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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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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y,Calvin,Look at me。”
他抬眸看上去,一双透绿的眼睛正温和平静地注视着他,仿佛他是整间手术室里唯一值得关注的点。Calvin是一个14岁的中学生,处在懵懂无知却又自认为自己懂得一切的年纪。他曾经以为人生是波澜不惊地成年、工作、娶妻,直到有一天他忽然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Dr.Ackles告诉他,他的脑子里长了个肿瘤,不仅会让他突然晕眩,还压迫到了他的语言中枢系统,所以他们必须得做手术把肿瘤切除。妈妈害怕得不行,却还是一直轻声安慰他,说Dr.Ackles是全美最厉害的神经外科医生之一,做这种手术的成功率很高。
事实上,Calvin并不怕。他在看到Dr.Ackles的第一眼就感到无与伦比的安心,不止是因为这个男人不俗的相貌和远播在外的名声,还因为他身上那种沉静而温柔的气质。
现在,Dr.Ackles准备在他完全清醒的情况下做开颅手术,因为他必须得确认切下去的每一刀都没有伤到他的语言中枢系统。
“那么,Calvin,你有什么兴趣爱好吗?”Dr.Ackles的声音低沉地在他耳边响起,在他提问的时刻,Calvin无法再去乱想医生究竟在他的脑袋里干什么,而是不经思考般地说起自己的特长:“我擅长拼字游戏,不久之后就要代表学校去参加纽约市的拼字比赛。”
“哇哦,那你一定知道很多词,让我来考考你好吗?” Dr.Ackles诱人的嗓音说出一个个医学名词:etiology,pathogenesis,amyloidosis……
Calvin不由得为自己的词汇量感到自豪,他总是能一个字母不漏地拼出Dr.Ackles出的题目,然后得到一句十足真心的夸赞。
“你做得真的很不错,Calvin。下面我们来个难一点的,hyperosteogeny。”
骨质增生,Calvin保证自己知道这个,“H-Y-P…H-Y…H…”他着急起来,但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没办法发出后面的音。他隐约听见Dr.Ackles在低声嘱咐旁边的实习医生:“标记这个地方,我得退出来一点。”
他知道手术刀正在他的脑袋里动作,可他更害怕的是无法拼出词语,恐惧让他的发音听上去尖锐了一些。
“Calm down,Calvin,我相信你可以的,来,再拼一遍hyperosteogeny。” Dr.Ackles沉稳的声线有安抚人心的力量,尽管过程仍旧不顺利,但Calvin还是努力地发音。在旁边做一助的实习医生Danneel Harris惊叹于Ackles在危机时刻的冷静和手上动作,不禁在心里暗暗期待,要是她也能成为像Dr.Ackles这么优秀的外科医生就好了。
“H-Y-P-E-R-O-S-T-E-O-G-E-N-Y。”
Dr.Ackles立刻送上了夸奖,也适时提醒Danneel在正确的位置做上标记。
从手术室里被推出来时,Calvin一时之间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妈妈的哭泣声从他的身前传来,Dr.Ackles略显疲惫地告诉他的亲人,手术非常成功。等到他被推进病房时,Dr.Harris建议他好好休息一阵,他却忍不住追问:“Dr.Ackles还会来吗?”
“会的,Dr.Ackles习惯在下班前再次确认病人的情况。”
自从来到纽约哥伦比亚医院实习,Danneel便开始习惯于这种场面。没错,他们的明星医生Jensen Ackles是主任从约翰霍普金斯医院花大价钱挖过来的,不仅业务能力在业内首屈一指,就连长相都连续8年在医学八卦圈里被评为榜首,更不用说他对待病人时敬业温和的态度,和他显赫的家学背景——他来自于一手创立出Ackles颅内显微解剖法的Ackles家族,自上大学起就是约翰霍普金斯医学院的宠儿,提前毕业以后更是有数不清的医院和机构想要挖他,无数的研究项目资助等着被他挑选。
也许上帝格外偏爱Jensen Ackles,就在上个月,医院的某个实习医生在《华尔街日报》上看见了他的名字,其内容荒诞离谱,令人难以置信,说是他们的Dr.Ackles竟然已经和Padalecki家族的二少爷订婚,不日将举行婚礼。前去主治医生办公室求证的人都快把门槛踏破,得到的却是Jensen平静的回复:是的,我就要结婚了。是的,和一个男人。
Ackles家族在业内再声名显赫,也比不上Padalecki家的壕气冲天,不少人在心里默默地把此事归为Dr.Ackles傍上金龟婿的标准答案,当做茶余饭后的谈资来消遣。
Jensen果然在即将下班的时间来到Calvin的病房里,先是询问了Danneel一系列身体数据,接着又陪他玩了会儿拼字游戏。Calvin非常不希望Jensen离开,而青少年表达自己感情的方式又是那么直白:“Dr.Ackles,你有女朋友吗?”
