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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寻找尉迟沧海 ...

  •   “方非秀,幽州人氏,二十七岁,身高五尺八寸,圆面无须,额有长刘海。曾旅居楚粤多年,半年前入京,寻找尉迟沧海。”
      方非秀叹口气,放下手中字条。“四大名捕惩奸除恶,日理万机,何以对我等升斗小民也要刨根问底。”
      对面的年轻人微微一笑:“方少侠自谦了。”这年轻人白衣安坐,容色冷峻,本该是瞧上去极不近人情的,但微笑时,就有些狡黠的味道慢慢攀爬了起来,方非秀才察觉出这实在是个很年轻很好看的男子,清明、睿智,且可靠。
      “关于他的种种传说,果然不是空穴来风。”方非秀扯着额前的刘海,心里想。因而接到第二张纸条时,也就没有先前那么惊讶了。
      第二张纸条也没什么特别,就只是将方非秀自总角以来种种作为全部罗列了一遍而已。没有惊天动地的大案,也没有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也就只是一个普通的江湖儿郎,隐了身份,四处寻找友人的故事。
      “那么请问大捕头,找人犯法么?”方非秀微微前倾了身子,盯住年轻人的眉眼。
      “找人不犯法,”年轻人轻轻叩着桌面,沉吟道:“只是方少侠不识此人年貌,不知此人住址,连此人生平、职业、家世统统不晓,却说是故友……”
      方非秀懊恼道:“我若是知晓,早已找到人,哪里会落到此处。”
      年轻人又微微笑起来,慢吞吞地说:“最妙的是,如此寻人的,你已经是今年里第三拨。”
      方非秀瞠大了眼睛,急问道:“还有谁?!”(还有谁和我一样在找他?有没有关于他的蛛丝马迹?或许旁人能有寸进?)

      “第一个人是位铃医,拎着虎撑逢门便敲,敲开就问,只有两句话,第一句:‘你们家有没有病人?’第二句:‘你知不知道尉迟沧海在哪里?’”
      “然后呢?”方非秀眼睛一亮,他怎么就没有想到过这个办法,扫地一般扫过去,不愁没有那人的消息!
      年轻人似是猜到他心中所想,笑得格外温和:“第一天,被问到的人还客气些打发他走,家里有病人的也有延他进门看诊的;第二天,有三分之一的人听到第一句就扔他出去;第三天,他敲开每扇门都会被暴打一次。”
      “为什么?!”
      “因为他不太认路,且不识人。”年轻人笑得很轻松。
      “……”
      “所以他三天里一直在东坊里徘徊,敲着同样的门,对着同样的人,重复同样的问题。”年轻人笑得很欢畅。

      方非秀嘴角扯动一下,不知是该为这位默哀,还是庆幸自己没有选用此法。对于认路,他同样不算自信。
      “此人现在何处?”
      “开封府牢房里。”
      “!”
      年轻人叹口气,也很遗憾的样子:“此事与我们无关。第四天他又去敲门,一坊的人将他扭送开封府,告他扰乱民宅。”
      “这罪名似乎不重。”
      “是不重,所以开封府关了三天,就把人放了。”
      “那现在人在哪里?”
      “开封府牢房里。”
      “……不是放了?”
      年轻人蹙起好看的眉头,有点苦恼地道:“放人后第四天,这大夫就被西坊的人扭送去了开封府;然后是南坊,最后是北坊。每次回来罪名都加一等,最后这次应该监禁两个月,今天是第二十天。”
      方非秀重重叹气:“那他到底有没有打听到什么消息?”
      年轻人端了一盏茶,不紧不慢地啜着,颔首道:“他打听到的最大一个消息,就是京城四坊之间没人知道尉迟沧海的消息。”
      方非秀摊在桌上,险些扑倒了眼前的茶盏,哀嚎了一声道:“我能不能见见他?”
      “也不是不可以,”年轻人如此说,看着一跃而起的方非秀,又加问了一句,“你不想知道第二个人是谁么?”
      方非秀立即坐了回去,端端正正。

