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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碰瓷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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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遇到过这种事的陈可顿时慌了神,心想着那人千万不要出事才好。她马上下车去查看。只见她的车前坐着一个看上去像是刚从粉刷屋子里出来的人,身上特别是衣服上有很多的白漆点,那人捂着脚,连声叫着:“哎哟,脚断了脚断了。”
陈可看到那个人那么痛苦,她惊慌失措地想去扶,可是一想人家撞断了腿,不能扶,只好说:“那怎么样办,你呆在这里别动,我叫救护车。我叫救护车。”她正要打120,那个人又嚷起来。
“救个什么劲,医院就在这里。我看你有事,要不给点钱我自己去看医生。”
陈可愣了一下,马上说:“腿不是断了吗?能走吗?要不我扶你去?”她这才发现马路对面就有一家医院,这里人来人往的属于热闹的地带。她这么一停车,马上引起一片人群的围观。被那么人看着陈可更加的头脑发涨,只希望快点离开。
人群里传出说话声:“赔钱算了,赔钱不就结了吧。”
“对,赔钱。”又有人说。
想想人家摔撞断腿要去看医生,她是肇事者理应承担责任。“要赔多少。”
坐在地上的那个人马上说:“至少八千。”
“八千?”陈可一阵头痛。
“你算算,看医生的钱加上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我不要你一万两万就不错了了,快赔钱,赔钱!”那个说得扯着嗓子说得梆梆响,旁边的几个人跟着起哄,让她赔钱。
陈可只好说:“我没有那么钱,真的没有。”
“你开这么好的车子会没钱,别在穷人面前装钱,赔钱,赔钱。”
“车子不是我的,是我老板的。我只是打杂的,真的没钱。”再和那群人理论也没用,她有错在先,肯定要赔钱。可是她真没那么多钱,上次预支的工资加上月底发的余下部份,也没那么多。“要不少点行吗?你看我身上只有——”她去车里拿出自己的钱包,包里只有两千多块钱。
那人也不嫌少,看到钱之后都抢了过去:“有多少给多少,快点成不,我腿越来越痛了,痛死了痛死。”那个人痛直叫却不忘钱的重要。周围几个人马上起哄陪着那个向马路对面的医院走去。围观的人见事情结了,戏也散了纷纷做鸟兽散,只留下她和车子停在斑马线前。
这,这是怎么样回来?陈可仍没想明白,不会让她留下电话吗?不会嫌不够医吗?不会,不会?她走到车子边正想拉开车门,却突然发现自己的包不见了,不但如此连放在后座的那套衣服和鞋子也不变了,顿时她的脑袋里烘的一下爆炸了。她是不是被人给骗了,遇到那种专门演碰瓷儿的那种人。
嗡嗡,陈可耳朵只听到这种声音,完蛋了,怎么样倒霉事全让她给遇上了——
倒霉透了,陈可开着车子去接江凌宵,可是该怎么给他说呢?衣服还没有洗好?他一定打电话去投诉那家干洗店。给超人穿走了?不,不可能,超人不穿衣服。怎么说,如实告诉他,自己被人给骗了,被碰瓷了吗?他会怎么说,行,开除吧,大不了开除。
陈可三心二意开着车,却发生了更倒霉的事,停车时蹭到了前面的车子。陈可看了看,没人吧,前面的车子里没有人。她确定没有人,于是做了一件不入流的事。偷偷把车开到更前面的地方,悄悄停下。下车时发现刚才那辆车子的主人正在开车门,因为蹭到的地方是在车尾,那人还没有看到。陈可松了口气,得,就当一会小人吧。
江凌宵打电话来问她到哪里了,她支吾说就在理发店外面。他还拿着手机就从里面出来,要死不死的,他只是剪了个发,为什么看上去会更加帅气。偏偏这个时候车头上还有剐蹭的痕迹,他的衣服也不车里,他马上就会发现的。陈可只好站在车前,“江总。您来了。”
“我一直在这里。”江凌宵看了眼奇奇怪怪的陈可。他去开门,她才往车边挪了几步。“你不上车?”
