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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她不爱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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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的这个夏天有些闷热,才吃过午饭,杂志社外面的天空就有些过于阴霾了。
杜厦卡在座位上,刚吃完了饭,肚子还是涨涨的。偶尔打一个饱嗝,居然还是油爆茄子的味儿。
旁边的小花又在看一份危言耸听的八卦小报,这一期鲜红的标题又是地沟油。
小花对这些特别特别的感兴趣,说起来什么假鸡蛋、假大米、假臭豆腐都格外的神采飞扬,绘声绘色的好像那东西是她亲手制作出来的一样。
杜厦耳濡目染其实都已经有些习惯了,不过今天乍然一听到,胃部还是猛然抽搐了一下。接着,她便捂着嘴巴,猛然冲进了洗手间里。
跪在马桶前狂吐了半个小时,直到将酸水也吐了出来,杜厦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可是还没等她喘口气呢,忽然手机就响了起来。她本来不想接起来,可是铃声却是准男友关凌的。
她不得不接起来:“喂,关凌,什么事儿?嗯,晚上?晚上我没事。什么?去你们家吃饭?嗯,嗯,好的。我六点半下班,不,不用你来接我。我自己去就行了,地铁又不是不方便。好,嗯,我知道,我知道。老板叫我了,我先挂了。”
胃部又翻腾上来一阵不舒适的感觉,可是根本没什么东西好吐了。杜厦深吸了一口气,颤颤巍巍地从马桶前站了起来,用冷水擦了把脸,脚步徐晃地回到办公桌前,坚持了一下午。
到了晚上六点半,杜厦准时关掉笔记本电脑下班。
才刚出办公室,豆大的雨点便直直地砸落下来,天边阴沉如墨,乌压压仿佛一顶锅盖,将整个帝都笼罩在其中,叫人连呼吸都觉得是困难的。
没有风,杜厦暗自庆幸了一下,从包里取出自己包装好的小雨伞,才要打开,手却被人抓住。
一道温煦的嗓音随即飘扬在自己的耳边:“我来吧。”
修长而温暖的手掌轻轻接过了杜厦手中的雨伞,轻轻一抖,小紫花的雨伞便打开了,稳稳撑在了杜厦的头顶,为她遮挡住一片温暖干燥的天地。
“关凌,你怎么来了。”杜厦微微有些诧异地看向他,语气中并没有太多的欢悦。
他身上穿着一身铁灰色的阿玛尼正装,看样子应该是直接从律师所过来的。他的奥迪A8安静地停靠在一边的林荫道上,一如他的人一般,沉稳而低调,却暗暗透着一股华贵的品质,不容人小觑。
“哦,我看见下雨了,雨天坐地铁也不方便,索性开车接你来了。”关凌一边用右手举着雨伞,一边用左手体贴地托出了她的胳膊肘,语气温柔,略带宠溺,“怎么,不方便吗?”
“没,没。”杜厦笑的有些勉强,身体不自觉地微微避开了他的接触。
关凌眼神一暗,却只当是没看见,只是沉默地打着伞,一直送到来到自己的车前。
体贴地打开车门,看着她坐进了自己的车里,关凌轻轻关上车门,自己从另一边上车。
熟练地发动车子,扭转方向盘,看着天地间的雨幕在自己的眼前哗啦啦的落下。
雨刷机械地一下一下刷着玻璃,眼前的景物清晰了又模糊,模糊了又清晰。暴雨说来就来,又是下班的点儿,路边站着的都是下班等公交车的人们。
杜厦靠在椅背上,透过玻璃窗看向外面如蚂蚁一样多的人。这些人大多是上班族,离乡背井来到这个大城市,将自己的生命跟青春奉献给了身后这座辉煌的都市,为了曾经的美梦付出着代价。
这样的大雨天,帝都的道路又开始拥堵了起来,庞大的公交车像是甲壳虫一样的将原本宽阔的道路堵了个水泄不通。而原本焦急等待着的人们也因为公交车迟迟不来而变得麻木茫然。
从他们的脸上杜厦仿佛看到了三年前的自己,那时候她刚刚毕业,误打误撞进了一家杂志社。在这件杂志社里一做就是三年。每个月领着微薄的薪水度日。
如果,没有关凌的话,现在的她也会在外面等着公交车来吧。
那她是不是该感谢老天,赐予了她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呢?
