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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6章 ...

  •   提拉米苏的语言是“勿忘我”,这个是我爸告诉我的,少女时代的我最爱甜食,爸爸就会亲自下厨给我做蛋糕,很普通的一件事,却总是令我开心好久,好一段时间不再提其它要求。
      我初时还以为每天帮我准备早餐的应该是小何,她也许不是一个好人,但绝对是个仗义的朋友。我依然记得我刚进天宇那时,除了余浩天之外,我能够接触最多的人就是小何,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很漂亮的人,至少我认为,她和我是不能比的。她很瘦,清爽的短发更加显得她的瘦削,脸上还带有些小小的雀斑,这个或许可以忽略不计吧。不过,身为董事长的首席秘书,小何一站出来却总是令人眼前一亮,我初见她,只觉得她圆圆的脸配着亮晶晶的一双大眼,果真是毫不出众,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身上散发出来的是一种骄傲的近乎跋扈的气质,冷傲的双眼中投透射出不屑一切的孤清。这就导致我有一阵的自惭形秽,甚至不敢自己站在她的旁边。
      她人倒是爽直大方,就没有丝毫的轻视,只有真正了解到她的人,才会明白她其实也是一个仗义的人。会在我挨饿的时候,请我吃便当,在我受到其他人的压力时,挺身而出保护我,会帮我解决工作上的事,说起来,她也算是我恩人呢,我对她的情谊,也不是别人可以明白的,今,在天宇,我唯一可以相信的人,就只剩下她了。
      中午的时候,小何踏踏的走进来,连门也不敲,我正要小小的报怨两句,还未开口,双眼对上她那迷死人不偿命的甜美笑容,话到嘴边,马上又咽了回去。她毫不客气的大咧咧坐下,将手上的咖啡杯搁在我跟前,笑言:“手磨的摩卡咖啡,对吗?”我会心一笑说:“知我者莫若你,白小何。”话毕便轻啜一口,浓浓的香气夹杂着醉人的酒香,在舌尖流转,确是美妙。忍不住赞叹:“小何,你煮咖啡的手艺有进步呀!竟还比上我了,还真是名师出高徒。”小何噗哧一笑:“呀呀呀,你这臭丫头,说是夸我,原来是拐弯赞自己呢。”
      我轻轻一笑,转了个话题:“怎么样,你找我,不会只是想请我喝咖啡那么简单吧?”她慵懒的靠在椅背上,说:“过两天我去趟瑞士。”她只说了这么句没头没脑的话,又装作不在意地瞟了一眼,似乎想在我脸上看出些什么。我面色依旧如故,翻着一份文件,淡淡的说:“嗯,那你小心点。”她撇过脸,好像不经意地说:“你就没有话想对他说的吗?”我的心猛的一下剧烈颤动,只能低下头,装起糊涂来:“谁?”
      她怔了怔,随即伸出手来,用指尖拨额前的发丝,低声说:“你可还真沉得住气,怎么?你就真打算就那么算了?”我缓缓抬起头来,自嘲似的说:“不然我又能怎么样,可以改变些什么吗?路是我自己选的,我有今天也算是活该。你也别管这事,我就当是做了场梦。”浩天心中对我着恼,甚至跑去了瑞士,他的意思已经很清楚,我们结束了,那我又何必再去纠缠,不过是自取其辱而已。
      她坐了有好一阵,一言不发,办公室里静的出奇,我终于耐不住,对她说:“还有其他事吗?”
      她愣了一会,回过神来,说:“哦,没有,我就是想问一下,上海商会那边,你有什么打算?”我瞟了眼门口,确定没人,才淡然道:“油轮码头的方案还没有启动,下个礼拜我会去上海,参加浙沪商会增资合作案的会议,这件事我会处理的,你放心。反倒是瑞士贺东信贷那边,要盯紧些。”小何微微一笑,说:“那好,我明白,你万事小心。我先出去了。”说着她便起身,刚走到门时,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便急忙叫住她,小何转过身,问:“还有事?”
