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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天赐春明 ...

  •   春明昔日古凉州,物换星移几度秋。
      风月有情人暗换,水天无际意更幽。
      九重风动轻霞远,千里波分潜龙游。
      谁驾孤帆逐天尽,临江月照大江流。

      ~~~~~~~~~~~~~~~~~~~~~~~~~~~~~~~~~~~~~~~~~~~~~~~~~~~
      天赐皇朝天命二年三月,春风如酒,吹醉朝东江两岸绿柳红花。
      天下承平至今已有一十六年,盛世繁华,即使西北边陲,亦随处可见。
      春明城,终迎来名副其实、春和景明之日。
      春风得意马蹄疾。
      鲜衣怒马飞掠而过,荡起一路烟尘。
      匆忙闪避的路人不留神撞上一旁刚讨得半碗残汤的小乞儿,惊呼声中,乞儿的破碗当啷坠地,碎成八片,那半碗残汤,则涓滴不剩的泼在路人的青衫上。
      “我的衣裳!”
      “我的碗!”
      “赔我的衣裳!”
      “赔我的碗!”
      “赔我的衣裳!!!”
      “----是你撞我的!”
      “妈的,老子叫你赔你就得赔!”
      四五十岁的青衫路人,与十四五岁的小乞儿,在奔马毫不停留绝尘而去后,僵持在路上。
      四五十岁的青衫路人人高马大。
      十四五岁的小乞儿矮小瘦弱。
      四五十岁的青衫路人青衫簇新,不算华贵,却也干净整洁。
      十四五岁的小乞儿的衣衫,肮脏、破旧、褴褛----
      虽说看到事情经过的人也有不少,但眼见青衫路人气势汹汹的将小乞儿逼的步步后退,却无一人出头,劝阻即将把拳头挥向小乞儿的青衫人。
      “小崽子,你赔不赔?”
      小乞儿步步后退,终无可退,背后已是一堵墙。
      “这位大爷真好笑,我赔得起你的衣裳,还会在这街上讨饭?”
      小乞儿忽然抬起满是污泥煤黑的脸,冲着青衫人扮了一个鬼脸。
      “你----”
      在青衫人硕大的拳头落下之前,小乞儿泥鳅一般滑溜的从他腋下钻了过去,钻出围观的人群,一溜烟的隐没不见。

      “身法不错。”
      路边简易的茶棚里,那个娇弱的象新春第一枝嫩柳条的女子,浅浅的笑出春日的微波。
      “手法更好。”
      她身边那个温雅男子的眼底,映满她温柔的笑意。

      路边简易的茶棚,茶粗水劣。
      仅有的两个客人面前的粗瓷茶碗,都没有动过的痕迹。
      茶棚老板恭敬的站在茶棚角落,不象往常般坐在茶桶旁的破藤椅上。
      那两个客人,不象是会坐在他这破茶棚的人。
      那个娇弱的象新春第一枝嫩柳条的女子倒也罢了,她身边那个温雅的男子,平平常常往这破茶棚一坐,他这破旧的茶棚,似乎硬生生有了股和春明第一楼“临江楼”抗衡的气派,让他这个老板,竟不敢在这两个客人身边坐着。

      他不敢,有人敢。
      刚才不知钻到哪里的小乞儿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拍着茶棚老板的肩,毫不客气的一屁股坐上茶桶旁的破藤椅。
      “李叔,给碗茶----还有一个碗!”

      不远处的街上,被泼了半碗残汤的青衫人已经不见,围观的路人也已经散去,方才那里,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

      “你----给我起来!”
      茶棚老板一把将小乞儿揪起来,骤来骤去的压力让年久失修的破藤椅发出吱吱的哀叫。
      “李叔----”
      “茶,包子,碗,拿了快走----别吵了客人!”
      “噗----”
      接过茶碗站着喝了一口的小乞儿将还没入口的茶水全喷在了老板的脸上。
      “对不住,李叔----”小乞儿边笑边咳,手忙脚乱的用肮脏的衣袖帮老板擦脸,百忙中不忘朝嘴里塞了一口老板刚塞过来的包子,口齿不清的嘟囔,“别吵了客人----你老以为您这儿是临江----”
      “楼”字和着包子,干干硬硬的从喉咙咽了进去,噎得小乞儿梗着脖子猛翻了一阵白眼。
      \"这二位,走错地方了吧!”

