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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蝙蝠公子之死 ...

  •   秋水无痕,往事如烟。。
      月色如水,秋风飒飒,枯叶落了一地,如同斑驳的记忆,破碎不堪。我还记得那时你的笑,你的眉眼。
      ……
      她是一个奇怪的女子,有时候顽皮可爱,有时候诡异多变,有时又骄纵大胆得像只昂着头的孔雀。
      我坐在自己的小酒铺里,看着穿得像个王孙公子一样花哨,女扮男装的大小姐走进来,扔了一锭金子,店小二稳稳当当地接在手里,笑的很客气。
      她是万福万寿园金老夫人最小的孙女,倍受宠爱,身份高贵。
      像她这样的千金小姐是不屑到我这样的小酒馆里来的,就算从路边经过,也不会看上一眼,尽管我的酒馆开在一个还算热闹的地方,而且年代已久。
      后面是一条河,春天还未过去,岸上水中零落着些许桃花,有时候也会飘着一些姑娘洗脸过后的胭脂,或者绣着红花的丝帕,偶尔会有一两件殷红的血衣在水中沉沉浮浮。除了观察店里的客人,我最大的乐趣,就是看着屋外的风景。
      金灵芝以前也不会来,但是现在,她一个人坐一张桌子,嘭地一声将空了的酒坛砸在桌上,豪气干云地叫道:“店家,再来两坛!”伤了心的女人,只想找一个僻静的地方,独自喝酒解闷。不知她看上这里,是我的荣幸还是不幸。
      这是一个很能喝的女人,她已经来了三天,而且似乎是独自出门的,金灵芝长得漂亮,非常漂亮,但是她的脾气比她的美貌还出名,腰间的宝剑即便没有出鞘,也透出一股凉意。
      我只希望她这样的菩萨快点离开,因为这种人一般很会惹事。但是一直到了夜幕微垂,她也没有走的意思。
      店小二看了看我,又看了看金灵芝,他深吸了几口气,上前去,笑道:“大小姐,天色已晚,咱们小店也要打烊了,您看……是不是……先回去?以免——”
      “你走开,你走开,我不要你管,别妨碍我!”她说话语速很快,别人才说完一句,她就已经说了两句,而且喜欢重复,任性的姑娘。
      店小二干笑了两声,他看见我招手示意,便一步三回头的走去招呼别的客人。我端起柜上的酒壶,朝她走过去。
      她手中的酒坛恰好已经喝完了。
      我举着手,朝她行了一礼。将手中的美酒放在桌上,这是我父亲生前酿的最后一缸酒……“区区在下,乃是此店的掌柜。”
      她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湿润,通红,但还很清明。
      “姑娘海量,可谓酒中巾帼,但若如此一个人孤零零喝闷酒,想必不管酒再怎么好,喝得再多,也不会爽快。”我将小小的瓷壶放在她面前。
      她又瞪了我一眼,又转向我手中的东西,想必那香味果然吸引人,谢天谢地她没有闹脾气像赶乞丐一样赶开我。
      其实我知道她在烦恼什么。
      我只是一个卖酒的人,并不参与江湖之事。但江湖上的消息,传得比风还快,而一般消息的源头,就是像我们这样的小酒铺。
      我的店不出名,但我有有个常客,有他在,这个小店也就有趣得多。他是位出手大方,也很有趣的客人。
      如若无事,便穿着破烂鞋子,来店里喝酒。他说他很穷,身无分文,他说他的钱,全都砸进酒壶里,其中又有一半,砸在我的铺子里。
      他每次来都穿的破破烂烂,一边喝酒一边嫌弃我的铺子太简陋。他说:“老板,你也太小气了,收了我那么多银子,这店竟然还是这个死样子,也不好好修葺下。在这样下去,恐怕连乞丐都不肯光顾了。”
      我笑:“对对,在下的店,只有您这样的贵客肯来。”
      他瞪着大眼睛,一脸嫌弃地看着我,察觉到话语中的不对劲,冷哼了一声,但他又招手说,老板,过来陪我一起喝!
      一定要喝到烂醉为止。
      他的影子与面前的姑娘重叠在一起。
      “把你的杯子拿过来,陪本姑娘一起喝!”
      万福万寿园金老夫人的八十大寿刚刚过去,作为她最宠爱的宝贝孙女,实则不该来和我这样默默无名的粗野山人坐在一起喝酒。
      但是金灵芝一点儿也不在乎,在她眼里,仿佛人没有尊卑贵贱,没有等级差异,否则她也不会亲自替我斟酒。
      或许是她醉了,或许,是我醉了。
      “是不是觉得这个铺子又旧又小”我问她。
      她睁着雾蒙蒙的眼睛看我,道:“确实小的很。”
      我又道:“店铺又小又旧,生意惨淡,但偶尔遇上如姑娘一样的贵客,一顿能抵一个月。”
      她轻哼了一声,表示不喜欢人拍马屁,但是我看出来她还是有点得意,腰也挺的很直。她道:“店小怕什么,酒好喝就行!”
