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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电锯狂魔 ...

  •   “电锯狂魔”,是这几个月以来青城市乃至全国媒体都极为关注的案件。虽然警方为了避免引起市民的恐慌已经尽力封锁消息,但媒体是无孔不入的,越是被藏起来的东西,就越有报道的价值。警方的封锁手段反倒成了助长谣言的证据,媒体更是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将这件案子编得越来越离奇。
      电锯狂魔的第一名受害者李月,万县人,27岁,未婚,某商场卖场主管。3月20日,其弟李阳报案称李月两天不见踪影,工作单作也无故旷工。3月22日,李阳向警方提供线索,在御龙苑小区某户出租屋的冰箱内发现李月的头部,随后在小区及附近的下水道、绿化带等地陆续发现李月被肢解的四肢及躯干。验尸结果表明李月的死亡时间为3月21日,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死后被肢解弃尸,肢解现场在御龙苑小区出租屋浴室,肢解用电锯被遗弃在现场。出租屋租客刘某下落不明,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人并发出通缉令。
      第二名受害者黎颜,江槐县人,25岁,未婚,某化妆品公司品牌经理。5月4日,一位市民在滨江路北桥段临江绿化带溜狗时发现了尸体残肢,并立即报警。警方在滨江路北桥段沿途寻获被切成8块的女性尸体,经验证为同一人。尸体切割手法与李月一致,验证切口后怀疑凶器为电锯,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北桥段树丛中,但现场并未发现凶器。被害者死于5月2日晚,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
      第三名受害者谷若萍,琦山县人,28岁,未婚,某保健品公司经理。5月24日清晨,凤凰湾小区保安接到清洁工电话,说3幢3楼的2号住户门口有血迹,血迹自门口延伸至消防梯。该户为出租屋,保安拨打租户谷若萍登记手机呈无人接听状态,遂从隔壁1号邻居家中阳台向2号家中喊话,隔窗发现2号住户家中客厅地板上有大量血迹。报警后警方赶至现场打开房门,在2号住户浴室内发现了被肢解的尸体,尸体头部遗失,门外血迹从消防梯延伸至地下车库并中断。经尸检验证,浴室中无头分尸女性为谷若萍本人,死亡时间5月23日晚1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头部至今下落不明。
      第四名受害者王世芬,梅山县人,26岁,未婚,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6月14日清晨,滨江路南桥段清洁工在垃圾桶内发现被垃圾袋包裹的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在南桥段沿途数个垃圾桶与灌木丛内发现女性被肢解的尸体共8块,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南桥段某灌木丛内。死者身份不明,警方登出肖像画后第二日接到认尸电话,确认该女性为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王世芬。死亡时间为6月14日凌晨2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第五名受害者周媛媛,锦江县人,27岁,未婚,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6月21日清晨,某市民在滨江路珊瑚公园晨跑,于灌木丛中发现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于公园内多处发现共8块人体残肢,第一现场为公园桥下草坪。尸检验证为同一人,死者上衣口袋中装有名片,经核对死者确为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周媛媛。死亡时间为6月21日凌晨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以上五名受害者档案资料,附现场照片一叠,赵天成从萧然那给我拿的资料。
      “我知道了!”季雨阳看完后叫道,“凶手是个男的!”
      “……”
      “呃……好吧这是废话,还有!一定是个变态杀人狂,先(女干)后杀再分尸,3个月杀了5个人,一定是以此为乐的愉悦犯!”
      “……”
      “不、不对吗?哦……还有!凶手一定是个长得很丑的单身老男人……吧……”
      我叹了口气,说,“你可以回去了。”
      “诶?”季雨阳立即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说错了吗?我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的啊!你想想嘛,凶手肯定是个找不到女朋友的丑男啊不然怎么如此X求不满强/奸还杀人分尸呢,或者是被老婆抛弃的中年变态大叔,对女人怀恨在心于是……或者就是单纯以此为乐的变态,杀人没理由顺手就好!”
      “脑残片看多了你!”
      我拿了纸和笔给他,“把受害人的共同特征一条条地写下来,不得少于10条。多数派的共同特征也算。”
      “10条?!有这么多嘛?”
      “给你5分钟,写不了10条就滚蛋!”
      季雨阳一脸委屈,坐下来开始写。
      1,都是女的(这不是废话嘛!好吧,也算是个共同特征……)
      2,都被强/奸(这倒也没错)
      3,都被分尸(……)
      4,都被分成8块(我艹!这条和上一条分开写是为了凑条数?)
