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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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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膳过后,众人都作鸟兽散尽。阿虫连带着阿布都被娘亲又拖去置备货物了,如今还多了一份聘礼要准备,可见,家父说明日就要去提亲这着走的是又急又险的。
我孑然一身无处可去,鹿亭那里到底是去不了了,免得和不愿见我的家父打上照面,自讨几多无趣。
一觉方醒,我此刻精神也正足,权且饭后百步走,当作消食。
走着走着,脚步就拾到了画印轩的位置。之前说过了,画印轩是相府里唯一四季都有生气的地方。
暖阳早已西落,画印轩里也更深露重,湿寒刺骨。我夹紧了身上的紫貂珍裘,顺势弹落头顶的梅花花片。
轩宇四周都栽种了品种不一的梅花,宫粉绿萼玉碟品梅……家父对梅花没有那么上心,若是名字诗情画意,他便就种在了此处。我和他不一样,我向来看好一切能在寒冰千日里苟活于世的东西,包括冷心冷面的我自己。
流连于百花中的我也不知何时唯解独一风情,那抹红梅色妖艳却不香艳,而我的情有独钟它似乎不知,所以它的傲骨才会刺穿我的掌心,颇有宁死不屈的味道。
早知当日就该想明白了,一头热的感情是成不了的气候,两不相依的终究都会两败俱伤。这世间的误会这么多,不是人们都擅长积怨,而是太多的人把对不起说在了心里。
“宋默如,你若是真的后悔过,就应该早点对我说。”我折下身旁触手可及的红梅枝梢,放下鼻尖以下轻嗅片刻,香气氤氲却无法消散。
“功名利禄薄纸一张,在你眼里就这点蝇头小利也能让你把我推向深渊。真要是朝对我说后悔了,我除了苦笑还能做什么?我对你来说不过是废人。”梅花在手中被揉碎,榨出的鲜汁凝于指尖。
轻于鸿毛,我算是体味到了。
“不过多说也无益了,明天我就是要上门提亲的人了。我会养一双儿女绕膝前,怀拥美艳娇妻,我会很幸福,至少人前人后看起来这样。”我抛却了手中的红梅,独自往回走。
我揉揉眼睛,却仍是干涩。
“乏了,回去了。”我假意打了个深深的呵欠,抬步回屋。
未时时分方才睡过,我又怎么乏得起来。
我说什么做什么不过都是些借口幌子罢了。我无时无刻地提点着自己要注意分寸,家父说的没错,我是应当要成家了,算是给自己白白浪费的几年一个交代。
只身回到屋里,我厉声支退了所有的小厮丫鬟,临了让他们把所有的烛火都熄灭。
屋里是同外界一样的墨色,我摸索着前路钻进了床上。一方锦被甚是贴身,我亟亟将它裹在身上,把自己围得密不透风。
端坐在床上,却不曾想过这一坐便是一夜,一夜未曾合过眼。
屋里逐渐亮堂起来,日照白光从天青色开始打进来。我看着这新日的明光,不禁扯出一丝笑颜。宋默如也做过同样的事情,区别不过是我看日出,他观日息。
只是,我没告诉他,余晖是离别。
“少爷少爷!”阿虫一大清早嗓门力道不减,门也不扣两声就直接冲了进来。
我皱眉而视,是得给他定些繁文缛节了,故训斥道:“吼那么响做什么!以后再这副德行,自己挨藤条去。”
阿虫撇撇嘴,似心里不平,他扁嘴道来:“我以为少爷还没起呢,这不是提醒着要去赵大人府上提亲,怕误了时辰。”
“平时许你和我没上没下了,你也别太得寸进尺,主仆之分自己要心里明白。”我一把掀开锦被,身上还套着昨天的衣衫,口中责骂不减。
“少爷今天火气太大了。”阿虫恭敬地递上鞋靴,嘴里一句嘟哝被我捕捉得一清二楚。
我起身正冠,阿虫在身后伺候着,我微微偏头,询问一二:“你这么早过来,是不是我爹爹把你支来的。”
“老爷说了要早些动身去赵府上。”
我闻言而笑,讥讽道:“这吉时还赶得够早的,不过是提亲犯得上吗?”