      我点了点头,说道:“这店之所以破旧,其实已有五十来年的历史了。我的祖父从绍兴移居至此,便着手开了这个酒铺……”
      我给她讲了酒铺的历史,其实有一半是我瞎掰的,又有谁会刻意去追究它的真实性呢,毕竟听众只有金灵芝,一个喜欢听故事的小女孩,不,小女人吧。
      她一直坐在桌边,听我说话,时不时搭上两句,并啜一口酒。我端来那一壶,要是豪饮,几口便没了。我取了两个白玉杯出来,干净剔透,金灵芝还惊疑地瞪着我看了半天,她以为我这样寒酸的店老板,根本拿不出什么稀奇珍贵的东西。
      “我们喝的不是酒,是一种体验。若是兴致高昂,即便是倒在手心里做舔,又有什么不可,只不过装酒的容器不同罢了。”我笑着对她说。
      她不可思议的看着我,仿佛已经看见我曾做过那种事情。
      我道:“古时候,还有人拿女人的绣花鞋装酒喝呢,放在手心里舔着喝,又有什么稀奇的?”金灵芝想了一下,皱着柳叶般的眉毛,厌恶地吐了吐舌头。
      她现在终于肯认真听我说话了。
      我勾了勾唇,对她说道:“太白有语——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如若心里闷得东西太多,总是会折磨人的——”
      “我不想说,我不想说那些!”未想她一听完这句,立刻抢着说道,“我们喝酒喝的高兴,你为何要提这些!”她聪明地意识到我想说什么。
      她的脸色瞬间变得有些苍白,甚至往后缩了缩身子,眼睛也更红了。我只好住嘴,劝她喝完这一壶,就回金家去。
      也罢,毕竟曾经历过那样的事。
      金灵芝没有来之前,酒铺里来的是那位大方,邋遢的男客人,他很热情,而且喜欢交朋友。他曾跟我说,他可以没有钱,没有家,没有女人,甚至连没有衣服穿都无妨,但却绝不能没有朋友,没有酒。
      他嗜酒如命,而我是个酒铺老板,所以,他也将我视为朋友之一。
      他当然是有名字的。他叫胡铁花。
      胡铁花是一个很干净,清灵的人。我说的不是他的身体,而是灵魂。而且可爱。
      也许我用错词语了,可爱并不应该用在一个大男人身上。
      他偶尔会抱怨,某某母老虎又追着他跑,逼他成亲。他说他是一个江湖人,一个浪子,不应该被丈夫和父亲那种东西束缚。
      他是一条鱼,活在酒做的大海里。
      那天,喝完酒他忍不住悄声抱怨了自己又被逼婚……对象是金灵芝。我发誓我绝对不是故意偷听一个人的酒后胡言的。
      更早之前胡铁花和朋友,还有一些江湖人出了海。他们在海上历经艰险,多次险些葬身大海。“人世间最美的事情莫过于死里逃生以后,还能喝上你铺子里的酒。”他抱着一个坛子,大大咧咧地坐在桌子上,打了个饱嗝,醉眼朦胧地看着我叹息。
      不能否认多亏他有一个足智多谋的朋友,我这种小角色与他难以相提并论。如果没有那个人,或许他们全都会被抛尸大海,喂鲨鱼。
      金灵芝恰好也跟着去了。
      所以“患难见真情”什么的,很容易……只不过我知道的东西,比他们想象中的更多一点儿。
      邪恶的秘密交易所,金钱至上的海上销金窟,永无止尽的黑暗,欲图操控全江湖的野心……
      所幸蝙蝠岛一干人等已经伏诛。
      只有各门派的高层人士才隐约知道一点,关于此事的消息,毕竟它牵扯到的势力实在太多,那些秘密也太危险。
      蝙蝠公子死了,消息传到陆地,自然引起轩然大波,如同一声霹雳,惊响不知多少家族与门派,虽然有人极力压制,但又怎么能完全掩盖得住。
      大家只知道他死了,而知道他是谁,怎么死的人却少之又少,那人和金老夫人的手段真令人敬畏。