      “小丫头真有趣。”
      娇弱女客一句轻声笑语,让小乞儿刚喝下的第二口水,直接从鼻子里呛了出来。
      “你----你----怎么看出来----”
      她的女儿身。
      “嘻嘻,真恶心。”
      娇弱女客抬起手,玉指纤纤,勾着一个青色的荷包,轻轻晃动。

      纵然有厚厚的污泥煤灰,仍掩不住小乞儿骤然惨白的脸色。
      她没有靠近过那两个客人。
      事实上,她现在站的地方,是她自进了茶棚后与那两个客人距离最近的位置。
      三尺。
      只多不少。
      她也没发觉那娇弱女客移动过。
      为什么她身上的东西,会出现在那娇弱女客的手里?
      难道荷包自己长了脚?

      她盯着荷包,伸出手去。
      准确的说,是伸出三根手指去。
      另外的两根手指,还捏着咬了一口的包子。
      “还我。”
      “这是你的东西吗?”
      娇弱女客笑嘻嘻的问道。
      茶棚老板李叔的脸色也变了。
      “你----又偷东西?你----你忘了答应过----”
      娇弱女客亮闪闪的眼眸波光一荡。
      李老板立即毕恭毕敬的站回了茶桶边去。

      春风淡淡,拂过小乞儿额前凌乱的发。
      厚厚的污泥煤灰下,小乞儿的容颜其实清秀可人。
      只是一脸倔强。
      “这是我应得的。”
      “是他该赔我的碗。”

      “他撞到你,也是无心。”
      春风也不及温雅男子的叹息温柔。
      小乞儿咬着嘴唇,低下头去。
      “他欺负我,却是有意。”
      声音细如蚊蚋。
      她本是要理直气壮的大声辩白的,话音出口才发现,连她自己都听不清自己嘟囔了些什么。
      她有胆在青衫人的拳头下偷他的荷包。
      但在这温雅男子面前,她最勇敢的表现,是没有让自己的声音,抖的让人笑话。

      “说得好,我喜欢。”
      青影闪动,在小乞儿的额头上砸了一下,好似给了她一记爆栗,然后落在她一直伸出的三根手指上。
      是那个青色的荷包。
      “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小乞儿抚着额头,没好气的瞪着那看似娇弱的女子。
      她对这个娇滴滴的女客人,似乎没有那么敬畏。
      或许是因为----
      这女人出手真狠。
      她的额头好疼。
      或者,荷包里的银子不少?
      她不怕她,真的。
      她敢在她面前----

      逃跑。

      一跑一溜烟。
      转眼不见影。

      “跑得真快。”娇弱女客轻轻摇头,“真遗憾。”
      温雅男子唇角微扬,勾出一个笑纹,“遗憾什么?”
      “本来想找她给我们的乖女儿做个伴,让她少点寂寞。可惜----”
      “算了,走吧,丽儿该等急了。”
      温雅男子优雅的站起身来。
      风吹白衫动。
      日渐西行。

      ~~~~~~~~~~~~~~~~~~~~~~~~~~~~~~~~~~~~~~~~~~~~~~~~~~~~~~~~~~~~~~
      朝东江名曰朝东,起初的流向却是自南向北,作为天赐皇朝与西凉两国界河的,即是从青羊集至回雁谷这自南向北流的一段。自回雁关起,朝东江正式折向东流,与狄凉无涉,尽属天赐皇朝。
      春明城,即是朝东江东流经过的第一座大城。
      天下未定时,边患深重,慢说春明城外,便是春明城里,犹少有人烟,朝东江畔,不过荒草野滩。十六年升平岁月,朝东江两岸,已是春明繁华聚集之地。
      适逢春日,朝东江畔岸柳新绿,江心岛上桃花盛开,引得踏青人如织。

