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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阎下夕 ...
这人怎么知道我的名字?
王信警惕地退了回来,小声说:“仔细一看的确不像,你认识?”
我摇头。
对面人走近,能感觉到他周身那股仿佛冰雪天的寒气,不,比之还要盛,不过我更在意他怎么会长得这么像下夕,但是可以肯定他比下夕要小。
王信问:“你和阎下夕什么关系?”
鬼魅一般的少年脸露不屑,“凭你也敢直呼鬼神名讳,不怕死!”
鬼神者,鬼王至尊,鬼与神合体,卸任时回归神位。
“下夕是鬼神?我和他一道长大,我怎么不知道?”王信不信,说着要上前,被我拉住。
敌我不明,冒冒失失,后果不堪设想,况且这可是允许鬼魂正常出入的夜之鬼都永城。我直觉这个带着一身戾气的少年不是人。
异样俊美的少年挑着眸子,薄嘴轻抿,似笑非笑,“俞壬,我会让你为你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忽然浓雾聚集,霎时将少年隐没。
“嘀嘀——嘀——”刺耳的汽车喇叭声,一下回过神。
“找死啊!大晚上站马路中间!”有人从车子探出头来,骂道。
我将王信拉到一边,让被我们堵着的几辆车过去。
朝周围看去,哪有那少年的影子。
当晚住在王信家。
我知道王信的意思,我家恐怕在他看来,已经成了穷凶极恶的地方。
也不能怪他,我的家人与他和蔼可亲的父母相比,何止是怪异,简直就是邪教徒。
睡前一个人又溜了出来。
王信家在终年奔流不息的椯河边,杨柳,河风,路灯两岸,晚间散步最是适合。
沿着椯河走,边给母亲打电话。
电话那头母亲声音依然阴沉,“小壬,妈妈也是为你好。”
为我好,为我好,你们从来都只有这句话。
“下周你哥忌日,回来次吧!”
挂了电话,站河边。晚间河水黑乎乎一片,几只萤火虫在眼前飞来飞去。手快抓住一只,戳戳电灯泡似的小屁股,不自觉笑出来。这次也没有人陪我抓萤火虫。
回来可不是感叹这一切,没有时间了,我必须找到他。放了萤火虫,转身往回走。
王信比我大点,快奔三的人不结婚有点不厚道,我一到他家他妈就拉着我让帮忙劝。
晚上我睡床,他躺沙发。我问:“没有遇着合适的?”
王信挺不想谈这个问题,翻了个身没有回答。
我继续道:“能过日子就行,你也老大不小了,别让阿姨干着急。”
“我让你来可不是当说客,你不也没结婚!”王信脑袋又转了过来,与我面对面,“我一直都没搞懂,下夕从小就护你,怎么会让你跑到外边待了十年?”
手枕着头,看着黑暗的天花板。
白天从王信口中得知,阎下夕三个字现在在永城如雷贯耳,不过王信也只知道表面上的。
那个男人曾经是我的世界。
从我有记忆开始,我们便在一起。我被他捧在手心,暖在心口,我要什么他给什么,他宠我疼我优胜我父母。不管我怎么任性出格,他都会站在我这一边,替我解决一桩桩麻烦事。我以为那是喜欢,那是他对我的爱,所以奉献出了自己的心和身体…结果,到头来却是一场骗局,是他为成为鬼神设的局,从我们相识开始,长达十四年的局。
成为鬼神——会死两次,生三次。第一次在腹中。第二次为人,时期从出生开始,成年结束。第三次为抛弃肉身,成为鬼与神的结合,执掌鬼王一族,完成在人间的使命,功德圆满便会迎来成神,回归上天。
阎下夕花了十四年培养了我这块奠基石,成为他鬼神的最后助推力。
有时想想也挺搞笑,从小,他除了身体看起来像小孩子,思维动作力量等等,比同龄人不知道强多少倍,恐怕内在也早已成熟。如果不是我对他的作用之大,也不会这么多年玩扮家家游戏。现在他已经成为鬼神,鬼之猎人鬼王族的无上至尊,我之于他也就是个无足轻重的角色。
我闭上眼,“不管怎么样都过去了,睡觉吧!”
王信早上有课,一大早便去学校了。原本想一个人出去转转,结果接到一个电话,人又站在昨天下车的地方。
看着那个提着比我行李还要多的贵公子,蹙眉问:“你这是七天一趟游?人都空包来满包归,你这是来慰问灾区人民群众的?”
对面我的好友兼大学同学,一步步凑了过来,撒娇般道:“小壬壬,都是你不好,原本说好一起出去玩,一转身你却回家了,还把工作辞了。”
回家可是个大工程,不辞职等着吃炒鱿鱼?
