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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秦维昭把时 ...

  •   秦维昭把时间定在了五点。
      那天,何则在凯悦酒店有宴会要参加。
      我坐在秦维昭的车里,穿着他买给我的礼服。不敢多问。只是一眨不眨的看着他握方向盘的手。想到当年我就是因为喜欢仅凭一双手就可以轻松地在路上潇洒穿梭的感觉才学的开车。唇角不自觉的上扬。
      “你笑起来挺好看的”“你以前是不是练过吉他?”
      我们同时问彼此。我尴尬的别过脸去。秦维昭的指肚上有一层薄博的茧,摸起来有粗粝的感觉,那种沧桑很让人觉得很舒服。
      “谢谢”“嗯,学过。”
      这下更尴尬了,我拿手遮了下额头,复又抬起脸来清浅一笑:“小心开车”。
      他不再说话。
      我觉得有点闷,就打开了点窗子,冷风忽的灌进来,我不禁打了个寒噤。他把空调调高了一些,并不看我,兀自说着:“关上吧,发型乱了就不如原来好看了”。
      我听出了他话里的意思。不是一般的含蓄委婉,他是怕被别人看见我和他在一起呢。原来这就是所谓的低调。
      红灯。我百无聊赖的等,身子一僵,紧紧地挽住了他的胳膊,他会意,向外看了一眼,又瞄了一眼路中央跳动的数字,按了下喇叭,欺身过来。这一瞬间,我突然感到深深的绝望,用力推他,他却抱的更紧。水汽朦胧了我的眼睛。这一刻,我知道我错了,这些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我以为只是靠靠肩膀、拉拉手就好。我放下架子低声哀求,他终于放开了我。
      极为戏剧的是,车窗没开,何则根本看不到。
      “你在发抖”他盯着我的眼睛极为认真的说。
      “我只是不会演戏而已,不适合当演员。”我摆了摆手,微笑掩饰。不是没谈过恋爱,只是一直不懂得什么是喜欢。在感情上我近乎白痴。我的初吻,我小心翼翼珍藏着的东西,就这样……没了,不是给了我爱的人,怎么能不难过?
      我还是蹲在路边吐了起来,秦维昭的面色极为难看。
      “对不起”他冰冷的开口。
      我想解释说这与他无关,是我从小就晕车,长大后好了很多,可是过于激动的时候还是会晕。终是开不了口。我敢肯定伤到他了,那就这样吧,误会着也好。
      “我们回去,好么?”我的口气软的出乎我的意料,听起来像是带着哭腔。
      “你要知道,我不会再给你第二次机会。白白扔了那百分之五的股份,不是你的作风。”他犀利的眸子刺中了我的软肋。
      哪怕只是见何则一面,也是好的,以后就长点志气,再也不要见面了罢。我已无力自拔。
      秦维昭在凯悦附近停了车,漫不经心的目视前方,没有要下车的意思。我轻扬下巴,给了他一个完美的笑容:“我准备好了,你呢?”
      他抿唇,眸光熠熠,柔和了眉目,似乎对我的答案很满意。
      衣香鬓影。西装革履。许多商界、政界、文化界名人都在这里。
      一进门我就不由自主的寻找那个熟悉的身影,只一眼就在人群里发现了那个让我心心念念的罪魁祸首。他是这么的与众不同,光芒四射!我强迫自己不去看他,他的音容笑貌还是刻在了我的目光里。原来,他也可以笑得这么好看。
      我轻挽了秦维昭的胳膊,迈着优雅的步子随着他走,使尽浑身解数让自己笑起来极为温婉。在这名流云集的地方,作为某人的女伴,我还真不能丢了他秦大爷的脸,更何况这是作戏的绝妙机会。
      不少人轻声念出了我的名字,说我在业内颇有名气云云,我唇角的弧度加深,暗自庆幸自己来了,或许一会儿还可以碰到绝好的商机,即使没有,也能收到不错的广告效应。一箭多雕,我喜欢。
      我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儿,这分明是个祝寿宴,众人的焦点反倒是秦维昭。
      难道——不会是——
      容不得我多想,我们已经走到了“寿星”面前,他戴着一顶棕色小毡帽,黑框眼镜,穿着唐装,很慈祥的样子。
      秦老爷子看见了我,愣了下,旋即笑得很开心,一个劲儿的夸我年轻有为,秦老夫人也是超出我想象的热情,捂着我的手问寒问暖,还说有事没事让小昭带我到家里坐坐。我想自己当时一定笑得很假,我终于领会到鲁迅先生写《呐喊》时的心情了。
