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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第 32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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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毓敏秀就开始筹备找戏的事了,她真是个聪慧的女子,想到向丁永昌取经。他们密谈了一上午,到下午的时候她关在房里画了一张周围村镇的简易地图,圈出一些交通闭塞的小村镇。按照丁永昌的说法,在交通便利高度发展的城市,演出的概率是极低的。因为交通便利,必有其他歌仔戏团路过,而高度发展的城市,人们对于文化的需求,已经渐渐趋向于电视机这些新鲜先进的高科技产品。只有落后的村镇,或许还保有歌仔戏演出的传统。之后她就出发了。
我本想陪着她,但她笑着说成长的路都是一个人走的,这是她的责任,她必须一力承担起来。她只带了一个小包。丁永昌那辆气喘如牛的老摩托车还搁置着,但她不会骑,如此去交通闭塞的小村镇在时间和交通上又是一个大挑战。大家都知道这是关于歌仔戏班命运的关键之举,几乎所有的人都目送她离开,就像目送一个为了遥远又不切实际的梦想而远行的人。有人祝福有人嗤笑。
我只是没日没夜的训练加以掩饰内心的忐忑。我痛恨自己那麻木的信任里竟有一丝怀疑的腌臜,我痛恨自己不能说服自己完全的信任她。我渴望她能找到戏,戏班能坚持下去。那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我的和她的,但我却信不过自己。徐红仍在组织那些莺莺燕燕的舞蹈和歌曲演出,大家对新鲜玩意的劲头还没过去,每天仍有不少人前来观看。热闹喧嚣与冷落凄清,成为了现实和内心最强烈的对比。到第七日的时候,她终于风尘仆仆地回来了。
她进门的第一句话是:“我赢了。”脸上蒙着灰,衣服脏不啦叽的,但神采奕奕,叫嚣着属于胜利者的耀武扬威。
“这不可能。”徐红震惊地否决。
她得意地从衣兜里拿出一张红纸,炫耀似的在徐红面前晃了一圈,道:“我就是怕你不相信,特意叫那老板给我写了邀请函。虽然简陋了点,不过白纸黑字,不对,红字黑字可是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你不相信,尽可以拿去看。”
徐红嗖地一声抢过那张纸,匆匆地查看了一遍,脸色苍白。
丁永昌已经略显病态了,他的两颊凹陷,颧骨突出,眼睛深陷在眼眶里,但一点都不妨碍他眼里喜悦的光芒。他问道:“怎么回事?”
她有些羞赧:“其实这回真的算我好彩,刚好那镇上有个工厂老板开新工厂,又碰上他老来得子,儿子满月,双喜临门,怎能不大肆庆祝一番?他还给了双倍的包银。”毓敏秀匆忙从她那个小包里拿出一封红包交给丁永昌,“他还怕我们嫌远,不去,先给了一部分定金呢。”她简直是全胜而回。所有的等待和冷落都有了双倍的回报。所有人都为她的胜利展开了笑颜。就连丁建军也受这气氛的影响,脸上漾着笑意,但碍于徐红,没有说话。
丁建业谄媚道:“二嫂,你真能干。”
徐红把邀请函折好,递回给毓敏秀,阴阳怪气地说道:“没想到你还真是能干啊!”
毓敏秀笑着,口中连连说着“过奖过奖”。
真正干实事有本事的人从不用理会他人嘴皮上耍威。然而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若没有半斤八两,连环计中计,谁也不会无知的自找麻烦。徐红嗤一声,缓步走到王玉桂的身旁,嗖了嗖嗓子,引起大家的注意后,才说道:“阿母,有件事我想跟你说。”
“什么事?”王玉桂问。
“我怀孕了。前段时间去看过医生,医生说我怀孕这头三个月胎位不稳,容易滑胎,叫我不要做剧烈运动,还叫我过段时间再去医院复查一次,算算时间,这几天就到了。我们家建军要陪我去一趟。”
毓敏秀又被将军了。如今就算她收到演出邀请,但徐红一个小旦带走一个小生,剩下丁建业一个小丑,她就算再厉害的将军也打不赢这没有士兵的仗。她想不明白何时与徐红建立起这么大的敌对关系,难道只是因为她赞同了丁永昌的说法吗?