Jensen朝他笑笑,一种仿佛来源于羞涩的不自然神情显露在他脸上,“我有未婚夫了。”
“Oh,真可惜。你一定很爱他对吧?”Calvin的问话令旁边照顾他的母亲感到慌乱,她不住向Jensen道歉,反而得到Jensen沉稳的安慰。当他离开这个病房时,Calvin的母亲还在絮絮叨叨地教育自家儿子,而Jensen却大大地松了口气。他走出医院时有些茫然,过了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自己今天并不需要参与Padalecki家的聚会,也不需要和Jared一起共进晚餐,他可以回到小小的公寓里,把自己摊在柔软的毯子上,安静地休息。
他滑开手机,再次阅读了一遍Jared发过来的短信:[Jensen,我今晚要和Nancy去看电影,没办法来接你,自己注意按时吃饭。]
Jensen长呼出一口气,迈步朝最近的超市走去。在开车回家以前,他终于可以去超市采购些食材,做些普通而有家乡味道的食物。
刚把钥匙插进锁孔里,Jensen就听见凄厉的汪汪声,他家的狗狗又开始撒娇了。
“安静,Jay,不要扑到我身上来。”Jensen打开门的同时后退一步,反手按下日光灯的开关,一眼就看见双腿抬起,可怜兮兮望向他的大金毛。
那是他在研究生期间捡到的一只金毛寻回犬,每次Jensen出去上课或者上班,它都会撕心裂肺地汪汪叫,等到Jensen归来,它又会多年不见一般把他扑倒在地。Jensen曾经尝试过在出门后把它交给Chris照顾,但不知道为什么,Jay和Chris总是非常不对盘。
Jensen把买回来的日用品和食材都归置好,而他的金毛在这期间则牢牢地跟住他,在他腿边欢快地摇尾巴。当油滋滋冒着香气的牛排开煎时,Jay更是忍不住跳起来用它热乎乎的舌头舔舐Jensen的手。
“Bad boy,Jay,我说过不能在我做饭的时候舔我。”Jensen拍拍它的脑袋,边煎牛排边嘱咐他:“等到结婚以后,我们会搬进曼哈顿的大房子里,你必须得乖乖的,不能惹Jared生气。”
Jay的尾巴僵在半空中,身体也没精打采地趴了下去,发出呜呜的低叫声。Jensen对自家狗狗的这种状况很担心,从第一次见到Jared开始,Jay就表现出极大的敌意,每次Jensen一不注意,它都会伏在他的身前朝Jared狂吠。Jensen自己也不想搬到冷冷清清的大房子里住,以他自己的收入本来也可以在富人区买栋豪宅,可是Jensen就喜欢住小小的公寓,和他的Jay待在一起。
从Jared的祖父去世那天起,一切都脱离了Jensen的控制,他莫名其妙有了一个婚约,要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结婚,还必须得搬离自己的小窝——就连这一部分都写在Jared祖父的遗嘱里。作为一个“叛逆”的儿子,他在关键时刻被召回家,替已经订婚的Mac挡掉了这门荒唐的婚事。
“汪汪!汪汪汪!”Jay使劲叫唤着,唤回了Jensen的注意力,他捞出稍微有些烤焦的牛排,端到桌上给自家爱吃熟食的怪狗狗。对了,等搬到Jared家里,他也不可能再让Jay上桌吃饭了。想到这个,Jensen觉得让它偶尔把自己扑倒一下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Jensen的生活很单调,每天都有动不完的手术,见不完的病人和挡不完的桃花。这天,在他又拒绝一个趁着检查摸他手的病人以后,Jared忽然打电话说要来接他,因为明天的婚礼礼服出了点问题,需要去调整。
“你方便早点下班吗?”
“唔,我可以安排他们……我是说,当然没问题。”Jensen挂掉电话,再次为自己的表达能力感到捉急。他似乎特别不懂得该如何跟Jared相处。有时候他也会安慰自己,忽然跟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确立婚姻关系当然会紧张。可Jared却表现得相当自然,不论是跟他说“我们可以各自谈各自的恋爱,不必在乎这层关系”,还是时不时地跑来医院接他,显得很恩爱的样子。
“再见,Dr.Ackles!”结束完36小时工作却还活力满满的Danneel在医院门口和Jensen告别,她余光瞥见有个身材高大的帅哥倚靠在一台宾利旁边,笑容灿烂地朝Jensen挥手。
哇哦,这一定是Jensen的未婚夫了。她相信如果那些午餐时妄加议论的护士们看见Jared的真人,一定会推翻先前Jensen钓金龟婿的答案,转而认为他是外貌协会的成员。
“Tough day,ah ha?”Jared绅士地替他打开车门,当Jensen经过他的身边时,闻到了一股女人的香水味,可能是Nancy吧。
Jensen明白他该为此伤心,可面对一个你甚至不知道他喜欢的球队是什么的人,伤心这种情绪实在过于夸张。Jared在去往定制礼服店的一路上点评华尔街的最新动向,而对此一窍不通的Jensen只能随口附和一句。他感到有些无聊,望向窗外开始飘雨的天空,忍不住担心他家的Jay会不会忍饥挨饿,或者等不到他回去而开始狂躁地汪汪,那样的话,邻居的Black先生又该来抗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