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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草原雏鹰 ...


  •   一对翎羽翠绿的不知名鸟儿,停歇在刚抽出新芽的老树上,午后的阳光十分温暖。这一对鸟儿互相梳理着羽毛,不时地发出欢快的鸣叫。

      方夜羽很快收回了目光,重新落在书案上,开始专心地思考,在申时前,他必须完成三篇策论,目前已经写了一篇,还有两篇。
      而晚饭之后,里赤媚会过来抽查他今天的武功习练情况。

      寅时三刻起床,亥时二刻睡觉,每天的文武功课都排得满满的,哪怕最盛大的节日,也不过能空出半天时间休息。
      这对于虚岁十一的方夜羽来说,并不轻松,但他也没有半点拒绝的意思,反而更加勤奋地学习着。
      因为他五岁那年,就明白了自己肩负着怎样的使命。

      有着天下第一高手庞斑为师,又有着整个魔师宫的支持,对于他这个除了血脉外一无所有的孤儿来说,还有什么可抱怨的呢?

      方夜羽很清楚,师尊庞斑对于收徒并没有多大兴趣,只是因着扩廓王爷的临终托付。但即使如此,庞斑对他还是相当上心,不但每十天考察他的进度,传授新内容,而且会时不时地召见他,有时候是几句简单的询问教诲,兴趣来了也会谈古论今,授业解惑,态度永远耐心而和蔼。
      但这并不能稍微减轻他在面对这位师尊时,哪怕是一丁点点的压力。
      每次退下时,他都发现自己汗湿重衫。

      但是无论如何,魔师宫回报了蒙室多年的尊奉,以所有的财力势力,不遗余力地培养他,并搜罗有资质的少年少女开始训练,方夜羽明白,这就是他将来复国的班底。
      而他名义上的师兄楞严,也是为了这个目的而被收为魔师传人。大他五岁的楞严并非蒙古人,其父是朱元璋禁卫中的一名将领,只是因为某次触怒了朱元璋,被朱元璋故意见死不救,令他战死。当年的里赤媚得知后,便寻回了楞严,准备日后利用他对朱元璋的仇恨,为己效力。只是,偶然被魔师看到,一番决议下,楞严便成了魔师庞斑的首徒。

      只是,方夜羽心中同样清楚,能继承魔师宫衣钵的人必然是他,而绝非宛如隐形人的楞严,他们这么做的目的,只是将楞严将来能发挥的作用,利用到最大程度。

      好在他们师兄弟之间的感情还算融洽……

      方夜羽收敛心神,提笔以端正的小楷,在纸上落下一个字。

      忽然,“砰”地一声巨响,结实的木门被震得抖了抖,一滴墨水落在雪白的纸上,方夜羽将这张废掉的纸团成了一团扔掉,抬头无奈地看向门口。

      ——幸好才写了一个字,否则他非活活揍死鹰飞这死小子不可!

      一个看上去十三四岁的男孩站在门口,头发上还沾了两根草,见方夜羽恼怒地瞪过来,这瘦长俊秀的男孩懒洋洋一笑,背靠着门框,嘴角露出一丝得意的神情,道:“飞爷今儿大获全胜,打得那帮小子哭爹叫娘,哈伊娜那小骚/货看着爷的英姿,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巴巴地扯着我的衣角,千叮万嘱叫我今晚一定要去找她。嘿,夜羽你去不去?”

      鹰飞其实比方夜羽还要小一岁,不过这几年长得极快,反而比方夜羽高一点,只是看上去就单薄瘦弱了很多。鹰飞出自蒙古贵胄,自小便是方夜羽最好的朋友和玩伴,只是,比起方夜羽少年老成的沉稳,鹰飞的脾气却十分火爆,又极端自傲,好在他无论是家世还是相貌,或是习武资质,都有这个本钱。

      方夜羽兴趣缺缺道:“恭喜恭喜,想来明日早上,我们的飞爷便告别童子鸡了,只是我居然想不到,你干这档子事的时候,还有请人围观的怪异习惯?是否觉得第一次做男人事关重大,必须有个见证?”
      蒙古人多早熟,十二三岁便深知男女之事,方夜羽身份高贵容貌俊秀,魔师宫中年少的侍女见了他个个粉面含春。虽然方夜羽牢记里赤媚的告诫,武功有成前不得近女色,但是这不妨碍他打趣同样还是童男的鹰飞。

      鹰飞白皙的脸涨得通红,随即恼羞成怒地吼道:“放屁!就凭小骚/货那点姿色,也配伺候飞爷!老子定要找个天下绝色……这小骚/货下巴扬得比天高,飞爷就是想去羞羞她,到底去不去,一句话!”

