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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Chapter1:妃柩(8) ...

  •   8.你在我旁边,只打了个照面,五月的晴天,闪了电。
      车子驶出郊区后停在了一栋别墅前,透过雕花的铁栅栏,我看到大片大片的盛开的白玫瑰,美丽而浮华。
      穿着洁白西洋公主裙的女生坐在草地上拿着铅笔在素描纸上来来回回的画那些花。
      这便是岛久夏初,我们曾经在街客见过一次,在我年少时,给予我一份真正温暖的友情,拥抱了我渴望的心的女孩子,和妃柩一起,成为我这场轰轰烈烈的初恋里,不可磨灭的记忆。
      车门打开,他们陆陆续续的下车,小王子站在车门前,脸色缓和了一些,他说:“地上有很多小石子,我抱你过去吧。”
      我却看向妃柩,他站在庭院的白玫瑰前,和莱茵似乎在说些什么。
      我心生倔强,一把拉开车门,推掉小王子伸过来的手:“不用了,我自己能走过去!”
      小王子“噢”了一声,没再看我。
      终于站在别墅的门前,我的手缩了缩,脚底生疼生疼的,心里忽然涌上些委屈。
      正在这时,一双手抓住了我,柔软而温暖,像是浸在温热的水中,她及地的裙摆比开的繁茂的玫瑰还要漂亮,她说:“繁生是吗,我叫夏初,我带你去换衣服吧。”
      她拉着我的手,一直到她的房间,和我家客厅差不多大的规模,我从来没有想过,女孩子的房间也可以这样奢华。
      跟我的房间一样大的衣帽间,挂满了各种各样的衣服,礼服,洋装,百褶,蕾丝,大多都是没拆吊牌的,我看过上面的价格之后,碰都不敢碰,隔间抽成一层一层的,摆满了各式礼帽,领结,发饰,精致的让人嫉妒。
      这样的生活,是我一辈子都奢求不起的,当时的我,却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这样的生活,是夏初厌恶的。
      我甚至认为,她是全世界最幸运的女孩子,如今想来,多可笑的想法,被命运完全玩弄在鼓掌之间,何来幸运可言。
      可惜的是,那时的她如此懂我,那时的我,却怎么都看不懂她的眉眼她的心思。一个百分百的俞伯牙遇见了完全不称职的钟子期。
      我看着衣山衣海无从下手,上帝作证我只是想要找一件普通的能够蔽体的衣服而已。
      夏初挑了一条浅蓝色的裙子和一双碎花麻绳绑脚凉鞋给我。那种奇怪的感觉,就像是那些无比恶俗的三流偶像剧一样,永远丑小鸭的女猪脚突然在某天被某个贵族的少爷瞧上了,然后用金钱给她一身华贵的包装,从头到脚重金打造,再然后女猪脚闪亮登场,大家鼓掌撒花,发现居然是只遗落的天鹅,男猪脚看得傻住,最后死心塌地的爱上女猪脚。
      瞬间无数电视剧中枪中的一塌糊涂——花样啊什么男子女子的,命中注定琉璃苣啊什么的,忘了说了,甚至还有古装,杨氏函数小姐大战八爷绍峰。
      然而似乎剧情有点不对,事实证明我即使没穿这些衣服也不是偶像剧版的丑小鸭,给我这些衣服的也不是那些自以为是的男猪脚,所以我觉得那些偶像剧极端化了,难道女猪脚美不美,穿了件小洋裙就能改变个天翻地覆?那这样韩国那些整容公司岂不是得全部给服装公司跪稳了。
      唯一相同的是,我走出去的时候,段律说的那句恶俗无比的话,他看了卓译一眼,然后邪恶的目光上下扫视我,说:“兄弟!你真是先知啊,平时她总穿校服我是真没看出你看上她哪里了,现在,我终于知道了……”
      更令我气结的是,满屋子的人居然都在等着他故意吊人胃口的答案!
      段律喝了口水,慢悠悠的巡视一圈,很满意自己话语的效果,然后,他像是讨论严谨的学术问题似的,满脸严肃的公布答案:“因为,卓译你,专爱白丝贫乳小萝莉!”
