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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零零一章 倒霉猪脚-初修 ...
“猪脚,猪脚,听说你上吊,现在可好?”
天尚未大亮,虎头破锣般的大嗓音在屋外响起,震得屋顶的灰扑簌簌往下掉。
朱姣迷糊中瞟了眼窗外那颗硕大的头颅,艰难地翻个身把枕头蒙在头上继续睡觉。
在三伏天没有空调与风扇的古代小山村,虽是依山傍水,不若现世城市中热岛效应下那么炎热,却也总得待到晚上九、十点钟以后方能入睡。夏日的天亮却极早,大概寅时,也就是现代的凌晨三点至五点,就已经出现小说中经常说的:东方已露白。
朱姣,确切的说是梅心,几日前才在一次倒霉的踩踏事件中穿到古代,尚未习惯这边的生活。因此,昨晚在床上热得翻来滚去,直至半夜方才朦胧睡去。
梅心,湘南某个小县城的宅女,与诸多在大学里晃荡过四年的宅女一样,每天最喜欢最盼望的事情就是:吃和睡。梅心曾经有过一天睡了20个小时的记录,睡得那叫一个昏天暗地。除去睡,她更喜欢吃,也喜欢自己拿着食谱研究。因此,厨艺还不错。闺蜜经常骂她是猪,把她的手机铃声调成《猪之歌》,说大学生=吃饭+睡觉+恋爱=猪+恋爱,梅心不谈恋爱、喜欢吃和睡,梅心=大学生-恋爱=吃饭+睡觉=猪,她听后觉得没错,欣然受之。
梅心最爱家乡特产卤菜系列中的水晶卤猪脚,每每回想其酥嫩可口的皮肉,晶莹透亮的色泽,便口水横流,更莫说吃时那种香辣润滑、韧性十足的口感,往往令她食指大动,张牙舞爪般毫无淑女形象地横吞竖咽。每当此时,闺蜜便笑说她如此吃法,迟早会吃成一头猪。那时候,可以改名叫猪脚,顺便将其剁吧剁吧卤了。
梅心闻言照照镜子,发觉果真面颊鼓突了少许(实际是嘴里塞着肘子肉),吓了一大跳,赶紧啃完猪脚,扬着油乎乎的双手打开电脑搜罗天下减肥大法。嘿,还真让她搜索出一箩筐的妙计出来,什么美美减肥食谱,什么左旋肉碱,什么太极操减肥法……她决定每日坚持施行,甚至慢跑快走都用上,还真让她能够一直保持着“骨瘦如柴”的苗条身材。
如此无忧无虑地度过美好的四年大学时光,在即将毕业之时,她选择回家乡奋斗最后一学期——把毕业论文写好,以期顺顺利利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不过,知情人都明白,梅心是以正当理由回家安心理得地享受一个学期的——水晶卤猪脚。
只可惜,天不遂人愿。梅心最喜爱的那家卤菜店生意太好,每日排队人数太多,顾客在排队时免不了擦出些火花,产生点矛盾,本是无可厚非的常事。怎奈这日推搡过重,倒霉的梅心大姐中招惨遭践踏,随即昏迷。待到醒来时,已是物是人非,她竟穿越异时空,成了猪脚,额,朱姣,肥胖过度,成了真真正正、如假包换的肥猪肉球一只。
梅心从最初的惊诧,到不可置信,到哭闹怒骂,到寻死觅活,再到现今的“既来之则安之”,仅仅耗费了一整天的工夫,其接受能力可见一斑。
如今她身处异世的一个小山村——竹子村,以满山遍野最多竹子得名。父亲是名落魄的穷秀才,为村中唯一的教书先生。这具肉身名叫朱姣,人如其名,极具肉感的名字后面注定是一副圆滚滚、肉呼呼的身躯:浑圆的脑袋中嵌着几不可见的小眼睛,一个大鼻子下是一张大了多倍的“樱桃小嘴”;头颅下是一具更圆肉更多的身子,肉有多厚自不必多说,挤在布衣里头最怕撑开来露出满身肥肉;大肚子下两条圆柱般的大象腿,从上往下细去,让她总会想起鲁迅先生《祝福》里的豆腐西施来,可她连西施美人儿的边儿都沾不上,充其量算是西施的老对头——东施。
尚未了解完情况,梅心忍不住陷入自怨自艾中:别人穿越都是帅气的皇子美丽的公主,最不济也是貌美如花的大家闺秀,或是合家温馨的小家碧玉,偏生她的肉身无财无势也就罢了,竟是偏远小山村里的落魄酸秀才之肥女,瞧着这浑圆的身子就忍不住白眼连翻,真希望此番再脆弱一点,回到阎王殿重新分配投胎。
只可惜,朱姣这副身子肥胖过度,倒很结实,无法做到肥皂剧里两眼一翻就晕倒,撞块木头就翘掉,刀子往手腕上一抹尚未流血就咽气的那般柔弱,哪怕她“以头抢地耳”,仍是好端端地活着,除了眼睛抽搐(白眼翻太多)和肥肉上多几道微不可见的伤痕。
最终,梅心知道,杯具已经造成退货不可能,只好接受事实,希冀通过她的不懈努力将杯具改成洗具。
