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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前生今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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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丫鬟握住愤青的双手,“小武,秦公子初来咋到,对府上甚是不熟,我不过是和秦公子聊聊家常罢了,没什么的,你相信我。”
那愤青打量了我一下,还是觉得没有一样及得上我,“你说的是真的?”
“恩恩,是真的。”
“那你还愿意嫁与我?”
小丫鬟垂了头,“恩恩,愿意。”
我想他们闹到这里我也该站起来说句话了,“那个,你们困了没,困了便回去睡觉罢。”
这一夜睡得很不安稳,我在床上翻来覆去久久没睡着,绵羊从一数到一千,再从一千数到一,也没能睡着。我想,我失眠了。原因很单纯,下午睡得太久。
双手枕在脑后,盯着头顶上的床顶良久,想了一些事。出宫已经半个月了,这半个月发生了许多的事,结识了墨晨,在鬼门关绕了几圈,独独没有苍弦的半点消息。明日吧,明日就出去走走,或许苍弦就在这附近,只要十里,在十里的范围内我便可以感应到他。
想着想着,不知何时便睡了过去。
第二日一早,丫环说墨晨早已出门办事去了。早点是墨晨提前吩咐给我送到了房里的。我用了早点后,便要出门。毕竟人生地不熟,到处乱走难免会找不到回来,念及此,我便让一个小厮随我一起去,就说是带我游一游城。
赤河城的街道与郢国的京城一样繁华,车水马龙人来人往。我与被我骗来的小厮挤在这人海当中,寸步难行。
以前,苍弦说要带我下山去走走,我欣然前往。他将我带到了民间的繁华闹市,熙熙攘攘的人群之中,他牵过我垂在裙边的手,回头说:“别走丢了。”
结果我还是走丢了。
那一日是凡间的节日庆典,家家户户的人都出了门,人自然是超乎我想象之中的多。我被人流推挤到墙角,想想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正要捏个法印念个术语,隐了身形穿越人海去找苍弦。
还未念出术语便被一只手握住了法印,抬头看到的是我想找的人,“不是说好不能用妖术的么?”
我笑了笑,“方才正想要去寻你。”
他也微微笑了笑,松开了我捏法印的手。一直放在背后的手伸到我面前,拳头慢慢展开,他纹路清晰的手掌中间是一个小小的发饰,蝴蝶形状的发饰上镶了红色宝石,十分好看,“送你。”
我拿起他手掌上的发饰,看了看,实在是对这些女孩家的东西没什么研究,“这个怎么戴?”
“那可要我帮你?”
我将发饰交到他手上,他上前一步,就在我不到半步的地方,动作很轻,轻到我毫无知觉。他说戴好了,我摸了摸头,确实多出了那么一件东西。
若是算来,那也是二十几年前的事了。
“秦公子,时候不早了,你看,我们是不是该回去了?”身边的小厮小声提醒道。
我也知道,这一天他随着我奔波了半坐城也辛苦了。
我偏头对小厮说:“嗯,我们回去。”
今日走了半座城,对苍弦的下落还是一无所获。看着街上依旧未散去的人群,让我渐渐感觉到,寻找苍弦是一件任重而道远的事。也许三个月,也许三年,也许三十年,或者,一辈子……
苍弦是为我而死,我便为他而活。
我是妖,寿命少则千百年,多则上万年,所以,若是这辈子找不到他,那便等他下次转世为人,如此轮回,我不信几百年后,我仍找不到他。
回到城主的府邸时,我让跟随的小厮先去用膳去了,便先回自己的寝房。
哪知,却不小心看到了不得了的画面。事情是这样的,我不小心地从一扇月洞门路过,不小心往里面伸了伸头,不小心看到了两个男子抱在一块,其中一个被抵在墙上,香肩半露,两人抱得很紧,差点将对方嵌进身体里。还看到了他们嘴唇咬着嘴唇,咬得津津有味十分投入。
我咽了咽口水,以前无意之中在二叔的床头寻得一两本彩色手绘本,上面就有和这个一样的场景,如今现场亲眼所见,果然比看图销魂得多。
我砸了砸嘴,那嘴唇咬嘴唇的滋味是什么样的?