      我温和地笑了笑:“没什么,只是想谢谢你的早餐。”她倚靠住门框,摆了摆手:“这可不关我的事,我也不过是受人所托,又不需要任何成本,可别谢错人了噢。”我还想再问,小何却已经把门带上了。我正纳闷着,这么说来,可不是小何帮我准备的蛋糕,可除了她,还会有谁,知道我不吃早餐,并且还知道我爱吃提拉米苏。
      日头逐渐西斜,如火的晚霞染红整片天空,似乎是有谁故意将它渲染得根本不像人间,从落地窗望出去,几乎可以俯瞰整座城市,高楼林立,座座大厦争相拔地而起,我投过玻璃窗望出去,想起在我每次加班,就能看见万家灯火,霓虹交错,红绿闪烁,交相辉映,自不必说是大城市繁荣的标志,但是,在霓虹灯下,人扮演的到底是什么角色,恐怕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每个人都明白,奢糜的生活只是一种堕落,却依旧愿意沉沦。我看得双眼着实疲劳,不禁望去远处那几乎被现实浮华所湮没的城南旧区,有好一会儿失神,小何进来说要请我吃饭,我只是敷衍地笑笑:“对不起,我今天有事,不能陪你。”她也只能无奈的耸耸肩,另约他人。
      下班后,我没有开车,而是选择坐公交车,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没有去过巴士站,不过好在我还记得路,记得该乘哪一路公车。我找了个靠窗的位置坐,这个习惯到现在原来还没有改变,我望出去,身边的景物刷刷飞快从一边掠过,我一动不动的盯着,眼睛终是受不了,生生的酸痛,只好将头扭过来。车上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人,虽说是下班的高峰期,我却也没感到奇怪,从来到南旧城的人就少,那个地方,兴许早就被遗忘在人们的脑海中。

      我住在旧区的日子不短,城南这一区算是T市的特色,在现代化的飞速发展下,不断的推陈出新,所有事物都被冠以繁华,时尚的虚名,亦唯有这里特别的不一样,我的意思是说,与这座城市的繁荣不一。
      旧区人烟稀少,交通不便,通讯特别差,会选择住在这样的一个地方的人大致有三种,一是喜欢怀旧的老人,爱清静,习惯于细水长流的生活,他们这样的人,大多在这里活了一辈子,心中自然有种难以说出来的情结,只愿守着住了几十年的老屋,安稳地过着剩下的日子;另一种呢,就是活得特别潦倒的生活困苦交加,迫不得已才会搬来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省钱省房租,他们心中总有许多莫名的怨怼,成天拉着一张脸,极不容易相与,这种人最好就不要去招惹。
      张亦属于第三种,他喜欢的是平静如水的生活,类似于古代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那种,不想卷入任何的烦嚣之中,颇有些诸葛亮“躬耕于垄亩,不求闻达于诸侯”的感觉,他只想好好的经营着他的那间名不见经传的咖啡馆,不希望可以做得风生水起,只要安安定定的就好。所以我有时不得不怀疑一下,他到底是不是山顶洞人,我一直都认为,他这样的一个人,真的是好没志气。
      太阳还没完全坠下去,我就到了,傍晚时分,街上会比平时多人,许多人家刚吃过晚饭,会搬张椅子到门前透气,或是陪家人出门去串串门,散散步,街上倒是热闹的很。
      我走的路比其它的路较为狭窄,其实是因为这条街算是临时的菜市场,两边摆满菜档肉摊,各个小胡同里充斥着讨价还价的声音,再加上这里都是上世纪九十年代的建筑,身处其中,总觉得这一带与充满着现代商业气息的T市格格不入。