      会伤心的人只有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武林第一世家的老庄主。他的头发在一夜之间骤然雪白,眼睛也红了。但他没有落泪,尽管他视自己的孩子,比性命还要珍贵。在那一刻,他似乎真正变成了一个古稀老叟,一个晚年丧子的可怜父亲。
      金老夫人虽然宠爱自己的小孙女,可是她子孙满堂。
      而老庄主,到了五十岁,才得了那么一个儿子。
      现在他死了。
      做尽坏事,杀人无数,妄图操控整个武林。老庄主不知道自己还能给他什么,也不知道究竟那孩子想要什么。
      他已经把自己所拥有的一切都给了他,为了补偿他,为了补偿他三岁起就盲了眼睛。
      他爱这个孩子胜过一切。
      这种如山般深沉的父爱,压得人喘不过气来。
      我觉得自己的鼻子有些酸。虽然我明明应该随着众人一样唾弃着蝙蝠公子,一个失败了的野心家,好比一只丧家之犬。
      他输的那么惨,连尸身都没有找到。
      黑暗终于笼罩了大地。
      如果光明永远不再到来,你即使醒着,有没有睁开眼睛的勇气。如果明天就是生命的尽头,你又会选择,去做些什么……
      太阳落山了。
      太阳又升起来了。
      今天的太阳,却不是昨天的太阳。
      物虽在,人已非。
      猛然回想过去,却过不了那个坎儿。
      “小二!快点上酒,本姑娘叫你呢,磨磨蹭蹭发什么呆!”总是把自己当成男人的金姑娘又来了,她以为她装的很像个男人,无论动作粗鲁成什么样,多说几句话便露陷了。
      店小二视我为兄长,不过我忽视了他委屈的眼神。
      我坐在柜前拨算盘。
      未想那姑娘竟大胆跑过来,纤纤玉指伸出来指着我的鼻子,道:“你,出来,陪本姑娘喝酒!”
      声音中气十足,看起来昨晚睡得很好。
      可惜我昨晚睡得不好,心情也差。我抬头瞥了她一眼,继续拨自己的算盘,发出塔塔的声音。她的眉毛一下就竖了起来,说道:“我叫你出来,你没听见?要是再不出来,本姑娘砸了你的酒铺!”
      店小二哆哆嗦嗦地走上去试图劝她。她哼了一声:“我讨厌你们,讨厌你们!”她抽出了手中的剑,挽了一个很漂亮的剑花,抬手就朝店小二劈去。
      店小二之所以能做我的店小二,他自然不会笨到支着脖子给人家砍。他弯下腰闪了闪,像猴子一样,在桌子间上蹿下跳,尽管难看得很,却没有被对方戳中一剑。金灵芝气得跺了跺脚,道:“你只会躲,只会跑,就是个缩头乌龟,有本事你不要跑!”
      期间我甚至看到了店小二朝她做了个鬼脸,并向我哀怨地瞟了一眼。仿佛在问,明明惹恼她的人是你,为何被追杀的人是我。
      我伸手抚了抚额头。
      这小店之所以这么破,不就是因为这些江湖人喜欢随便动刀动枪动感情?
      金灵芝见戳不到他,她一剑刺出,剑法突变。
      从方才的迅疾狠辣,瞬间只见剑光绵密,如拔丝、如剥茧、如长江大河、滔滔不绝。店小二毕竟也只是店小二。
      我摇了摇头,将手中的算盘砸过去,砸在了金灵芝剑上。
      只听叮的一声响,金灵芝的宝剑被砸得脱了手,算盘也砸在地上,满地滚珠。
      她恨恨地瞪了我一眼,说道:“我还以为你死了呢!两个人欺负一个,不要脸,不要脸!”说着说着她眼圈一红,竟然簌簌地掉下眼泪。
      造孽……
      我连忙走出去。
      我听我娘说,女人的眼泪是世界上最好的武器。也许,说这句话的人多了去了。面对一个哭的梨花带雨的小姑娘,是个男人都拉不开面子生气。
      我端起昨天给她准备的那种酒,倒了一碗在她旁边的桌上,又倒了三碗给自己。我朝她鞠了一躬,说道:“姑奶奶,您别气了,小的给您老人家捶肩,再喝了这三大碗,给您赔罪,您待如何?”