      方夜羽指了指案上堆得比他的头还高的书本,一脸“我懒得说了”的表情。

      鹰飞丧气地摆了摆手,“好了好了,我知道了!你慢慢看这些汉人的破书吧!真不知里老师怎么想的,咱们蒙古人的铁蹄踏遍天下,靠的可不是这些书本子……嘿,今晚飞爷去赴约,定要整治得她服服帖帖,明天把那小骚蹄子的宝贝项链带来当证据。”

      方夜羽低头写字,头也不抬地道:“去吧,祝你好运,千万不要灰头土脸地回来找我,因为我最近很忙,没空听你哭诉。”

      “砰”!大门传来了第二声惊天动地的巨响,只是这一次方夜羽早有准备,因此字体依旧整洁流畅。

      ……

      庞斑负手而立,欣赏着墙上的一幅工笔。

      那是他三年前从慈航静斋回来的时候画下的,言静庵素手烹茶,不经意间回眸一笑,那种圣洁慈悲的气质,配上温婉俏皮的神态,非常动人。

      而另一张半年前所画的写意,则已被他撤下。

      这是他这十年来,最好的一幅半作品。庞斑不得不承认,那张佳人持剑的淡墨写意,只能算是半幅。

      背后传来细细的响动,庞斑不回头地问道:“沈姑娘是否已经离开了?”

      黑仆恭敬地道:“主人明鉴,属下已经将主人交付的银匣交与沈姑娘,沈姑娘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只是收下道谢。”

      庞斑脸上浮起一种复杂的神色,他亦不知道自己所为是对是错……

      不过,是对是错,既然已经做下,也就不必太过介怀了。

      正要挥手令黑仆退下,又听他道:“沈姑娘给主人留下了一封书,她说放在妆台上……”

      庞斑霍然转身,只是立刻就意识到自己的反应太过,他轻咳一声,淡然道:“我知道了,你退下吧!”

      ……

      沈之湄驾着马车,行驶在这一望无际的草原上。

      这马车是庞斑为她准备的,虽然已经据说尽可能地朴素,但是沈之湄还是觉得距离自己的审美观差的太远。
      除了庞斑抽风的那一晚,其他时候,此人都是一身锦绣华服的造型,虽然不得不承认,很好地衬托出了这魔君睥睨的气场,除了他没人穿得起。但沈之湄依然只能给出两个字的评价,伤眼!

      果然,还是太师父那洗得发白的蓝布道袍看着更舒服点。

      沈之湄将马鞭放在一边,任由这匹已经和她混熟的辕马拖着马车随意地走着。
      这是一匹典型的乌珠穆沁马,只是毛色是难得的赤红,个头不高,躯干十分粗壮,性格颇为温顺,拉着这不大的车厢,根本不费什么力气。

      沈之湄想起庞斑还给了她一个临别礼物,此时无事,便顺手找出来看。

      她并不在意庞斑给了她什么东西,虽然当时黑白二仆盯着她的神情简直是如临大敌。所以本来打算直接走人的沈之湄,也不得不意思意思地写了几个字表示一下。
      至于事实上对庞斑实在无话可说,所以她不假思索,就将《九阴真经》那宛如万金油真理般的总诀给抄了上去,连后面的梵文也没落下——不愁庞斑看不懂。至于庞斑看懂之后有何感想,那就和她没有一文钱关系了。

      沈之湄心情颇好地想着,随手揭开了银匣子。

      内里是一叠有些泛黄的纸张,沈之湄随手抽出一张,发现竟然是一页页的日记。日期散乱不齐,并没有一定的规律,但最晚的也是五十年前了。
      庞斑的字迹沈之湄倒是见过,龙飞凤舞,霸气十足,但这匣内留下的字迹,除了少量是庞斑所写,大多数属于另一个人。所用文字有回鹘文、蒙文以及汉字,内容既非武功秘籍,也不是秘密的记载,甚至只是随手写下“某年某月,于某地观火山喷发之情景……”之类。
      其中最陈旧的一张,显然被人珍视地收藏,又不时翻看过,“与传鹰一战于长街,不知胜负,然再无交手之机,天地神机难测,惜乎!”

      沈之湄皱起了眉,将匣子内的日记翻阅了大半,此时她也猜了个八/九不离十,这分明是庞斑之师蒙赤行的手迹,也包括庞斑自己关于赤足走遍山河的那三年,零碎写下的一些回忆。
      这东西对她,乃至对任何人都一文不值,但必然是庞斑最珍视的东西之一。

      ——既然宝贝就自己留着啊!干嘛送给我!真要送人也该送给言静庵啊!真不知道这人怎么想的!

      她颇有些郁闷地合上了这烫手的银匣,顺手扔回车厢内。日暮西斜,附近正有一处河水的支流,也该是停下暂歇一晚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76章 草原雏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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