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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他的名字 ...
周五,简杰仍是一个人待在家里。他今年十九岁,在华国排名前列的恒德大学读建筑,开学就大三了。他家里如今只有哥哥一个近亲,自从他哥结婚,他就搬到了这套四室两厅的房子住。每周都有家政人员来打扫,加上简杰本人也十分勤快,所以家里还算干净。
现在是七月中旬,天气很热,下午的阳光十分强烈。这个时间,简杰把所有房间内的厚窗帘都拉了起来,还开着灯,弄得好像傍晚一样。
当敲门声响起的时候,简杰正在书房里画一副建筑外观的素描,音响中播放着低沉的大提琴曲,所以他没有听见。他养的那条叫阿木的拉布拉多原本在他脚边玩着玩具,听到动静后就噌的跑到了客厅里,冲着大门大叫起来。
“杰杰。”外面有人喊了他的小名,简杰听出是哥哥简彬的声音,忙放下铅笔出去开门。
“天这么好你还闷在屋里,都周末了也跟朋友出去玩一玩。”简彬见弟弟暑假了还闷在屋里,就忍不住说了他几句。
简彬今年刚过而立,在一家大公司做高管。他比简杰大了十一岁,自从父母多年前去世后就一直照顾着弟弟,就好像长辈一样。简彬很宝贝他弟,而简杰大多数时候也都很听话,学习成绩也一直十分优异,现在又在国内最好的大学读书,让简彬自豪得不得了。只是一条,简杰性子太内向了,总待在家里,一点也不像他这个年纪的男孩子,所以简彬一直希望弟弟能多出去走走,多交些朋友。
听了哥哥的话,简杰只是对哥哥腼腆地笑笑,说:“早上有出去的。”
“你那是去遛狗吧。”简彬无奈地摇摇头,“我来是想跟你讲,我过两天要去香港。公司在那扩展业务,派我过去做主管,估计得好一阵子没法回来。我最不放心的就是你了,你非要一个人住这,要不这阵子你还是搬回我那去住吧。你嫂子先不过去,在家里好歹能照顾照顾你。反正也是暑假,你也不用住在学校附近了。你看怎么样?”
简杰低头想了想,还是拒绝了,说:“我想住在这。啸齐哥给我介绍的事做,哥你那儿离那地方太远了。”
提起这事简彬更生气了,愤愤地说:“我听啸齐说了。你真是的,有什么事也不给哥打电话。”简彬觉得弟弟有事竟然跑去找李啸齐帮忙,不找自己,吃醋了。他抱怨着,“想打工跟我讲,我给你找啊。你从跟李啸齐学吉它开始都不怎么给我打电话了,早知道我就不同意他给你当老师了。”
“我有打的,有时候哥哥在忙。”简杰认真地解释。
简彬知道是自己理屈,忙转移了话题,说:“啸齐让你去的酒吧我也去过,挺安静的,不错。老板文森我也熟,没有什么大问题。你喜欢就在那干,多出门也是好事。只有一条,不要在那儿喝酒,指不定碰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人。哎,要是做得不开心就不做,可别受了什么委屈还闷在心里,有什么事一定要跟哥说。”
简彬一方面想要弟弟多出门,一方面又总把弟弟当做小孩子,生怕他在外面出事,忍不住啰嗦了半天,简杰好脾气地一一答应下来。
简杰去打工自然也不是因为缺钱花。父母的遗产简彬全留给了他,每月还会给他一笔数目不小的零花钱,加上简杰也从不乱花钱,所以生活还是很宽裕的。只是他很喜欢这种自食其力的感觉。他从前也打过工,只是他性子太内向,一直没遇上合适的。这回李啸齐给他介绍的工作是每周五周六晚上去他朋友开的酒吧弹钢琴,就两个小时。简杰已经去了几次,也很喜欢这份工作。他从小就学习了钢琴,大一些又学了大提琴,如今还跟着李啸齐学习吉它,可以看出他真是很喜欢音乐。
简彬是只要弟弟喜欢他就不会反对,嘱咐了半天,又询问了弟弟最近的生活状况,直到四点多才离开。
等简彬走后,简杰看时间也不早了,就开始准备晚上打工的事。他已经去过几次,也算熟悉了。弹琴时候老板说像平时一样的穿着就好,所以也不需要特别准备服装。简杰整理了一下背包,把钱包、手机、钥匙、曲谱什么的都装好,洗了脸,又换了一件干净的衬衫之后就出门了。
打工的酒吧名叫冰点,离简杰住的地方很近,坐公交车过去大约二十分钟就到了。他哥之前有要给他买车,可是简杰觉得自己不常出门,也用不到,就没有接受。
