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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大修:在我不知道的地方 ...

  •   跟钟景博谈恋爱就是吃饭。
      其实以前他们在一起的主题就是吃饭,钟景博一向忙,不管从前还是现在,能空出跟她在一块的时间也就是吃饭的时间,只不过自从她升级为女朋友之后,把原先半月一次的频率,改成了天天见面而已。
      钟景博每天晚上固定来医院报道,给窦妈拎了各种营养晚餐,伺候老太太吃完之后,两个人在一起离开医院,奔赴散落在城市各个角落的特色馆子,钟景博是老饕,上到等闲预约不到的私房菜馆,下到不知道藏在哪个胡同的有名小吃,他都能找到,跟着他大快朵颐,窦妙真心觉得有这个男朋友十分不赖。

      这天他带她去的是一家叫“做钓翁”的私房菜管,隐藏在一个普通家属大院里的小门脸,总共才100多平,7、8张桌子,前前后后挤满了人,店老板是个28、9岁的姑娘,一身休闲装,两条麻花辫,浑身上下散发着猫一样慵懒的气息,显见跟钟景博很熟稔,见到他就露出一个清浅的笑来:“好久没来了。”
      钟景博也笑:“最近忙的都顾不上嘴了。”
      姑娘领着他们两个人往后面走,里面又是小小一间屋,却只摆了两张桌子,还有一张吧台,点缀放了一排绿色植物,看着只觉得生机盎然,却是比外间安静清幽多了。
      他们在其中一张桌子上坐了,姑娘拿了菜单来,装帧精美的古线装设计,翻开尽是些“闭月羞花”、“龙子戏珠”的菜名,窦妙给这些富有文艺气息的菜名跪了,不知道这些美丽的名字后面都蕴藏了什么食材,只好瞪眼等着钟景博解释。
      钟景博就跟姑娘说:“我这次是带她来认门的,你只管做几个拿手菜上来好了,我这女朋友可是活招牌,让她吃好了,不知道能给你忽悠多少客人来。”
      窦妙让他当着外人揭穿了吃货的本质,就有点恼羞成怒,姑娘却笑眯眯的点头:“那敢情好了,我还有一个独门绝活一直没露呢,今天你沾女朋友的光了。”

      姑娘去了后厨,钟景博就跟窦妙解释:“这姑娘是《楚汉》的明星玩家,COSPLAY明月的,《楚汉4》做内测的时候认识的,很有意思的一个人。”
      《楚汉》就是当初江邵在千盛做的那款游戏,窦妙也曾经是那款游戏的超级粉,因为有江邵可以开外挂的原因,她那时候在游戏里几乎可以横着走,凡是能搞到的顶尖装备,她几乎应有尽有,自己用不完还拿来送人,屁股后面聚集了一大帮狐朋狗友玩家,简直一呼百应,想扁谁扁谁,着实爽了一段时间,后来尹超杰强烈抗议她严重破坏了游戏的生态平衡,江邵才不得不管着让她收敛一点。
      现在回想起来,跟江邵在一起的时候她其实很不务正业,他在他的世界里把她惯得无法无天,不给她成长的机会,又在觉得累的时候一脚踹开她,任她在后头哭闹耍赖都没用,这世上怎么会有这样全无心肝的男人?

