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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时间线这玩意(我该写三千字吗) ...

  •   我的名字是忒莱薇芙娅·菲兹杰拉尔德。

      职业是……目前是一名学生,就学于时钟塔。不过容我说一句实话,这里真的好·无·聊……

      目前讲台上站立着的,正是我的导师维尔维特。说起来他的人生也蛮传奇的,大家一致认为他是人生的赢家。人缘好、能力强,最重要的是收到无数女生的青睐。不过听说十年前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角色,但是自从他成为了唯一一个在之前的圣杯战争中完整的回归的家伙之后——

      圣杯——能实现所有愿望吗?不过应该也解决不了我的问题吧。真令人……提不起兴趣。

      “忒莱薇芙娅小姐,你又在胡思乱想些什么?”

      我举手:“老师,我有点不舒服,请让我回去一下。”没等老师做出反应,我转身就跑——

      啊,拜托圣杯不要辜负你的名声!实现我的愿望吧,我只是想回去而已啊……

      并没有回到我的住所,我来到了图书馆,想查阅一下关于圣杯战争的资料。

      冬木市,日本?好吧算你狠,居然这么远。维尔维特那矮子十年前居然有这个勇气,真让我佩服。

      翻箱倒柜的到处摸索,终于在我那一堆科普书里找到了珍藏多年的《要你命三千指南!魔法阵的一千种简便用法!》翻开其中的传送哪一张,依葫芦画瓢的用墨水在上个月换下的棉袄上扩皮了一个。时间、地点……终于写好了,看着法阵冒出想芥末一样的绿光,我揣起手机,左脚往上踩去,一瞬间就感到了惯性给予我的强大作用。

      糟糕!老想十年十年的,时间写成了十年前了!

      在身体彻底离开那个空间以前之后,我晕了过去。

      大家好,我现在在十年前的日本冬木市。

      ……谁能告诉我为什么一个明明白白写着空间传送的东西居然能让人穿越时空?这让时旅者情何以堪啊。话说回来,为什么要在上面写时间,我是不是天涯逛多了?不过也许我可以自恋一下,把它当做是我才能的结果?

      才怪。我的能力要是能到这一步,我现在就应该出现在克撒,而不是冬木了。至于我是怎么知到现在不是上一刻的现在,呵呵呵呵呵呵呵。

      “由无尽深渊诞生的最强大的力量,籍由我血的联系将你呼唤到此,万事万物都腐朽堕落,归于尘土!我于此传承永恒的契约,以我菲蒙之名,将眼前生灵的魂与血奉上,以此为祭品,再次诅咒……”①我内心默默地想,我只是想验证一下,为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着想,请任何生物至少在此时此刻不要出现在我面前。黑色的雾出现在离我不远的空中,从一开始都透着不详。

      开什么玩笑,明明不是一个世界,为什么冥法王的契约魔法还能奏效!要是这是本小说,作者在做设定的时候脑子一定烂掉了吧!明明能使用与冥法王结下的契约,为什么不能把我带回去!这个梗也太烂了吧!

      突然,手腕感到一阵剧烈的疼痛。用小脚趾就可以猜到那是什么东西。

      一定是令咒吧。

      等等,我擦你大爷——为什么会有一只金光闪闪的小刀插在我的手腕上!我的皮什么时候这么弱不禁风了。作为以皮糙肉厚为主要特征的我族的一员,我感到非常悲哀,真的,自从我离开了本州尔之后,水准就严重下滑,这世界的对魔力的制约也太他妈变态了!现在连一把普普通通的小刀都能把我捅个对穿,这真是一种悲哀……

      让我感到欣慰的是,我发现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小刀。

      这是一把……很尖的小刀。还闪着金光,一看就是镀金的。我是一个勤俭节约的人,当然不可能放过这么一笔飞来横财——作为医药费的补偿,我只好把你没收了亲爱的。

      ==================================作者真的不想写第一人称了,以下第三人称谢谢===========

      其实这把小刀不是普通的小刀,它是一把宝具。

      之于是谁的,广大读者们应该心里有数了。总之,一个金光灿灿的骚包身影出现在距阿特密斯不远的地方。

      光天化日之下就用一把小刀洞穿了无辜少女手腕的男子,有着一头柔顺的金色短发,穿着一看就很昂贵的休闲装,脖子和手腕上带着似乎是黄金制作的首饰。

      “我勒个去……有钱人啊。”干净利落的拔出插在自己手腕上的凶器,也不去处理一下伤口。任凭蓝色③的鲜血欢快的从手腕顺着肢体流淌到地上污染环境,少女凶恶的盯着对方:“你谁啊!知不知道就算只是一点小伤口这也很疼的啊!”该死,为什么自己不会哪怕一点点治愈术!……虽然一般情况下没什么用,可是碰到这种意外情况至少也能止个疼。自己上一次受伤是还是不小心被第七军团长的剃须刀④割的吧。

