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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3章:偷鸡贼 ...

  •   话说林朝英带着林苓离开了终南山,开始两人行走江湖的日子。偶尔也会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鉴于人权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发展不起来,林朝英对很多不平的事情,看得过去的,也就算了。毕竟,她真的不能算是个正气凛然的女侠。

      这日林苓和林朝英在一家客栈里落脚,林苓问林朝英,“姑娘,我们就一直这样在外面行走么?”

      林朝英正在脱鞋,鞋脱到一半,动作顿了下,继续将黑靴子脱下,放在地上。“怎么,阿苓你不喜欢这样?”

      林苓摇头,“倒不是不喜欢,只是姑娘难道不觉得我们应该有个家吗?”

      有个家?这可真是个好问题,其实林朝英一也想过这个问题,但没有深思。以前在终南山虽然闷了些,但是有个古墓。古墓是昏暗又潮湿,让人觉得不太舒服,但待在那儿,却让人觉得安心,似乎是觉得不论如何,总是有个归处。现在出来游历,见识到了很多事情,但心却并不安定。

      林朝英想,大概人都这样,骨子里害怕自己会像无根浮萍那样,心底还是会渴望安定。她想了想,说道:“这个可以有,你喜欢待什么地方?”

      “姑娘喜欢待在什么地方,我就喜欢待在什么地方。”

      这孩子,真好说话。林朝英见林苓那样说,也乐得自己拿主意,“那阿苓,我们去扬州吧,我喜欢扬州。”古代的扬州比较发达,她喜欢。

      林朝英以前从来不太懂这些江湖事,就连是原版的林朝英,即使她有一身好武功,但也不混江湖的。如今和林苓一起在江湖上闯荡了几个月,对江湖中人的性格也摸清了几分,这些大侠们讲的是江湖豪气,什么钱财乃是身外物,其实是骗人的,出名的大侠背后都有金主,不然就有靠山,再不然就是本人就十分有钱。瞧瞧桃花岛主黄药师,人家有桃花岛!瞧瞧南帝段智兴,人家是皇帝!瞧瞧欧阳峰,人家也有个白驼山!甚至是洪七公,人家都是丐帮帮主!来头是杠杠的!

      反观她古墓派有什么?她古墓派什么都没有!林朝英忽然觉得自己被比下去了,安逸的人生是好,但是总不能天天吃饱了喝,喝饱了睡,睡饱了玩吧?

      林朝英想了想,问林苓:“阿苓,你觉得我们古墓派要不要收弟子?”反正也没事干,也可以发扬光大一下古墓派,免得以后她的徒孙被人瞧不起。

      林苓默了默,“都随姑娘吧。”林苓心里想的比较多的是,最近姑娘换了个人似的,以前在意的事情如今似乎不在意了,以前喜欢的东西现在也不喜欢了。问姑娘,姑娘就说那次受了内伤,险些入魔,让她忽然想通了很多事情,人生苦短,不如及时行乐。

      林朝英沉默,她觉得人生该有点追求才是,她也不妄想着要称霸武林,也没有想着要帮着皇帝抵抗外敌,那不是她一个人能做得到的事情。而且……目前最关键的问题是,她和林苓没有稳定的生活来源。虽然说这些日子她深夜里经常当梁上君子,撬了不少为富不仁的人家的箱底,包袱虽小,银票可不少,但那总不是什么长久之计。

      林朝英再三思量,最后还是带着林苓去了扬州,她在扬州城郊外花重金买了一个别院和几百亩良田,做起了地主婆。不是她说,虽然古代的山水都很美,但天天都要骑马赶路其实也很累,她折腾了几个月,觉得日子安逸点也不错。

      扬州城郊外忽然来了个貌美如花的年轻姑娘,又带着一个模样清秀的小姑娘,于是一些小混混以为主人家是可以被欺负的对象,时不时就去找茬。被小混混找茬的后果,是林朝英变成了这些小混混的老大。小小年纪不学好,出来当混混?林朝英手中金铃索一出,将那些小混混全收服了之后派去田里帮着佃户做事儿,等他们性子收敛了些,就让那些小混混跟着云管事学习。

      林朝英的日子也过得很是惬意,闲时弹弹古琴煮煮茶,再指导一下林苓的武功,然后呼哨着蜜蜂排阵。不过这天,宅子里的安静被打破。为什么?因为这日林朝英正在用餐的时候,桌面上的烧鸡居然不翼而飞。

      “大胆!来者何人?”林苓怒声问道。

      “阿苓,别急。”林朝英制止了她,然后微眯着眼睛,五感大展,但居然察觉不到对方的存在?

