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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

  •   第二天一早,暻叔又翻找出几套周凛以前的棉衣,放到暖气片上烤热后才去做饭。等到周凛醒来的时候,方天云那孩子已经睁着大眼等着他了。看着身边的孩子一动不动的躺在里侧,连姿势好像都和昨天塞进去的时候差不多,这个发现让周凛不知是无奈还是心疼的叹口气。

      “天云,以后这就是自己家了,不用再拘着自己了。”

      方天云还是和昨天一样,空洞的大眼望着屋顶,对他的话不做任何回复。周凛不着急也不气馁,一个刚来到这里两天的孩子,别说他,就说是自己都还没习惯呢,所以慢慢来吧。正好此时暻叔来敲门了。

      “少爷、小少爷,都起了吗?”

      “都醒了。”周凛起身,拿过脚下的衣服一件件套上,然后开门。

      “暻叔还是起的那么早。以后能多歇会儿就多歇会儿,大冷天的,不用那么早起。”

      暻叔笑呵呵的点头,但照不照做那就另说了。

      “少爷,一会儿可以用饭了。”

      周凛点头,“我先去跑跑,暻叔照顾天云。”

      “诶。”暻叔拿着热乎乎的棉衣给方天云一件一件的套。

      周凛晨跑其实已经有段时间了,因为这个身体太差,每天看书根本就吃不消,所以这几个月他是天天绕着自家院子或跑或走两圈,身体素质得到了明显提高。

      等到跑完、洗漱好,暻叔和方天云已经等在桌边了。周凛坐到自己的位子上,说:“开饭吧。”

      等吃完饭,暻叔就去洗碗、收拾房间了,周凛则跑到书房看书写论、策。等到他就当今的事情写了两三篇后,暻叔领着方天云进来了。

      “怎么了暻叔?”

      “少爷,小少爷一直坐在外面,我看着怪寂寞的,所以就带他来找您。”

      周凛点头,将方天云安置在旁边的软塌上,拿出一本游记一本话本问:“识字吗?”

      方天云木木的点头。周凛将书给他,又将暻叔准备的果盘茶水放到旁边的小柜子上,“你先在这里看着,等下午让暻叔陪你去逛逛。”

      方天云木讷的拿起话本开始看。周凛满意的点头,揉揉他的脑袋,回到自己的位子。看到暻叔要走,连忙喊住。

      “暻叔等一下。”

      “何事啊,少爷?”

      周凛有些不好意思,但面上还是面瘫样。

      “这是我写的话本,不知道怎么样。虽然书局的老板说给印刷,但那是爹爹的旧友,我怕自己写的不好给他老人家带来麻烦。所以能麻烦暻叔帮我看看吗?不行的话我改一改。”

      暻叔闻言,赞同的点头,笑呵呵的坐下,拿着稿件认真看了起来。周凛心里不禁紧张起来,不过面上还是故作镇定的看自己的书,但耳朵却是竖着等暻叔的评价。

      其实这个时代的话本等同于小说,比起现代的人人看,这里可谓是“闲书”,除了打发时间或者深闺妇人,旁人是不怎么看的。而且这个时代大部分都是农民,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更别说看话本了。综上,话本基本就是小资生活的一种消费。所以,话本的内容不能太深刻,也不能太没有内涵,只讲情情爱爱是不行的,种马爽文更是不可能。而且这个时代很安稳,乱世英雄是不能写的,仗义武侠倒是可以。以至于最后,周凛写了一篇大杂烩。

      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名员外郎的嫡长子,虽然是书香门第却有着快意江湖的情怀,但因为父亲的要求,还是去科考了。考中举人后,他被派往一个边远混乱的小地方做县官。在那里,他结识了行侠仗义且武功高强的武林侠客,认识了亦正亦邪的神偷大盗,身边更是跟着一个忠诚多智却又面瘫毒舌的年轻师爷。屡屡破获奇案后,他被皇上注意,调往开封做知府。之后认识了宰相家的千金,两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经过重重考验后,两人最终走到一起。总体来说,这是一本陆小凤+包青天+凤求凰的混杂故事。男主聪明幽默有责任感,性情狂放不羁却又深情稳重,不管是在江湖上还是在朝廷上都可谓是如鱼得水。而且他始终都遵循为子之孝道,为官之忠道,为夫之宠道,可谓是一个遵守礼法却又幽默风趣的人。比起这个时代一贯的温润书生,这个带着一丝邪气的男人更让人怦然心动。

      所以,看完整个故事的暻叔很是意犹未尽的砸吧砸吧嘴。一直竖着耳朵的周凛赶紧放下书,装作若无其事的问:“怎么样暻叔?写的还行吗?有什么地方需要改?”

      暻叔如同看神一样的看向周凛,语气赞叹:“少爷,您写的实在是太好了!暻叔我看的都心情澎湃,恨不得这人是我儿子!简直写的都神了!”