王玉桂是听出来了,她看着徐红平坦的肚子说道:“怀孕了是好事。几个月了?”她套近乎。
“差不多三个月了,医生说目前最危险,也最关键。”徐红不买账。
“听医生的话没错,好好休息是应该的,但戏班现在是非常时期,我们做戏的人从来都是走南闯北的演出,也不比城里那些查某娇气,你看我怀了几个还不都是好好的。你就跟着戏班走,有人替你的时候就尽量不要上场了。你看这样行吗?”她用近乎低声下气的语气商量。
徐红还是不买账:“阿母,你知道建军不小了,我也不年轻了,我们这么多年这才是头一胎,说怎么我也要好好对待。戏少一场多一场,没多大关系,但孩子少了这一个,难不保下一个就不知道怎么时候了。”
她说得言辞切切,一场戏确实比不得一个孩子重要,王玉桂怜惜地看着毓敏秀,不知道怎么反驳了,只怕再说下去,就要影响家庭和睦了。
毓敏秀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戏她已经找到了,但演出的事她就算有三头六臂也搞不定。闽南语这一关她就过不了。她的目光一一扫视众人,最后落在我身上。我知道她的意思,但我就是个半桶水。那一刻,我好后悔自己浪费在戏班的这四年时光。
“既然阿红怀有身孕,就让她好好养胎去吧。演出的事,我们来想办法就好了。”一个浑浊沧桑的声音突然穿透了这一片难堪的沉默。
大家回头看去,正是明叔。他仍穿着一件破旧的汗衫,脚踩着黑色胶鞋,但整体看上去感觉不一样了。至于哪里不一样,又实在说不上来。他看着椅子上坐着的丁永昌,叫了一声“永昌兄”。我似乎在丁永昌的眼里看到某些闪烁不定的光芒。
“我以前也是演丑角的,希望我还没忘光吧。生角就由建业来演好了,至于旦角嘛,”他看了我一眼,但没有指明我,也没有说下去。
毓敏秀欢喜地推了我一把:“让阿凤来演旦角好了。”
我趔趄一下跳进人们的视野,四面八方的眼光齐刷刷地射在我身上。我不自然地缩了缩脖子,第一次觉得这么自己这么无遮无拦。那些精锐的眼光像科技精密的计算仪,快速的计算着,剖析着我主演的可能性。我的体形,我的身姿,我的脸蛋,我的嗓音,我的唱功。
毓敏秀凑在我的耳边,低低说了一句:“相信自己,你行的。”
她脸上炙热的光芒仍未散去,像戴上了特殊的光环。我希望我能受到她的影响,我能行。我抬眼看了一圈,没有人提出反对意见。很多女旦的功底都比我好,但因为她们是徐红的亲传弟子,徐红不会同意她们跟随毓敏秀演出。主角的机会就这样意外地落在了我的肩上。
徐红凉飕飕地说道:“那既然如此,我也就放心了。预祝你们演出成功。”这柳暗花明的转折让她将毓敏秀军的计划夭折在摇篮中,她便以一种与己无关的完全漠然的态度睥睨这一切。
“谢谢。”毓敏秀象征性的回应。
“既然演出人员都定好了,你们就商量一下具体事宜吧。演出的时间、剧目、其他人员等等,要是有问题不懂就多问问明叔。他是这行的老前辈了。”丁永昌叮嘱说,又叫王玉桂扶他站起来。他看上去如此疲惫又如此孱弱。从椅子上站起来,他的身体向前倾着。他的腿仍打着石膏,他明知道再也好不了了但一直没拆下。他的眼神暗而无神,到哪都要王玉桂跟着,但脑疝的事,除了我们三其他人都还不知道。
“正明,你帮我多看着点。”他说。后来我才知道明叔的名字叫,郝正明。
“永昌兄,交给我你就放心吧,多多休息。”他们用兄弟间最简单的方式完成了最隆重的交接。那一刻,我像是突然理解了为何明叔一直烂醉如泥但丁永昌一直信任于他。我的眼皮好像在死亡面前突然被深了。
“阿爸,你好好休息,不用担心我们。”毓敏秀恭恭敬敬地说道。
丁永昌走了之后,我才知道演出的地方就是北莱镇,那个犄角旮旯里名不见经传的小镇,我的家乡。真是无巧不成书,命运是最幽默的剧作家。从前镇上只有一家工厂,就是那个承载了北莱镇所有大大小小八卦的零件加工厂,只有一个老板,就是那个趁战乱敛财后长驻下来的日本人。我曾经以为我再也不会回去了,我很少再想起它,但命运的手再一次措不及防地擦去了我心上的尘埃。我曾经终日流连的那片河岸,埋葬了一本我不记得名字的传记。我的母亲,那个在河岸上温柔唤我回家的女人,嘴唇上散发着淡淡的苹果香味。江采薇,那个温暖时光也冰冷了时光的少女,都渐渐浮出了记忆的水面。
