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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来到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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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佘山那座号称是全亚洲级别最高的教堂前,那是自从看了电视剧《像雾像雨又像风》后便发誓要在这里的十字架前和爱人相携迈入下半程人生的地方,记得大学时和辉一起骑了三个小时的单车来到这里,又为了躲避那30元一人的观光票从后山爬墙来到这里时,两人曾在这所大门前定下了此生的诺言。
而今?
黯淡的嘴角划过苦涩的笑容。
物是人已非,当年的山盟海誓,如今已化作烟云,随着眼前那对新人的拥吻……
“小若,你就像天空的浮云,总是漫无目的的漂着,而我,累了。”一句话就断了四年的情分,当时的自己,刹然间就懵了,站在自己面前的男子是辉吗?那个只要自己想到要吃冰淇淋就会骑着自己车跑上一个多小时捧来自己最喜欢的哈根达斯,复习的时候陪着自己熬夜,生病的时候背着自己去急诊的那个辉吗?
或是,和自己在一起真的很累?而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围着自己转的女人要比让自己围着她转的女人可爱得多呢?
乱世佳人中有句经典的台词——爱情是会被磨光的。”
辉,难道你的爱已经被我磨光了?可是我不是斯佳丽,除了你,我也没有爱上过别人。
若是你觉得追一个女人辛苦,那为什么当初那么执着?等让那个女人如此感动的时候,才发觉累?
我真的是不明白。
今天的天空没有云,太阳可以照到任何一个角落,却照不到我的心灵。辉,我好冷……在这七月的午后,我竟然感到寒冷!
“小若”新郎挽着新娘正要走上礼车,却无意瞥向了自己这边,辉还是像以前那般温柔地对自己笑着:“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
明若无意识地点了点头,心头突然涌起了一阵无奈——是啊,自己有什么立场去责怪人家?感情的事向来没有对错,没有结婚,人家没有感觉了自己又能怎么办?更何况,一直以来都是辉在照料自己,吃饭,外出,工作,所有的一切,都是辉在打点,而自己……只是坐享其成。这样的自己,男人会觉得累也不是没有道理吧?现在辉要走了,自己该怎么办?与其说是不能走出失恋的痛苦,更不如说是害怕将要到来的,没有辉打点的人生……
“辉,或许有一天,我会平静地说出那些类似祝福的话,但现在……还没有办法……”
辉的眼中闪过一丝诧异,但最终还是笑了笑,挽着新娘走了。
25岁了,原本预定22岁毕业,花3年适应工作然后就结婚。而现在……
或许辉的人生会变得轻松很多吧?而我……恰是相反了。
久久地在山崖的一边伫立,看着夕阳悄悄落下,即使是盛夏,山间的夜凤还是有点阴冷呢?
“小姐?”巡逻老头的声音有些焦急。
“放心。”明若看出了老人的忧虑会给他一个灿烂的笑容:“若是我想跳崖,一定会跑到喜马拉雅山上,至少不会担心腐烂。这种小山,太没气质了。”
“现在下山太晚了,我看你还是找个落脚的地方吧?”
“让我再吹吹风,一会就好。”今天就感伤到底吧……明若暗忖,从明天起,还是要做回那个开朗活泼的明若!
没有男人爱有什么关系,我自己爱自己好了。
一阵闷雷打响的时候,明若开始后悔没有听老人之前的话了:“这天怎么说变色就变色?”刚说完这几个字,老天爷果然很给面子地马上下起了倾盆大雨。
“上帝……”明若一边跑一边哀嚎,希望能在没有淋成落汤鸡之前跑到山上的旅馆。
被雨水清洗过的路面变得异常的滑,明若有穿着比较难走路的高跟凉鞋,一边跑还要一边担心会不会扭到。
“以后再也不买这种死人的鞋了。”明若咬牙,全然忘了买这双鞋的时候自己是多么的中意。就在这一闪神之间,凉鞋正好踩到一堆湿滑的落叶,
“啊!”一声尖叫伴着一阵翻滚,明若就这么被摔出了台阶一路滚下去。意识脱离的瞬间,明若一直在祈祷:要么干脆死了清静,要么让我好好的,千万不要来个什么半身不遂什么的来刺激我啊!
地府
判官:“这个女人天命还没到啊?”
牛头:“考核日期快到了,今天一个人也没逮到,只能那这个充数了,否则全勤奖就要被敲了。”
判官:“那这样,这个女人似乎还不想死,我这里有个人没死却不想活的,正好留个活身给那女人,我们就不欠她什么了。”
牛头:“判官有理。”
“看什么消息呢,眉头皱那么紧?”