眼前一黑,随即我便被一股力给拐走了,我挣扎了一下,但是不敢大声叫救命。走出了几步,我身上的那股力消失了,视线也清明了,看到的是墨晨。
“怎么,觉得好看?”他饶有趣味地挑眉看我。
我做呆懵状,指着刚才过来的方向,“刚才那两位公子在干什么?”
墨晨:“……”
被墨晨那种带有鄙视的眼神看着不舒服,我便垂了头,“我先回房了。”
“见过殿下。”突然出现了一个府上的小厮,行过礼,墨晨点了点头他便与我们擦身而过。看他走的方向正是刚才我们走来的方向,心想不妙,立马转身挽住那小厮的手腕,“等一下!!”
那小厮不解地看我,“公子有何吩咐?”
我笑笑,“敢问兄弟你这是要上哪去?”
“城主大人有点事找少主,我是奉城主之命去禀告少主的。”
我点了点头,想必刚才那两个搂在一起的人当中就有一个是他口中的少主。若是被他看到那样的场景难免会受不住诱惑而学坏,为了挽救一个还未失足的大好青年,我决定用善意的谎言骗他。
“兄弟,我刚才看见少主往那边去了。”指的正是相反的方向。
大概是本公子长得非常中肯,一看便知不是说谎的人。那小厮非常信任我,不住地感谢我,然后很欢快地往相反方向去了。
旁边轻飘飘地飘来一句话,“你倒是很会装。”
我斜睨了墨晨一眼,抱了抱肚子,“哎呦,肚子饿了,我先去吃饭。”
刚提步要走,后衣领却被拎住,后面冷冷的一句:“方向错了。”
我乍眼一看,正是刚才走过的方向,还好墨晨及时提醒我。不然我又要去坏人家的好事了。
我转身,对上墨晨那张笑得意义不明的脸,“还是你想继续看下去?”
我扯了扯嘴角,“你这是说的哪的话啊,我不是一时忘记了嘛。呵呵,呵呵,吃饭,吃饭。”
关于这里的伙食,我实在吃不惯。赤河城的人喜辛辣,每道菜之中不是加了红辣椒就是青辣椒,如果没有青红两种辣椒的话一定是加了花椒。这一点,我这两天领悟地十分透彻。
在这府上,我和墨晨两个是单独用膳的,城主他老人家也很是周到,特意地派了一位大厨过来掌勺。昨日的菜色过于辛辣我没吃多少,今日的菜色便清淡了不少,还有我爱吃的烧鸡和卤鸭。
我落座后,持起筷子便要夹烧鸡的鸡腿,哪知另一双筷子同时伸向了那只被烧得金黄金黄的鸡腿。这桌子上只有我和墨晨,不是他还有谁。我抬头,看着他那张很养眼的脸,想了想,像他这么正经的人啃起鸡腿来多难看,形象是要全毁的啊。难道他不要形象了啊!
我松了筷子,倒要看看他啃鸡腿的猥琐样。
万万没想到他夹起了那个鸡腿却没有往自己的嘴里塞,而是放到了我面前的碗里。我蹙了蹙眉,莫非是他认识到了啃鸡腿会有失形象,所以才会立马悬崖勒马将鸡腿放到我碗里?恩恩,这确实有可能的。
“方才不是说饿了么,怎么不吃?”
我回过神来,点了点头,“恩恩,马上吃。”用手捻着鸡腿的关节骨便咬了一口,鸡腿肉香嫩可口,丝丝入味,果然是大厨,做起菜来总要比街边客栈的厨子美味些。
对面的墨晨抿了一口酒,“今日上哪去了?”
我满嘴的鸡腿肉,好不容易咽了下去才回答他的话,“就是去街上逛了逛。”
他没再继续问,我也没继续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