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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年之后我们是否依旧站在这里 曾经的纯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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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座城市依旧喧嚣忙碌,一如他还在的样子。
安若拄着下巴浏览着各种相亲网站,反复填写着自己的信息。她突然明白林菀说的报应是什么,她总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惦记着苏韫,到了二十五岁还不恋爱,此刻就被老妈逼着相亲,这就叫因果循环!
相识那年,林菀、苏韫是十二岁,安若十一岁。那个时候时尚潮流的林菀还梳着两个小辫子用草莓的小发带扎着一股童真傻气;那时候苏韫还穿着一身白衬衫牛仔裤大摇大摆的唱着只有五个调的歌;那时候安若还瞪着那双写满无知的大眼睛追着林菀询问,那个唱歌跑调的漂亮男孩是不是混血。
他们的故事是从十二岁开始,但是却不能从十二岁说起。
因为直到四年之后的分别,看着苏韫踏着随性的脚步成了天之骄子,安若泪流满面的扯着林菀的衣服那一刻才知道,那种不舍得那种痛心叫做喜欢。
所以她郁郁寡欢的高中时光,在有的人忙着考大学,有的人忙着恋爱的时间,她用来回忆和苏韫的一点一滴。
那几件事情反复的向林菀说,她说,林菀林菀,还记得苏韫十三岁的冬天从学校的双杠上摔下来眼睛好一段时间看不到的那件事吗?其实他最后看到的人是我,也是我救了他。可他是个白眼狼,病好之后也没谢谢我。她说,林菀林菀,还记得苏韫十四岁的夏天下了大雨,我们两个因为扫除最后离开的教室,那天我们两个打着一把伞,都是我撑着伞,还好那时候他还不高,送我回家后就把伞借给他了。可是啊,那把伞他就那么忘了还给我了。她说,林菀林菀,还记得苏韫十五岁的秋天喜欢上了隔壁班的陈佳霭吗?那天我和她一起考试,她对我说,其实苏韫很爱撒娇总是像个小孩子淘气死了。第二天,我的眼睛肿的像个水袋,其实那天晚上我没喝水。
林菀啊,我知道苏韫最爱听梁静茹素淡的声音,最怕吃辣却又最喜欢吃他外婆做的很辣很辣的麻婆豆腐,最喜欢不声不响将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最喜欢捉弄别人,最喜欢那辆抽奖中的形状怪异的脚踏车,最喜欢冬天不喜欢夏天,夏天的太阳会把他的皮肤晒得很疼,所以他总是穿着长袖衬衫,最喜欢最喜欢的是隔壁班的陈佳霭。
林菀狠狠掐着安若那张浸满泪水的脸颊,抽了口气说,可苏韫甚至都不记得你这么一个人。
苏韫忘性大,那些不起眼的,不声不响的孩子们他转头就忘了。可偏偏,这么不起眼,这么普通的安若,遇见了,喜欢上了,那么尖锐,那么突出,那么薄凉,那么流光溢彩的苏韫。
安若被这种苦苦的暗恋折磨的寝食难安,她通向大学的火车还有十分钟就要启动,她坐在长椅上颤抖着手拨通了苏韫的手机,那头传来慵懒的声音。安若半天说不出一句话,连那么柔和的秋风吹到脸上都会觉得灼热难耐。
“安若,说话!”苏韫急了,吓得神游的安若不敢怠慢,只是刚刚那点视死如归的心情却变得越来越薄弱,想着这通电话之后他们或许连同学都做不成了,下次同学聚会的时候有你没我,有我没你了。
“苏韫……是我,安若。”
电话那头满脸黑线。
“苏韫……”
“我要挂电话了。”
苏韫你急着投胎啊!等我一会不行啊!我现在生死一线啊!其实安若就是想想,说出来就变成是:“别,我就是想告诉你,我……我……”
“啊?”电话那头的苏韫身后的声音也很嘈杂。
火车马上就要开动了,安若想象自己这就要离开这座城市十万八千里了,和苏韫此生不见了,于是饱满而壮烈的声音说:“苏韫,你听好了,安若说她喜欢你。”
撂下电话,安若觉得自己把一辈子的勇气都用尽了,也许今后的人生就只能畏首畏尾的生活了。不过提起行李的那一瞬间她也释然了,心中默念萦绕舌尖的只剩一句,再见,从不属于安若的苏韫。
那风又变得柔和温润,安若笨拙的提起行李,错过了最佳的上车时间,只能被来来往往的人挤得像个煎饼,笨拙又难看,活脱脱一个村里的姑娘,还不是小芳。
可就在她被一个巨胖中年男子挤住动弹不得的时候,还有一双闪烁着贼光的眼睛紧紧盯着她被挤得向上挪动的衣裳外露下的腰身。
那双粗糙满是罪恶与汗水的手朝着她光洁的腰身伸了过来,就在她皱着眉头看着那双行踪不明的手紧张却又无处可躲时,那样一双纤细白皙的手接过她手里的大包,一甩手背到背后,推着她的肩膀让她成功挤过那堵“墙”,然后回头一脸可怕的嫌恶,还略带嘲讽的神情看了那双手的主人,慵懒的转过头跟在了安若的身后上了火车。
于是他们的故事就应该从这里开始说起,从风华正茂的苏韫和青春萌动的安若说起,他们的故事分别三年才算是开始。
就像现在,她站在这里,就在这里,却再也寻不到苏韫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