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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六回 屠荒之约(重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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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四人仍然住宿在那间客栈的房间内。趁林日王与檀裳睡了,杜若研磨了花瓣,给自己敷脸,顺便试前几日买的新衣服。琉珀托着腮看着窗外的明月发呆,浑身上下都散发出让未来的boss身份蒙羞的弃犬味道。
打扮停当的杜若转过身问:“你觉得我穿这身好看吗?会不会有点太过风骚?”
“你穿什么都好看。”
“讨厌,你根本没看。”虽说名义上是琉珀的随从,其实伴琉珀长大,一起读书、修魔、四处闹腾的杜若,可以算是琉珀最亲近的心腹竹马。在四下无人时,两人说话自然没有遮拦,杜若把梳子往梳妆台上一放,嫌弃琉珀道,“只要你愿意,我去绑成打的女人送到你面前又有何难。那个缥罗夫人难道有我这般夺人心魄的美貌,竟让我们朱炎镇的小霸主这样没出息。”
早已经习惯杜若的自恋,琉珀连眉毛也不抖,淡定地回应:“缥罗自然比不上你。但我在想的人不是缥罗,而是我在缥罗房间见到的女子。”
杜若来了兴致:“这么说,你搞错人了?”
琉珀点头:“但那女子为何会在缥罗房里梳妆,我想不明白。”
“这有什么难猜的,她八成是缥罗的侍女。”
“如果你是女子,会把一个比你更美貌的侍女放在房内吗?”
“若那女子真如你所说那样美貌,那缥罗肯定不会给自己找膈应。”杜若琢磨了一阵,“这样想来,那个女子最有可能是缥罗的亲眷,比如说女儿之类的。”
缥罗是否有女儿,这种上流阶级的八卦寻常人怎会知晓。
在琉珀沉默之时,本就被琉珀家中培养成谋士型人才的杜若思路清晰地给他分析道:“你那心头的亲亲若还与自己亲眷住在一起,说明她还是黄花闺女,没到招伴侣的年岁。就算她近期要出阁,更胜于缥罗的美貌必定不会被埋没,天下都会知道消息。无论哪种情况你都能占着先机。你本就为了求功名才出来游历,等屠荒谋了魔令之位,便可以拜名帖给缥罗夫人,正大光明地去求那位美人。若是那位美人也中意你,那做她第一个伴侣,还不是易事一桩?”
琉珀意外掉线的智商这才重新上线。想到那女子很可能尚未择偶,他心中喜不自禁:“这一个月来玩也玩够了,明日便去找能者组队吧。”
第二日一早,林日王在早饭时听琉珀、杜若商量屠荒择人之事,心中大为好奇,等两人商量好了,他才开口问:“琉珀兄,屠荒究竟是什么?”
琉珀略一思索:“屠荒的意义,大约就是你们人类的科举考试。”
自魔界诞生的那天起,魔人就受到一种叫做百割的怪物的侵害。百割形态各异,外形可怖,攻击力超绝。这万年来魔人为了对抗层出不穷的百割,全民皆兵,前仆后继尸横片野,约一千年前,终于把大部分百割逼到六大陆之外的百割深渊之中。但是六大陆上仍然不时会出现百割的巢穴,魔人随时要与百割作战。
百割的存在就像一把双刃剑,它们带来死亡,也带来财富与荣耀。财富是指:百割死后从它们的尸体上可以收割到天材异宝,稀有矿石。琉珀的玉珠法器正是琉珀先祖杀死一只巨型百割后,挖出它的九只眼睛制成的。而荣耀是指:若是击杀了官府指定的百割,就可以获得官位。琉珀的父亲正是因为在封火大陆上独立击杀了一只悬赏百割,才受封琉珀出生地朱炎镇的魔主(相当于县令)。