虎头的声音在静谧的清晨格外响亮,因着竹子村深处山谷,竟有了回声:“……现在可好?在可好?可好?好?”久久不绝于耳。化身朱姣的梅心(为了方便剧情,以后就称朱姣)烦躁地一把摔掉头上毫无用处的枕头,一个鲤鱼打坐……没坐起来,更加郁闷,心里自我催眠:“老娘是淑女,老娘要淡定!”可惜催眠无效,终至破口大骂:“靠!大清早喊魂呐,丫的知不知道大清早扰人清梦是要遭天打雷劈的!”骂完之后,朱姣肥胖的身躯才转过弯来,缓缓升起——肉太多,关节弯不了。
虎头闻言委屈地抽抽鼻子:“听说你想不开,我担心,才连夜赶回来……”小心翼翼瞅一眼正在起床气中荡气回肠的肥婆,不敢多说,赶紧低下头去。
“噗。”瞧着窗外八尺来高、虎背熊腰的大男人耷拉着头,撅着嘴委屈的小摸样,朱姣顿时像只泄了气的皮球,一个猛子扎在床上:“P话,老娘要是有事,你叫再大声也没用。”心里嘀咕:你家猪脚大肥姐也还真“香消玉殒”了,只不过被老娘我顶了回来。
这几日,朱姣假托失忆后听竹妞说,朱姣自小依靠过重的身躯和有力的拳头在同龄人里面充王充霸,欺负菊秋,拉拢虎头,收服二狗,令她竹妞十分钦佩。因此,在某年某月某一个月黑风高杀人夜……错,月明星稀浪漫夜,几人溜了出去,来到村后的庙里头,照着说书里头一般,喝了血酒(从家里头偷来的高粱酒里搀着鸡血),磕了响头,盟了誓言,结拜成了兄弟姐妹,从此“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
朱姣很是好奇,按竹妞所说,她的前身当是豪爽义气之女,却不知为何寻了短见?还上吊呢,那房梁和绳子可真牢靠,吊了这么具五大三粗至少有个二百五的躯体竟是没有断,否则……朱姣也不知该庆幸还是破口大骂,走神间,竟问了出来。
竹妞吞吞吐吐半天,最后才在朱姣挥舞的肉球(拳头)下屈服,说出实情:“你被县上叶二公子退了婚才……”再不敢多说半个字儿,战战兢兢如履薄如临深渊般看着朱姣。
朱姣失笑:“就为这个?还侠女呢,寻死觅活的!”
竹妞从捂着脸的衣袖里面插空看过来:“叶家是咱南乡县首富,这么一退婚,整个县的人都知道咱竹子村有个肥婆想吃天鹅肉,谁知被天鹅踹了。”
……
从竹妞的叙述中,朱姣了解到,朱姣有个指腹为婚的未婚夫,名叫叶林苏,是南乡县首富的庶子,当朝丞相的孙子。两人尚在娘胎时,叶首富与朱秀才是至交好友,那时叶丞相还未做到丞相,朱家也未败落。有一次把酒言欢,两家定了这门娃娃亲,如今,叶家财势权势巨大,朱家愈加没落,叶家嫌弃朱家,叶林苏更是不愿娶一位未见其面先闻其声的女子(朱姣肥胖过度,甚是泼辣,在竹子村横行霸道了十多年)。叶家很开心很无情地退婚了。
此事哄传开来,闹得方圆百里人尽皆知,朱家脸面尽失,在人前抬不起头来。向来乐观向上的朱姣在村人的指点讥讽中,也不得不选择了此一生之路。
竹妞见朱姣的脸色愈来愈差,些许着了急,带着哭腔往后退着道:“猪姐姐你可别再想不开,人家不识货,咱……咱……”一时情急,竟忘了路上想好的劝慰的词儿,眼看着就要泪流成河哭天喊地叫救命搬救兵了,走神中的朱姣终于发觉不对劲儿来,赶忙收神:“哭什么呐,姑奶奶我还没死呢,要哭也得再等个几十年,那时候你要还有命,再给哭去!”
竹妞梨花带雨瞪大了眼:“你……你不……那啥了?”
朱姣一瞪眼:“你很希望我那啥啊?还‘不识货’呢,我是货吗?”竹妞赶紧狠命摇头,朱姣都怀疑她要把头摇下来以证明她确实没有那么想。
从现代恍惚间到了古代,还异世,朱姣一直都没好好想想这些诡异的事情,这会儿闹都闹了,也该接受现实。想通后,真感觉有些累,管她出不出名,退不退婚的,瞧着这朱姣五官还算端正,就是胖了……额,那么很多很多,若是能减下来,还怕嫁不出去?就算外头没人要,嘿嘿,虎头、菊秋和二狗不都是男人么?嘿嘿嘿嘿,那个菊秋长得还算不错噢,到时候老娘就把他XXOO,然后OOXX,再O再X,再X再O……
甩甩手,让竹妞跪安……哦,先回家去了。
亲爱的们,恭喜俺开新坑吧,俺保证,绝对绝对,在有生之年把坑填完,咯咯咯咯……O(∩_∩)O~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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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零零一章 倒霉猪脚-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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