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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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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到那个小警探的时候,我还是个青涩纯情的小骚年。那时候我的愿望甚简单,就是想扑到那个小警探。
后来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流氓那样,开始混帮派、打架。在这种环境中摸爬滚打人难免变坏,负面的、凶暴的念头会充满他们的大脑。可我觉得我没有。
我依旧有着非常单纯而美好的梦想,没什么能让它改变。
我想扑倒那个小警探。
这个单纯美好的梦想救过我的命。
有那么一次,我的兄弟们与另一派起了冲突,闹得很大,在一间小酒吧里实现了“动作片”到“恐怖片”的质转换,参与者不是进了局里就是进了太平间。
当然,我也进了局里,可性质和上述诸位兄弟不同。我那天没碰刀,更没碰枪。因为在事情开始之前,我看见了那个小警探。
那时酒吧里还很平静,他点了杯酒慢慢地喝。我估计他是下班累了所以来喝一杯。他穿着便服,干净的白色衬衫让他看起来纯真又可口。
当我脑中充满桃色幻想时,我也挺气愤和着急的。为什么气愤呢?因为他衬衫最上面的一颗纽扣没系上。这不是在勾引人嘛。至于为什么着急……当然是因为我知道会发生啥。虽然我当时还不知道场面会变得多血腥和恐怖,但我知道肯定会动起手来。作为一个有担当的男人,我怎么能让我的小警探在这种隐含危险的场所呆着呢?
当然不能。所以我走了过去,打算和他约上一炮……啊,错了,是跃上一会。
在我的设想中,美好的约会足以让他离开这个酒吧了。而且如果他会在晚上的寒风中瑟瑟发抖,我就能把他抱在怀里刷好感度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我坐得离他太近了。他转头过来看我,眼中水波粼粼,就好像有话和我说似的。可我等了好几秒他都没把花说出口。这真让我好奇得很,心痒难耐。
终于,仿佛听到我心底的召唤般,他说话了:“我认识你吗?”
我当时就愤怒了。我一直记着他呢!可我的小警探都不记得我是谁了!
但我很快冷静了下来。他公务繁忙,而且我们上次见面都是一年半之前的事了。我现在变得英俊潇洒成熟,他肯定很难认出我。你看,我就是这么的温柔痴情,还为他的遗忘找借口呢。
但谈恋爱不能这样。我得先让他记住我。我选了一个粗暴直接的方法——偷窃。我估计他作为执法人员,肯定从来没被人偷过东西,我这样做他肯定就斯巴达了。这样还用愁他记不住我吗?
我迅速地实践了。但最后斯巴达的是我。
我把他的枪弄过来了。然后就被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