      “第二个人,是饭馆里送外卖的。”
      “啥?!”方非秀以为自己听错了。
      “是个叫作‘半山小店’的馆子里的跑堂,但只送外卖。我们怀疑他的原因是,哪里的外卖他都送,甚至包括……军营。”年轻人说到这里,眸光凝了一凝,有尖锐的杀气倏然刺出,又突然了无痕迹。
      方非秀被这杀气激得打了个哆嗦,忍不住握紧了袖中的一管笛子。
      这个冷峻的、好看的、清朗的、可靠的年轻人刚才一瞬仿佛突然变身为一柄剑,令方非秀恍惚以为自己见到的是另一位,传说中,永远如出鞘的剑一般尖锐笔挺的少年。
      不,方非秀颓然放开了手。这不是剑,是针,也许是一根,也许是无数,无所不在无坚不摧。剑可以格挡,但这针,就算有一千只手,每只手里都塞上一管笛子,也防不胜防。
      也只是短短一瞬,那针样的杀意就不见了,白衣安坐的人年轻的眉眼间还带着点当日的释然和困惑。
      “那人穿着一身抹布似的衣服,提着食盒走在坊间,却宛如盛装赴宴的贵公子,笑一笑,一条街的少女都在脸红。他问话也很有技巧,仿佛漫无边际,其实句句旁敲侧击。三师弟盯了他两天,第三天,在回府的路上被他截住。”
      “什么?!”方非秀失声问道。自从被人请进这间屋子,他似乎就一直只会说这句话,为了证明自己还会思考,他马上追问了一句:“追命三爷……被人发现了?!”

      “嗯,被发现了。”年轻人懒洋洋地笑了一下。
      方非秀有点发愣。
      虽然还是挺直的腰背,端坐着,安详而周密,纵然在这间屋子里,面对明显不可能反抗的方非秀,依然保持着全无破绽的防守姿态。但这么笑起来的时候,分明是有些放松的愉悦自眼角里溢出来。
      “那位……”年轻人抚了一下额角,仿佛在踌躇用以形容那个人的措辞,“送外卖的贵公子说,他在找一个人。”
      三师弟说起这件事的时候,沧桑的脸上满是惆怅。他向来是看得开的人,但这次最引以为傲的追踪术被人看破,还被人反过来追踪到行迹,那个人还是如此年轻,也难怪他要感慨“江山代有才人出”“前浪死在沙滩上”。
      那个穿着抹布送外卖的贵公子并非如他们先前所想,是为契丹人刺探军情而来;他来京城,只是为了找一个人,一位素未谋面的兄弟,尉迟沧海。

      “这一位打听到的消息,就更为可靠了,京城里,没人见过尉迟沧海。”
      “不可能!他最后一次出现,就在京郊!”方非秀又跳起来了。
      “我知道。他在京郊挖了一个大坑,坑杀了一大批马贼。”年轻人又笑了笑,这次笑得极为悠然,甚而带了些神往。
      方非秀在屋里走来走去,一边用力揪扯自己的刘海,走了两圈,突然兴奋地一拍掌:“我听说,他在京城有个表姐,如果我们能找到……”
      “你知道……‘半山小店’是谁开的么?”
      “……难道……是……?”
      “是。”年轻人垂了眼,欠身将茶盏搁在桌上。
      茶盏里水已干了,露出各色各样的药材来,方非秀歪着头看了看,这样配药茶的人,他也认得一个。
      “这药茶效果实在不错,就是味道奇怪了些。”年轻人弹了弹杯盏,对方非秀道,“猜出来了?”
      “牢里那个姓苏。”方非秀指指药茶盏,“送外卖的姓晴。”
      年轻人颔首道:“也是晴一看到你进城,所以我们就请你来了。”