到酒吧时才刚刚四点四十,工作是五点半开始,简杰就去到员工室把包存放在柜子里,又拿出曲谱去大厅里做准备。
刚来到大厅,老板文森看到简杰来了,笑着和他招呼:“小杰,又来这么早。”文森今年四十有六,光头,看上去面相有些凶,但其实人很和善的,是特级厨师,所以这间酒吧的西餐也非常有名。
简杰也彬彬有礼地同文森问好,说:“文叔叔好。我想早点来调试下钢琴。”
“好好,真是个认真的孩子。你去弄吧,我去厨房看看。”
简杰坐在钢琴前,放好谱子,调了一下音。这里的钢琴自然比不过家里他哥给他买的那台,不过出门在外简杰也不会那么挑剔。简单的调试过后,看酒吧里陆续来了些客人,虽然没有到时间,他也开始弹奏起来。文森开的这间酒吧是清吧,比较安静,而且这个时段来的客人多数是吃饭的,所以简杰弹奏的曲目都是些舒缓的世界名曲,也没有多少难度。
从旁人的角度看,就见黑色的钢琴前面端坐着一个干净帅气的大男生,一副学生打扮,修长的手指在黑白的琴键上跳动,美妙的音符就从他的指尖流淌开来,让人忍不住生出一种美好的感觉。进来的年轻女生大都不由自主地会往简杰里多看几眼,更大胆些的,目光简直是长在了简杰身上。
简杰一直专心地弹着钢琴,沉浸在音乐的世界里,一曲结束也会休息一下。
刚到六点半,侍应生就来喊简杰过去吃饭了。文森特意吩咐过,所以简杰的伙食还是不错的,一小份番茄牛肉卷,一盘海鲜意面,一杯鲜榨的猕猴桃汁,都十分美味。
简杰正坐在员工室里吃着东西,文森突然急冲冲地找了过来,一见到他就着急地说:“小杰,我听啸齐说你唱歌不错的,给我救下场吧。”
简杰疑惑地抬头,问:“文叔叔,怎么了?”
文森郁闷地说,“今个晚上原本定好的那个乐队到现在还没来,打电话过去也联系不到人。给别的歌手打电话,都说有场子了,有一个最快也要两三个小时才能过来,还不知道是不是一定能来。实在是找不到人了,小杰,帮叔个忙吧,先顶阵子,我再去联系人。”
“文叔叔,我没在外面唱过歌,我会的歌也少,会不会给你弄砸了?”简杰实在不自信。因为李啸齐年轻时候也组过乐队,简杰跟他学吉它的时候也跟他学了些声乐。李啸齐夸过简杰有唱歌的天赋,可是简杰觉得那肯定是客气话,他也没有在大庭广众下表演过,所以十分不安。
只是文森此时哪里还顾得上那些,只要不空场就行,忙说:“行行,捡你会唱的就行。今天是现场夜,实在不好砸了招牌。你跟我去看看乐器吧。”他急忙拉了简杰去到乐队的休息室。“这里有些乐器,你看看能不能用上。”休息室的角落里堆放了不少乐器,键盘,鼓,几把吉他,零零碎碎也不少。
简杰过去看了看吉它,试了试,挑了一把说:“文叔叔,你这里的我只会吉它,就用这个吧。”他挑了把节奏吉它,是做伴奏和弦用的。
文森对音乐也不在行,就说:“行,我这酒吧风格你也知道的,唱些不太吵闹的歌就行。你准备准备,休息一下,七点半之后出去,到时候我叫你。唱完了晚上我给你包个大红包。”
简杰腼腆地笑笑,说:“文叔叔太客气了,还不知道成不成呢,真怕给你丢人了。”
“别紧张。”文森爽朗地大笑着,拍了拍简杰的肩膀,“按你平常那样唱就好,啸齐都夸过你的,能差到哪去?横竖就是一晚上,我这也不是多大场子,你只管放开胆子。”
简杰点点头。
等到房间里只剩他一个人,他就开始回想自己会的那些流行歌曲。其实简杰会的歌曲还真不少的,他很喜欢唱歌,乐感又好,一首歌基本上听过两遍就能够哼唱出来。所以李啸齐教他音乐时经常感叹:人和人果真是不一样!天赋这个东西,实在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一次写现代文,才写了几章,一时心痒就发了。这回涉及的全是不熟悉的领域,欢迎大家拍砖。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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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他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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