因为这样特殊的风土人情,导致魔界成为一个高度统一军事化的世界。六大陆上一共有27位魔帝,统治27个国家。虽然这些国家风土人情各有不同,但政治结构统一,所有魔帝都听命于魔界最高统治者魔尊。在得到魔尊旨意之后,魔帝们会不定期在自己的国家发表一些重金悬赏,比如屠荒。
屠荒是指官府在民间征集平民,作为开荒勇士探索新出现的百割巢穴。因为新的巢穴中有许多未知的危险,还要随时面临与百割的战斗,所以很多时候屠荒者都会有去无回。但是只要能抢在所有人之前探索完巢穴全境并画出地图,活着回来向官府报告巢穴中的具体情况,就能加封魔令,成为邑十万户平民的一方领主。
魔令是一个平民能获得的最高官职。魔令之后的官职——邑五十万户平民的魔皇,统治整个国家的魔帝——皆需要魔令带领封地所属军队立下战功后才能获得。
也就是说当上魔令才能获得军权,因此魔令是魔界仕途的真正起点。
琉珀年轻气盛心高气傲,不满足于击杀一两只通缉百割,像其父一样占片偏僻的肥沃之地混个土皇帝当。一个月前,他带着心腹杜若与侍婢檀裳离乡到沁空大陆,正是冲着魔尊王城所在的沁空大陆苍穹国发布的屠荒令而来。
“我还有一点不解,屠荒的人都是冲着魔令之位而去,为什么要组队。”
琉珀答:“你没见过百割,不知道它们的厉害。仅凭个人之力去屠荒,哪怕是遥青那般强大的真魔,也无法保证能平安归来。所以屠荒者会私下寻找合适的同伴组队。大家利益一致,一路上自会互相配合,选出一个服众的首领。官府论功行赏时只封团队的首领为魔令,其余人魔令上任后会提拔成部下。这是屠荒者之间不成文的规定,未曾耳闻有人不服。”
林日王仔细听完,立刻表心迹道:“小弟我定要为琉珀兄屠荒出一臂之力,还望琉珀兄屠荒时能算我一个。”
琉珀打量林日王,不解这为了求生存可以狗腿又无耻的家伙怎么突然豪气起来:“此行甚险,林兄还是不要勉强。”
“这么说可太瞧不起小弟我了,虽然在魔界我可能一无是处,但我毕竟继承了人类顶尖高手的实力,并非手无缚鸡之力。”林日王一本正经地说,“和你初遇那战,我可不是输给灵魔,而是输给一位连神魔都能打败的天魔,败得并不羞耻。”
被暗中捧了一下的琉珀失笑,不置可否。但之后寻找屠荒同伴的行程,琉珀还是让本来不打算带着同去的林日王跟他一起去了。
林日王这无比惜命的家伙,为什么突然想要与琉珀一同往连魔人都害怕的枪林弹雨中冲呢?自然是因为他无比相信主角光环论。琉珀不到十年后出来祸害人间的话,在魔界的仕途可谓一帆风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兵权在手天下我有,要多酷帅狂霸拽就有多酷帅狂霸拽。在他幸运S的光环笼罩下,林日王自忖丢掉性命的可能性很小——万一有危险,还能躲在琉珀身后,让他当肉盾么——既然如此,可持续发展才是王道,不断为了琉珀冒一点小风险,在他身边混个有功之臣的位置,以免将来因为没啥用处被他一脚踢开失去大腿可以抱。
屠荒组队申请处在苍穹国王城脚下,行至距离申请处三里之外的集市,便可以见到人群聚集,大部分人正在互相搭讪了解底细,寻找合适的组队伙伴,气氛好像一个盛大的相亲大会。
林日王暂且不提,琉珀是个纯法师,而杜若是个弓箭手,两人的攻击模式皆偏向于远程,最理想的同伴组合是两个可当肉盾近身肉搏的战士,一个会治疗的医师,一个擅长辅助的探子。
因为昨日那战,琉珀现在可说是个红人,自他接近集市就有人不断朝他送来注目。不过人群的态度却有些古怪,纷纷避开他们一行,连搭讪都搭不成。
杜若恨道:“定是因为常盘那厮记恨你昨日的羞辱,放了风声阻我们屠荒。”
琉珀并不为自己的嚣张而忏悔:“难怪我昨日就瞧他有些不爽。”
林日王问:“既然没有人愿意组队,我们岂不是屠不了荒?”