      老板娘的绝活是一罐熬到水乳交融的足火好汤,以鲫鱼之鲜,糅合芋奶之润,尝一口能让人鲜的吞掉舌头,窦妙吃的鼻尖上都冒了汗,还不忘挤兑钟景博:“你太不厚道了,这么好的地方,以前你都不带我来。”
      钟景博就说:“以前你又不是我女朋友!”
      窦妙气结:“重色轻友啊你,什么人品!”
      “食色性也,最好的食物当然要跟最亲近的伴侣分享,现在你知道当我女朋友的好处了吧?”
      “原来你就是想要找个吃货拍档啊。”
      这时候老板娘正好端了一盘果盘上来,闻言笑眯眯的道:“千秋禅月,我自创的哦,请吃货打分。”
      窦妙看时,却只是寻常的梨子片成极薄的圆片,奇就奇在周边浸染的那层紫红色的边,看上去可不就像漫漫长空中最清冷的一轮月,夹起一片放在口中,梨子的清香与葡萄酒的酒香在口腔里弥漫开来,简直妙不可言,窦妙忍不住为老板娘的蕙质兰心叫了声好:“哇,用葡萄酒腌的,难为你怎么想的出来。”
      老板娘便竖了大拇指:“果然不愧是吃货,我以美食酬知己,这盘算我送的。”
      窦妙这时候真心想跟老板娘交朋友,便也不推辞,还拉着人家说这葡萄酒如果换成玫瑰香会更好,老板娘就问她什么是玫瑰香,钟景博就笑,我女朋友虽然厨艺比不上你,但酿酒的本事却绝对比你强,她自己酿的玫瑰香,连我爸都赞不绝口。
      窦妙不理他胡说八道,只跟老板娘解释,就是我自己琢磨的一种葡萄酒的酿法,改天给你拿点来尝尝。
      老板娘简直欣喜,你自己酿酒。
      窦妙点头,是啊,我喜欢喝,所以就自己酿点来玩儿。
      老板娘干脆坐在窦妙对面,呀,我也喜欢酿酒,你平常都酿什么?
      窦妙掰着指头数,草莓,樱桃,杏子,黄桃,荔枝,葡萄,凡是我爱吃的水果我都会试验下做酒,酒是果木之精华嘛。
      两个人像是伯牙终于遇上了钟子期,火速建立起超越逛街喝茶的女性革命友谊,从酿酒一路聊开去,两人惊喜的发现对方简直是世上的另一个我,共同点实在太多了,比如都喜欢《武林外史》、《欢乐英雄》,喜欢小人物的江湖故事,喜欢在游戏里种田挖药打铁钓鱼打酱油……
      最后老板娘提起自己最近正在玩的单机游戏《礼乐江湖》,并保证窦妙一定会喜欢。
      “江邵你听说过吧?就是《楚汉》当年的策划,钟老板肯定知道啦,他自己开发的哦。”
      老板娘显然是江邵的超级粉丝,提起他来眼睛亮闪闪的:“我采访过他为什么要做这么一款小众游戏,他说是他自己的游戏理念,希望玩家能通过游戏收货成长,而不仅仅满足于武力PK带来的沉浸感。”
      仿佛打抱不平似的,她歪着脑袋问身边的钟景博:“说起来《楚汉》当年为什么要换策划啊,江邵明明是个天才嘛!”
      窦妙也看着钟景博,她其实也想知道,那时候《楚汉》那么火爆,江邵作为它的总策划,明明在千盛前程远大,为什么会忽然选择辞职呢?
      她当时问过江邵,他的回答是觉得自己还需要再读两年书,厚积才能薄发。
      自己的男人如此有想法,在一个人人渴望成功的世道里可以不疾不徐,激流勇退,窦妙简直满心都是崇拜,只可惜后来他就出了国,证明这一切不过是他为了跟宋词在一起而想出来的拙劣的借口。
      往事如烟,想起来就呛头呛脑,让人疼的挖心挖肺。
      然而钟景博却说:“你也知道他现在做的是一款小众游戏,《楚汉》作为千盛的明星品牌,定位是大众玩家,而不是像你们这样的文艺女青年。”
      老板娘明显不服气:“他现在做的《天地畅游》就很火爆啊,内测的时候口碑很好,但走的却是跟《楚汉》争锋完全不一样的路子。”
      钟景博就叹气:“姑娘,你不能否认当时的游戏玩家没有今日的玩家成熟这一点吧,我没有不认同他的理念,我只是说时机很重要。”
      老板娘无可辩驳,但还是说:“所以说江邵是天才嘛,他能超越时间的限制,把握未来的趋势啊。”
      钟景博便点头:“我完全同意你的观点,我为千盛失去这样一个天才感到遗憾。”