我挡在大马路上,态度坚决,“顾长己,这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这个只知道读书的书呆子,要他出门都很困难。虽然他说是来旅游,但我不想他冒险,这里对外人而言,不是普通的是非之地。
长己不听劝,拦了辆出租朝我招手,“喂,你再不上来我先走了。”
短信铃声响起,肯定是王信问我干什么,拿出来直接点进内容。
申时,操场
果然。坐进出租车里,回到:朋友来了,明天去学校找你
在酒店安顿好后,长己说饿了,嚷嚷着吃饭,我只得尽地主之谊。
城市变了,好在美味依旧。
永城的人忠于酒,几乎家家都会酿。葡萄酒,高粱酒,杂粮酒,米酒…以此基础上的各种药酒,后来又有了啤酒。
永城身处大山,野味多。椯河边,喝着芬芳四溢的酒,吃着或炖或炒或烤的野味,那滋味过去的十年怀恋过无数次。
长己这位享受主义者是完全爱上了,又添了好几份卤味、杂炒,把老板乐得直夸他帅哥眼力好会吃。
正吃着,有人进来。因为才上午十一点,馆子里也只有我们和屋角那两桌,进个人显得有点突兀,况且老板娘惊呼起来。
“这不是赵…”被她迎上的人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身穿白色休闲服的男人道:“老板娘,当我普通客人就好。”
细看那人眉目,怎么有些眼熟?
男人望了店内一圈,最后将视线停在我身上,脸露惊讶,接着走了过来。
“好久不见,壬哥哥。”那人说。
啊,想起他是谁了。
我对长己小声道:“如果你前男友的姘头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
长己回到:“不怎么样,既然是前男友,就是过去式,过去的东西还计较,你累不累?”
也是。我站起来,眉开眼笑,“这不是赵青么,好久不见,听说你现在是永城市长,还拿我当哥,三生有幸。”
赵青微笑,“壬哥哥怎么变得这么客气,不过还是这么潇洒。”
我继续笑,“你才是。”
几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赵青:“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没有来找我?”
我和你很熟吗?以前也没说过这么多话。
“昨晚才回来,不过我们有缘,这不就遇上了!”赵青笑得温和,让我想杀杀他锐气都不忍,只好当他老朋友,“你也来吃饭?一起啊!”
赵青摇摇头,“不了,我只是来打个包。”
“不是吧!以你现在的身份,让手下人来啊!”还真没看出来他是喜欢亲力亲为的人。
赵青看了眼门外,转回头笑道:“没关系,我就想自己来!”
忽然老板娘又叫唤起来。
朝门口看去。那儿站着个身材挺拔的人,一头长长的黑发披在肩上,虽是夏天,却身穿黑色紧身风衣,有些怪异,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魅力。
赵青立马迎了上去。
“怎么下车了?”完全撒娇般的责备。
那人偏头看了看,忽然看向我们这边。
细长深邃的眼眸,尖尖的瓜子脸,虽一脸平静,却像在笑。那是一张俊美非凡的脸,十年前,我曾抚摸轻吻过无数次。十年过去,这张脸依旧,虽然头发留长了,但是那清冷,生人熟人都勿近的冷淡又增加了数倍。
对面人手抄风衣口袋里走了过来,微微仰着下巴,俯视着我,眼神淡得像什么也没看见。
“好久不见,下夕!”我微笑。
“好久不见。”淡淡的问候。钻石般的眸子滑向一边,瞥了长己一眼,慢慢闭眼再睁开,又看向我。
原本想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却没来由心口堵得慌,快喘不过气来,手更是连筷子都握不住。
“不打扰你们吃饭了。”说完转身走了。
继续埋头吃饭,却暗暗松了口气,又控制不住抬眼看去。只见那背影都美得令人陶醉的人过去,顺理成章般搂住赵青纤细的腰,不一会儿两人消失在门口。
长己凑到我耳边,小声问:“你前男友?”
我嗯了声,小声回,“如果他承认的话。”
“看起来不像好惹的主,我最讨厌屁话都不说,闷得发烧的人。”
我笑笑,这个形容倒贴切。
原来他成年后是这个样子,一看就知道比我更高了,背也更宽阔,黑色风衣在他身上完美演艺,衣服下的肌肉应该更加结实。
十年过去,这个男人依然是我的梦魔。
谢谢封莲,兔兔,阿字,信仰,朕来也捧场\\(≧▽≦)/
有什么尽管喷来吧!某言受得住!
求收藏~求评~求包养~求温暖~
审核没完没了啊啊啊啊啊审核没完没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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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阎下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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