      这是,她才发现小刀上那嚣张的不行的魔力不是来源于她自己,而是对面那个同样嚣张的金毛的。

      魔术师——?不,不对。

      自己所认知到的魔术师绝不可能有这样强大的力量。而男子的外表,证明他绝不会是现存的一只手的魔法师中的一个。

      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了。英灵,这家伙是英灵。

      因此,造成伤口的原因不只是自己的柔弱,对方的力量才是最主要的原因。

      悲愤,真的是悲愤。悲愤造成的魔力的漩涡席卷开来。

      真是讨厌,结果自己还是晚了吗!没法得到令咒的话,岂不是只能看热闹!难道我要再等十年才能得到那个圣杯——我的青春⑤!

      “杂种……”然后,对方开口了。

      “杂种你大爷!”对方的话戳中了忒莱薇芙娅的死穴。她确实不是完全的魔族血统,但是自从获得了父亲与冥法王力量之后,在没有人敢在她面前以恶意的语气指出这一点了。结果就是……理智的最后一根弦,崩掉了。

      抬手,将还没有散去的恒暝之纱向对方推去。

      然后,地表隆起了大量的大量的尖利的石柱,马路上的柏油碎裂开来。

      她转身就跑。

      对于魔族来说,名字——准确的说是真名,是很重要的东西。过去曾经有一位军团长一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真名,从此迎来了每天半夜都被渴望得到更强力量的人类法师召唤的命运。因此,除了父母之外,将自己的真名告知对方的是只有至交才会有的行为。

      她非常纠结。当然,最后靠魔力掀翻了地面是不得已的行为,但是几乎同一瞬间,她也感觉到了什么。

      “有人在呼唤我——”为什么?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后,从未将真名告诉任何人。但在那个时候——

      确实听见了。呼唤阿特密斯·布斯·伊斯特·科迪罗拉·希·菲兹杰拉尔德·忒莱薇芙娅的声音。这呼唤甚至穿透了两个世界的间隔,从第普斯特的克撒传到了日本的冬木。

      只有可能是那个男人。想到这点,愤怒的情感几乎不能让她冷静的思考……她本来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的,结果还是没办法啊。感情果然是特么的最伤人的东西。

      “第七军团长啊,你那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的风格为什么没让我继承到一点呢?”如今的自己简直和当年那些迷恋他的女人一样啊…… 问题是,对方和过去的第七军团长远远不是一个档次。

      那差不多是两百年以前。在她无论如何也算不上成熟的年纪,不幸的遇上了那个人。

      ……拥有傻蛋的一切特征的家伙。明明有很多苦恼,却装作没感觉到似的对每一个人都笑的很开心。

      ——现在想来,那是就是劫数的开始吧。

      但是,自己那么奇怪的反应时怎么回事呢?

      回忆完毕。果然是因为第七军团长管生不管养的恶习吧。

      忒莱薇芙娅不禁自我安慰一下。正如每一个人伟人都有一段黑历史,一段傻逼的恋爱(还特么的是单恋)也是少女成长路上的一个小关卡而已……虽然她在上面耽搁的时间有点太长了。

      然后想起了刚才交手的对象,黄金色的王者。

      那种力量……真心令她恐惧。太强了,太强了。及时在没有受到这个世界压制下的自己,单凭武力也并不能保证可以击败对方。

      对于一个崇尚武力的民族来说,没有比这更残酷的事实了。但也因此,更恨自己的软弱。爱情能够轻易的磨灭一个人的意志,而当爱情转变为仇恨的时候,绝望的情感也能迸发出强大地力量。但是——别闹了,阿特密斯对于那个人的感情的复杂程度,根本不能用“爱”这么一个简单的词语来概括。

      憧憬,嫉妒,迷恋。

      因为那个人,与自己目标中的最终形象完美的统一了。

      这些复杂的情绪,最终黏合成了爱情。

      然后,爱情被回应了。那个时候的自己,应该是感受到了——幸福吗。

      是的,那个时候的自己,非常幸福。

      但建立在谎言和权力之上的幸福,注定是虚幻的。当泡沫破碎的时候,美好的感情也会发酵变质。

      恨。不甘。

      “但是我还有自己。”她心想。就算一切都背叛了她,她也还有力量去寻找属于自己的幸福。不会再祈求别人施舍的感情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章 时间线这玩意(我该写三千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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