      林朝英走出屋外,嘴角微微扬起,很是和颜悦色,“朋友是来自何方?不问自取是为偷也,阁下这般偷偷摸摸,跟偷鸡摸狗的小贼实在无甚区别。”这个人竟然能凌空取物,肯定武功不错,而且居然连她都不能察觉对方的呼息。

      忽然,几根鸡骨头从树上落下,林朝英抬头,只见树上躺着一个穿着灰色衣服的人,他手拍着肚子,语气很满足。“好吃!居然烧得比御厨做的叫化鸡还好吃,我吃遍大江南北,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烧鸡!”

      林朝英微微一笑,“阁下将我的午饭吃了,莫非不下来赔罪吗?”

      对方还是躺在树枝上,动也不动。

      是可忍孰不可忍,林朝英红袖微扬,一把玉蜂针朝对方飞去。

      “阿苓,放蜜蜂!”

      林苓忙应了一声,拿出一个白玉瓶放在手掌心上,用内力烘热,一阵蜂蜜的香味弥漫在空气中,只听得她呼哨了两声。而林朝英袖中红色的金铃索直击对方。

      树上的人见林朝英出手,一个筋斗跳了下来,“姑娘有话好说,别动手哇!”

      林朝英冷哼了一声,另一个袖中又飞出另一根金铃索,“谁跟你有话好说?!”刚才偷她烧鸡的时候怎么不见他有话好说!

      于是,宅子顿时沙尘滚滚,暗无天日,还夹杂着蜜蜂的嗡嗡声。来人武功很好,林朝英一下子也拿他没办法。那灰衣男子开始还游刃有余,后来却经不住蜜蜂直往他身上招呼,他直接跳出玉蜂阵,飞上屋顶。他才在屋顶站定,却看见林朝英立于院中,掌心中立着一个白色的瓷瓶,嘴角微翘,那双美眸带着几分挑衅地看向他。他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儿,忽然背后就有一小队蜜蜂朝他飞过去,他一愣,正要施展轻功离开,却发现蜜蜂分为几个小队四面八方地朝他飞去。

      他一愣,施展轻功往上,但可惜没有那么高的树,即使他能飞上去没有借力点,到了中途也要直直往下掉。

      林朝英见他那样,心情大好,蜜蜂虽然在围攻着那个男人,只要她没发出指令,蜜蜂是不会蛰他的,这是蜜蜂的天性,人不犯它,它不犯人。如果不确定对方是怀有恶意,她也不想让她的玉蜂去蜇人。要知道,这些蜜蜂是她精心养出来的,虽然也会不断地繁殖,但是只要蛰了人,那些玉蜂就得死了。

      于是,那个灰衣的男人很狼狈地在空中坠落,在落在屋顶之时,一只手撑在屋顶的瓦片上借了力,在空中帅气地翻了个身,然后落在林朝英面前。

      “姑娘,不就是吃了你一只烧鸡吗?至于这么跟我拼命?”
      “大侠,不就是为了吃一只烧鸡么?至于你连命都不要?”

      林朝英与灰衣男子相对而立,玉蜂在两人身旁穿梭。忽然,林朝英的目光落在男子插-在腰带上的一根碧玉棍子上。她登时心中了然,如果没有猜错,眼前这个男人十有八九就是洪七公那只吃货,难怪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

      林朝英轻哼了一声,呼哨了两声,蜜蜂尽数回巢,然后将手中的白玉瓷瓶收好。
      “下次你再敢偷我的东西吃,我就杀了你!”

      洪七公见状,哈哈笑道:“姑娘家的,别动辄就打打杀杀的啊。姑娘,你最近可得罪了什么人?我叫花子刚才在离这儿十里之外的大树上睡觉,听到有人讨论着要来找你算账,才多管闲事来瞧瞧的,你可别让我好心没好报。”

      “谁稀罕你多管闲事?!将我的烧鸡还给我!”林苓瞪他。

      洪七公摸了摸鼻子,说道:“哎,小姑娘,我不吃都吃了,难道要我吐出来给你么?不然这样,我给你钱?”说着,几个金灿灿的飞镖往林苓飞去。林苓手一张,淡蓝色的身影转了一圈,几个飞镖一个不漏得夹在她白皙的指间。

      洪七公见状,忍不住喝彩:“好功夫!”洪七公见林朝英的武功不在他之下,有意要试探林苓的武功,几个飞镖的力道不弱,而且去势极快,却没想到她能全数接住。

      林朝英瞥了洪七公一眼,淡声说道:“别以为你说了两句好话,我们就不跟你计较了。”古墓派的武功走轻灵阴柔的一路,入门武功天罗地网式便是要守住八十一只麻雀不让它们飞出去,林苓早已入门,别说是这几个飞镖,再来几个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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