阿虫在我背后鬼鬼祟祟,暗自问了一句道:“少爷你真的想成亲了吗?有了家室就不比从前逍遥自在了、”
阿虫还没说完,我就打断了他,“若你是因为要再多伺候一个人觉得累来说这话,那就大可免了。成家立业,我做不到全部,也起码要做点,别给那群畜生戳脊梁骨。”
“奴才昨天也去打听了,赵大人似乎是个严苛的主儿,少爷可要小心应付着。”阿虫转到我身前,替我拨弄衣襟。
我扬眉邪笑,回道:“我纵是再不济,也比蔡居水那样脑袋放在大刀下的人强上百倍。赵宛眉虽说看上去娇生惯养,她性子何其刚烈,受了蔡居水这种戎马一生的人影响不小,哪有人家敢向她提亲的。放心,我过去,十拿九稳。”
和阿虫嬉笑了片刻,我才提步去偏厅寻家父。出厢房的时候,正巧遇见了在打水的阿布。
“晖少爷早。”
屋外一阵北风刮过周身,我不适地缩了缩身子。
阿布渐渐放下手上抬着的木桶,桶稳稳落地,却还是不慎侧倾出了不少。外头冻得人麻木,阿布浸到井水的手都发红起来,上面还生着冻疮,几根手指又粗又胀,到处是烂了的肉。
“下次替我房里生炭的时候,也把自己的手给烘烘。”我叮嘱完一句就与他擦身而过。
阿布骤然背过身来,声音极轻地问了一句:“晖少爷现在是去提亲了?”
“有何不妥?”我顿住身形,阴森地道。
大抵人世间的感情都是如此,自打与宋默如有过过往之后,我便看得更加透彻。
这世上一厢情愿很多,离愁别绪很多,分道扬镳更不在少数,唯独情投意合很少……
明明和阿布算是天涯沦落人,对他的感情挥刀相向,我却是快意风流。我的心也在痛,在流血,但比起平时心底的低嚎,如今的摧枯拉朽之势,让我有一种毁灭的快感。
我在把自己演变成那些人口中的“没心没肺”。
家父正坐在偏厅的水曲柳椅上,他手捧书卷,卷轴舒散,黄色绸缎落至他膝盖上。家父一派闲逸,日色将他打磨得熠熠生辉,真是岁月静好。
我蓦然不忍将他这份静心打破,一句请安就在嘴边又收了回去。
这是一种久违的感觉,记得少时父亲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安然从容,我在暗羡的同时,也想象日后的自己也定要如此。庭前花开花落,我于廊边时而抚弄书卷,时而局棋会友。
没能想到这多年之后的我,一个丞相之子,竟成了这样烂泥扶不上墙的存在。
人生不过命字。
也许只有这样的字眼才会让我心里好受些许。
“你总算是磨叽好了。”家父倏地合起了书文,盱衡厉色。
我快步走上前去,毕恭毕敬地道了声安好,再又径直走到桌边,用起早膳。
“待会儿去赵府的时候收起你那些脾性,莫要给赵大人一家上下看了笑话。”
我咽下一口银耳汤,打趣道:“看来您是非要收赵家小姐做儿媳了。”
“你若是有天能明白为父的一番苦心就好了,别的我也不求什么。你一辈子荣华富贵,我还是给得起的。”家父突然语调一转,悲戚惨然。
白馒头在嘴里味同嚼蜡,苦涩在嘴里都消除不尽。这句话还真是通天的好笑,我不禁笑出了声来,“照您这么说,您先前都是对我爱之深,责之切了?您知道我图什么吗?我要的东西早就被您毁的一干二净了,您给不起的。”
这现在看起来风平浪静的一切,全都是在我一味的惟命是从中得来的,到头来,我却是最千夫所指的那一个。没有功劳还有苦劳,这句话谁说的,我是第一个不赞成。
家父站直的身子钉在原地,一动也不动,他似微不可闻地叹了口气。他站在面朝我的方向,只是我忙于饭食无暇抬头顾及他的脸色。
“待会儿让阿布跟着去吧,他比阿虫要稳妥不少。”家父的声音沧桑晦涩,陡然一种年华已逝的错觉萦绕心头。家父老来得子,我今年二十一,他也快有五十又三了,岁月确实不饶人。
“好。”没由来的心酸,我不适地吸吸鼻子。
赵衷赵大人是本朝的大学士,听闻年轻时就能和德高望重的斑白发者辨当世之势,言未来明细,惊动皇城。
家父担心我肚里这点墨水迟早要露了马脚,千叮咛万嘱咐地不许我多言,言多必失。我暗自好笑,这都快赶上五天里同我说的话了。
“儿子明白,不到万不得已,只会装聋作哑,还望爹爹在赵大人面前多美言几句,我也好抱得娇妻归。”上轿之前,我实在受不了家父的喋喋不休,真不知道他在担心什么。
“你若是考起文墨来还能这么舌灿莲花,我也不必多心什么了。”他摇了摇头,佝偻着背进了轿。
相府和赵府并不相邻,我们两顶轿子,一堆聘礼,徜徉在路上甚是扎眼。
“行到何处了?”我挑开车帘,询问跟在一侧的阿布。
稠汗从他侧脸落下,水色嫣然,阿布双颊通红,说话也有些喘,“前头就是赵府了。”
我颔首不语,缓缓降下帘子。
阿布却抬手又挑起那车帘,不顾礼节,我被他的动作吓得一个激灵。
“晖少爷,你一定能娶到赵小姐的。”阿布他喘了几喘,费了很大的心力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