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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放下酒瓶,向老派克指的方向看过去。
      “看到了吗,那个年轻人?”老派克是这个酒吧的酒保,不过要我说,他可不是什么正派人——我发誓,镇上至少一半流浪汉的失踪跟他有关系,更别说时常不见的外乡人。不过他总是能有一些路子让他逃避过警察们的询问。现在,他正露出缺了两块的黄牙嘿嘿笑着,脏兮兮的手指指着坐在酒吧门口,正在大口喝着啤酒的年轻人。
      和老派克混在一起的我——很多人喜欢叫我暴龙,这是三年以前的称呼,现在的人更喜欢叫我大肚子皮尔,因为自从我失去一只手后,更喜欢呆在酒吧里喝酒的我长出了啤酒肚——不管怎样,我觉得大家对我有点误会,我明明只是个喜欢喝两口小酒,没事逛逛街的小伙子。跟镇上的米尔顿爵士一家比起来——米尔顿爵士喜欢年轻的小伙子,爵士夫人喜欢跟她的丈夫共享他们,而他们的女儿,海洛伊斯小姐,则更喜欢男女通吃——就是这样的一家,我简直纯良的像是个知更鸟。
      我眯起眼睛,以便让自己更加清楚的看到那个年轻人。

      他大概十八九岁,有一头赤褐色的长发,下巴上留着一绺小胡子,脸庞白皙,戴着眼镜,不过不能遮挡他颜色漂亮的蓝眼睛,他的手指细长,身条纤细高挑,可惜——
      “看他的鼻子。”我对老派克说,“换个人吧,他的鼻子扭成那样,至少被人打断了两三次。再等两天,说不定会有更漂亮的人来呢——”
      “米尔顿爵士会喜欢他的。”老派克慢吞吞的擦着桌子,手里的抹布简直比吧台还脏,“别磨磨蹭蹭的了,难道你觉得,你会比我更加了解爵士喜欢什么?”
      他昏暗的眼睛瞥了我一眼,“还是说,你觉得喝多了的手脚无力,连一个年轻人都奈何不得?”
      “我总是想给爵士最好的东西。”如果不是他在米尔顿爵士面前还能说得上话,这句话就值得他的牙跟他永别了。而现在,我按捺住脾气,咧开嘴笑了笑,“不过要说这个年轻人——柳条儿似的,我一只手就能收拾他。”
      我抄起酒瓶,摇摇晃晃的往门旁边走。
      “嘿,小家伙。”我含糊不清的说道,“你好像挡了我的路。”
      我故意在他身边绊了一下,然后顺势趴在他的桌子上,用充满酒气的嘴对着他吹气,粗声粗气的说。
      当然,这是一些醉汉挑衅的小技巧,无论是我的动作,还是嘴里喷出来的气味,亦或是故意做出来的脸色,都足以让一个年轻人勃然大怒——
      “抱歉。”年轻人看了我一眼,我愣了愣,发现事情的走向似乎跟我想的不太一样。
      他甚至站起身,把我扶起来站好,在我傻乎乎的看着他的时候,指了指门。
      “门在那边。”年轻人温和的跟我说,“如果你还能看得清门口透过来你的阳光。”
      我打了个酒嗝,感觉演不下去了。老派克也惊讶的瞅着这边,对于一个十八九岁的年轻人来讲,能够做出这样的应对——面对一个醉汉时这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简直是令人不可思议。
      然而我不会因为他而放弃整个计划。
      “小家伙。”我嘿嘿笑着,突然一把拽住年轻人的头发,它们又长又直,老老实实的披在年轻人的后背上,跟这个年轻人一样,一眼看过去就规规矩矩的,是我最讨厌的那种。
      “偷偷溜出来喝酒?”这次我为了激怒他,故意整个人靠在年轻人的肩膀上,让我充满汗臭味和酒味的身体跟这个看起来干干净净的年轻人靠在一起,“你妈妈呢?在偷偷跟她的情夫约会,没工夫看着你?”
      我似乎戳到了那个点上——年轻人的脸色变了,他漂亮的蓝眼睛看向我,似乎有着锐利的光芒——不得不说,在那一瞬间,我甚至感到锋芒在背。
      然而紧接着,他又恢复了原本平和的表情,不过看起来,他似乎不想再跟我纠缠下去了。
      他将酒杯放在桌子上,冷漠的看着我。
      “请放开我的头发。”他对我说,同时我发现,从他的手指尖上探出一根褐色的小木棍,“我想你现在可以听懂我的话?”
