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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我要结婚了,一个星期以后,对象是方达。我们是半年前相亲认识的,大家都说我们很般配,我自己也这么觉得。无论从相貌,地位,还是学历,我们都保持着革命一致性,这让一堆赶着嫁人的同胞们很羡慕,我总是安慰她们:

      “着什么急,坟墓迟早都是要进的。”

      “呸,你是饱汉不知道饿汉饥,站着说话不腰疼。”

      是的,我不腰疼,因为我端端正正坐着说话。

      只是随着时间越来越近,我越来越焦虑,越来越排斥。她们说这是结婚前的婚姻恐惧症,属于正常生理现象,这么说来,我还算是个正常女人,也就把心吞到了肚子里。不过有时在办公室群聊,我不经意间,总是想把方达一大脚开出球门。

      “你看人家小萍子,马上要结婚了,方达人那么好,真是让她赚到了。”林琳这句话说的我不爱听,我赚到什么了?从此以后要多洗一双臭袜子,多做一个人的饭。这也叫“赚到了”,那我宁愿赔本。

      我当仁不让的说:“你要是能把方达勾引走,我给你十万。”

      “真的?”林琳一转头,冲周甜就喊,“周甜,你要是能把方达拐走,我给你八万。”

      看看林琳这笔帐算得,中间一抽头,净挣两万,还落个清白,以后定然是居家过日子的贤人。

      周甜一脸苦笑,拍拍旁边的小孟:“喂,你要是能把方达勾引走,我不但给你八万,还倒贴一套玉兰油给你保养。”

      “方达和八万都给你,我只要那套玉兰油好不好。”

      我已经笑摊在桌子上了,以此可见,方达横竖是没人要的。

      晚上下班后,我打电话给晓涵,让她捎些吃的过来,并且强调说要贵的,要好的。我们俩从小一起长大,和她,我从来都不客气。同样,因为她离不开空调,不爱下楼,皮肤不能见灼热的阳光,就电话指挥我大热天给她买碟,并气喘吁吁伸着舌头,像中暑的狗一样送给她时,她也一样没客气过。

      她是我的伴娘。但是,我喜欢晓涵的程度多过方达。我觉得是因为无话不谈的关系吧,比如说,那个变态上司对我有职场性骚扰的行为,我就不敢告诉方达。

      上次办公室的人都走了,剩我一个。突然走廊里传来他的脚步声,吓的我钻进桌子底下,打电话求救。

      “小白,快点过来,我害怕。”小白是我对她的昵称,只有我一个人这么叫。

      “在哪呢?”

      “办公室里。”

      五分钟后,小白开着车就过来了,从办公室把我拉了出去,一阵不客气的教训:“靠,你能不能有点出息,下次他再敢碰你,你就踹他个终身残废!连累的我都闯红灯了。”真不讲理,她不遵守交通规则,也算到我头上。

      第二天,我乖乖的陪她去交罚金,被警察叔叔教育,她还止不住的埋怨:“我这些不良记录,你说,哪一条和你没关系!要是扣满12分,你替我学习去。”女人就是小气,她挣那么多,不花在我身上,花在谁身上?

      小白来的时候,果然拿了很多好吃的,我一眼就看见草莓了。那个大,那个红啊,一个一个泛着光,像要流出油来似的,让人不禁怀疑,这真的是在粪地里长出来的吗?

      “小白,快洗洗,我好想吃啊。”

      “我买的,为什么我还要洗?”话虽然这么说,但她已经走进厨房。

      我依在门边上看着她,到水,揉草莓,换水,洁白的手跟青葱似的,我觉得真幸福啊。

      “小白,你说为什么要和男人结婚?”

