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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二五 客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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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晨醒来的时候,窗外风雨交加。
这鬼天气,三天两头下雨,本来准备今天出海去玩,这下又泡汤了。
身旁的莫天早没了影。昨晚上估计他原本没有心情,只是架不住我的纠缠,勉强为之。不过一旦开始,两个人都收不住手刹不住车,最后发疯的反倒成了他,把我折腾了个气息奄奄,竟是连他起床都不知道。
我没有睡懒觉的习惯,一觉醒来就蹦下了床,匆匆冲了个澡就往外跑,几乎跟正要进门的管家撞了个满怀,把我给吓了一大跳:乖乖,撞了我不打紧,管家那么大岁数了,非给撞进医院不可!
“你跑哪儿去?”管家眼睛一竖,瞪着我。
“找莫天,他在哪儿?”
管家把手上的牛奶杯往我手上一塞:“先喝牛奶,这是医生的吩咐。”
仰起脖子,咕咚咚一口气把一大杯牛奶全部倒进胃里,然后把空杯子还回管家手上:“他人呢?”管家拧着眉看我,没好气地道:“他一个人在打壁球。”
见我抬腿向外奔,又说:“你最好不要去。”
我来了个急刹车,回头看他:“为什么?”
管家神色缓和下来,走到近前,理理我运动衫的领子,慈爱的道:“你也这么大了,应该明白每个人都有想要独处的时候。”
见我发怔,拍拍我的背:“先去吃饭,跟医生见面的时间快到了,不要让医生等你……要不,把阳少爷叫过来陪你?”
他口中的阳少爷就是席阳,席阳昨天差点没给叫得一头撞死。
我瞄了眼窗外,这么大的雨,虽说是车库到车库,淋不着,但叫他们过来只为了吃顿早饭,也太兴师动众了一点。
意兴阑珊地摇摇头:“算了,跟厨房说一声,我半个小时后到小餐厅用早点。”
“想吃什么?”
我再次怔了怔,反问:“有什么?”
我从小不挑食,只要不是太油腻,什么都吃,所以除非我事先说明,管家很少征求我的意见,一日三餐他安排了就好。现在突然转了性改了习惯,看样子,是对病号的特别优待。
“咸肉和油煎食物你通通不能吃了,西式早点没培根又不好吃,改成广东早茶,好不好?”
我点点头:“好啊。”
西式中式都无所谓,反正没胃口。这话当然不能说出来,说出来准被所有人一顿好骂!
等管家一走,我重回浴室洗漱,下到小餐厅的时候,却意外地看到莫天坐在餐桌边看报纸,举止神情与往常一般无二。
上午看过医生之后,就跟席阳宋玉混到一起,几个人把平日里鬼都见不到一个的保龄球室闹了个底朝天。吃中饭的时候,席阳夸口说他在桌球上是业余顶级水平,大家又当即决定下午桌子上见真章,连赌注都下好了,把个席阳乐得磨拳擦掌,一副要宰肥羊的阵势。
哪知道,饭还没吃完,管家匆匆走进饭厅,在我耳边一阵低语,害得我几乎要从椅子上跳起来,脱口道:“这种天气,他还敢飞?”
“他不是敢飞,而是一个小时前就飞到了天上,再过20分钟就该降落了。”管家纠正我。他这句话大声了点,引得所有人都看向我们这边。
“Shit!”小声骂了句,抬头望向宋玉,“你家少爷20分钟后到达。”
宋玉一张脸霎时变色,看向管家:“他亲自驾机,没有飞行员跟着?”
废话!自打那小子拿到飞行执照后,什么时候听说过他有让飞行员同行?
得到管家的肯定回答之后,还不死心,又问:“他从哪里飞过来的?”
“弗罗里达,”管家颜色不变,又加了一句,“那边也在下大暴雨。”
所有人的目光立即看向窗外的瓢泼大雨。
我暗自叹口气,对宋玉异常同情:“晨安这个混帐,等会儿到了之后,你一定要严加管教。”
宋玉脸上已经没了血色,低低地骂起来:“妈的,等会儿我非剥了他的皮不可……现在……”
现在怎样?现在什么也做不了,只能请求神灵保佑,保佑那个小混蛋安全降落。
好在混蛋的技术和运气都是一流,这么大的暴雨,居然无风无浪无惊无险的顺利着陆。得到消息后,宋玉第一个冲向门廊,一副要杀人的模样。话说回来,一个人长成他那个样子,想要威吓人,还真有点难度,难怪传说中的兰陵王要戴面具出征。
席阳和Andrew自然也是好奇地跟在我们身后,很想见识一下这位害得大家连午饭都没吃好的家伙,到底是何方神圣。
不过,当“神圣”湿淋淋地出现在门廊上的时候,所有人都怔住了。不只是席阳他们,就连我和宋玉,都是瞠目结舌,别说一句话,就连半个字都吐不出来。
──凤晨安居然抱着个小孩!