      小王子一杯水朝他的脑袋泼下去,我觉得认识这么久以来,这是他做过的最帅的事了。
      那天,我第一次见岛久凉一,他站在旋梯的扶手处,静静的看着我们,莱茵面无表情地喊了一声:“凉一。”
      他淡淡的应声:“嗯,来朋友了啊,妃柩,妃谨身体好些了么?”
      妃柩眼珠轻轻地转了转,平静的说:“嗯,还好,模特的工作辞掉了。”
      他闭了闭眼,看了我身边同样面无表情的初夏一眼,说:“那你们玩吧。”
      凉一的身影消失在楼梯口处。我微微的惊愕,他应该奔四了才对,可无论从任何角度看,他和莱茵,简直就是像是双胞胎似的,虽然我知道这个比喻有些奇怪,但确实如此,而且刚刚,莱茵好像对他直呼其名了,他也没什么特别的反应,难道,这件事他们又合伙骗我?
      直到很久很久之后,我和凉一成立比抗战时期的苏联和中国更加战时同盟的关系,一方面,他帮我瞒着墨尔本,我偷偷在酒店打工的事,另一方面,我帮他监视莱茵和夏初。
      其实,日后凉一确实是为了帮我做了很多,我也曾经答应墨尔本,那件事后,无论做什么都会同他商量,可是却瞒着他在酒店待了那么长时间,我撒下弥天大谎,当时要不是凉一费了心思,我肯定会被墨尔本五马分尸的,然而,我却偷偷的背叛了他,将他拜托我的事情完全忤逆,非但没有监视和举报莱茵和夏初,反而给了他们最大的机会。
      罪孽啊罪孽。
      那天,是小王子把我送回去的。
      车上就我们两个人,车速不快不慢,我坐在后面,看着沿途的风景。
      “呃,那个。”小王子似乎有些紧张,因为车身跟着很明显的晃了一下。
      控制住车后,他又忍不住问我说:“你为什么要跳楼啊?”
      “因为你。”我恶狠狠的指责他,“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你难道不知道你这样做让我很难跟我妈解释吗?”
      “可是,我们又不是坏人,为什么很难解释?”他一脸天真状,让我严重怀疑他是不是从火星来的刚下UFO的ET。
      “能不能拜托你有点人类意思啊。”我抚额低叹,“你们四个男生清晨将车停在我的楼下,然后用朱古力砸我的窗户,除了从精神病医院潜逃出来,第二个选项当然就可想而知了,我妈肯定也会这么想的。”
      “伯母肯定不会这么想的!”他一激动,猛的踩了脚刹车,我身子差点飞出去。停住车后他转身有些鄙视的看着我说,“你思想能不能不要那么邪恶!”
      我也有些火了,今天莫名其妙的绑架出来一天,甚至连回家的理由还没编好,所以我也冲他吼:“我邪恶你还喜欢我!”
      小王子不说话,垂头丧气灰头土脸的靠着椅背。
      “为什么是我?”我依旧不眠不休的追问着。这样久了,总该正面面对的。
      尴尬的沉默了五分钟,嗅到空气中的黄昏味道,卓译缓缓开口说:“我选择女朋友的标准是,我们两个在大街上走,过往的行人会冲我们背影吼,那女的瞎眼了吧,居然跟了他!那时候我一定浑身上下的优越感,而不是我们走着走着,有人对我们喊,那男的脑残了吧,居然找她!”
      当时,我对说出这番话的卓译,唯一的感觉就是他似乎有点变态,殊不知那个存在于他生命里多年的名为郭羡意的噩梦正是他这番话的源头。
      我一脸不可置信的说:“你想法真奇怪。”
      “算了,不说这个,我就想问你,今天下车的时候,如果是妃柩说要抱你过去,你会拒绝吗?”
      他问的这么直接,我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可是我短暂的沉默落在他眼里就像是默认一样,他说:“你喜欢妃柩。”
      这是一个陈述句,不是疑问句,我百口莫辩。
      那天,他说完这个句子之后,我没有接话,他也再没开口,将我送到小区门口,我下车,说再见,他依然摆着一张扑克脸,面无表情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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