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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 4 祸根 ...

  •   【1】
      我这辈子出生的地方叫中国,是一个自诩礼仪之邦五千年的地方,耳语目染导致老人家我觉得要是我两手空空的去看谢纳,委实有些挂不住脸面。况且那家伙在追我的时候礼物都是一茬一茬的送,我不稍稍礼尚往来一下,实在说不过去。
      所以我决定给他买个奴隶,身体素质要求不高,能给他端茶倒水就成,毕竟谢纳人生的技能栏里生存技能点的很高,自理能力超强。我就是想找个人在他面前晃悠晃悠,让他方便睹人思人。
      雷奴觉得我这个想法简直不科学,不过他又说了,从他认识我开始,我的所作所为就证明我的脑子回路跟一般人不一样,他不是神经病,所以没办法理解神经病。他只能很现实的跟我说两字。
      没钱!
      我轻蔑的回头看了这个少年一样,语重心长的教育他。
      “在我的字典里,从来没有缺钱这个词。”
      待我说完这句话,我觉得雷奴顿时受到了惊吓,我且笑了笑宽慰他道:“别乱想,我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雷奴嘴角一抽,满脸写着——鬼都不信。
      真叫我不由暗叹一句,现在的年轻人啊。

      【2】
      我拉着马和雷奴到了西市,按着伊尔纳出门时的嘱咐找到一家店面,将手上的托特神戒丢到柜台上。雷奴在看到托特神戒的时候明显一愣,这倒也不奇怪,毕竟托特神戒是托特神留在人间的神器,昨天夜里我就发现雷奴是拥有神力的人。
      我戳了戳他,说:喜不喜欢这枚戒指,要不要等事情结束了以后送你当零头?
      雷奴皱起眉头。
      “你到底是谁?”
      出门在外,互通姓名这种事还是少做为妙,尤其是像我这种仇家排起队来可以绕地球三圈的。
      “独孤翼,我的名字。”
      “听起来不想是凯姆特人,也不是腓尼基人。”
      我反问他,“你觉得我哪里像凯姆特人了?”
      我原本的皮相略带混血,不过因为这一世我是孤儿所以一直不知道混的是哪一国。现在换的新皮相倒是标准的金发碧眼。
      雷奴盯着我好一会,眼神变得有些奇怪。

      这个时候铺子的老板终于被活计们请了出来,他看了眼戒指,立刻十分识趣地露出和蔼的笑容。
      “小姐,您终于来了。”有笑着看了看我身后的人,却并不多话,只道:“大老爷一早就吩咐好了,小姐您有什么吩咐跟我交代就是。”
      “给我一笔钱。”
      “要多少?”
      “买一个奴隶大概要多少钱?”
      “最多两百金,这是这里卖出去最贵的女奴的价格。”
      “那给我两百五。”
      “好。”
      伊尔纳手下的人一贯调教的好,问完话二话不说吩咐奴隶去取钱,坚决不会多问一句。我满意极了,心情顿时略感顺畅。回头时,却听雷奴低声道。
      “你和我哥哥长得很像,他的母亲故乡在大绿海的彼岸。”
      在凯姆特希腊人数量极少,但我认识一个人,他的母亲恰好而是希腊运来的女奴,而且那人个也恰好有一个弟弟。我忍不住回头看了眼雷奴,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的缘故,我忽然觉得他眉目间依稀有莱亚尔的影子。
      “你哥哥叫什么?”
      雷奴的目光立刻冰冷如霜,声如刀刻,一字一句的道。
      “他死了。”
      少年人答非所问,明显他不想继续这个话题独自一人走出店铺,我顿生一种不祥预感。

      【3】
      去了钱出门,刚到市场就听说那一对的奴隶全都卖光了,我顿时惊奇,问了看完热闹还没来得及撤退的老大爷才知道今日城里一位富商亡故,阔气的买了一票的奴隶要挖坟殉葬。末了老大爷还忍不住感慨一句,现在的有钱人真是奢侈,造孽。
      雷奴牵着马跟着我走,颇有些不耐烦。
      “你就非得买刚才你撞到的那个人吗?顺便买个漂亮的女奴不就好了?”
      我转头对他笑笑,说:“你懂什么,这在我家乡叫做缘分。”
      说完这话我就愣住了,因为我在人群里看到一个人,立刻颇感今天出门没看黄历。我说的不是米亚蒙,是修。

      【4】

      这世上凡成大事者,其他的东西我不知道是不是共通的,不过我想他们的联系栏里一定都有一个外号宿敌的家伙。
      什么,你们说我还有谢纳?
      别搞笑了好么?
      谢纳的智商点数在我眼里就是战斗力为负五的渣渣。
      我曾一度怀疑谢纳这辈子转生前自己重新点过天赋技能点分配,把他所有的智商天赋都平分加给武力值和情商了。
      米亚蒙智商倒是爆表,可是他是我盟友不是我宿敌,按现在情况看,如果我找到不阿努比斯之剑,在他登基之前我就挂了,压根不用等他登基以后斗智斗勇防止被当做功臣之一除掉。
      所以这辈子在我眼里唯一能冠以‘宿敌’这个称号的唯有修而已。

      你说我那杀千刀的前男友蓝?
      哦,他在我联系栏里的称号很早之前就是——宇宙之内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衣冠禽兽!

      【5】

      修。
      身份敌国赫梯名义上的第七王子,实际上现在他已经排行老二了。他的人品和他如今的排行一眼邪恶,因为他前头那五个哥哥都是被他祸害死的。惟剩的大哥卡尔是赫梯如今的王位第一继承人,传闻他英明神武不输米亚蒙。
      但是卡尔相比我家米亚蒙,有个致命的缺点。
      他不能生孩子!
      啊,不对,米亚蒙也不生孩子……
      卡尔是个玻璃,据说他只喜欢男人,对女人无能。

      不过即使这样,卡尔殿下也能死死的压制修,大家就该知道这位大哥有多么铁腕了。
      而且修比之卡尔,也有一个非常致命的缺点,他母亲出生低贱,而且曾经有过不洁的传闻。故而修在国内很受一些老贵族的排挤,迫的他无奈只好借力打力,依靠外交政策来谋取自己的利益。
      总而言之,这家伙最擅长的事就是没事找事。
      由此可见,在孟菲斯见到他,真是大大的不吉利。

      【6】

      “你怎么了?”
      我摇摇头,说没事。抬头看天色也不早了,现在再不去找谢纳按着米亚蒙的速度,明天估计就能该把我找着,我把一袋子金子抛给雷奴,道。
      “你先找个地方住下,我明天把剑还你。”
      还没走就被雷奴给拽回来了,少年薄唇紧抿,目光里十二分的警惕。
      我知道这小子是被我给骗怕了,我忍俊不禁道:“你看我的马在你手里,钱也在你手里呢,你怕什么。”
      不得不说雷奴的脑子回路虽然与我不同,但是逻辑思维还是蛮清晰的,冷静道。
      “马不是你的,钱你可回去再要。”
      “那你想要什么?”
      他骑在马上盯了我两秒,淡定道。
      “把你右耳的耳环给我。”
      我暗道,好小子,好眼力。
      然后斩钉截铁的答他。
      “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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