晨安虽说长得比我还高,但任谁看了,都知道是个还没长大的大男孩,还有什么画面比眼前这幅孩子抱孩子的情景更加惊心动魄?
结果就出现了非常搞笑的场景,原本应该怒气冲天的那个人,望着一大一小两个孩子直发呆,而原本应该象个过街老虎一样的小混蛋,居然带着一身的雨水,神气活现风度十足地“献宝”:“四叔,快来看我儿子,看,乖不乖?”
老天,我觉得我不但胃有毛病,连心脏都有点不太正常了!如果那只凤凰在这儿,会不会就此昏过去?
不过说实话,小孩儿倒是挺乖,虽然也给淋得一身是水,但是对着每个人都乖乖巧巧地甜笑,一点也不认生。
这下什么骂人的话都给惊了回去。接下去,一片兵荒马乱──晨安没人管他,麻烦的是他儿子。凤晨安这个小爸爸,光着两具身体就来了,大人小孩的衣服用具一样不带,十足甩手掌柜。他自己倒好办,可是那么小的娃娃,家里不要说长住,记忆中,连见都没有见过……这下好了,不但用品,就连保姆,都得让人马上送过来。
等到好不容易收拾停当,萧四已经得到消息赶了过来。见到萧四,晨安的态度总算正经了一点,不再那么嬉皮笑脸──凤晨安这个混世魔王,据说第一怕曾增,除了曾增,就只有萧四可以稍稍约束一下。
两岁大的孩子,下午都要睡觉,晨安一见他眯眼睛,忙不跌地把他交给刚赶到的保姆,大家给看得好笑不已──这个小父亲,纯粹把孩子当成了个活玩具,玩具一睡觉,当然就没了价值。
好歹可以坐到客厅里细说从头了。
宋玉一脸寒霜地看着他:“说吧,打哪儿来的儿子?”
十八岁的父亲耸耸肩,一脸无辜:“我哪知道?有个女人两个星期前跑来找我,非说她儿子是我儿子,我连她是谁都搞不清楚,本来打死也不相信,哪晓得DNA测出来是我的种,就多了个儿子啦……”
昏──他今年不过十八岁,孩子都两岁了,也就是说,他十五岁就开始四处播种,到现在才只有一个儿子,也算他运气。
“你难道不晓得有安全套这种东西!”宋玉也是没辙,憋了半天,居然吼出这么一句话。
“切,不是有来不及的时候嘛,”听他吼的那个人,却是半点不来气,完全不当回事儿,“我儿子很乖的,我才发现小娃娃蛮好玩。”
满座无言。
过了半天,还是萧四最镇定,问他:“你妈知道吗?”
“不知道,我不想听她唠叨。”
“那你准备怎么办?还是说,你准备把你儿子藏起来?”
“干吗藏,我自己带着他就好。”
全体听众再次齐齐皱眉──就凭他刚才扔包袱一样的举动,他带?开什么玩笑!
“孩子他妈妈不想带吗?”
这话是我问的,晨安却给了我个大白眼:“拜托,Kevin大哥,你该帮我才对……我的儿子,凭什么交给她带?”
再次无语──遇上凤晨安这样的小少爷,要怎么玩儿,还不得由他说了算,那个倒霉蛋母亲!
我带着席阳Andrew出了小客厅,这是他们的家事,我们不便旁听。
一出来,席阳就小声问我:“哥,那个宋玉,他到底多大了?”
“你以为他多大?”
“二十七、八岁吧?”席阳有些不太确定,“不过他侄儿居然都这么大了。”
我笑了笑:“他十年前就二十七、八岁了。”
“你开玩笑!”
“大呼小叫干什么……他是个任性美人,天生长不大的性格,估计再过十年还这样。”
“对耶,怎么你们都叫他美人?他也不生气。”
“他干么生气?他本来就是美人宋玉。”
席阳吸了口气:“哥,你的朋友都好有趣,还个个都长得这么……这么……不同凡响!”