      我拼命朝秦维昭使眼色,某只妖孽在一旁若无其事、没心没肺的笑,我心里早已是忐忑单曲循环千万遍。
      他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如果目光可以射毒针,他秦某人早就变成了巨型刺猬。我这是损了夫人又折兵——被他利用了,我允许自己腹诽这只妖孽千万遍,然后原谅他了。不是因为我多么大度,也不是因为我佛学看多了,而是因为,他这种人,你无法生他的气。
      我那时就想,秦维昭是不是早就爱上我了?像小说里那样。
      如果我当时仔细一点,也许就可以想起,秦老爷子研究古文字,经常在电视上露面,上大学时教授常给我们放有关他的视频。我曾经在医院里见过他,我们一同讨论过古文字学,后来我还很荣幸的帮他校对过书籍。老人家对我评价过高,也许就是那时,我初见秦维昭的罢。我还忘了,秦维昭的孝顺是出了名的,我的出现算是他给他家老爷子的一个惊喜。
      如果我理智一点,就不会对秦维昭习惯性的体贴产生错觉,有不切实际荒谬至极的想法,认为像肥皂剧里演的一样,他这是把我介绍给他的家人,还成功博得了老一辈的欢心,等时机成熟时,报纸上会出现“豪门公子向女强人求婚,继明星嫁入豪门热潮后,强强联合会不会引领新风潮?”的八卦。
      如果我当时不是那么敏感,那么自以为是,就不会误以为何则也喜欢我。我低估了自己的身价,拿感情的眼光来看待互相倾轧的商场。他们是对我的设计天赋感兴趣,想挖角,而不是合作,包括秦维昭在内,这曾给我的小公司带来了极大地危机。如果秦维昭喜欢我,怎么可能会让我在他手下工作
      柔和温暖的灯光为所有人涂上了一层迷蒙的光晕。笑靥下,商界精英们看起来像是互相恭维的小狐狸,实则是一群老谋深算的九尾狐,胜者得天下,败者被无情淘汰,这就是王道。何则也在其中,我无法否认。我还嫩了点,所以经常撞得头破血流。
      我最不该忽略的是,把现实当成了童话故事,爱情或许是童话,但为婚姻而恋爱的我们已经没有了做梦的权利。
      我以为这次宴会是上天对我的恩赐,助我践行爱情抛物线,事业爱情双丰收,没想到是我人生悲剧华丽僵硬的开幕仪式,我演的是小丑。
      我永远也忘不了秦维昭眸子里深深刻着的讥讽、上挑的眉、唇角流溢的邪恶。被这样的他看着,比被鹰啄食的普罗米修斯还难受。因为我已体无完肤。
      他说的云淡风轻,残忍到如他的温柔一般自然:谢池,行了。实话告诉你吧,在这里你没有那么清高,比你强的人满大街都是。我与何则都对你没意思。那点股份自己留着吧,以后会很有用。现在你可以离开了,马上”。
      他用一种我没见过的眼光看我,像看一只马戏团的猴子。
      我早该料到的,他本来已经很生气了,我不该再去招惹他。他波澜不惊彬彬有礼的外表下,怕是早已波涛汹涌。在这方面,他一直比我会装。
      我强压下心底的泛滥,点点头,从侍者手中端过一杯红酒,朝他举了举高脚杯,抿了一口,含笑迈着舒缓的步子转身,一如来时那般优雅。
      至少,我没有傻到把红酒倾在他头顶,我还存留着最起码的教养和理智。我不能毁了秦老爷子的寿宴,他人不错。不能让他秦某人难堪,不然最后吃亏的那个人一定是我,甚至要付出几倍的代价。
      至少,没有第三人听见我们的谈话。至少,我的骨气还在。
      我看了一眼何则,在心底默念:一切都结束了。
      秦维昭快步走过来,我很自然地挽着他的胳膊走出大厅,这出戏还要有个落幕不是?他从车里拿出大衣为我披上,细心一如往常,顺带着说:“谢池,你做的很好,令我刮目相看”。
      “谢谢,我可以把它当成维少的夸赞,对吧?可惜某位筵绮公子做的有失风度呢!”我理了理被大衣压住的长发,戏谑笑言。
      我婉言谢绝了他要送我回去的好意。他笑我亦笑。然后各自扬镳。
      很好。我是谢他呢谢他呢还是该谢他呢?谢他让我如此难堪,变得如此清醒。反正我知道我恨不起来,他一直很会办事,做的——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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