      回程的时候,窦妙还是忍不住问:“当年江邵真的是因为跟你理念不和,所以才离开千盛的?”
      钟景博专心致志的开车,漫不经心的回答她:“不是跟我,是跟公司。”
      窦妙简直要翻白眼:“公司不是你的。”
      钟景博便笑:“你刚才那样说好像我把江邵驱逐了似的,当时是在广泛的市场调研基础上,认为他对《楚汉2》的企划不符合公司的远景要求,但他坚持不妥协,所以选择了离开。”
      原来他真的是因为理想的原因,才离开的千盛。
      窦妙还记得江邵告诉她准备辞职时候的事。
      那时候她已经开始在千盛实习了,但作为行政部的小实习生,其实并没有多少事可以干,况且她当时胸无大志,满心要做一个最优秀的家庭主妇,一门心思就是怎样照顾好江邵的饮食起居。因此每天六点一到,就准时打卡下班,奔回他们在公司附近租的那个小家里去,迫不及待的要将自己今天新琢磨的菜色做出来等着江邵下班回来表扬她。林晓彤对此十分不满,恨铁不成钢的说她,窦妙,你寒窗苦读十八年可不是为了当江邵的通房大丫头的。
      洗衣做饭叠被铺床,她可不就是个通房大丫头,但窦妙对此满心欢喜,才不管林晓彤的冷嘲热讽,通房大丫头就大丫头呗,反正占住了名分,她早晚有一天会是江太太。
      那天她照例一早就回家在厨房里忙活,因为江邵前一天提到想吃蛤蜊,所以她那天特地走了好大一截路去买,又怕时间不够蛤蜊吐泥吐的不干净,干脆先将蛤蜊煮了一个个剥壳,然后再烩了娃娃菜炒,这还是她从江邵的姥姥那里学到的做法,是江邵很喜欢吃的一道菜,只是做起来有些麻烦。
      但事关江邵,窦妙才不嫌麻烦,江邵回家的时候就看到案板上堆成小山丘的蛤蜊壳,窦妙围着蜡笔小新的围裙在烟雾缭绕中边翻炒边哼歌,快活的像只兔子,她甚至不用回头单用脊梁骨都能感受到江邵的注视,声音里不自觉的就带了一点软软的媚:“娃娃菜烩蛤蜊哦,优不优秀?可不可爱?喜欢不喜欢我?”
      她做了好事求表扬的时候就会跟江邵撒娇,优不优秀,可不可爱,喜欢不喜欢我?
      通常江邵对她的这种疯癫行为都懒得搭理,但那天却从背后抱住了她:“这么乖的媳妇儿,不喜欢你喜欢谁?”
      他们之间不是没有过耳鬓厮磨的时刻,甚至更亲密的行为都做过了,但那一刻窦妙却脸红到了脖子根,恋爱谈了两年,好像第一次学会了害羞,手脚都僵硬的无处搁放,因为那是江邵第一次叫她“媳妇儿”。
      江邵开始亲她的脖子,亲她的耳朵,把她转过来亲她的眼珠子,窦妙脑袋里像烧了一把火,迷迷糊糊的只是凭着他动作,他让脱衣服就脱衣服,让摆什么姿势就摆什么姿势,简直从来没有的乖顺,任凭勺啊碗啊筷子啊乒乒乓乓的落了一地,反正那天晚上的娃娃菜烩蛤蜊只便宜了楼下的垃圾桶,他们从厨房转战浴室,又从浴室到卧房,最后饿的前胸贴后背,窦妙实在累得动不了,把罪魁祸首踢起来去煮泡面。
      长得帅连煮碗泡面都那么好吃,窦妙窝在床上呼啦呼啦的吃面,为自己成功赢取不下床吃饭的机会而得意,她心里美滋滋的想,男人果然都是下半身动物啊,连江邵都不能免俗,要搁以前她在床上吃个薯片都能被批评死,今天她都在床上吃面条了,他竟然也能容忍她,可见原则也不是一定不能被破坏的。
      然后她听到江邵说:“妙妙,我从千盛辞职了。”
      窦妙顿了一会儿才想明白他说的什么,她诧异的抬起头来,连面也顾不上吃了:“为什么呀?”
      他那时候在千盛前程远大,她想破脑袋也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辞职。
      江邵就摸摸她的脑袋:“我想了很久,决定还是要再读几年书,厚积而薄发嘛。”
      读书是好事,窦妙“哦”了一声继续低头巴拉自己的泡面。
      江邵问她:“你生气啦?”
      说实话她的确是有点生气,到不是为了他要去读书,而是为了他辞职竟然不跟她商量一声,但看在他叫她“媳妇儿”的份上,她准备原谅他。
      她笑眯眯的抬起头来:“读书是好事啊,我生哪门子气。”
      又问他:“你要读你们学校的研究生吗?不如我也考到B大去跟你做同学吧?”
      她越想越觉得这个主意十分好,正好她妈妈为了她放弃考研的事情对江邵十分有意见,如果她真能考到B大去,看她妈妈以后还说不说江邵耽误她上进。
      然而江邵顿了好大一会儿才说:“妙妙,我准备出国待两年,你等我好不好?”
      出国啊,窦妙脑袋嗡的一声,竟然还能笑着问:“去哪啊?”
      “美国。”
      宋词就是去了美国,这是窦妙头脑里跳出来的第一个想法,这个想法把她自己都吓了一跳,宋词走的时候她以为这个名字再也不会打扰她的生活,直到此刻她才不得不承认,宋词从来没有离开过。
      她一直以为是宋词把江邵从她身边带走的。
      她一直忽略了,最初的时候,江邵是要她等他的。
      他那时候说,妙妙,我准备出国待两年,你等我好不好?
      他是那样磊落的一个人,从来不屑于欺骗和隐瞒,或者他出国,也真的如他自己所说,只是为了读书。
      是她自己被宋词两个字施了魇术,一步步将他逼离了自己身边。
      如果那时候她成熟理智一点,或许两个人就不会走到今天这个局面。
      只是如果二字,说出口就是遗憾,人生不是彩排,已经发生的事,再怎么样也不可能重来一遍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大修:在我不知道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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