“宋玉是大名鼎鼎的第一美人,平常人想要见他一面都难。你运气好,他们刚好来家里作客。”
“那个晨安也长得好,容貌身材都是完美无缺……我还从来没见过长得象他们这么好的人物。”讲这话的时候,席阳一副眼馋样。
“晨安么,你能离他多远就多远,那是个不定时炸弹,随时会爆炸。”我稍稍侧了下头,扫了眼Andrew,见他面无表情,席阳的话对他毫无影响。看样子,是该与席阳好好淡淡了。
“切,我招惹他干什么?就算你真让我去招惹,我还没那个兴趣呢。别以为我没脑子,哥,你这些朋友,都不是普通人,我也就远远看看,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我笑了起来,拍拍他的肩:“他们人都挺好,撇开家世背景,也跟普通人没两样,等你熟悉之后就知道了。”
然后回过头对Andrew直截了当的道:“Andrew,我有些私事需要和席阳单独谈谈,要不,我们一起上二楼,我们谈话的时候,你可以在图书馆翻翻书上上网?”
听了我的话,席阳有些不知所措,又有些不满,不过面对我威胁的眼神,眼光在我和Andrew之间切换了几个来回之后,终是没敢吱声,算是默认了。
倒是Andrew,神色不变,泰然应允。
我带着席阳进了书房,随手带上门。
席阳四周走了一圈,再回过头来时,已经把刚才的不满抛到了九霄云外,对我感叹:“有钱人真是有病,连个书房都弄得这么大,浪费不说,又要交一大笔地产税,还要雇人打扫整理,简直搞不清他们都是咋想的……哦,不是他们,是你们,你也是有钱人,还是这房子的主人,我把这个忘了……对了,这房子到底是你的,还是莫大哥的?”
他说话的功夫,我早已经在沙发上坐好,还顺手喝了口茶,一直等到他喋喋不休的讲完长篇大论,才反问他:“有区别吗?”
席阳就象看大猩猩样地看着我:“怎么没有?如果这些东西都是莫大哥的,同性恋不能结婚的,你们以后一旦分开,你就一无所有了,你知不知道,哥?”
我看着面前这个傻小子,突然觉得他傻得蛮可爱,笑着问他:“那你看莫天和我象是要分开的样子吗?”
席阳一拍脑门,一副秀才遇到了兵的模样:“老哥啊,以后的事情,谁说得清?你应该为自己留点后路……你总不会这么天真吧!”
我终于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你还笑,哥,我说的是正事。”
看在他这么关心我的份上,总算良心发现,决定安慰安慰他:“你不用担心,我自己也有财产的,不然我把你叫到这里干嘛。”
席阳上上下下打量了我一番:“那倒是,你怎么看都不象个穷人……知道第一次见面后,Andrew怎么评价我俩的?”
眉头挑起,这倒有点意思。
“他说我们俩上看下看左看右看横着看竖着看局部看整体看,都不象是兄弟,跟别人说我是你的跟班,倒更让人信服。”
我再次大笑。这种说法,虽然极端准确,可也实在太损了──席阳从小就跟在我后边跑,这倒不假,可每回出了漏子,保管由我抢险应敌……凡事都是有代价的!
笑归笑,席阳的话,却触动了我的神经,还有那些一直以来没有功夫认真考虑的问题──莫天不做这个家主之后,我们怎么办?
莫天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包括这些宫殿般的豪宅,全是家族共有财产,并不为莫天个人所有。以前从来没人提过这个问题,是因为从来没有家主活着退位的先例,所以莫家的实际上也就等于家主的,真正意义上的家天下。一旦撒手抛开这一切,才发现,原来家主是个没有收入的“义工”!不过这不是问题的关键。莫天不是平民出生,他父亲给他留下了数额不明的财产,而且我和莫天都不是重享乐的人,我们对物质上的需求并不多,我一个人的财产,就足够我们舒舒服服的过上几生几世。
问题的关键在于,莫天少年得志,在位近二十年,一直过着帝王般的日子,一下子从这个位子上下来,不但手中权力瞬间蒸发,就连生活方式都要作出重大调整,莫天的心理,能够承受吗?
而这,仅仅是一大堆问题里面的一个──以前一直围着生与死打转,如今过了生死关,这些非常现实的问题立即冒了出来。
……
心里面一阵黯然,再也笑不出来──他为我放弃的,又岂止是他的骄傲他的梦想他的信念……席凯文何德何能,竟然能够得到这样一个天之骄子几乎可说是无条件的全心宠爱,人这一生,得此真情,死而无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