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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narrator ...

  •   我等了七七四十九天,在她和周安告白失败之后。
      我以为这是一个吉祥的日子。有多少古代的书籍里记载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雨过天晴,从此国泰民安,不复乱世沧海横流。
      我打了个电话给沈篱,我告诉她我喜欢她。我以为,取个好彩头,就能取个好结果。物极必反,这个道理,我那时却不懂。
      那天我喝了很多酒,用来给自己壮胆,几杯就倒的我,那天就算喝得脸都红了,我也仍旧清醒着。
      “沈篱,我真的,喜欢你。”我大着舌头说。
      十年风水轮流转,这句话真的耐人寻味。先是她说,而后又是我。
      “我喜欢,周安。”她表现的和我那天一样冷静。
      “只要给我一个理由就好了。”我没有声嘶力竭,眼泪水却掉了下来。
      她那端又是沉默。
      我好讨厌这种硬是要无中生有的感觉,为了圆话,而去胡编乱造。
      还好,她是我欣赏的沈篱,她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如果有理由,我会第一个说服我自己。可惜,至今我也没有弄明白过。
      我第一次掐断了她的电话,然后又吹了一瓶啤酒,自以为酒精上脑,把她的一切都删除了,唯独留了个微博,因为她不常用。

      多久之后,我无意搜到她新更新的一条。
      她说,在大学的时候,或者从小到大,她喜欢了很多人,几乎全是我不认识的名字:小红哥、生化环院、阿汤哥……就连各类明星的名字也乱入其中。她说,到最后,她仍旧最喜欢都是周安,那个在一个月内迟到17次的好汉,敢和领班顶嘴的好汉。
      我这才明白,沈篱始终没有变过,她一直都喜欢坏坏的男生。
      可惜,真正的我是那样的胆小怯懦。就连喜欢她,都是相隔两地,长久不见的才敢明说。
      我在那条微博下面回复一句。
      他能认识你,他能遇见你,三生有幸。
      我用着思考人生的笔调写出那样的话来。我知道,当我们弯腰开始思考人生,不是我们年轻要去闯,而是我们,一晃而过,竟已然老去。
      那年的我,二十五岁。
      却仍是不敢对她说,沈篱,认识你,我三生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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