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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奇遇 ...

  •   “这是我自己作的词和曲,希望大家喜欢。”我扫了一眼下面的人,斜坐在细脚长凳上,低头拨弦轻轻的唱:
      因为要庆祝
      我们的,一去不复返的年少
      没有人,在意灰绿色宽毛衣
      Oh~虚伪的空气,那天下着大雨,交错的人群模糊视线
      你有没有看见,大雨中无声消逝的身影
      我无能为力,沉溺在黑色的泥沼里……

      灯光迷离,迷人的妖精抱着吉他,灰绿色的卷发垂在胸前,唱歌时灰绿色的双瞳闪闪发光,动人的歌喉堪比媚人海妖。刘轩摸着下巴打量了一下一群露出痴迷神色的顾客,狐狸眼眯成一道弧线,他果然没有找错人。
      一首歌最多也就六分钟时间,我唱完一首就立马抱着吉他站了起来。
      “穆晴,你唱的好棒。”刘轩端了一杯青苹果汁给我,看我的眼神好似吝啬鬼见到了聚宝盆。
      “……”刘轩总是让我想到一种生物的生长过程。我在初中时听科学老师讲过,蝴蝶是毛毛虫蜕变的,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那个过程称为“完全变态”。嗯,刘轩就是毛毛虫蜕变成蝴蝶的那个生长过程。即使在电话里听过来他的声音多么多么的成熟稳重和可靠,但是那张细致又略偏女性化,疑似装13的脸依旧让人恨不得一脚盖上去——一个大男人你长得比女生还漂亮是什么意思?!当然,这话我可不敢当面和刘轩讲(曾经有一个人喊他妖孽,差点被他一巴掌拍成印度大饼)。虽然他很照顾我,但是这不代表他不会有一点小心眼。
      我外公在世的时候曾经要我别得罪两种人,一种是超凡脱俗的人,一种是超俗脱凡的人。前者的代表性人物是我那个天才老哥穆青,厚着的代表性人物是齐司瑛,还有一个人成功将这种特性结合为一体了,这个人是刘轩。
      喝完一杯苹果汁,我背着吉他告别了刘轩,低调地从后门离开了月见酒吧。
      “哟~小妞挺漂亮的,要不要和哥哥睡一晚上啊?”一个长相猥琐的大叔自以为风流倜傥地斜靠在墙壁上,冲我抛了一记秋波。
      呕……我的隔夜饭都要给恶心出来了,你靠着的长霉斑的墙壁都比你好看,你也好意思大半夜出来吓人!早知道从前门过了,月间酒吧的后门正好是一条众人默认的红灯街,不少风流男女喜欢到这里来买419,而一些混混则是喜欢藏在黑暗的角落寻找落单的男女,以便劫财劫色。
      我这个人虽然武力值不太好,但是喜欢搞些可爱的生化小药粉。记得上次那种一撒到皮肤上马上就会起水泡的粉红女郎药粉改进了一些,还没有找人试验过呢~(@^_^@)~我微笑着将手伸进兜兜里,抓住了装着改进版的粉红女郎。
      “你,快滚!”一个愠怒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扭头,看见一个身高足足有一米八的青年紧紧地皱着眉头盯着猥琐相大叔。
      “臭小子,你嚣张什么,不懂先来后到么?!”猥琐大叔轻蔑地撇了横插一脚的青年一眼,一抬手,身后突然多出了五六个同样气质猥琐的男人,气势汹汹地瞪着我身后的青年。
      “自不量力。”青年冷冷地扫了他们一眼,猛地向前跑了几步,在他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就一拳一个全部敲晕了。
      “呃,谢谢大侠……啊,不是,谢谢壮士……啊,不对,是谢谢英雄救命之恩。”我冲青年抱拳行了一个电视里学来的礼仪动作。
      “你不需要谢我,我只是公主大人的骑士而已。”青年执起我的手,在手背上印下了一个吻,然后很潇洒地隐匿了。
      (。0ˇ)▽ˇ0。)谁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这个突然脑抽了的二货青年是突然穿越过来的吗?公主大人?你以为这是童话故事书啊!莫名其妙地出现,说了一堆莫名其妙的话,又莫名其妙地消失。
      第二天晚上,我唱完歌又从后门走了。
      今天那个猥琐大叔又来,还带了二十多个人,看样子是专门堵我的。
      我默默在心里盘算了下今天带的药量可以放倒几个人,发现药量足够放倒这里所有人,安心了。
      一个头发染成白色的小混混举着一根铁棍横在了我脖子上,流里流气地笑着:“你的护花使者今天怎么没有来?”