      春明城外何处游?
      花光柳色临江楼。
      笙管丝弦歌不尽,
      马蹄清月醉王侯。

      号称春明第一楼的临江楼始建于天授六年,历时三年完工,楼高三层十二丈,背靠春明城,面对朝东江,遥望群山,俯瞰花光柳色,极尽登临之胜。
      纵然临江楼中一饭之资,足抵寻常人家一月之费,仍挡不住涌向其间的汹汹人潮。
      此时聚集于临江楼外,不得其门而入的,不是地位尊荣的高官显贵,就是腰缠万贯的富商巨贾,再不然则是文采风流的骚人墨客,让临江楼上至掌柜,下至伙计,无不打躬作揖,赔尽小心。
      “各位客官大爷,实在对不住,临江楼今日全楼都已被包下,诸位还是请回吧。”
      包下,全楼?
      “真是岂有此理,临江胜景岂能一人独占!”
      愤慨的是春明城有名的才子曲慎曲秀才。
      恃才傲物的风流才子,天子呼来犹不上船,欲上一楼而不可得,逸兴诗情无以抒发,怎不叫人愤然作色?
      “包下临江楼,一掷岂止千金。何人有如此大手笔?”
      笑嘻嘻发问的是春明城中胡记绸缎庄的胡七老板。
      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所以在场的这些有头有脸的人物被拒于门外后,多少都有些悻悻之色,惟独胡七老板,仍然笑容满面。
      如果能结识更有财力的生意伙伴,做更大的生意,赚更多的钱,区区一次被拒于门外,那倒也不必放在心上。
      “是啊,何人有如此大来头?”
      布政使秦嗣源的三公子秦知秋摇着折扇,盯住额头微见汗珠的临江楼掌柜孙六。
      临江楼赫赫声名,孙掌柜岂是等闲之辈,长袖善舞之处,比胡七老板有过之而无不及,让他将堂堂布政使的公子都拒于门外,岂是区区千金万金就能办到的?
      孙六叹气道:“各位大爷,这春明城中,还有几个能让孙某连诸位都不接待----”
      胡七老板动容道:“难道是----”
      “皇甫公子!”

      斜阳染得落霞飞。
      人如美玉马如龙。
      在孙六殷勤得近乎谄媚的迎上搀扶之前,那玉树临风般的翩翩少年已甩蹬离鞍,飞身下马,落地之时,点尘不惊。
      一个青衣家丁迅速上前,抢在孙六之前接过那少年手中的缰绳。
      “呵呵。”孙六欲献殷勤而不可得,讪讪笑了两声。
      “孙掌柜,”虽然不曾给予孙六扶鞍牵马献殷勤的机会,少年温和有礼的态度,却让孙六有如沐春风的舒畅,“刘兄可到了吗?”
      “到了到了,刘公子已在三楼等候多时了。小的这就带您上去。”
      “不敢劳烦,我自己上去即可。哦,秦兄,胡老板,曲先生也在,幸会,幸会。”
      曲慎曲秀才拱拱手,心道:“原来是他。”
      胡七老板躬身行礼:“胡某见过皇甫公子。”
      秦三公子打个哈哈:“我道是谁,原来是少华!”

      皇甫。
      少华。

      春明昔日古凉州。
      三十七年前,天赐皇朝尚称后赵,西凉大举来攻,后赵大将皇甫汉以三千驻军浴血奋战,力抗西凉两万兵马,保全城池未遭洗劫。满城百姓联名上书后赵天子,请更凉州之名为春明,取春和景明之意,以记皇甫之功绩恩德。
      春明由来因皇甫。
      皇甫汉共四子,长子皇甫敬,字亭山,次子皇甫敦,字亭水,三子皇甫政,字亭风,四子皇甫枚,字亭云,时人称之为“山水风云,皇甫四杰”。
      十七年前,后赵与狄凉战于回雁关,皇甫汉及次子皇甫敦战死,三子皇甫政失踪,四子皇甫枚则早于战前即不知下落,皇甫一家,于回雁关战后,只余下皇甫敬一脉。
      即使只余一脉,皇甫敬依然南征北战,立功无数,屡经升迁,于天赐皇朝天授九年,拜晋北总督,驻于春明。
      皇甫敬娶妻尹氏,无妾侍,仅得一子一女。
      女名长华。
      子名少华。