      我说完她已经不再哭了。
      但还是鼓着脸,扭着头不看我。
      长相好点的人讨好人也容易的多。我端起面前的碗,朝她眨眨眼,说道:“我要开始喝了啊,我的酒量可差得很,要是喝醉了,金姑娘帮我担待着点,这家铺子可千万不能砸,要是砸了我只能去睡大街……”
      其实我不喜欢大碗喝酒……因为我胃肠不怎么好,但一个酿酒师的子孙怎么能不会喝酒呢。喝酒喝的是气氛,喝的是情调。
      兴许我骨子里还有股传统文人的酸腐味,这是胡铁花说的。
      但金灵芝已经被我的话逗笑了。
      她确实是个单纯,又可爱的女孩子,气来得快,消得也快,只是任性了点儿。若新郎官是我,怎么也不会到了半夜拖着兄弟逃婚的地步。
      我喝完了三大碗。
      脸上有些许热度,但并不影响我的思绪。“坐。”我指了指金灵芝面前的凳子。她赞赏地盯着我的脸,因为她也喜欢喝酒。
      女人都是多变的。上一刻她还泼辣的像块生姜,这一刻却赧然地坐在凳子上,双手置于桌下,温婉典雅的样子,颇有几分大家闺秀的风范,前提是她不说话。
      “你这样看着我做什么,我警告你,不许对我有非分之想,我已经,已经有心仪之人了。”我早说过金灵芝是一个大胆的姑娘,真想撬开她的脑袋瓜子,瞧瞧里面装了些什么。微微一笑,我并没有否认,说道:“金姑娘的魅力无人能及,在下就算倾慕于你,也不必如此介怀。”何况,我早就知道她所有的底细。
      金灵芝的脸有些红,她伸出手捧着面前的碗,扭来扭去。小声道:“我知道,你又在开玩笑,像你这样的人,怎么可能会轻易喜欢一个人。何况,何况,我们只见了四天。”
      我不想再与她诸多纠缠此事。她只见过我四次,可是我清楚她所有的底细。
      我想问的问题其实很难开口,我也知道她很难回答。
      我想问问她,当初到底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抱着蝙蝠公子跳进海的?到底是多么大的恨,才能让她作出这种事情,也许是爱?一个女人在面对两个吸引着自己的男人时,总是会昏头。
      我现在觉得娘亲是多么聪明的一个人。因为她不花心,只爱一个男人。尽管这个男人只是个身份卑微的酿酒师,而她却是名门之后。
      爱使人疯狂,爱而不得,使人怨恨。
      如果爱能持续一个月,一年,十年。
      那么恨,能持续一辈子。
      恨乃世界上最深之情感。睁眼想他,闭眼想他,高兴想他,伤心想他,醒着想他,梦里想他,若是能将其凌虐,鞭尸,挫骨扬灰,方解心头只恨。
      可是,若要一个人死,为何要抱着他,搭着自己的性命,是要与他纠缠生生世世,至死不渝么。
      然而,他们即使死了,这世上还活着另一个,她喜欢的男人。
      为了自己喜欢的男人,而选择与另一个自己喜欢的男人同归于尽。这究竟是一种幸福,还是一种诅咒,是一种成全,还是一种报复……
      我不知道,我不知道……
      女孩子还在羞涩地坐在面前与我对饮,但我知道她心里想的是谁。
      她身份高贵,家世优渥,集万千宠爱于一身。
      现在她坐在我的面前,一会儿甜笑,一会儿又哀怨地叹气,如此鲜活的生命,这个年纪的女人如同花朵一样娇艳。
      我收紧了手中的药粉,开始犹豫是否该往酒壶里投进去。
      见血封喉的毒药。
      我厌恶这个女人。
      她害死了蝙蝠公子。
      为何一同跌入海中,她还活着,蝙蝠公子却不见了。我始终不敢相信他如此骄傲的人会选择那样狼狈地死去。他在世人眼中,非但温文尔雅,风度翩翩,而且性格谦逊,与世无争。他是最雅的瞎子,最强的野心家。
      难道蝙蝠公子将自己生还的机会,赠与了这个女人么?
      这,这难道才是他的本意么!
      “你怎么了,是不是哪里不舒服?你说话,快点说话啊。”一个清脆如铃的女声在耳边响起,语气中有丝丝焦虑。
      我从自己的臆想之中回过神来。
      她伸手过来拍了我脸。
      真粗鲁!
      我伸手拨开,说道:“我没事,兴许是醉了,头有些痛……”
      她撇了撇嘴,说道:“要不然我派人去请大夫,来帮你看看?”
      我抱了抱拳,道:“失礼,我去休息,让小二招呼你。”
      小二在旁边垮着脸,他不喜欢脾气暴躁的人,何况还是女人。
      我站起来往后院走。
      “不必招呼了,我有事,想走了。”她的声音在背后响起,我没有回头。
      只听见一声冷哼,接着是一阵急匆匆地脚步声。
      我脱力般放松了身体,靠在后院的树干上。
      差一点儿,就杀了她。
      摸了摸脸上的汗。店小二朝我奔过来,一脸担忧,道:“掌柜的,你——”
      “我没事……快去关了铺子,收拾收拾东西,今晚我们就离开这里。”我命令道。
      店小二脸上的忧色没有褪去,现在又多了一层欣喜。终于不必对着那个母老虎了,量这臭小子只会想到这些。
      我朝他挥了挥手,道:“快去!”
      我从没有放弃过对蝙蝠公子的寻找。
      就算他藏匿在黑暗中,我也会想法子将他挖出来,除非真的见到尸体……哪怕要花的时间,是一辈子。
      可是……为何,还是没有找到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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