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11、Chapter 11 ...

  •   Chapter 11
      “您想要什么时候起程,米诺斯大人。”
      我用尽全身力气才把这句话挤出去。
      米诺斯松开捂住我眼睛的手,冥衣不知何时再次消失。
      “我的副官,你太着急了。”他自然而然的称呼我,“你连天英星的冥衣都召唤不出来,难道还要我抱着你飞回冥界吗?”
      “姑且珍惜这最后的时光吧。”他语气里的往日的轻慢全然不见踪影,侧脸冷峻如刀刻斧凿精工而出的古希腊雕像。金红色的眸子没有看我,微微敛着。
      我再没有资本质疑他的身份,本能的我单膝下跪,左手放在胸口。
      “啊,我的副官。这套礼仪不适合你了。”米诺斯瞥了我一眼,“你现在可是软妹子啊!”脸上还完全是理所应当的表情。
      我……突然觉得之前的一切都是幻觉吧!你妹!

      深夜的时候米诺斯又开了我的房门,不过这次我们都是醒着的。他告诉我最晚还有五天他必须回到冥界。在那之前我必须觉醒魔星。
      “如果您不能按时回去,”我认真的思索,“潘多拉大人会和你玩电击PLAY吗?”
      米诺斯眼角抽搐了几下,蓦然露出鬼畜的笑容,“通常她会找拉达曼迪斯玩,要把拉达曼迪斯电抽抽,那个伏特可不低。如果我们俩迟回去,她会请我们一起玩。”
      口胡!你这是威胁吧是吧是吧是吧!
      我也觉得很奇怪,当我愿意承认自己是冥斗士开始,我对于米诺斯那种毕恭毕敬的情绪又开始减弱。加上他并没有拿出上下级的模式和我相处,我们竟然又恢复了一开始的关系。
      所以我悲愤的抓着被子卷成一团咚的一声倒在床上,用眼神控诉。
      噗——米诺斯笑喷了,伸出禽兽之爪扒拉我的头发。迫于其淫威我忍气吞声。
      我真是瞎了眼才把穿冥衣的这丫想得这么美好!
      想到我表白的对象和吐槽的对象是同一个人而且这人是我的上司还在我面前……我就羞愤的恨不得吊死在星辰傀儡线上。
      不想再看米诺斯嘲笑的金红色眼睛,我拉起被子蒙在脸上。
      “露奈,还是这样叫你吧。”米诺斯都笑得欢实出声了,不过怕被楼下听到已经放低了音量,“‘路尼’不适合女孩子。”
      他一下一下摸着我露在外面的头发,就像宅男摸着二次元抱枕……一样……x情……
      我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一定是世界打开米诺斯的方式不对!
      “大人,我们的相处模式不该是这样的!”我用力朝被子里缩去。也许真的像米诺斯说的,上一次圣战我被射手座的杀马特之拳打坏脑子了,居然完全记不起我应该怎么和他相处。
      完全空白的,似乎想怎么做都可以。
      而米诺斯正在给我这样的纵容。
      我不明白。
      “那应该是什么样?”米诺斯接口,故意问我答不上来的问题,金红色的眼睛像是燃烧的星云一样深邃明丽,还带着一丝奇异的笑意。
      真的一语中的,金红色的眼睛,最适合他这样的人。
      “作为上司……你不该猥亵下属……”我犹豫了很久,但是为了日后着想,还是打开天窗说亮话。
      静默……长久的静默。
      我这时方才迟钝地想起来,貌似我以前和他说话,出现过很多这样的消音啊……
      此刻方才有种吾命休矣的觉悟。
      幸而吾命未休。
      大约两分多钟后,米诺斯的小宇宙带来的压力逐渐消失,我听到他的声音,“我在你心里就这么不堪入目吗?还有谁教你这些词的!”
      “这是属下为数不多记得的。”我老老实实回答。
      是的,身为天英星炎魔的露奈我只记得三样东西:学识(人类至今全部的智慧结晶),怎么用鞭子抽人,以及,米诺斯大人是个渣是个渣是个渣……无限循环。
      哪怕是谎言重复一万遍也会成为真实,更何况本来就是真实,重复一万遍,那就是真理。
      我胡思乱想的时候,米诺斯被我晾在一边气哼哼。
      “我有老婆,用不着猥亵幼女!”
      那你还跟你应该是男人的下属暧昧!说来,我记得克里特王米诺斯曾经喜欢过一个叫,叫米利都的美少年吧!还为他争风吃醋和弟弟失和,最终来了妻离子散被人水煮大米致死的结局。
      “米诺斯……你不会,喜欢男人吧?”
      难道我的存在拆散了一对好cp?从此傲娇受无缘忠犬攻孤老一生?
      可是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文的标签是言情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1章 Chapter 11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