      皇甫少华。
      春明城最显赫家族的唯一香烟。
      晋北一省最高官员的独生儿子。
      难怪孙六胆敢把总管一省民政的布政使的公子都拒之门外了。

      心甘也好,情愿也罢,便是不甘不愿,在皇甫少华面前,并无人表示对他独占临江美景的不满。
      曲慎也好,胡七也罢,便是秦三公子,都在皇甫少华走近之时,自动让出一条道来。
      楼外拥挤的人群与楼内空空荡荡的情景让皇甫少华停住了脚步。
      在春明多年,他还从没见过临江楼这么冷清的时候。
      “秦兄,胡老板,曲先生,你们----不是要上临江楼吗?”
      孙六紧赶两步,来到皇甫少华近前解释:“是公子曾说过,临江楼酒好景好,一切都好,唯一不足,就是客人太多,稍嫌嘈杂,所以刘公子今天包了整个临江楼,以尽公子之兴。”

      “刘公子?”曲慎愣了一下,“哪个刘公子?”
      孙六苦笑道:“您老说呢,这春明城里,还会有哪个刘公子呢?”

      天下间姓刘的人,多如恒河沙数。
      春明城姓刘的人,也多至难以胜数。
      但在春明城,甚至整个天赐皇朝,单提起一个刘字,代表的再没有第二家。
      西城皇甫东城刘。
      春明城中两大家族。
      若论显赫,以皇甫氏之贵,犹要逊色刘氏三分。
      十七年前回雁关血战,“西城皇甫”自皇甫汗至今日的晋北总督皇甫敬,皆是“东城刘”刘捷帐下的将领。即使十七年后,皇甫敬贵为封疆大吏,比起当朝太师、全国兵马大元帅、表字捷才的元城侯刘捷,依然要瞠乎其后。
      尤其是天授十五年,世祖高皇帝龙驭宾天,太子即位,刘捷长女燕珠正位中宫,贵为皇后,刘氏一族,更是权势熏天。满朝文武,半出刘门的说法,不是夸张,而是事实。
      “西城皇甫”能与“东城刘”并称,除了在春明四十年的影响,很大程度上也因为皇甫敬居官清正,为人谦和,比刘捷的跋扈骄狂,更得人心。
      与“西城皇甫”原籍湖州,居官春明不同,“东城刘”原籍春明,元城侯刘捷现居京城,长子奎光为天峪关总镇,身在边关,春明城中,只有夫人顾氏携次子奎璧及几个妾侍居住。
      春明城里的刘公子,指的就是元城侯的二公子,刘奎璧。

      西城皇甫东城刘,皇甫谦恭刘风流。
      这句话形容的可以是皇甫敬与刘捷,也可以是年轻的皇甫少华与刘奎璧。
      虽仅少华一子,皇甫敬平时却管束极严,皇甫少华年纪虽少,却颇有乃父之风,平易谦和,温文有礼,为人称道;刘奎璧则是斗鸡走狗,征歌逐色,富家公子的荒唐行径,一样不拉。其母顾氏无力管束,只得由他。
      比起十七年前,大战在即,犹有阵前纳妾传闻的元城侯,刘家二公子的所作所为,倒也算是“颇有乃父之风”。
      似这般一掷千金包下临江楼的举动,除了刘家这位国舅爷,还真无人做得出来。

      终于知道原因了。
      一向友善的众人今日为何,神情都那么奇怪。
      皇甫少华轻轻皱了一下眉。

      临江楼包厢不包场,是春明城不成文的规矩。
      尤其是春暖花开,处处踏青人的三月。
      胜景无二,总要让大家都有观赏游玩的机会。
      “临江楼酒好景好,一切都好,唯一不足,就是客人太多,稍嫌嘈杂”的话,确实是他说的。
      他说的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实情。
      但无论财力雄厚如胡七,还是地位尊崇如秦三,甚至总督皇甫敬、布政使秦嗣源,都默默遵守这不成文的规矩,不曾打破。
      直至今日。
      春明两大家族的公子联手打破了春明城多年来不成文的规矩。
      包场的是刘奎璧。
      说话的是他皇甫少华。
      临江楼酒好景好,一切都好,唯一不足,就是客人太多,稍嫌嘈杂”的话,确实是他说的。
      他说的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实情。
      但若能预知后果是刘奎璧用这种方式让他“尽兴”,就算憋死,他也不会说这番话的。