      听到暻叔这么夸赞,神情也不似作假,周凛这才松口气,将提起的心脏按回原位,一股自豪与澎湃的激情却涌了上来。虽然是面瘫,但他还是激动的微微红了脸颊。

      “谢谢暻叔夸赞。”

      暻叔猛摇头,“我可没夸赞,这书真的好!对了,什么时候出版?我想买回来两本,一本收藏一本放祠堂,让先祖和老爷夫人也高兴高兴。”

      周凛撇过头,有些不好意思,“还差两个番外,然后就可以送去印了。”

      “番外?”暻叔有些不懂。

      “恩,就是讲故事之外却又相关的事情。”

      暻叔恍然,“是外传吧。”

      周凛想了想,“差不多。”又想了想,觉得用“番外”这个名称恐怕是不太合适,还是用“外传”比较保险,民众的接受度也比较高。

      “那写多少了?”暻叔的眼睛开始冒绿光。

      周凛打开侧面的抽屉,将写好的一篇半递了过去,“还差半章。”

      暻叔不等周凛说什么,自顾自的看了起来。一盏茶的功夫,他便看完了。他用手捻捻纸业,面上是激动与喜爱还有着欣慰与自豪,神色颇为复杂,“我不觉得有需要改的。少爷写的很好,老爷和夫人泉下有知的话一定很欣慰。”

      周凛神色微黯,对于这对父母他心里有愧,但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便主动转了话题,“我写的这些案件朝廷不会忌讳吗?”

      暻叔想了想,断然道:“不会。这本书里面的案件大部分都是发生过的,少爷编的那些也没有犯忌的东西,而且讲的也有忠君之道,所以没事的。”

      周凛终于放了心,“那我把后半篇写完,明天好去找香书阁的老板商量一下出版事宜。”

      暻叔很高兴,“诶,那我先出去忙,不打扰少爷了,您慢慢写。”

      在暻叔离开后,周凛便开始创作后半篇。只是全神贯注的他没有看到身后的软塌上,方天云空洞的眼中有幽光闪过。

      之后,果然如暻叔所料,这本书得到了书局老板的大力赞赏。在商定了平装版和精装版价格后,周凛拿到了50两银子的稿费,若以后卖的好,还会再得一部分。

      回到家,将事情的经过告诉暻叔,他老人家高兴的差点抹泪。

      “我家的少爷就是厉害,现在都能出书赚钱了!”

      于是,在激动的暻叔操持下,当天晚上一家三口首次破费,买了一只烤鸡并着暻叔做的七样菜做了一场庆祝。

      饭后,周凛带着方天云回到自己的房里。将被子里的暖水袋拿出,拨了某小孩的衣服后塞了进去,自己脱去外衫,靠在床柱上看书。等到他觉得眼睛发酸发胀的时候,才揉着眼睛放下书,准备熄灯睡觉。结果一低头就看到某小孩睁着大眼正看着他。也许是今天太高兴或者是太累了,以往被他这么盯着就脊背发凉的周凛这次居然没感觉。

      “怎么了天云?怎么不睡?”

      某小孩只是看了他一会儿,然后便闭上了眼。周凛眨巴眨巴眼,不明白怎么了。不过他也不是爱多想的人,换句话说,他就是一个没脑子的人,所以他很淡定的熄灯睡觉,只当某小孩是闲的发呆。

      如此平静的过了两个月,转眼就要过年了,而暻叔也开始忙着办年货了——不管家里过的怎样艰苦,年必须要过的丰盛才行,这不管是异界还是现代都有这习惯。作为备考人士,周凛被暻叔严令不许参加办年货活动,而作为闲置人员,方天云小盆友很荣幸的被暻叔抓壮丁了。作为被将养了两个月的人,又处于长身体阶段,方天云小盆友很好的把那些营养都吸收了。脸也不黄了,稻草的头发也变黑了,身子也往上窜了一点点,不再那么骨瘦如柴了。更让人欣喜的是,这孩子终于不再那么空洞的看人了,周凛和暻叔问话也知道回了。虽然比起同龄人还是差的很远,但周凛和暻叔表示对这个结果很满意。

      这天,再次抱着大包小包回来的两人,神色有些纠结。周凛见了很好奇。

      “怎么了,暻叔?可是发生什么事情了?”看暻叔神色不愉,周凛开动脑子想了想,不确定的问,“是被坑钱了?还是被偷了?”又想了想,“不可能啊!以暻叔你的实力从来都是你坑别人的。谁想从你手里抠出一文钱那都是不可能的。”

      暻叔更加郁闷了,“少爷,难道在您眼里,暻叔我就是这么吝啬计较吗?”