      “……”我真的很想说,大哥,您笑成这样真的很影响市容诶,麻烦别笑了好吗?两个门牙上挂着一片青菜叶是要留着做夜宵吗?
      “你今天又来了,看样子是想要我好好教训你啊。”昨天那位自称骑士的青年从天,啊,不,是从房顶而降,一脚踹飞了横在我脖子上的铁棍,然后又开始了他单方面的虐人。
      “兄台好身手。”我等骑士耍帅完毕,拍了拍掌。
      “公主大人,您这么说我会不好意思的。”骑士摸了摸后脑勺,脸色微红。
      “……”我勒个去,这年头还有动不动就脸红的男人!这货是从一次元或者二次元穿越过来的吧?
      “公主大人,晚安。”骑士执起我的手亲了一下,再次消失。
      ……这货该不是脑袋不正常吧?我嘴角微微抽搐,回去又要刷手背了。

      我在月见酒吧唱了一个月。刘轩将一叠红色的钞票放我手里:“虽然说是让你帮忙,但也总不能白白让你帮忙。这个是你的工资。”
      “谢谢。”我没有和刘轩客气,接过来就直接塞包里。刘轩还挺大方的,这叠钱分量不轻。
      “还有,我已经找到了合适的歌手可以在我的酒吧唱歌,你以后想来唱歌就再来,不想来唱歌也没有关系。”刘轩用手指理了理头发。我这才注意到,他的刘海挑染了一缕深紫色的头发。
      “嗯。”我点点头,扫了四周一眼,真诚地和刘轩建议,“以后别约我来这种地方喝茶,烧钱。”
      刘轩沉默了一下,解释:“……这是我朋友开的茶馆,不收我钱。”
      我不说话了,低下头乖乖喝茶。刘轩爱怎么烧钱都不关我事,只是我刚刚那么一扫,就扫到了一对站着接吻的男女,心里膈应。我看到陌生男女接吻一般没啥感受,顶多在心里感叹一下世风日下啊之类的。而茶馆里接吻的这对男女,男主角是齐司瑛,女主角我不认识。出了膈应,我暂时找不出什么形象的形容词来形容我那颗被草泥马践踏的弱小心灵(夏酱:看到男朋友出轨都这么淡定,你好意思说自己有一颗弱小的心灵?)。
      “你变安静了。”我对面的刘轩专注地看着杯子里的茶叶。
      “人都是会变的。”我微微一笑,“只要最重要的东西没变就好了。”
      “也是。”刘轩点头,语气有些揶揄,“不过,我怎么觉得你好像有那么点不对劲呢?”
      “说了你可能会觉得狗血。”我又朝齐司瑛的方位看过去,他已经和那个女人已经坐下了。由于这个茶馆布置特殊,齐司瑛半背着我,他看不到我,我却能够看到他的三分之一侧面。
      齐司瑛对那个女人很温柔,也很殷勤,还亲自端茶递水。
      我撇了撇嘴,把说了一半的话补充完:“我刚好看到男朋友出轨。”
      “噗——”刘轩一口茶喷出来,射程半米之多,我很有先见之明地闪开了。
      因为刘轩的茶水攻击,桌子和地板大面积污染,负责清理的服务员冲刘轩翻了一个白眼。
      “刘轩,你这禽兽。”我很鄙夷地看了刘轩一眼,“一个大男人这么咋咋呼呼的,喷一地的水净给人家小姑娘添麻烦。”
      “还不是因为你。”刘轩不甘示弱地白我一眼,继而又八卦地问道,“你说真的?在哪里?”