“哦……没什么……”辉放下了手中的报纸:“有个朋友病了,我打算抽空去看看她。”
“昨天暴雨中,一女子失足落崖,意识不明,经初步诊断为……植物人。”
“这里是什么地方?”明若醒来,看着周围古色古香的摆设,诧异地嘀咕道。哇……都是红木的家具,这花瓶看起来很古朴嘛……想了想之前的遭遇,不禁隐隐得出了结论:会不会自己被那个正好在佘山排戏的剧组给救了啊?
“你终于醒了。唉……”还没等明若从刚醒的气氛中反应过来,一个清朗的声音就窜入了耳帘。明若回头,看到一个大约18,9岁的男子穿着长衫,踏着瑶步进来,只见他身形纤长,一身白袍锦缎,皮肤白皙得像玉一般,一双好看的凤眼有些疲惫地看着自己。
好俊俏的古典美男啊,明若愣愣地注视着那男子——自己果然是被剧组救了,只是那么俊俏的男子为什么自己好像没有在电视上看到过呢?明若小小唾弃了下自己的孤陋寡闻。
“你抱着团长跳楼,结果不想死的死了,想死的却没死。虽然我一直不齿那人的作风,可后日给王爷排的戏却演不成了,我看你还是早点收拾东西走路,免得到时被治罪。”美男叹息了一声,扔了个包袱给明若:“现在真个戏班能走的都走的差不多了,你的东西我帮你收拾了下,若不想死就快点离开吧。”
“那你为什么不走?”虽然完全是云里雾里,但是明若还是找出了美男话里的疑问。
美男明显愣了一愣,回过头有些讽刺地看着明若:“凤儿,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谁都知道我是这里的台柱,守城的士兵会就这么轻易放我走吗?”
“那戏班别的人怎么能走?”明若不耻下问。
“难道士兵能记住所有成员的脸?你们这些打杂的能走多远就多远吧,免得到时受池鱼之殃。”说完,美男摇了摇头就离开了。
等摸不着头脑的明若好不容易理出了点思路再度跑到美男面前的时候,驻扎在客栈的整个戏班子已经只剩美男和一个据说是天下第二乐师的老头了。
而期间,明若也从一边收拾行礼一边破口大骂的人口中知道了自己的“来历”——自己不是被戏班救了,而是移魂了。而自己身体的前任正则是团长手下一个叫凤儿的贴身小厮,似乎也一直暗恋着团长。而团长则只有在无聊的时候才会想到拿他来当发泄的对象。而更多的时候,团长都会出去找那些大方的“老爷”,而每次回来却又会把那些老爷在他那里施用的手段在自己身上重弄一遍,每每都是往死里整。前任在无可奈何之下萌生了和爱人一起赴死的想法。
当红的戏子哪个没有跟那些老爷们有过一腿?没那些人捧又怎么会红呢?你还真是小心眼,现在好了,连累了大家!
那人说完这句就推开自己逃命去了。
而更让明若诧异的是——当自己换衣服的时候,居然……居然胸口变平了,比那飞机场还平!而下面……下面也生出了不该长的东西。老天……自己变男人了?!而且还是被别人玩弄过的身子!!!
这让明若足足蒙在被窝里感伤了一个下午才接受了这个现实。
“你怎么还没走?”开口的仍是那个美男子,从别人的口里得知,他叫启枫:“难道你还是打算去团长那个地方。”
“这里人生地不熟的,我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虽然变成了男儿身,但是自己有多少斤两明若还是知道的:在古代,职业少的可怜,教书考功名看自己的毛笔字就知道无望了,剩下的不是卖苦力就是卖笑或为奴——哪种都是自己死也不想去沾的。想想自己精通的东西:电脑,写作——在古代真是一点用处都没有。
“罢了”美男睇了自己一眼,若有所思的说道:“你唱戏打杂都干不好,偏偏生了张惹祸的脸,与其出去了被人污,还不若死了讨个干净。说来要不是团长怕你出去抢了他的风头不教你走台唱戏把你一直藏起来,只怕你早就不知被转卖到哪里去了。”
自己长什么样子了?明若这才发觉自己连自己长什么样子也不清楚,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突然,脑中窜出一个想法:“你们说若是能排一场戏给王爷看是不是就不用砍头了?”
“城里唱过的戏都不能用了,而挑梁的花旦又被你给弄死了,哪那么容易?”这次开口的是一直没有吭声的老头。
明若在心里贼笑:“那红楼梦你们有没有听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