      5,分尸后的残肢都被扔得到处都是……
      写了以上5条,季雨阳抬起头来一脸小白地望着我。我顿时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凄凉,并开始质疑自己的智商:我是瞎了钛合金狗眼才看上一头猪的吗!
      好吧,看在他前些日子差点为我挨子弹的份上,我忍!于是我开始给他讲解。
      首先,5名受害人都是二十岁后半段的未婚女子。
      其次,5名受害人的社会地位都属于中低级的管理层人员。
      第三,5名受害人均为郊县户口的外来务工人员。
      第四,5名受害人的死亡方式都是生前遭性侵,机械性窒息死亡,死后肢解。
      第五,5名受害人大部分死于自己不熟悉的环境中,其中3名死于户外,1名死于他人出租屋内,1名死于自己租用的出租屋内。
      第六,5名受害人的肢体虽然被分散遗弃,但都集中在一定范围内,可使警方迅速找到属于同一名受害者的所有残肢或大部分残肢。
      第七,5名受害人都死于星期五夜间至星期六凌晨。
      第八,5名受害人均被性侵但未留下精/液等凶手信息。
      第九,5名受害人身体上均有捆绑痕迹。
      第十,5名受害人都很漂亮。
      “诶?漂亮也算?”季雨阳拿起照片翻了翻,“我不觉得漂亮啊,他们都没我的小言好看……嗷呜……”
      “现在,从这些共同特征里你能得出什么结论?”
      “呃……”
      第一步要做的是把这些特征分类,先来看受害人自身的客观条件:二十岁后半段的外来务工人员,都是管理层,而且长相不错又是未婚。这一类女性的最大共同特征便是:她们到了要嫁人的年纪了。外来务工的女性都想在市内安家,而且这5个受害人又都是管理层,长得又漂亮,她们的眼光肯定不低,要符合她们要求的男性至少在长相、家世和谈吐方面有一定要求。
      接下来是案发时间,星期五夜里到星期六凌晨,这个时间能想到什么?星期五是最后一个工作日,第二天不用上班,既然如此肯定是去过一个尽兴的夜晚。酒吧、俱乐部、会所等一些休闲场所是单身女性的首选。
      案发时间过后是案发环境,3名在户外,2外在屋内,按刚才的思路想下去,休闲过后顺理成章的便是去旅馆开房。但这里的5名受害者都没有选择去开房,反倒是其中3名都去了江边的绿化带或公园。因为凶手的目的是杀人分尸,旅馆这种地方不好下手。在江边的三起案件位置都十分偏僻,杀人分尸的行动不受影响。而且由于这几个位置周围都没有娱乐场所,所以可以判断凶手应该有车。但这样一来另两件发生在室内的反倒奇怪了,虽说约会后在女方或男方家里进行性/行为也不在少数,不过凶手的分尸工具是电锯,即使是小型携带式电锯在夜里也是有动静的,凶手就不怕邻居产生警觉吗?但这里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凶手并非在案发当日才第一次来到案发地点,有可能已经多次到达案发地点,发现该地点作案的可能性,于是选择在此作案。
      接下来是作案方式,性侵、机械性窒息、肢解,尸体上有捆绑痕迹并且未留下精/液,要完成这一过程,需要充分的准备,小型便携充电式电锯、绳子、套套等,或许还有防止血液喷溅到自己身上而携带的雨衣。参考第一件案子中留在现场的电锯来看,怎么也得有个中号箱子或袋子来装电锯,体积不算小。在周五晚的约会中还带着个箱子或大袋子的人,是以什么方式隐藏电锯才没有引起女性的警觉呢?
      最后便是肢体被遗弃的范围,均在离第一案发现场不太远的一定范围内,而且弃尸地点也很容易被人发现,可见凶手的目的并不是隐藏死者的身份或隐藏自己的行凶手段,更像是随兴而为,这里也体现了一些凶手的性格特征。
      综上所述,要吸引有一定社会地位的准备在市内找对象的漂亮女青年,可以在周五晚成功约她们出去,携带一定体积的行李而不引人怀疑,作案5件却没留下任何有价值的证据。
      这样的凶手,应该是一个长相谈吐和衣着都十分吸引人的年轻男性,有一辆从品牌上却足以吸引女性的车。他对外的职业一定十分特殊以至于随身携带一定体积的行李而不引人怀疑,并且行事周密有计划性,对于要杀害的目标选择也有一定条件,并且此前不止一次和受害人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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