      周凛摇头,“暻叔您不吝啬计较,您只是很会持家。”

      暻叔点头,接受了这个说法,在把东西放好后,才对周凛解释:“今天在集市有卖便宜肉的。”

      “那怎么不买?”周凛更奇怪了。

      “是牛肉。”

      “恩?”周凛不懂。

      暻叔叹气,“是下面小村子的一农户,家里过年没钱,就把老了的耕牛杀了。肉很便宜,但膻味太大,肉还老,炖不熟。”

      周凛一愣,这才明白。原来这里跟现代差不多,牛羊肉只有少部分人吃——就算是现代那也是学习人家西方,觉得牛羊肉比猪肉鸡肉有营养才开始吃,之前是很少有人碰——除了蒙古青藏地区。所以,在这个只有耕牛、水牛的年代,牛肉还真不多。再加上政府管的严,私下更是少了。想起自己开春时买回来那头黑白花奶牛和小绵羊时,暻叔见鬼的表情,周凛觉得很搞笑。

      “买吧。多炖会儿就是了。”

      “可是……”暻叔的脸很苦,“膻味太大。”

      “牛奶您都喝了还怕那点儿膻味儿!去买吧,我知道怎么去膻味。”又想到某样好吃的,周凛又跟了一句,“多买些。牛筋、牛骨、牛肚都是好东西。”

      暻叔高兴了,“诶,我这就去买!”然后他便牵着方天云小盆友出去了。

      等到傍晚回来,暻叔和方天云是跟着小板车来的,推车的是一农户,看着应该是板车的这人。

      “这是……”看着停在院门口的板车,以及上面血红血红的肉块,长时间没见血的周凛有些肝颤。

      “是牛肉。”暻叔神色有些复杂,虽然很高兴但里面还是掺了很多其他的情绪,“就剩了这么多肉,我见这位老哥冻的慌就都买了。他也是个实诚人,给我每斤便宜了一文钱,只收了四文钱。这么多肉只要了六百文钱,还白赠了牛骨、牛筋和下水。”

      周凛看了看一板车的肉,又看向那推车的老汉。见他穿的极少,上面还都是补丁,黑乎乎的,甚至一些新补上的颜色都不一样,脚下更是穿着加厚的草鞋——哪怕再厚那也是草鞋啊。面上粗糙黑黄,满脸的皱纹,头发梳成髻,黑白掺杂,被一根冒了线头的布条绑着。现在他正不安的在那儿搓着手,眼睛都不敢往上看,佝偻着背,一副怯懦拘谨的样子,而那露出来的手背都冻的裂开了口子,一条条泛红泛白的口子密密麻麻的横在他手指至手背上,看着就让人心颤。

      周凛心里忍不住发软发酸。本来他以为自己很硬心肠,但在见了这样的人后,他还是忍不住心软。

      “暻叔,把这些都收了吧,再多给一百文钱。”

      暻叔一愣,忍不住勾起嘴角,暗自感叹:少爷果然还是那么心眼软。而那老汉已经激动的不知道说什么了,站在那儿连连作揖,喃喃着“少爷好人啊”什么的。

      周凛见状,忍不住心里叹气,扭头对身边的方天云说:“把我书房里的那管冻伤药膏拿给他。”

      方天云点头,安静的进屋去了。那药膏本来是以前的周凛冬天冻伤后抹的,如今家里有了暖气,基本就用不到了。对于周凛来说那是个可有可无的东西,但对于老汉却是难能可贵的宝药。所以,在看到老汉抖着手接过药膏哭着向他道谢又祝他神仙保佑的时候,周凛不禁动容。等到老汉拿到钱,后退着走一步鞠一躬的样子,周凛突然觉得眼睛发酸,心中一股压抑与酸胀感也跟着膨胀起来。直到好汉推着独轮板车的身影消失,周凛还站在门口眺望着远方,思绪半天收不回来。而方天云则站在他身侧,盯着他发呆。

      收拾好牛肉的暻叔适时走到周凛身边,眼中透着某种悠远深邃的味道,“少爷,进去吧,会冻着。”

      半天,周凛才收回视线,看向暻叔,但瞳孔的焦距却不集中在他身上,“暻叔,你说这样的人很多吗?”

      暻叔不禁思绪放空,想起流浪那几年看到的累累白骨与秃了的树干,以及那用自己的血给孩子喂食的骷髅状妇人……深沉的叹口气,语气悠悠道:“少爷,不管这样的人多不多,那只能是您当上官之后才用考虑的。”

      周凛一顿,好似如梦初醒,嘴里喃喃:“是啊,那是官才用考虑的问题……”

      在这一刻,周凛第一次动摇了。以前他只想考中举人,然后用“士”的身份买些奴仆做生意,但现在有些怀疑——这样真的好吗?有着超前思想和知识的他只安于现状真的好吗?不管天下黎民百姓真的可以吗?难道看着那些人消亡在不知道的地方真的可以吗?

      他不是圣母,不是自我意识过剩者,也不是自高自大的某些穿越者,他只是一个血气方刚、有血性、有人性、有责任感的男人。他想:也许“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并不是一句空谈;也许“兴,百姓苦;亡,百姓苦”并不是一件离自己很遥远的事情;也许他可以为这个国家、为这些百姓做些什么……也许他可以去做官……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章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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