琉珀顽劣地勾起唇角:“既然对方是小人,我还与他讲什么道理。我在这个集市上看中谁,就与他一战,若是不肯,打到他肯便行了。”
林日王竖起拇指:“不愧是琉珀兄,就是那么酷帅狂霸拽!”法西斯欢迎你加入。
在琉珀和杜若出去抓苦力的时候,林日王用木片和炭笔写了个广告板子竖在集市一角,上面写明琉珀、杜若与他自己的职业能力与招聘队友的各方面要求。之后他就在广告板子后坐下,偷懒…咳,守株待兔。
很多人远远地看一眼,也不凑过来细瞧。这是意料中事。林日王看着流云发了一会儿呆,突觉身前一片阴影罩下。
仍是那副招牌金甲打扮的遥青伫立在广告板前,正低头认真看广告。
林日王瞬间精神了,腰也不酸了腿也不疼了,呼吸都停止了:“卧C——咳,遥青真魔大人!”
“你也是这个队伍的成员之一?”
“额,嗯。”
“你们还有空缺吗?”遥青大神以求职人员的口吻问道,“我符合你们想要的战士要求。”
林日王顿时从坐的地方弹起身,运起内力清啸:“琉珀兄!!!”肥羊,不,你的触手老婆自己送上门来啦!!!
琉珀与杜若一前一后赶了回来。在见到遥青站在自家招聘摊前,这两位并没有“科学”这种概念的魔人,油然冒出“这不科学”的前卫感想。
琉珀很快反应过来:“遥青魔君是想与我们组队吗?”
遥青干脆地点点头,并且郑重其事地掰着手指重复道:“攻击力高,耐打,速度快,有对战百歌的经验与勇气。我符合你们对战士队友的每一条要求。”
面对遥青正经到几乎有些呆的态度,三人皆有些汗颜,无法把眼前感觉很好欺负的生物与那位秒杀数百死囚的威风大神联系在一起。
这人莫不是披着山寨金甲的冒牌货?这自然是不可能的,魔识已经清楚地告诉他们,眼前的人正是货真价实的真魔遥青。
在一片沉默中,林日王内心的小算盘打得噼里啪啦响。虽然不知道遥青和赫连月白到底有什么关系,但从以前和刚才的情况来看,遥青完全没有敌意,甚至还隐约透出一股对他的好奇之意。能抱的大腿自然是越多越好。打完算盘的林日王打破沉默,怂恿反派boss们进行历史性握手:“琉珀兄,我们还有空缺。”
琉珀并没有被这个大馅饼砸中。他对遥青自然好感度颇高,遥青能加入的话,队伍胜出的概率瞬间提高数成。但是一个队伍只能有一个队长,若是已经在人心中建立了相当威望的遥青加入,基本上自己当上队长的可能性就降到近乎于零了(当然不是为了那位佳人,琉珀是一万个愿意和赏识自己的遥青组队的,哪怕因此当不上队长也无所谓);可反过来说,若是遥青加入了别的强力队伍,并与他们为敌,他们很有可能无法在屠荒胜出,更是讨不到任何便宜。放弃这次屠荒等下次也是一种办法,可都已打算参战,不战而逃不符合琉珀的美学,就算要放弃,也要等胜出后。
“求之不得。”琉珀在反复考虑后,最终还是选择了最佳的方案,绽开了笑容欢迎遥青。那位在缥罗闺中的佳人,只能想其他方法求之了。
遥青点了点头,对结果很满意。
“我的能力你自是知晓了。”琉珀把自己与队友的底细相告,“我主要修行攻击法术,对辅助法术也有些研究。他叫做杜若,是个百步穿杨的神箭手,且精通地理天文,可做军师用。至于林兄。”琉珀考虑了一下,“乃人间第一高手,身手敏捷,气息难以被探知,可往刺客方向发展。”
琉珀的话陡然之间给林日王打开了一扇新世界的大门。这行走在暗处,有危险就蛰伏,没危险就背后捅别人一菊花的职业,实在是太安全太合适自己了!
赫连月白如果知道自己清苦修炼三百年的正道修为,被一个无耻的玩家决定拿去转职当阴险的魔界刺客,说不定会气得活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