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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你会记得我是谁(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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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从来没有想过会在初中毕业后还会再见到帅克。有些人天生八字不合,命中犯忌,碰在一起就不会发生什么好事情。这种情况非常适用于她和帅克。
元宵细数自己二十二年的与众不同的但是又很平凡得人生,发生的一切影响她今生道德品质质量和来生的投胎质量的坏事情,基本都是和帅克脱不了干系。
坏事情的色子从和帅克相识的第一天就开始掉下来。
那是一个很晴好的晚夏的清晨,外公领着她进了郁郁葱葱生机勃勃的学校。学校很好,老师很好,同学们也很好。
一直到在班级里分配座位,班主任王老师拿出了一只抽签盒,说:“同学们,我们用抽签的方式来决定你们的座位,然后我会根据你们的身高做微调。这样是不是很公平呢?”
同学们齐呼:“公平!”
元宵抽到的座位在正正好好的第三排,正正好好靠着窗口,窗外植着一棵百年银杏,空气格外得芬芳。
她乐颠颠地跑到了自己抽到的座位前,她的位子上坐着一个男孩子。
十三岁的帅克就没给元宵留下什么好印象。
首先,这个男孩子长了一副单眼皮。
和父亲搭档演电影的柴叔叔就长了一副单眼皮,柴叔叔总是演坏蛋,千方百计阻碍父亲演的好人干好事。柴叔叔告诉过元宵:“单眼皮的人只能演坏蛋啊!”
虽然男孩子的单眼皮下却有一双极大极亮极黑的瞳仁儿,可是元宵就是生出了“我是双眼皮,天生就是个好人”的优越感。
其次,这个男孩子有一身像牛奶一样白的皮肤。
打小元宵就从身边的大人口里有了自己长得不如父母的认知,尤其是没有遗传到母亲那一身白皙如瓷的肌肤。
这个男孩子却有。她很嫉妒。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这个男孩子居然大大咧咧坐在了自己抽到的座位上。
元宵正义凛然地上前,“我抽到了这个座位。”作为凭证,她拿出自己的幸运小纸条在帅克面前摇了摇。
帅克抬起眼皮子一看,也掏出自己的小纸条摇了摇,“我也抽到这个座位。”加了一句,“比你早。”
两张小纸条竟然写着同一个位子,这可怎么办?
和元宵遇到同样问题的帅克根本没有打算去想怎么办,他已然是优哉游哉地管自坐着,还从书包里拿出新发的语文课本翻过来翻过去地摆弄。
这时候可以用些巧妙的办法,元宵想,她软下声音尽量做娇滴滴状请求,“可能是老师写错了。但是我真的很喜欢这个位子,你就让给我吧?”
帅克抬起眼皮子瞅她一眼,单眼皮的人做这个表情特别可气。
“我也喜欢这位子。”
这句话更加可气。
元宵的娇滴滴化为乌有,“我去找老师。”
“去吧去吧。”
等元宵气呼呼去告完状,王老师承认了自己将同一个位子写了两张签条的工作疏漏。她笑着为两个新同学打圆场,“帅克,你是男同学,就把位子让给元宵吧?”
帅克有条不紊地建议道:“老师,我和元宵猜拳吧!谁赢了谁坐这个位子好吗?这样很公平,对吗?”
单眼皮的人天生就是坏蛋是真理!
猜拳的结果是元宵出了剪刀,帅克出了石头。帅克放下小拳头,耸耸小肩膀,“老师你看,结果就是这样。”
这就是难缠的帅克,从十三岁开始就很难缠的帅克。
十三岁的元宵也很难缠,她扒着桌子死死不动,根本不承认自己输了的猜拳。
头疼的王老师想到折中的办法来解决两个都很难缠的学生的问题。她对抽到帅克邻桌的女同学说:“谢漱舟,要不你坐到那边没有被老师写到抽签条里的座位好吗?”
不是每个学生都会让老师为难,谢漱舟说:“好的,王老师。”
王老师非常安慰,给予奖励,“谢漱舟,等一会儿和老师一起安排值日生好吗?”