      “临江楼包厢不包场是多年的规矩,我等小辈,岂敢擅破,我与刘兄原是开个玩笑,不想却让刘兄当了真。今日之事,全是少华所致,少华这厢有礼,还望各位见谅。”
      皇甫少华长揖行礼,一躬到地。
      以皇甫少华总督公子的尊贵身份,行如此大礼,便是再多得罪之处,也要一笔勾销,何况只是这种芝麻小事。
      何况错本不在他。
      众人纷纷换上笑脸。
      “公子何必如此多礼。”
      “公子太客气了。”
      “-------- ”
      皇甫少华转头对孙六道:“孙掌柜,有请大家上楼,今日诸位所有花消,都记在少华名下,算是向大家赔罪,拜托诸位赏少华薄面。少华有约在身,先行告辞!”
      飘然身影上楼去,身后尽是赞叹声。
      “皇甫少华不愧是皇甫少华!”

      ~~~~~~~~~~~~~~~~~~~~~~~~~~~~~~~~~
      松间喝道,看花泪下;
      苔上铺席,斫却垂杨;
      花下晒裩,游春重载;
      石笋系马,月下把火;
      步行将军,背山起楼;
      果园种菜,花架下养鸡鸭。
      人谓之杀风景。
      左拥艳姬右抱红伶放浪形骸纵情酒色,视眼前美景如无物,偏又一掷千金将之独占,怕也该是一种杀风景吧?
      上得楼来,见得眼前情景,皇甫少华无声轻叹。
      “刘兄一个人?”
      那几个放浪的女人不算,偌大的临江楼,最大的揽胜厅,只有一个年轻的华服公子。
      剑眉,朗目。
      绝对的好皮囊。
      不同于皇甫少华近乎无可挑剔的俊秀,唇略薄,鼻略钩,眼里似有三分邪气,却自成一种俊朗,不让皇甫少华专美于前。
      西城皇甫东城刘。
      刘奎璧。

      微微皱眉,看看刘奎璧对面空着的座位,皇甫少华并没有坐下。
      刘奎璧大笑,推开怀里的艳女。
      “少华来迟了,我一个人无聊嘛。”
      所以风流无罪,召伎有理了?
      “家父严厉,功课未完,不能出门,刘兄也是知道的。”
      艳姬红伶识相的退了出去。
      西城皇甫自皇甫敬至皇甫少华均不沾女色、洁身自好的名声,春明城中,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
      更识相的楼中伙计不待吩咐,已经轻手快脚的重整杯盘,重上酒菜。
      尽管满桌的酒菜几乎没有动过。
      皇甫家的洁癖,同样也是满城闻名的。
      直到醇厚的酒香掩盖了空中残留的脂粉香,偌大的空间只剩他们两个,皇甫少华方才在刘奎璧对面坐了下来。
      “刘兄有心事?”

      “少华不愧是少华。”
      刘奎璧举杯,一饮而尽。
      皇甫少华微笑,酒杯触唇,浅尝辄止。
      这与他不愧是他没什么关系,一向呼朋引伴前呼后拥的刘公子,今日大反常态,独自在这楼上等人,若看不出异常,他皇甫少华岂不是呆子。
      他不明白的只是——
      刘奎璧等的,为什么是自己?

      西城皇甫东城刘,虽在同城,来往却并不密切。
      两家主人,一在边疆一在朝,相隔千里远,政见也不甚相投。
      他与刘奎璧的交情不过泛泛。
      即使没有父亲的严厉管教,他对刘奎璧热中的征歌逐色,斗鸡走狗游戏,也没有兴趣。
      道不同不相为谋。
      他推拒刘奎璧的邀约不止一次。
      所用理由就有那几句酿出不大不小风波的:
      临江楼酒好景好,一切都好,唯一不足,就是客人太多,稍嫌嘈杂。
      今天他会出现,不过是因为推拒的次数多了,总要应酬一次。
      他们的父亲同朝为官。
      他们同城而居。
      他们的关系,仅此而已。

