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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番外、元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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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个孤儿,自己的父母长什么样早就不记得了。在我的脑海里,所记得的第一样东西,是黑色的天幕。
我睁开眼睛,然后看见闪烁着繁星的天空。很黑,却又安详。然后,又闭上了眼,陷入了沉睡。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十一岁的时候。
那天,我刚被一群该死的家伙打了一顿,原因是我实在太饿了,所以偷了他们的钱。但,我觉得他们会对我下如此重的手,主要还是因为我不是人族。这是个属于人族的地方,是排斥着异己的地方。混血儿被称为垃圾,那我这种纯血统的异类,当然会更加的被他们所憎恨。我被他们打得爬不起来,然后被守城的士兵抬走,活生生的丢下了山。
我从山坡上滚下,不停的撞着石头或者树木,身上的疼痛已经到了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的地步。我觉得浑身的骨头都变得粉碎,再也没有生存的可能。既然要死,那就在昏睡中死去吧。所以,我闭上了眼,让黑暗吞噬了自己。
可惜,我的命太大,等我醒来时,已经到了山脚。
这是个很可怕的地方。像传说中的地狱一般。我看到一具具腐烂着的身体,看到那些腐肉所寄生的白骨。我的鼻尖充斥着一股让人恶心的气味。这种味道比我身上的还要让我痛苦。我看到那些还在呼吸着的人,看着他们麻木着微笑着,任由乌鸦啃食着他们的身体。这里,是属于死人的墓地……
我有一双在夜晚会发出光芒的眼睛,就像月光石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月光石发出的是绿色的光,而我的,是金黄色。这是“那唯亚”族的特征。那维亚族,一个短命的种族。
“看看,原来在这儿,有一只好看的金眼猫儿呢。”我听到女人的声音,然后看见了如记忆中一般美好的夜空。那是属于她的眼,闪烁着美丽的星光的黑色的天幕。
元朗,一个奇怪的名字。这是她给我起的名字,据说有着她的家乡的特色。
救我的这个女人,是一个叫做沈秋的奇怪的女人。她有着黑色的头发,黑色的眼睛。她很瘦弱,好像随时会倒下一般。她的身上带着的是那种住在深闺中的千金大小姐才会有的弱弱的气质,可是内心中是只有魔女才会有的残忍。
她是这座巨大城堡的主人,是这个城堡的“神”。
我天天跟早她的身后,跟着她,在城堡中胡乱的逛着。
她是个矛盾的女人,总是随心所欲的做着乱七八糟的事情。她会用手插入那触犯了她的男人的胸口,微笑着掏出他的心脏。然后又蹲在身子,将手上握着的带血的糖果递给在一旁哭泣的孩子。
她说她讨厌自以为是的人,讨厌背叛他人的人,讨厌那些自大的男人,憎恨着那些无能的,只会躲在别人身后哭泣的女人。
她制定了可怕的游戏,每5年一次的“挑战”。她看着那些为着自由而进入陷进的家伙,然后做出对于他们来说,心中最重要或者最害怕最在乎的人的模型。
她微笑着,看着那些挑战者死在她做出的傀儡的手中,看着那被鲜血染红着的地面。她笑得很难听,像哭一般。她笑着,却总是低着头。她的身子颤抖着,从口中发出沙哑的笑声。
然后,我看到她哭了。她总是这样,总是在得到最大的“快乐”之后哭泣。哭得很惨,哭得很伤心。她抓紧着我的胳膊,指甲掐进我的皮肉,让我必须咬紧了嘴,才能忍受得住。
她在我的耳边一遍遍的讲述着她那早就听烂的故事。她的穿越,她的哥哥,她的爱人,她的朋友,她的冒险。她一遍遍的述说着她的爱人与公主的婚礼,她的哥哥被她的爱人所杀,然后她报复着将浸泡着能够让人疯狂的药水中的项链给了那个男人。最后,故事的终结,是男人的死亡。
她说完,然后在我的怀中熟睡。而我,只能无奈的忍受着胸口上那湿漉漉的凉意,抱起了她,将她送回她的房间。我还要打扫“垃圾”,处理那些不成人形的肉块。我会将他们埋在泥土之下,然后对着他们弹奏一天的琴。这是我唯一能够做的事情,我,阻止不了一个可怜的疯子,所以,只能跟着她疯。
这是这个城堡的终结之日。他第一次看到她那强大得足以毁灭一切的能力。
整个城堡中的人都死了,死在睡眠之中,死在她的手上,除了那个被她改造得丑陋的兽人以外。
她在杀死了所有的人后,告诉我,她所等待着的人终于出现,真正的游戏终于开始。
她笑得很开心,是我从来没见过的兴奋。我早就知道她的疯狂,早就知道她已经疯癫,但,今日的她,可怕得让我心慌,就像入魔一般。她的眼幽深得没有一丝光彩,就像失去了繁星的夜空,除了黑暗,什么都不再有。
她让我前往落亚拉国,让我去见见她家乡的人,去见见那所谓的救世主与新一任的圣女,然后,将其中一个带给她。这是她的要求,所以我去了。
在我离开莱菲斯的时候,她没有出现,送我出城的只有戈雅大,那个可怜的兽人。
“为什么你要帮着她?那里面,也有你的同胞,不是吗?”她这样含恨着询问着我。但我什么都没有回答。我该怎么告诉她?我该如何跟她说?
我能够告诉她,早在见到那双眼睛的时候,我便已经为她所着迷?在她扑在我怀中哭泣的时候,我的心因她而疼痛?在她杀人的时候,我有着的更多的是对她的宠溺,为着那些鲜血而换来她的快乐而高兴?