      方非秀的眼睛里都在冒火,看样子很想再吼一声“为什么”,总算他明白眼前这人非同小可,通风报信的那个也非同小可,双手在空中痛苦地抓挠了一会儿,默默收了回去。
      于是年轻人用一种“孺子可教”的眼神打量了他一番,语重心长地道:“你太危险。”
      “哈?”
      方非秀,二十七岁,身高五尺八寸,出身剑法名家,却不爱带剑,随身常携一支铜笛,以笛作剑,兼做打穴笔用。铜笛沉重无锋,若非在剑法上极有造诣,其实不是个好选择。而方少侠笛子当剑的最大理由其实是——帅。就跟方少侠无端要在额前留两绺长刘海,也不是为了揪的,原因自然也是耍帅。至于是不是真帅,那就见仁见智人各有论了。
      但无论方少侠怎样耍帅,倒都还是一个有自知之明的人,至少他明白自己有些眼高手低的毛病,杀伤力不能算太大。
      “你有没有想过,尉迟沧海这样一个人物,为何至今无人知他年貌、体型、职业,甚而性别?”
      方非秀张了张嘴,他想说:“这样够帅,够酷,够神秘。”说起来,他跑到京城来寻人,也未尝不是抱着解密般的心态,兴奋且刺激。可是他自己也明白,能被眼前这一位提出的问题,绝没有这么简单。
      年轻人叹口气,循循善诱:“尉迟沧海其人如何?”
      “侠肝义胆!”
      “其行事如何?”
      “能为人所不能,每于绝处力挽狂澜!”
      “可有仇家?”
      “多如过江之鲫。”
      “辽人对其如何?”
      “……恨之入骨。”
      “你懂了?”

      方非秀又开始转圈圈,用力扯着刘海。
      人人都听说过尉迟沧海,人人都只听说过那些英雄传说,他的长相、年龄、出身甚至性别,都不曾为人真正了解。就连他究竟做过些什么,也没几个人能确实说得出来。这人就如同徘徊在大宋的一个影子,虚无缥缈又不容置疑,每每令辽人恨得牙痛。
      尉迟沧海为何要隐瞒?
      自然是因为暴露的后果太过严重。
      若有人识其相貌,辽人画图悬赏捉拿,会有多少江湖败类动心?若有人知其落脚之处,会有多少仇家动身?若有人探知他有亲眷在世,又有会有多少人绑架以要挟、虐杀以泄愤?
      方非秀不是个笨蛋,只是少侠做事向来考虑欠周全。如今越想越是后怕,面色如土,汗出如浆。
      若不是进城半日就被请入神侯府,此刻怕是半个京城都知道尉迟沧海有个表姐了。

      只是……
      方非秀犹有不甘,挣扎着道:“那……姓苏的又怎么说!”
      “嗯,所以他被人暴打,现在关在开封府牢房里。”
      “……暴打也是……您的意思?”方非秀小心翼翼问。
      “嘘——莫让他知道。”年轻人竖起一指掩唇,眼里的笑意如冰湖乍融,晃得方非秀骨头都差点酥了。
      美人啊!美人!
      自己遍访全国、买卖消息、梳理归纳,一路追到京城挖地三尺也要找到尉迟沧海,最初的起因似乎也是因为听说那是一个美人。
      方非秀正魂摇神驰心不守舍,蓦然间湖水冰封,尖锐冷厉的杀意顷刻包围了全身。方非秀打了个哆嗦,连忙端正态度收摄心神。
      开什么玩笑,怎么能因为微微一笑就忘记对面这位是谁?!
      “无腿行千里,千手不能防”,“四大名捕”之首的无情大爷!多少巨奸大恶都倒在这一位手下,难道以为对面肖想人会看不出来么!
      想到此处,方非秀格外多打了个冷战。