谢漱舟有点儿激动,“好的,王老师。”
元宵和帅克也有点儿激动,因为王老师说:“帅克,你坐到谢漱舟的位子上,你是男同学,对女同学还是要谦让。元宵,你坐到帅克的位子上。这样离你们两个人喜欢的窗口都很近。”
王老师雷厉风行又有雷霆手段,两个一开始就互相讨厌的小孩面面相觑又无法反驳。
王老师还说:“你们现在是隔着一条走廊的邻桌,要好好友爱。”
小孩儿生平第一次学会自吞苦果,元宵仿佛预感到了不太美好的将来。
从第一场数学摸底考试开始。
元宵能够考上市重点,对她自己来说就是瞎猫抓到死耗子的意外。谁都不会相信,她在考试前默念了一年一定要考上,就真的考上了。
但是在第一场数学摸底考试中,她的默念咒语全部失效。
这道题——似乎会?但又似乎不会。那道题——应该怎么写来着?这些题目似乎都认识她,而她却一点儿也不认识它们。
坐在隔壁的帅克却是下笔如有神,就听见他笔尖碰触纸张的“刷刷”声。
元宵心思微微一动,小眼珠子立刻随着心思一起悄悄瞟向隔壁。
就在那个刚刚好的角度和时间,帅克的左臂“咻”地一展,挡住元宵飞过来的心思和眼神,惊出元宵一额头的冷汗。
这一次的数学摸底考试,帅克考了一百分,而元宵考出了她的初中生涯以及学生时代的第一个不及格。
发考卷时,帅克笑眯眯地盯着她考卷上的“五十六”,眼仁儿亮极了,毫不掩饰得意洋洋的模样。
元宵挺着脖子站起来,用曲项向天歌的天鹅的姿势挽回尊严,“考一百分了不起啊!还没我长得高。”
这个优势实在不值一提,入学时比她矮一个头的帅克很快就在初二期末时拉平了和她的身高距离,并且在初三时远远甩开了她。
在帅克面前,元宵从来就占不到什么优势。尤其在初中毕业以后,她对帅克避之不及更甚,究其原因,她自己不允许自己有所回想。
一回想,就会影响自己一直坚持的品德素质。
所以帅克的再次出现,直接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品质。
这一天,元宵执行自己为人师表关爱儿童的本职责任和社会爱心,去医院探望她班上生病住院的小朋友丁琪琪。
快要走近丁琪琪病房时,她看到病房门外围着一堆病人、家属和医生正吵吵嚷嚷。
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她好像已经有所灵犀一样,在人群开外停住脚步。
这时候拥挤的人群忽然闪开一条道,有一个高个子白大褂单手拽着一个男人的后衣领子走出来,往走廊地板上一掼,掼得男人一屁股摔在地上。
围观群众纷纷叫了声好。
高个子白大褂居高临下盛气凌人地盯着摔在地板的男人,“丁先生,我警告过你不准在病房里喧哗。”
围观群众纷纷赞扬,“小医生真帅!”
地板上的男人恨恨地双手撑地跳起来,喝:“实习医生他妈的居然敢打人,信不信老子告到你这辈子当不了医生?”他指着围观的人,“你们,你们都看到了啊!医生打人了啊!医生都他妈的是抢钱的臭流氓!”
被“打人”的实习医生往前跨一步,一副下一刻就可以撸起袖子再揍一次人的架势。
元宵认出了这个准备干架的实习医生。
他好像比记忆中最后的印象又高了点儿,但是那副单眼皮没怎么变化,那双又大又黑又亮的瞳仁儿也没怎么变化,最可气的是一身白皙皮肤更加没怎么变化。
这就是多年未见,本日初见的帅克:身材修长,白大褂让他看上去更修长;皮肤白皙,白大褂让他看上去皮肤更白皙;眼睛明亮,白大褂让他的眼睛更明亮;正气凛然,白大褂让他的正气看上去更凛然。
哦!老天!
元宵本能地就往后退了一步。把脸转向墙面。她一定是今天出门没有好好研究黄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