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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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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久不写长评,都不知怎么开头了。
在写这篇长评之前先跟你领二十大板,因为我还没有开始看《请与谁共》。
一来,追文委实是件大工程,只开了个头就要被吊着胃口一直到最后,期间的种种盼更与自己心里对于未知章节的设定,这种感觉除了“痛并快乐着”,我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
二来,酒吧工作当真是美国时间,每天下午上班凌晨回家,忙忙碌碌,醉生梦死,想起些谁想联系一下,看看时间又冷却下来。
终于逮到时间闲赋在家,也是在滚下楼梯摔伤以后,翻着以前写的长评,就仿佛是,把曾经走过的路再重新走一遍。
那是怎样的一段时光,在那些孤独艰难的岁月里,和那样的一群人,和你的文字一起成长,为着书中虚幻的人物流泪、微笑、炸毛……
即便到后来,为着一些心结,未能按着当初的想法走到最后,如今想来,仍是快乐的事占了大多数。
这几年走来,我们都年岁渐长,很多时候坐在办公室,听着往来的员工喊我陈总,总是会很恶作剧地想,假如他们领教过我在狼窝时候的女流氓样子,又不知会作何感想。想着想着就能对着文件笑出声。其实,这便是你赐予我们的财富。哪怕我离开狼窝已一年,哪怕很多记忆都已经被忘却。
似乎越扯越远了……
其实,我有在追《不问》,我想在很多人心中,都是偏爱着“流光”的,已经不仅仅是因为那是最初的记忆。
辛辰么,早在《心肝》中已经领教过,一条道骂到黑不带拐弯的啊!是生活中所有弱智女流的楷模。总是看着女主在文中受虐,偶尔出来个厉害角色,总觉得酣畅淋漓。不过,其实这样的女主,大多是纸老虎吧?
我看到有孩子在《不问》文下抱怨:“短篇是短在肉上了吗?”就忍不住笑出来,大约是被你逼急了。这大概印证了一句话:久禁之下,必出流氓,还是才能被完全激发出来的流氓。
怪不得你都从大灰狼变成哈士奇了,是因为狼性被磨平了的缘故咩?
不过,很多时候,我都想很煽情地说一句,做你的读者真的很幸福,撇开所有其他不谈,就只“从不弃坑”这一项就已经足够。
更不用谈在文中经常出现的众多小惊喜,比如在那小谁的文中又夹杂了那老谁的甜蜜小番外,在那老谁的文中,那小谁又带着媳妇来打酱油了……诸如此类。
若真要细写的话,每个人物都那么有故事性。
那些在别人故事中无关痛痒的配角们,在自己的故事里也是爱的撕心裂肺,痛得肝肠寸断,笑得春风和煦,恨的银牙咬碎……半点都不输给别人。
这是你笔下人物最大的魅力,哪怕是戏份再少的角色,也都有着强烈的存在感。我想,这便是人物的灵魂吧。在故事中被安放了感情,融进了血肉,想不生动也难。
即便心中明白,不可能把每个人的故事都提出来写个长篇,但思想里,总不愿将他们轻易地搁置一边。
又扯远了,果然是长评无能啊。我能再强调一次不要送分么么么么么?
最后:都已经2012了,答应的大皇子和千密使呢?考虑一下大家守着你这个承诺从望穿秋水到忘穿秋裤的心情哟~!
2012年4月30日22:00 隙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