      年轻人,是了,无情大捕头冷冷看着方非秀:“你心思灵敏,却不够稳重,热血一上头就往外冲,行事轻薄不能深思熟虑,误人误己又不知悔改,着实可厌!若非你存心不恶,一劳永逸的法子我也不是没有。”他说话冷冷清清,分明没有一丝火气,但方非秀分明觉得,他就是动怒了。
      “会动怒……说明对我还有几分眷顾之情?”方非秀缩着脖子暗戳戳地想。
      无情也无奈了。方非秀心思灵敏、胆大包天且油盐不进,他又不曾作奸犯科,总不能真的因为发花痴把人法办了。何况无情人情练达,知道这人虽然总是犯人忌讳惹下麻烦,从本质上来说却不是个坏人。
      “苏轩岐虽然有点缺心眼,却是一片赤子之心。尉迟沧海在京郊失踪,他恐怕是因受伤而隐匿民家,所以挨门挨户敲门询访。他铃医身份,真的误打误撞碰上了,进了某家宅院,也不会有人生疑;再者,如此大张旗鼓,反而告诉旁人他不知底细,有心打探消息的人跟踪他也无益。做事虽然莽撞,却粗中有细,自有体贴处,不给人可乘之机。虽然如此,我依然嘱开封府关他两个月。”
      “至于你……”无情蹙眉摇首,“你知道的太多,破绽更多,若有人缀着你,早晚铸成大错。让你在外面跑我不放心,不如拘着省心。”
      “且,小苏寻找尉迟沧海,是为了确定他无事。我向他证明了此事,他就安心住在牢房里了。你呢?”
      方非秀不说话了。他无话可说。
      为什么要找尉迟沧海?自然是因为好奇。那么找到之后呢?
      方非秀自然不会对尉迟沧海不利,满足了好奇心,证明方少侠果然智计无双之后呢?方少侠还有数不尽的好奇心要满足,可若是别有用心的人跟着方少侠也找到了尉迟沧海呢?
      方少侠又趴了。他突然发现自己真的是个大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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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现在让你们离开此处,你们会怎样做?”
      方非秀在神侯府呆了两天,第三天的时候被这样问道。
      问话的人是无情,他不是坐在椅子上,而是坐在他那顶天下闻名的“燕窝”里,瞧来正要远行。
      同时被问的,还有那个此刻应该正蹲在开封府牢房里的缺心眼的苏大夫。
      方非秀想这个问题已经想了三天,此刻胸有成竹地答:“立即离京恐怕太过突兀,会招人怀疑。我拟在京城盘桓数日,装作无功而返。”
      苏轩岐却瞪着他那双小眼睛,气势汹汹地问:“你真能确定他没事?”
      无情语气有点冷,眼神却很温和:“你连我说话都不信么?”
      缺心眼的二愣子苏仔细思考了一会儿,谨慎回答:“虽然我打心眼里信你,但我仍想去‘半山小店’看一看。”
      方非秀的心跳漏了一拍。其实他所谓盘桓数日,也是想偷偷往那里一行。
      “我今天接了一个邀请,”无情端坐在轿子里,神色悠闲,“邀我往半山小店一行。与其放你们两个乱闯,不如跟我一起去看看。”

      无情出城的名义自然是查案。
      能出动四大名捕的案情自然非同小可,城门守卫不敢多问。
      轿子后面,苏大夫背着个大药箱,被一脸焦虑的方少侠扯着,说是城外有人重病,要带大夫去救命。
      无情大捕头盯着呢,守卫也没法多问。

      半山小店就在城郊半山,小小的一间,极朴实的门脸。
      此刻不是饭时,店里只有一位落拓的中年人,似乎已经喝到半醉。
      看到这一行人到来,翻身跳起来,满脸喜色。
      “大师兄,边关传来消息,五日前有小股辽人扰边,因路径不熟,误入沼泽,覆灭。”
      方非秀诧异道:“边境有沼泽?”
      中年人看了方少侠一眼,颔首道:“本来是没有。”
      方非秀的眼睛亮了:“坑杀!”这手段几乎已成为那个人的标志一般。
      无情转头向苏轩岐道:“如今你总该相信他没事了?”看得出他心情极好,话音里微带笑意。

      苏轩岐不但缺心眼,苏轩岐还有点死心眼,此刻正疑惑地咕哝着:“就算现挖坑,也不可能变成沼泽吧?”
      方非秀敲了敲他脑壳道:“笨蛋,那一带有很多坑,前几日正好一场暴雨,表面上看起来都平了,稍微做点伪装就不愁没人往里面跳。辽人骑马冲锋,前面的人陷下去,后面的马勒不住,也跟着冲进去。可不是现成的一个沼泽么。”
      苏轩岐叹为观止,双手一拍,叫道:“果然厉害!”