她是个疯子,因为一系列的打击而疯狂。我是个疯子,一个为了她而甘愿疯狂的笨蛋。
我去了落亚拉,见着了那个与她一般有着黑色的头发与眼睛的女孩——王可。
王可是个可爱的女孩,至少,她在所有人面前是如此表现着的。她天真,爱玩,善良,软弱,她在所有人面前就像一个出生在平凡家庭,受到了各种宠爱的女孩一般,太过的平凡。但是,我知道她内心的黑暗,因为,她有一双和我记忆深处太过想像的眼。那是一种黑,黑到深邃,黑到深不见底,黑到没有丝毫光彩的颜色。
我放弃了强行将她带走的念头,我决定一直陪着她,直到她自愿离开。我开始喜欢上王可,因为她。我开始疼爱这个女孩,因为她。我想让她快乐,想让她的眼不要变得如她一般。我想要再次见到那天晚上的美丽,想再一次的见到那繁星点点下的星空。不过很可惜,我似乎办不到呢。这是个防心太重的女孩,这是个将一切藏匿得太深的女孩。我进不了她的心,我不是可以进入她的心灵中的那个人……
深夜,我开始想念着那个残忍的疯子。我回忆着她的脸,回忆着她的眼,回忆着她的微笑,甚至,我开始深深的思念着她哭泣的模样,思念着她大笑着将他人杀死的神情。
我想要马上去找她,想要继续站在她的身后看着她染满鲜血的模样。我想要拥抱着她,告诉他自己对她的思念。
她还好吗?城堡中的人都死了,除了那个兽人。她会孤单吗?会痛苦吗?她还会在每晚哭泣吗?她能够找到拥抱着她的怀抱,放声的哭泣吗?她的故事,还有人在倾听吗?
“我亲爱的徒弟,不知道你有没有机会看到这张纸条。不过,当你看到这张纸条的时候,我一定已经死了。因为,在你达到这条项链的当天,就是我生命的最后期限。”
我的时间已经到了,所以,必须“离开”。再也见不到她了,真的有些可惜。
“我的徒弟,记得我曾经说过的‘疾风之狼’吗?那风靡于一百五十三年前的侠盗。他是我的师傅,一个……很美丽的女人。是不是被吓了一跳!是女人哦~一个女人哦!这张照片就是属于她的了!长得不错吧,真的是不错。不过啊~你师傅我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是老太婆一个了。我当年看着那图片,真的是被打击到了啊!嘿嘿~人老了。果然会变的很丑!还是我们好,一到40就可以结束了。人生的巅峰,不用惧怕衰老的来临。”
这是真实而又虚假的谎言。我都为着自己会写下这样的语句而脸红。但是,当我想到那个女人的模样时,我不自觉的笑了。
“好了,废话我也不多说了。我的徒弟啊,我的遗体也不需要你替我收敛了,反正一定会有人收拾得干干净净,不会留下任何的痕迹。只希望,这个项链没有被他们一并的收走。看到这纸条后面的地图了吗?若有时间,就去那看看吧!那是我的家,是我离开了多年的地方。若有机会,就替我去看看,帮我为他们带了口信:我想他们,我永远爱着他们……”
我没有时间等到带你离开这儿的日子,也再没有机会将你带去见她。我辜负了她的期待呢~所以,我亲爱的徒弟,若是有机会,帮我去看看她吧。她是个寂寞的女人,没有人能够进驻她的心灵。若是你,与她一般的性格,若是你,与她来自同一个神秘国度的人,也许,能够理解她,帮助她吧。
我写完手中的话语,然后将它藏在项链的反面。画中的女人有着黑色的长发,笑得甜蜜而温柔。这是她藏着的宝物,却被我偷了出来。我想看到她的笑,这种美好的幸福的笑。但是……再也没有机会,没有机会在现实中看到……
呆望着星空很久,我这才躺在床上闭上了眼。我做了一个甜美的梦,看见那繁星下的夜空,美好得让他哭泣。
我再见不到你,但希望你幸福。
我再见不到你,但希望你快乐。
我再见不到你,但希望你不要哭泣。
我再见不到你,但希望你得到幸福……
这个时候的我并不知道,在莱菲斯中,一个女人早已死去,而另一个被压抑着的存在终于挣脱了枷锁。她,再也不是我所思念着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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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风轻烟大连续2篇长评。你分析的石头,比俺设想得还透彻。俺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没有写好,表现的并不是很好。但是,没想到大人竟然都看出来了~感动!虽然最后2篇都去了精,其中一篇连分都没了。但是,我已经很满足了。因为大人是真的在认真看俺的书,并且理解了我所想表达的东西,这对于一个认真写文的人来说,是最大的回报。谢谢你了。
谢谢万年潜水艇大的补分。你提的那些意见让我汗颜。看来,我的设想确实还有些问题的说。因为赵磊、莫妮等都不是我主要要说的人物,我完全是根据可可的行为来写的。所以,对于可可来说,她所不知道东西,我就简略的带过了。比如莫妮与赵磊是怎么相爱的等等。这个我会写番外。至于白金与可可的爱情,我没谈过恋爱,所以,还真的写不出来。但是,我已经很认真的在写了T-T
至于对这个世界的情况分析,我还真没打算描述得太多。我只在某些章节中介绍了些,其他的,因为与可可无关,我就没有去想她它。
大人提的一些疑惑的地方,有一些是我下的悬念,比如最开始可可与赵磊的关系等,还有进入神殿的事情。我在第二次中才说出第一次的事情,这些,都是我故意的(虽然让你们糊涂了)。当然,我要自首的一点是,有一些地方,我确实没有注意到。后来是有人提出来,我这才想到,然后进行填补的。
这些错误与不足,等我以后有机会修文时,在改好了。写文很累,现在让我轻松下吧。T-T
谢谢大家的留言,也谢谢你们喜欢我的文,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