本来失焦的眼神儿微微对上了正在一旁专心开车的男人。仔细看了看,杜厦不得不承认,关凌是一个再完美不过的男人了。无论是长相还是能力,他都可以算得上金龟婿的行列。
可是……
“晚上妈妈做了你最爱吃的三鲜馅儿的饺子,好久没去了,老太太想你了。”关凌温声说,歪头看了她一眼,没想到她却也正在看向他。
不由得微微一笑,伸手摸了摸她细软的头发,长指眷恋的划过她圆圆的脸庞,慢慢朝她俯身过去。
她没有抗拒,只是轻轻闭上了眼睛,温顺地迎接他的这个吻。只是太过温顺了,眼中没有半点的欢悦,也没有半点的生气,完全像是一个输入指令的机器人一般的存在。
“吱嘎——”一声,车子陡然停靠在了路边,轮胎摩擦着柏油马路,发出一声刺耳的声音。
“关凌!”杜厦陡然睁开眼,双手紧紧扶住座椅,带着愤怒看向他,“你干什么——”
她的话陡然消失在关凌忽然落下的吻中。
杜厦双眼瞪大,几乎就在同时双手使劲,恶狠狠地一把将关凌推开,同时扬手,准备甩他一巴掌。
可是她的理智比她的动作更快,巴掌刚扬到半空中便停了下来。
“打啊,怎么不打了?”关凌冷冷一笑,脸上再也没有了刚才那样温文尔雅的表情,而是略带狰狞,“我倒真是想看看,你到底还会用这张假面具对着我多久!跟我接吻的时候,你很恶心吧?你心里想着谁呢?是不是还想着管啸——”
“我没有你那么幼稚!神经病!”恶狠狠地甩了关凌一个耳光,杜厦的动作再也没有半分迟疑,伸手拧开车门,准备下车。
风雨迫不及待地涌入,兜头兜脸地扑了她一脸一身。早晨才刚换上的白色连衣裙也瞬间被泼溅上了几个豆大的污泥浆。杜厦顾不得这么许多,不管不顾就要下车去,却早已被关凌一把拽住,几乎是生拖活拽一样的拉进了车里。
滴的一声,是关凌锁好车门的声音。
杜厦气的浑身哆嗦:“你给我开开!”
关凌不理她,只是沉默的发动了车子,车子继续平稳地向前开去。若不是他手背上青筋爆出,谁也不知道他平静的外表下是一颗暴怒的心。
“关凌,你听见没有,你给我开开,我要下车!”杜厦冷声道。
“待会我把你送到家,你再下车。现在外面下着雨,人又多。”这么短的时间内,关凌的面色又一如往常了。
杜厦颓败地靠在座椅上,再也不想看他一眼。
关凌这个人脾气死犟,他做了什么决定,除非他死,否则谁也不能改变。就连他的母亲关桂兰也无法改变。
关凌随母亲姓,主要是因为关桂兰是别人的小三,而他,则是传说中的私生子。
关凌是个绝对的大孝子,对关桂兰言听计从,从不违拗,只有一次除外。
就是关凌带她回家给关桂兰看的时候,门一打开,关桂兰瞧见杜厦的第一眼脸色就变了。
一桌子的好菜也不吃,直接当着杜厦的面质问儿子:“关凌,你疯了?你怎么能把她带回家来呢?妈不管,总之,你立刻跟这个女人分手,马上!”
关桂兰的态度异常坚决,杜厦当时便乖乖拎着包,拉开门准备离开这里,不想当当一个破坏母子感情的坏蛋。
可是没想到关凌却一把拽住了她的胳膊——就像今天这样拽住她——用一种坚定甚至是冷酷的语气,一字一句地跟关桂兰说:“妈,你必须接受这个女人。不然,只能连我也一起失去。”
想破脑袋杜厦也不明白,她到底怎么样就成为了关凌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他们不过是再正常不过的情侣了,相识过程也没有那么惊天动地的。杜厦所在的杂志社主编老李突发奇想忽然要做一期商界成功人士的专刊,天知道她到底又发了什么羊角风。
他们不过是一家给“中二病”少男少女看的杂志,居然要去采访成功人士?
大家能躲都躲开了,可是杜厦那时候刚进公司还是实习生,老李的话也很明确,如果她拿不下这期专访,直接拍屁股走人。
杜厦不是陶渊明,没长出那根“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筋骨,她立刻就折了,折得很彻底。
绞尽脑汁之下她还真的找到了办法,大学舍友小花的哥哥的表姐有些关系,可以安排她跟关氏律师事务所老总见一面,于是她便去见了。可是当她推开办公室的门之后,她才发现原来这个关凌她以前曾经见过。
其实,不单单是见过这么简单。
他们,还曾经谈过恋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