      “你们在说什么呢?怎么不进来?”有个少女的声音打断了两个人,通往小店后院的门帘掀起来,一个高挑的姑娘走进店来,伸手拎了“打烊”的牌子要往前门挂。
      方非秀急忙拦住她道:“哎,这位小娘子,我等立在店堂里许久,你不来招呼也就罢了,怎还打烊了?哪有这样开店的道理?”
      这姑娘一身碎花棉布襦裙,头上裹着同色的头巾,脑后插一把嵌贝小银梳,家常又舒适,圆脸庞,眉眼极精神,对着方非秀也不显弱气,斜睨过去,嗔道:“这店是我开的,我想什么时候打烊就什么时候打烊。今天店里请了四大名捕做客,恕不接待外客!小晴,帮我把这这个人丢出去。”
      方非秀脱口而出:“原来你就是尉迟沧海的表姐!”
      话一出口,身周的空气就冷了下来,方非秀不用回头都能觉出自无情那边传来的淡淡杀意。
      方非秀急忙捂住嘴,哭丧着脸心里哀嚎:“完了完了!”
      连那落拓的中年人都忍不住摇头道:“年轻人,你迟早死在这张嘴上。”
      这时门帘又掀起来,一个年轻人笑着问道:“老板,扔哪个?”
      大家转脸看过去,眼前都是一亮。这年轻人手里提着个食盒,穿了件灰不灰绿不绿的短褐,宛如一块抹布,但衬着他那张俊秀的脸庞,就如同裹了一颗明珠一般,整个店堂里都明亮起来。
      方非秀立即想起一个人来。
      那个穿着抹布提着食盒走在坊间,却宛如盛装赴宴的贵公子——晴一。
      “先不慌。”那姑娘反而不恼了,笑着道:“你认识我表弟?”后面这句是冲方非秀说的。

      “我……”方非秀噎了一下,“我很仰慕令表弟!”
      姑娘很不屑地“切”了一声,回头问无情:“这个人是大捕头带来的?”
      无情看起来很不想承认,默然片刻才勉强点了头。
      “那就不扔了。”姑娘摆摆手,冲晴一道,“小晴你吃完再去送外卖就好嘛,难得请到了四大名捕。”
      穿着抹布的外卖贵公子温柔地笑了笑:“我很快就回来。”
      他这么笑起来的时候,方非秀的骨头都酥了。
      方公子除了管不住嘴,还有个毛病——见不得美人,当日对着无情都敢发花痴,何况见到这一位。
      他几乎是飘着过去堵在人家身前,作揖的时候眼睛还盯着人家的脸:“晴……(他本来想叫公子或者少侠,但晴一现在的身份是伙计,若是叫破人家的真实身份,免不了又要被无情鄙夷,只好含糊过去。)那个久仰大名!”
      晴一并不回礼,看着方非秀满眼的桃花若有所思,片刻后又笑了,微微俯身跟方非秀低声说了句话。
      方非秀看见晴一俯身过来,言笑晏晏,连呼吸都要忘了,根本没听见他问了什么话,本能地点着头连连称是,等回过神来,晴一早已出了店门走远了。
      “哎……”方非秀踮着脚目送晴一离去,那姑娘上前将门一关,叉着腰道:“都站在这里做什么,后院里羊都快熟了,二爷和四爷早都到了,三爷迎着大捕头,也不知往里面让,尽顾着喝酒了!”落拓中年人自然便是追命,他为人洒脱,被这少女呵斥了也不着恼,笑了笑,拎了桌上的半壶酒当先引路。