      “为了给你家搬煤气罐,换灯泡,修马桶,以及满足生理需要。”她一边说,一边把草莓盛到盘子里,顺便,先塞了一个自己吃起来。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甜。到底是人家买,人家洗的,吃起来也不礼让一下。我赶快抓了一个自己慰劳自己,虽然我什么都没做。

      我跟在她身后往屋里走,同时到处张望。

      首先,我家大踏步走在时代的前沿,已经淘汰掉煤气罐这种笨重的东西,改用天然气了。其次,认识方达后,换灯泡修马桶这样的事,的确再不用小白打电话找人修理了,不过换成方达打电话而已,归根结底没有本质区别,打电话我也会打。

      说到最后一点,我不禁有些泄气。

      我和小白并肩坐在床上,依着墙吃草莓,我悄悄的说:“小白,我好象性冷淡。”

      她白了我一眼:“你就胡说。”

      “真的,我总是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什么感觉。”这个我一点都不夸张,有天和方达完事后,我打开电脑搜索一下,女人到底应该有什么表现,并且还把高潮的特点打印了出来。说到这,我跳下床,在抽屉里把那张纸抽了出来。

      “给你读读,也算上了一课。”我奸笑着爬上了床,“1.呼吸变得急促。 2.心跳每分钟150下左右,血压上升。 3.全身肌肉因高潮而紧张、僵硬,手、脚或脸部肌肉在会产生不自主的痉挛。哈哈,我打算背下来照着做。”我觉得超级好笑,一边读,一边笑的要掉眼泪。

      小白也在一边笑,而且一边笑,一边把草莓都吃光了。等我反应过来的时候,盘子已经空空如野,留着少许被染红的水渍。

      “我要草莓,我要草莓。”我后悔了,早知道不给她上课了。

      “没有了。”小白笑的特得意。

      “不管,我要草莓。”

      “你真要草莓?那我给你种一个。”

      说玩,她开玩笑的扑了过来,嘴巴落在我肩头上咬了一口。我整个笑容僵硬在脸上,后背突然直了起来,闻到她头发的清香,我知道她从小喜欢用潘婷,那清香使我浑身发酥,肩头仿佛被蜜蜂蛰了一般,不会动了,从那里把心悸的感觉蔓延到了全身。

      其实,我一直都不承认,我非常喜欢小白。确切的说,我爱小白。我总觉得她什么都不知道,所以我才叫她小白。

      有小白的日子,我觉得这个世界什么都不缺少。唱歌、喝酒、约会、做饭、吃饭、挣钱、养家糊口……可以和男人做的,和小白都可以做。下雨天一起避雨,下雪天一起堆雪人,情人节送对方花,生日的时候给对方买蛋糕,方达不做的,小白都做,方达不记得的,小白都记得。同样,我记不住方达的生日,却记得小白出差回来的日子。

      我不知道,为什么只是因为生理结构不一样,我就不可以爱她。妈总是天天催我相亲,是的,我知道我马上就要三十了,人也老了,花也黄了,不在香喷喷的值钱了。可是,在见过方达两面后,就那么安心的挑选黄道吉日,把我的一辈子托付给这个才认识半年的人,是不是有些过分?可知道,我认识小白十五年了。她们觉得,找了个男人,就是找了张长期饭票,可是我选方达的时候,却抱着能和我平起平做的原则,只因为老师说过,吃人家的嘴短。可是吃小白的,我却嘴长着呢,还难伺候。

      小白在我肩头上种的草莓,没坚持过一个星期,就淡淡的消失了。像所有血液循环的规律一样,渗出皮肤的血,慢慢被庞大的毛细血管一点点吸收回去。

      结婚头一天,小白这个伴娘要在我家里过夜,预备明天早起化妆。夜里,我们并排躺在床上谁也不说话。突然,我开了灯坐了起来,把那条钻石项链拿了出来。

      “小白,帮我带上。”

      “干什么?”

      我对着镜子,看见心型的坠子在我雪白的脖颈上闪光,我用手按住那个位置,转头看着小白。

      “就这里,我还要一颗草莓。”

      等明天,项链覆盖在上面,没有人知道,那颗血草莓才离心最近。

      我爱你,小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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