      “少华,我要走了。”
      皇甫少华一杯酒未尽,刘奎璧已经至少干了四五杯。
      酒壶在他手中就不曾放下过。
      所以皇甫少华的一杯酒,饮的越发慢了。
      “走?”
      “去京城。”
      “喔。”
      情理之中的事。
      他们都到了可以出仕的年龄。
      太师刘捷也该把妻儿带到身边了。
      “我跟我爹在一起的时日不多,不知在他身边,会不会似少华这般,被管的死死的。”
      皇甫少华失笑。
      让一向神采飞扬的刘公子借酒浇愁的原因就是这个?
      “哪有那么可怕,父亲严厉,不过是一片爱子之心,望子成龙而已。”
      刘奎璧叹息。
      “我眼里的苦差你总能甘之如饴,所以我一直佩服你,少华,虽说你一直不大喜欢与我来往,我却总是要跟你纠缠。”
      原来刘奎璧也不是不知道他的敷衍。
      “----刘兄言重了,少华只是,只是----”
      “少华,我不佩服你口是心非的本事,咱们认识也有多年,真当我是好朋友,不会到如今还一口一个刘兄----不过话说回来,你从小到大,对任何人都是这一个样子,倒也不是单单对我如此。”

      皇甫少华苦笑。
      刘奎璧的酒量一向不是很好,今日又算得上是借酒浇愁。
      看得出他已有了醉意。
      醉人醉话吐真言,倒比平日那飞扬跋扈的样子顺眼许多。
      不过还是把话题岔开的好。
      “刘兄不必担心,严父慈母,就算伯父严厉,有伯母在,必不会让刘兄委屈。”

      乒的一声响。
      刘奎璧扔出了涓滴不剩的酒壶。
      “上酒!”

      伙计麻利的端上酒,飞快的退下去。
      连顺手给客人斟酒的规矩也忘了。
      临江楼有个伙计一时不慎,将酒洒在刘公子女伴的罗裙上,被刘公子一脚踢中,从三楼滚下二楼,至今仍瘸着一条腿。
      刘公子心情不好,谁敢站在他身边?

      “只有我一个。”
      在皇甫少华起身告辞之前,刘奎璧闷闷的开口。
      “我娘留在春明。”

      皇甫少华欠欠身,取过桌上的酒壶,先斟满了刘奎璧面前的空杯,然后才将自己半满的杯子添满。
      刘捷夫妇不睦,倒也不是什么秘密。
      除了十七年前的那场大战,刘捷不曾回过春明。
      而刘夫人顾氏,居春明十余载,也不曾去过京城。
      夫妻二人,几乎是一副老死不相往来的架势。
      刘奎璧自幼喜爱成群结党,四处闲游不归家门,应该是不喜欢家中的寂寞吧?

      刘奎璧毫不客气干了杯中酒。
      “我娘不放心我一个人,要我进京之前,必须先成亲。”

      皇甫少华默默的再将刘奎璧的杯子添满。
      何其有幸,刘公子将他视为倾吐心事的对象。
      虽然他并不觉得自己与刘奎璧有那么亲近。
      或者,刘公子根本没有什么亲近之人。
      那么,他是否应该表示一下关切?
      “是哪家千金如此有幸?”
      “还没定。”
      刘奎璧举起酒杯,晃了晃,又放了下来。
      “长华姐姐名满春明,说不定我娘会请人到少华家里提亲呢。”

      皇甫少华愣了愣。
      无语。
      他不知该说什么。
      总不能说:我父母绝不可能把女儿嫁给你这个声名狼籍的花花公子,所以,你或者你娘,死了这条心吧。
      别说刘家还没有提亲,就算提了,结亲与否,决定权也不在自己。
      鼓励或是泼冷水,他都没有意愿。

      刘奎璧倒也没有在意。
      他朦胧着醉眼笑看皇甫少华似恒久不变的温和从容。
      “少华呢?”
      “----”
      “皇甫家的门槛都被做媒的踩断几十条了,少华的亲事还没定吗?”

      “但凭父母之命,少华不曾过问。”
      皇甫少华初次饮尽杯中酒。

      满天的霞彩在窗外放肆的鲜艳,一叶轻舟,悠然驶近临江楼下的落虹桥。
      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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