      大家跟着追命鱼贯进了后院,烤羊的香气已经飘得满院子都是。院子正中火堆旁,一个少年人正耐心朝只烤全羊上刷调料,铁手卷了袖子在一边帮忙翻烤。院里摆了桌椅,冷血却没有坐,在火堆不远处直挺挺站着,像一柄出鞘的剑。
      方非秀故态复萌,左右扭着头不知道看哪个好。无情冷峻隽秀,铁手温文尔雅,冷血英俊挺拔,连火堆边刷调料的少年都是健美俊朗,紧致的皮肤被火焰映得闪亮。
      “美人啊,都是美人啊!”方非秀冲着碎花襦裙的姑娘摇头晃脑,“小娘子也是美人啊!”
      姑娘伸手给了他一个爆栗:“我姓白,叫白小花,你应该叫我白老板,在胡说就让表弟把你扔出去!”
      “啊啊啊!小娘子……呃,叫白老板多见外,不如我叫你小花姐吧。”方非秀看白小花没有反对,涎着脸道:“小花姐可否帮忙引见一下贵表弟?”
      “好啊。”白小花老板很干脆。
      方非秀幸福得刘海都要飞起来。传说,尉迟沧海,也是一位美人啊!
      “你想见我哪一个表弟呢?”白花老板问。
      “小花姐……有很多表弟么?”方非秀的刘海又耷拉下去了。
      白小花得意地道:“那当然。”回头冲刷调料的少年喊了一声:“表弟!羊烤好了么?”
      少年抬起头来,甜甜一笑:“表姐!马上就能吃了!”
      白小花满意地点点头,指着方非秀道:“给这家伙烤两棵芹菜,他只吃芹菜。”

      方非秀跳着脚鬼叫:“谁说的!我最讨厌吃芹菜了!”
      刚才在店堂里的几个人都转过头来,像打量怪物一样打量方非秀。
      苏轩岐拽拽方非秀的衣角:“方才晴一问你是不是只吃芹菜,你明明很大声地说是。”
      “……”

      方非秀抱着一棵芹菜坐在角落里,欲哭无泪。这东西只是闻上一闻都是莫大的痛苦。
      晴一已经回来了,正风姿优雅地用小刀片着羊肉,另一个据说也是白老板表弟的少年端着片好的羊肉和酒坛在席间穿梭,送到每个人面前。
      这个表弟看上去乖乖的,有点羞涩,跑来跑去送东西,却默默地不说话。他的名字也叫默默。
      白老板挽了袖子下厨,时不时从厨房里伸出头来喊:“表弟,上菜!”
      先前刷调料的少年就应一声,跑进厨房去。白小花刚才介绍过,这个表弟叫海草。
      缺心眼的苏大夫啃完了一根腿骨,正用一种狂热的研究态度摆弄着骨头。
      “尉迟沧海现在会哪里呢?”方非秀戳着芹菜想。海草太开朗,默默太羞涩,两个都太年轻,看起来一点也不像那个传说中威风凛凛纵横江湖的侠客。而且,刚刚做完那么大手笔一件事情,尉迟沧海还来不及从边境赶回来吧。

      无情的座位被安排在花圃旁边,正是菊花盛开的季节,大朵大朵金色的花冠挤挤挨挨十分灿烂。
      无情面前的桌上有酒也有肉,他却都没有碰,也没有人过来打扰他。白小花已经从厨房跑出来了,拎着酒壶给大家敬酒,脸颊红扑扑的,十分娇俏。只是这么安静坐着,瞧着他们热闹,心情就很好。
      无情欠了欠身,打算也端起一碗酒来,眼前就突然多了一个大托盘。托盘里摆着一碟凉拌菊花,一碟茉莉炒蛋,还有一碗泛着奇怪的紫色热气腾腾的粥。
      海草端着大托盘,冲无情狡黠地眨眨眼。
      “你胃不好,吃这个吧。”
      他动作干脆利落,很快将无情眼前的酒肉调换到自己面前,给无情摆上了粥菜。然后就盘膝在无情对面坐了,开始狼吞虎咽处理羊肉。
      虽然是很粗鲁的动作,这少年做起来却一点也不粗鲁,只显得十分洒脱。他吃得很快,吃得很香,让人觉得这羊肉真是人间至美的佳肴。有一只肥硕的兔子从他怀里拱出来,海草拎着兔子耳朵放在地上,丢了两根骨头给它,兔子开心地啃着骨头,耳朵抖呀抖的。
      无情吃了两筷子菜,低头看着兔子,脸上少有的显出些惊讶之色:“这兔子吃肉?”
      “对,它最喜欢啃骨头。”海草笑眯眯地说,咕嘟咕嘟灌下了一碗酒,把碗底送在兔子嘴边,看它吧唧吧唧地舔。