毓敏秀后来说了什么,我已经完全不记得了。我打算向她辞去主角的角色,但看到她顶着炎炎烈日在阳光下指挥布置着各种事宜,头上湿乎乎地粘在她的额头上,她都没工夫别开,我的话就一次又一次哽在喉咙里了。明叔说我们是赶鸭子上架,骑驴找马,走一步算一步了。我不忍心让她最后连骡子都没有。
演出的日子很快就到了。毓敏秀带着一群残兵浩浩汤汤地出发了。我觉得我们真是名符其实的游牧民族,穿乡走镇,跨岭越野,一个地方又一个地方的辗转。我们最固定的家就是那辆大卡车,它带着我们走过台湾的很多地方。没有人觉得辛苦,因为我们就是来自这个阶级的人;很少人有家,因为做戏的人收入低微居无定所,也不会有人愿意嫁给他们。戏班的婚姻只能在戏班内部匹配,似乎成了一种必然。这是一个怪圈,一个轮回,像一种会遗传的病,直到有一天病入膏肓死亡覆灭才算彻底得到解救。
毓敏秀坐在卡车中间的一个大箱子——那是大家照顾她专门腾出来的地方——双脚以一种十分怪异的姿势放在两边。周围的人神态奄然,这样的演出对他们来说是家常便饭,但毓敏秀很兴奋。我坐在她的正对面,可以真切地看到她溢于言表的喜悦。
“我给你们唱首歌吧。”她说。哀婉的乐曲缓缓地从她的嗓间流出,那首歌我似乎听过,在很久以前,某一天我和丁建业走去电影院的路上,从一家音像店的扩音器里流出来,是当时台湾街知巷闻的帽子歌后凤飞飞唱的,一首思念恋人的歌。但她低沉的嗓音诉来却像一个垂垂老矣的老妪坐在小小的渡口前,向一个陌不相识的路人打探多年前远游的爱人。岁月的钝刀缓缓地割过,苍老的皮肤上流出血泪却割不出疼痛。
一曲终了,只有明叔一人鼓了掌。相较蔡琴的醇厚馥郁,她的嗓子其实不太适合凤飞飞的歌,但其他人鼓噪着让她再唱一首。她看着车外匆匆向后退去的风景,笑着摇摇头,再也不肯开口了。
车子渐渐驰入了沿海的路段。盛夏的夕阳血红地沉沦在凝如镜面的海缘,霞光染映天涯海角,像一股火红染剂落入海天交会的那片,越接近中央颜色越浓艳,至出海口边颜色只晕染为橙红橙红的。随着车子渐渐驰入那片树林,依稀可以看见几只潜伏的白鹭鸶,像含苞待放的一朵朵白花。河岸对面的那片平原上,有几个拿着水壶的小孩在垃圾堆里抠啊挖啊,一如当年。不管多少年过去,这里总是不断的生长着,在同一个地方,用同一种方式,继承同一种命运。过了这一段河湾,北莱镇就到了。
西装革履的日本男人早已等候多时,但他俨然已看不出日本人的痕迹。工厂门口摆放了一个大大的海神妈祖像,像前一个大大的香炉里面正烧着高香。海边的人家信奉妈祖,寓意是大海养育了我们,给了我们一切。他已经被这个地方同化了。剪裁仪式已经过去了,接下来的三天三夜是我们的专场。那真是我在北莱镇从未见过的盛举,星光微露的时候,几乎整个镇子的人都涌过来了。
演出就像我料想的那样,没有成功。我想我最终连骡子都不是。我眼里涌满了泪水,步伐紊乱。因为在黑压压的人群中我看见那个男人搀着一个女人,坐在主人家的位子上。那女人全身包得严严实实,只留了一对眼睛在外面,在这炎热的仲夏之夜异常夺目,我一眼就看出了她是我的母亲。他对她呵护倍加,因为她为他孕育了一个孩子。
也许她已经忘了她还有一个孩子,我想,一个崭新的生命终会取代一个陈旧的过往,人的记性很有限,也许一年,也许四年,历史就会被遗忘。人们记住的只是现在,是她旁边这个年近花甲的男人,而不是房外那双陌生的男鞋。我的涂满油彩的脸也早已现不出昨日的轮廓,热闹的音乐喧嚣着别人的欢乐,简陋的舞台演绎着别人的故事。
这是恩赐,也是救赎。这里是起点,也是终点。舞台下那个巧笑嫣然逗弄天伦之乐的女人,她是别人的母亲。她曾有一个孩子,但早在很久以前就死在离开的路上。如今的我,只有一个牵挂,她叫毓敏秀。那是我的心栖息的地方。
我望向毓敏秀,她正坐在台下边缘的地方,仰着头观看着台上的演出。她的头发有些凌乱,脸上带着微笑。她显得那么平凡,又那么与众不同。我的步伐就坚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