“上的,我是开车的,江总。您先坐,坐好了我再说。”陈可干笑着。
江凌宵看出不对劲的地方,径直走到她身边,示意她让开。陈可不让,“让开。”陈可只好不情愿地往一边挪挪脚步,她不敢看江凌宵的脸色,肯定很难看,难看得她只能朝北看。“车怎么回事?”车前一块很精彩的华丽的擦痕。
“刚刚,小心——”陈可想用最文雅的词解释刚才发生的事,在而不是最二B的词。“和前面那辆子亲密接触了,那么一下下。”她抿着食指和拇指,几乎抿到了一起表示刚才的亲密度。“真的只是一下下。”陈可解释,只是江凌宵的脸色已经从绿变色变成了煤灰色。“江总,您别生气,这算不了什么的。”
“不算什么?”说话间江凌宵去开车门,他只是扫了眼车内,后车座什么东西都没有,连他想象中的衣服和鞋子也没有。
“这就是那什么的事。”陈可低着头,做好挨批的准备。来吧来吧,让暴雨来得更猛烈吧!她现在是视死如归的壮士,连死都不怕,还怕挨批吗!“江总,来的时候路上出了点事,事情就是——”陈可把回来路上的事告诉了江凌宵,但是她隐去了很大一部份。她说没自己是遇到碰瓷的人,而是说车子停在红绿灯前,突然有个人窜到车里子抢走了里面的东西。衣服和鞋子。
可能是觉得自己的这个说法很没说服力,陈可只好继续解释:“也许是那个人看实在没什么东西好抢的,只好把衣服鞋子抢走了。”她有些懊悔地偷看着江凌宵,看他的脸色还会出生什么变化。“对不起,我做事太不小心,只是没想到有人还会抢衣服鞋子。不过,江总你可以放心,你的身材的衣服那个人肯定穿不了,江总,江总——”陈可看着兴凌宵铁青着脸坐到驾驶座上。“江总?”
“上车。”
后来的事陈可简直是跑断了腿,江凌宵这人精力又好,干洗的衣服没了,只好去临时买一件。作为跑腿的,陈可只有听话的命。江凌宵那个人,买衣服还不是一般的挑。陈可跟在他身后,不停地替他拿东西。
他往男装店里那么一站,身上好像有吸铁石似的,那些几个女店员的眼睛就没往别的地挪半分。这位先生长,这位先生短的替江凌宵挑衣服。陈可看着江凌宵进到更衣室里换衣服,心想现实和幻想相差真大。在小小的那本《爱曾来过》的小言书中,是男主陪着女主去买衣服。现实是她作为一个跟班,只有替人拎东西的份。
那边江凌宵全身一新从更衣间里出来,女店员夸张地张着嘴围到他身边,一个劲得夸讲他有多帅气,穿着这件衣服有多好等等之类的赞美之词,恨不得把世界所有形容一个男人帅的词都给用上。
不过呢,看江凌宵确实是个招女人喜欢的人,哪怕他不苟言笑也是如此。身材匀称不说,脸型也是说不出来的美感,下巴略有削尖,两颊两侧的线条呈现一种完美的弧度,头发短而有精神,眉毛精细正好,时而冷漠的眼神中透着犀利。鼻子挺直,嘴巴经常因为不说话而抿成一条直线,上薄下厚,很耐看。再加上他总是很少笑装酷的样子叫人心都会痛咧!
可是喜欢他的心情却越来越多。怎么办?陈可捂住胸口,不能再看他了。谁知江凌宵一下子坐到陈可的身边,顾自换起鞋子。他身上的热量飞快渗到空气中影响到了陈可的判断力,还有一股子新衣服上的味道夹杂着刚理过发的味道,竟然——“咕咕~”陈可的肚子饿了。
江凌宵看了她一眼:“结账。”
陈可马上跳起来去替他帐卡付钱。
陈可以为江凌宵听到她肚子咕咕叫应该会请她吃饭,可是现实是不但没有饭吃,还要马不停蹄赶回酒店,因为他要去看看发布会布置得怎么样了,千万不能有一点点的纰漏。
现在开车的人是江凌宵,新买的衣服就放在后车座上。现在陈可的肚子饿过了头,反而不觉得饿了,只是头有些晕晕的。江凌宵一路上都是阴着脸不肯多说一句。
陈可本想跟着一起去看看发布会的布置,可江凌宵却不让她说,还说了句:“你最好呆在这里,免得又生事非。”这种伤人自尊的话,听完之后江凌宵去了大型会议室,那里被改成一个发布会需要的场景。而陈可则一直呆呆地站在原地,呆了很久很久。
直到有人在她面前晃了晃手,她回过神。“张博衍,是你啊。”
只见张博衍穿着一个黑色休闲西装,浅粉蓝的衬衫没系领带而敞开着领口,露出他的锁骨,很能吸引人的目光。只是,只是:“你在这里干什么?”她看到张博衍手里还拎着一个袋子,好像刚采购回来的样子。
“想去哪是我的自由。”张博衍说,“我特地买了件好东西,来送给你。”他说着拿出袋子里的东西,是个黑色的盒子。他打开盒子拿出一条项链,不由分说戴在陈可的脖子上。“你要好好戴着,在我说摘下来之前都不准摘下来,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