      无情觉得,有很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他看看兔子,又看看海草,慢慢笑起来:“我没想过,尉迟沧海是这个样子。”
      “嘿!”海草也绽开一个笑容,“没见过你的人,也想不到名捕无情是你这个样子。”

      海草吃东西很快,不多时就把眼前的肉扫清了,他的碗给了兔子,自己就抱着酒坛喝,酒坛喝空了,就用袖子擦擦嘴,低声笑道:“我该走啦。”
      无情放了箸,微不可见地一拱手,权为道别。他不问海草要去哪里,要做什么,也不问何时归来,可要相助。
      有些人天生就该是朋友,相逢一揖便莫逆。
      海草将那碗紫色的粥推过去一点,笑着说:“这是紫薯粥,小晴熬的,比表姐做的还好吃。趁热喝吧。”说完站起身来,抖了抖衣襟,转身悄悄遁入人群,沿着墙根一晃,就不见了人影。
      无情不动声色目送他离开,慢慢捧起粥碗。粥已凉了些,捧在手里温温的,紫薯的香气升腾着,熏在脸上极熨帖。
      突听有人大叫一声:“别喝!有毒!”
      一个人影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横空扑了过来。
      无情几乎是下意识地侧了侧身,那个人影从身边擦过,一头栽进花坛里了。

      白小花将酒碗丢开,蹬蹬蹬冲过去,一把薅住花坛里的人拎了出来,用力摇晃着怒骂:“姓方的!你耍什么酒疯!”
      一头栽进花坛的人是方非秀,此刻脑袋上乱糟糟的都是花枝残叶,被摇得头晕眼花,努力指着无情手里的粥碗急道:“粥里有毒!”
      白小花啐了他一口道:“胡说什么!是小晴亲手煮的,你敢诬陷小晴下毒!”
      方非秀急忙把领子从白小花手里抢救出来,也来不及拿掉头上的乱叶,辩解道:“我又没说是晴……小晴下毒。但是你看这颜色,分明就是剧毒!也许有坏人偷偷潜入……”
      白小花叉腰冷笑:“我瞧院子里数你最可疑。”
      方非秀一把揪了还在研究骨头的苏轩岐,指着那碗紫不溜丢的粥道:“你说,是不是有毒!”

      苏轩岐被打扰了研究,很不开心,走过来对着无情脸上看了一眼道:“大捕头没中毒。”
      “哎哎!我是让你看这碗粥!”
      苏轩岐接过粥碗低头研究了会儿,对着方非秀诚恳地道:“这样我看不出来。除非你喝下去,让我看看反应,才知道有毒没毒。”
      方非秀几乎被这一根筋的大夫噎死,一把抢过粥碗,左右看了看,一眼瞧见还在啃骨头的兔子。“咦!用这兔子试试好了!”方非秀一边说着,伸手要去捉兔子。
      “我看谁敢动胖胖!”白小花老板发飙了。
      胖胖,是这只会吃肉的神奇兔子的名字。