      “在你后方,穿深灰色西装男人和白色礼服的女人。”我伸了个懒腰,“男才女貌,是不?”我不否认自己的语气里有醋的成分,但是绝对不多。我这人对爱情控制严格,受过一次伤就胆小的不敢对谁爱的轰轰烈烈,生怕自己被坑的一无所有。
      “噗!”刘轩转过身看了一眼,艰难地忍住喷血的冲动,“穆晴同学,你怎么连自己男朋友的姐姐都不认识?”
      “……”我默了,潇洒的背起包离开茶馆,徒留刘轩一个人趴在桌子上抽风似的傻笑。从刚刚那个角度看过去,他们确实是接吻的样子,不过,如果从正侧方看过去,我会很惊喜地发现,其实是齐司瑛的姐姐在帮他整理领带= =|||
      成功地娱乐了刘轩,我有些郁闷。郁闷这感觉就像我曾经怀揣着每日黄昏在公园遛狗的美好心情买了一只纯黑色的小狗,结果因为战斗力不足遛狗这一行为变成了被狗溜。最后还是那只小黑狗看上了一只黄色的母狗才得以结束我悲催的“黄昏遛狗”。
      “嘿,公主大人,原来你在这里。”一个熟悉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我转过身去,果不其然地看见了那个二货骑士。
      今天我兴致不佳,没有心思理会二货,很冷淡地应了一声“哦,是你啊。”就无视他径直往前走。
      “那,那个,我叫春闱,二十六岁,无任何不良嗜好和身理缺陷,是一个星探……”二货骑士几步追了上来,挡在我前面。
      “……”嗯,您是无任何身理缺陷,您有的是心理缺陷。我很怜悯地看着二货骑士。
      “我,我想请你和我一起去听一场私人演唱会。”二货骑士可怜兮兮地眨巴着泪光闪闪的眼睛,活像是一直等待主人垂怜的可爱小狗。
      我被他的表情萌到,很干脆地答应了:“好啊,去哪里?”
      “乐,乐园。”春闱似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直到我挑了挑眉才反应过来,微红着脸道。
      “是酒吧吗?”我眉毛微拧,事实上,我刚答应就后悔了。在今天之前,我和春闱见面的次数和说话的句数加起来还抵不上我一只手的手指头。也就是说,春闱于我还是个陌生人。我竟然因为心情不爽而一时失控答应和一个陌生人去酒吧!冲动果然是魔鬼。
      “不、不是啦,乐园是地下乐团我们A市地下乐团的竞技场。”春闱有些结巴的摆手解释,“平常的时候都是一些不太正规的比赛,到每年暑假的时候就是正式的大型比赛了,要参赛的地下乐团需要提前报名才行,比赛结束后前三名会有歌迷赞助的一万元奖金。当然,乐园也有提供酒水,不是免费的。”
      “A市竟然有这种地方。”我真是孤陋寡闻了啊,这么好玩的地方我竟然不知道。
      “知道乐园的都是一些热爱摇滚的乐队和歌迷啦。不仔细注意,是没有人知道的。”春闱说到乐园,眼睛都亮了起来,他看了看手表,表情瞬间紧张起来,“啊呀,已经八点半了啊,【king for】的表演快要开始了。”
      “【king for】?”
      “要来不及了,快跟我走,我边走边跟你说。”春闱拉着我快速地朝与明桥路相反的方向跨着大步走,“【king for】是在乐园连续三年捧得冠军的乐队,明明是一群人渣,嗑药的,自残的,死花心的,却能够演奏出直击灵魂的音乐。”
      “我有点感兴趣了。”我紧紧跟着春闱走,其实一大部分是他拽着我走,我腿不如他长,体力也不及他丰沛。他是用走的,我就是用半跑的了,我就像被大人拉着走的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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