      我嗤嗤笑着。
      “放开?我为什么要听你的话?”我满意的看到年轻人的目光中闪过一丝怒火,并且为之而十分得意,“听着小家伙,我对你挺感兴趣的——跟我走?我给你介绍个工作……”
      也许我轻佻的话让年轻人感觉到被冒犯,小木棍完全的出现在了他的手里,它大概是一根十二英寸长的小木棍,细细的,指着我的胸膛。
      这次年轻人仍然没有什么起伏的对我说道:“请放开我。”
      我哈哈大笑,整个酒馆的人也跟着放声大笑——我们都喜欢这个,外来的小少爷,刚刚成年,想要显示一下自己的男子汉气概,于是坐在酒馆里喝啤酒——他们连烈一点的酒都不敢喝。我喜欢看他们被我欺负得鬼哭神嚎的样子,上一次有个小家伙被我逗得抱着桌子腿抽泣,这样的记忆几乎供我回忆一整个月,而接下来,这个红头发的小家伙将成为我的另一个征服对象。一些人认为我实在是个十足的恶棍,可是我觉得我是为他们好——早一些了解这个世界有多么黑暗和恶劣,对那些软乎乎的小家伙还是有好处的,嗯?我刻意忽略了把这个年轻人送给米尔顿爵士的后果,全心全意的享受着成为你酒馆中所有人关注中心的感受。自从我不能在群战里成为主力(我毕竟没了一只手),就只能从这种活动里获得一些钱——无论是小少爷们身上的,还是米尔顿爵士给我的赏赐,这是我活下去的根本。
      年轻人扬了扬眉,我突然明白老派克为什么要求我来找这个年轻人的麻烦了,他现在的样子可真是好看,哪怕鼻子扭着,但身上散发的神采实在是让人忍不住想要再靠近一点。他用小木棍指着我,轻声说了些什么。
      我没听懂他说了什么——只看到小木棍上有一道奇特的光芒没入了我的胸膛。
      我呆住了,因为我突然发现全身无力——没有一丝肌肉愿意再听从我的指挥:牢牢的抓住这个年轻人。他们就像在被仍在沸水里的小冰块,一个个软塌塌的成了一滩水。
      我像是一堆刚剔完骨头的肉一样倒在地上,酒馆里其他人的笑声也随之戛然而止。
      从我眼角的余光里,我看到年轻人站起身,他穿着一双皮靴子,材料不是我所能知道的任何一种——我曾经在镇上的鞋匠那里当了半年学徒,虽然后来因为打架而被开除了,但我仍然可以辨认大部分的皮料,而我确定这双靴子用的皮料是我没见过的——而他的衣服,他穿着一件半新不旧的长袍,我本来以为这是别的小镇的流行款式,现在却觉得它就像故事书里魔法师的衣服一样。
      我目送年轻人的靴子离开我的视线,然后听到他跟老派克结账的声音。如果不是我的耳朵在发抖,那么一定是老派克的声音在发颤。我在心里肆无忌惮的笑话了老派克一番,听到年轻人的脚步声离开了酒馆。
      我躺在地上,没有人来扶我——他们没有看到年轻人的小木棍,也没听到年轻人的那句我听不懂的话,想必为这个年轻人大概是个深不可测的大力士而震撼。半刻钟过去了,我才勉强可以让自己动一动,我在地上挣扎着坐起来,靠在桌子腿上。
      老派克装作擦杯子而不看我,但他眼角的余光却频频瞥向我这边。酒客们仍然小声的说着什么,但我知道我是酒馆的中心。
      我哈哈大笑,这让我感到好了一点,就像别人都没看到我被一个年轻人轻易的掀翻在地一样,等到我觉得能够站起来之后,我摇摇晃晃的离开了酒馆。

      我走在街上,午后的阳光暖融融的照在我的身上,尽力挥去晚上可能会被老派克嘲笑的想象——既然这件事不可避免,那么我自然要少想一点,以免经历两次。接着,我看到墙角有黑色的袍子一角闪过,在那时候,我猜我的脑袋里一定有什么神奇或者愚蠢的念头随着它闪过,总之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已经跟着那个年轻人,钻到巷子里了。
      这个年轻人肯定不熟悉镇子里的道路。我远远的缀在他身后,看到他迟疑的在街牌之间犹豫,不时还看向手里的小字条。
      我的心里又闪过一个主意,在我的理智尚未来得及阻止它的时候,我已经走上前,大笑着对年轻人说道:“嘿,小家伙,你在找什么?”
      我的行动总是快于理智——这大概是我这辈子都无法改正的缺点。这样的性格给我带来了暴龙的外号,也带来了不少麻烦——当然,平时的我不是很在意这个。不过在看到年轻人惊讶的看向我,并且露出“怎么老是你”的表情后,我又一次反省自己犯下的错误。上次这样反省的时候,是我已经失去了一只手和我唯一弟弟的日子——而今天,仅仅是和一个看起来安全无害,却有着一根神奇小木棍的年轻人打招呼,就让我产生了这样的感觉。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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