      白老板不过是动了嘴,却已有人动了手。
      谁动的手方非秀没看到,他只觉得突然有五六股力道同时涌来,有的打在捉兔子的手腕上,有的打在持粥碗的手腕上,有的打在手肘关节上,还有的打在胸口上、膝盖上。然后方非秀就仰面摔了下去,一碗紫薯粥端端正正扣在了脸上。
      方非秀摇摇晃晃爬起来,满脸上黏糊糊的都是粥,头磕在地上有点发晕,伸袖子擦了擦脸,紫色的粥晕染在衣袖上,越发浓郁而诡异。方非秀盯着袖子看了半晌,突然一声不吭又栽倒在地。
      众人吃了一惊,连忙围上去看,苏大夫蹲下身来掰开方非秀的嘴瞧了瞧舌苔,又扯开眼皮看了看瞳孔,宣布道:“不是中毒,是吓晕了。”

      “切!”白小花摇摇头,打算走去厨房再盛一碗回来。一转头,见默默已经小跑着端来了,遂开心地拍了拍这个羞涩的少年,让他自己去送给无情。
      默默双手捧碗递过去,无情欠身接了道了声谢,少年双颊晕红,突然扭头跑开了。
      大家散开去,继续吃肉喝酒,气氛一片热闹。
      苏轩岐想了想,将方非秀拎起来,左右张望着寻找一个能放的地方。默默心软,又跑过来帮忙。
      一片混乱里,似乎谁都没发现,那个开朗的少年海草已经不见了。
      无情端了粥碗,蓦然如有所感,扭头望向左边墙头,海草戴着顶大斗笠从墙头露出一个脑袋来,掀了掀斗笠,冲无情露齿一笑。
      无情也慢慢笑开来,将手里的碗冲那人微微一举,慢慢啜了两口。再抬头时,墙头上空空如也,人已不见了踪影。

      用过饭,四大名捕就告辞回城了。
      苏轩岐没有走,他对那只会吃肉的兔子有了极大的兴趣,打算在半山小店里住一段时间好好研究一番。
      方非秀被彻底遗忘在角落里,等他醒来时,天都黑了。方少侠郁郁地想了半夜,天一亮就离开了京城。他留书说要往辽边一行,继续打探尉迟沧海的消息,还说这次他会小心谨慎,不多嘴,不妄言。

      “它连兔肉都吃!”苏轩岐惊叹道。
      “嗯,胖胖有时候还会啃麻辣兔头。”这是默默乖乖地声音。
      白小花叉着腰喊道:“小苏快来帮我上门板,打烊了!”
      苏轩岐应了声,小跑着过去帮忙,忍不住咕哝道:“怎么每次都叫我。”
      “不叫你叫谁,谁让你是店里唯一的跑堂。”白老板用手扇着风,指挥着苏大夫跑动跑西。这个大夫虽然有点呆,但是干活很利落,白小花很满意。
      “不是还有晴一呢?”
      “小晴只送外卖!人家一趟外卖光小费就能拿到三钱银子,全都上交,凭你能比么?”
      “那默默呢?”
      “哟,你怎么好意思和女孩子攀伴儿!”
      “啥?”苏大夫没反应过来,有点发愣。

      白小花突然觉得愣愣的苏大夫很有趣,忍不住凑到他耳边小声说:“呐,我告诉你一个秘密,你可要替我保密哦。”
      “嗯!”苏轩岐郑重点头。
      “其实默默是我表妹。我啊,只有一个表弟,这辈子都只有唯一一个哦。”
      “哦……”苏轩岐挠了挠头,忍不住又问,“那老板,怎么今天这么早就关门啊?”
      白小花压低了声音笑道:“因为我唯一的表弟今天要回家来。”
      “哦……”苏轩岐疑惑了片刻后继续干活。

      “唉,这个家伙,果然没有听懂呢。”白小花捂着嘴偷笑着想。
      如果是小方,一定马上就想通了,会惊讶地跳起来吧。
      当时小晴可是连问都没问,自己就想明白了呢。
      不过,就是因为这个家伙这么呆,才会忍不住告诉他呀。要过多少年小苏才会发现,他心心念念相见的尉迟沧海,其实一直都在半山小店啊。
      不管做了多少惊心动魄的事情,立下多么惊天动地的名头,那个笑起来很阳光很开朗的少年海草,他的家永远都在这间半山小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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