相信,举手投足都那么安静的人怎么可能和阿龟说的那样呢?她说的倒是比较像我。
      “乖乖阿兔,我觉得你今天不太对哦!”阿龟嬉笑,一副八卦的样子,我知道她想说什么。无非是景宁的事,毕竟让她碰了个正着。
      所以结果就是,她叽叽咕咕,我充耳不闻。
      我和他还是一样,他什么也没留下,我什么也没有带走。我又开始了4年前的那种的生活,上□□的时候总会对着他亮着的头像望很久很久。
      不知道什么时候,耳边已经清静了。我转身一看阿龟正拿着手机,塞着耳机,在看——《红楼梦》。真不知道她为什么那么钟爱《红楼梦》。我凑上去,和4年前那样摘下她的一只耳机,问:“今年看了几遍了呀?”
      “今年才第3遍呢!”她显然不想和我说话。好吧!她刚刚费尽口舌想从我口中得到一点点关于我和景宁的消息,可我一字也没透露,所以她生气了!
      可是,今年才过去半年已经看完2遍了。而且,她竟然用了一个“才”。我不禁感叹,和4年前的她相比又上升了一个层次。
      4年前,我问她,我是《红楼梦》里的谁。她说林黛玉。
      我问为什么?她说因为我和林黛玉一样为爱喜为爱忧。
      我那时就质疑,那么说,景宁是贾宝玉?也许我不是他的林黛玉,但是他一定是贾宝玉。因为他人缘很好,对女生也很好。好到让人以为你就是他的女朋友。
      现在我问:“我是《红楼梦》里的谁?”
      “尤二姐!”
      尤三姐?尤三姐是谁?
      “哦!”我不再打扰她。自己拿出手机开始百度。
      后来,我才发现自己如果是红楼梦里的尤三姐的话,根本就没有好下场。痴情的尤三姐因为柳湘莲的悔婚,伤心之下自刎于柳湘莲送的定情信物鸳鸯剑。我下意识觉得自己被阿龟耍了!那一刻我觉得,如果我是林黛玉的话,那阿龟就是最懂林黛玉的紫鹃;如果我是尤三姐的话,那阿龟就是怜惜尤三姐的平儿。
      我才不会像尤三姐一样死得那么悲惨。落得后人一句,“揉碎桃花红满地,玉山倾倒再难扶”。我知道阿龟是心疼我的,因为柳湘莲最后感叹“这等标致,这等刚烈,我真是没有福哇!”
      回到她的公寓,我很快就睡下了。被老板娘告知,七夕那天我们会到电影院卖花。又会是劳累的一天,因为我们会卖到凌晨。今天凌晨已经有人在卖了,销量应该不错。
      房间的灯光很柔,拌着月光,我终于在凌晨之前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阿龟还在睡觉,我浑浑噩噩,梳头、洗脸。我看见洗漱台上那一抹鲜活的粉红,我确认我昨天确实是去卖花了。那大概也是遇见了景宁了。
      冷水扑在脸上,我抬起脸看着镜子里湿漉漉的自己,一下子清醒了。
      我想起,昨天晚上我和阿龟的奇怪对话,关于林黛玉和尤三姐。也想起,她问我这4年是怎么过来的。我玩笑,混过来的。我的大学没有奇遇,似乎命中注定是一个人的大学。
      见到景宁就好像找到了遗失的钥匙,现在找到了,记忆的匣盒终于在时光的流逝中开启。那些有他的记忆像是洪水找到了倾泻的堤口,一下子倾泻而出。
      林黛玉和尤三姐的命运,我更愿意选择林黛玉。即使林黛玉有愁肠,有相思泪。但至少,他还是心心念念这他的黛玉,死死抱着小小帆船不让离去的宝玉。
      我拉开窗帘,阿龟不要脸地趴上我的肩膀,双手勾住我的脖子。
      “小心当个人肉垫子!”我扒拉着她环在我脖子上的手。可是,这力道在我看来,几乎可以上山大虎。这阿龟一点也没有放松的迹象。
      我顺势一倒,她马上“哎呀哎呀”地哀号。她当真当了人肉垫子!
      “乌鸦嘴啊你真是!”她愤愤不平,我拉起正倒在床上抱怨我伤了她的小蛮腰的阿龟。
      “如果你再不起来小心你嫁不出去,连男朋友都找不到!”竟然她说我是乌鸦嘴,那我就暂且当一回。此话一出,效果立竿见影,马上不见了她拖拖拉拉的龟速。
      “你好毒!”她咬着牙,看来阿龟还是很愁嫁不出去的!
      百无聊赖,我触摸到口袋里的手机,我时隔4年,我还是可以背出他的手机号码。
      记得有一次,我向阿龟得瑟,我可以背出景宁的电话号码。她竟然也向我得瑟,因为她可以背出我的号码。后来,她看了一遍景宁的号码,她也记住了。
      我叫嚣着让她赶紧把那个号码忘掉,她说不可能。记住我的号码是因为我的号码太多的3和4,记住景宁的号码是因为太多的6和8。
      当我终于可用得到“时隔多年”这个词的时候,我发现当年的嬉戏在现在看来除了能回忆,似乎没有什么别的意义。
      我的手机里没有保存他的号码,因为我想我可以永远记得。但是,那种永远记得在现在看来是一种明目张胆的,赤裸裸的讽刺。
      我并不是什么大善人,所以,最好不要让我再看见他,看见了他他也最好不要和我打招呼,否则我就诅咒他找不到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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