      街道湿漉漉的,还有一股奇怪的河鲜的味道,想来是卖鱼的仍然改不了随地倒水的坏习惯,我不禁无奈地摇了摇头期间有几辆自行车穿过来,吓得我忙闪过一边。心下一动,忽然又想起,自己和张亦坐在这的五年里,我一向都是依着他的方式生活,每天在咖啡馆帮忙,到五点下班了,就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向菜市场进军,路上人多,他便吆喝着:“哎,让一让喽喂!”声音活脱脱像是街边卖小吃的小贩,我开心地笑着,也吆喝起来:“让一让了哎!”那样的日子多么的惬意,多么的宁静,可是那只是属于张亦的圈子,并不适合我。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厌倦了这里的生活,小时曾听说过乡村病毒的名词,与世无争的安静日子根本不是我想要的,时间久了,对这样的生活实在不能习惯,初时的新鲜感也荡然无存,只是觉得乏味。我才发现,原来我和他本就不在同一个世界,他喜欢一辈子待在城南,我却想要逃离,他无法离开自己的世界,我也没办法走进他的世界,我们的结局也就只能如此。
      店面依旧,门口摆满百合,玻璃门虚掩着,里面传出的还是那个名叫王菲的女歌手经久不衰的歌声。
      我微微一笑,踏着轻快的脚步推门而入,一阵清凉直扑面而来,原先外面闷热的湿腻一下子就被冰凉刷走,我不禁身子抖了抖,同时我用自认为最甜美的声音叫着:“老板,来杯冻啡,免糖免奶!”
      老板不在,店里早就没有客人,只有柜面后站着个素妆女孩,她有二十一、二的年纪,但双眼清澈得好像是初生的婴儿,让人忍不住想要疼惜。她见我进来,嘴巴张的老大,满脸的惊讶。
      我很满意能见到她现在这个样子,得意洋洋地选了个靠柜台的位子坐下,灿烂的笑,向她温柔叫了声:“小昭?”
      随即便听见“啊”的一声尖叫,小昭飞一般冲过来,整个身体几乎要趴在桌面上,她睁着双大眼睛,夸张的大叫着:“文静姐!你是文静姐!”她那高分贝的嗓音,令我有不由得颤了一下,着小丫头,就不能说话轻声点,还有她的眼神,怎么好像见到外星人似的。
      我郁闷白了她一眼,无奈地说:“小昭姑娘,你怎么还是老样子,真是也一点没变。”我的语气似是一个大姐姐在教训着淘气的妹妹,没办法,我一见她,就忍不住爱心泛滥,想要保护着这个傻傻的小姑娘。
      她倒是没有在意我说的话,只是兴奋地笑,身子一扭一扭的,像是要跳起来。小昭毫不经意地问:“文静姐,你怎么会回来?”回来,她用的居然是这个词,我愣了愣,接着又淡淡的,抚摸她的头,说:“小昭,给我冲杯咖啡。”她重重的点了点头,往里面大喊着“怪兽!”
      怪兽很快从里面出来,还未开口,在见到我后恰恰是刚刚和小昭一样的表情,他呆呆地站在原地,出来时他掀开坠帘的右手仍然悬在半空,一串闪耀着炫目光芒的黑曜石手链顺着手臂滑落到肘关节。他好一会没有反应过来。
      我细细打量着他,怪兽似乎变化很大,身上那股孩子气已经褪去,眉目间多了一丝深沉,额前的碎发更为他多添几分帅气,他细白的皮肤会令可能会让许多女生嫉妒,因为我也在想着,天,这是怪兽吗?都变样了!活像个女孩子,尤其是他唯一没变的,见到漂亮女人就脸红羞涩地低头的模样,自然,我不否认自己的确是个漂亮的人,而怪兽真恰似是以前旧社会的小媳妇儿。
      小昭双手叉腰,摆出一副老板娘的模样,一脸正经地说:“哎,怪兽,你还愣着干嘛!没见文静姐来了吗?还不快来杯咖啡!”
      “啊?”怪兽在两秒之后终于回过神来,转身回去,说:“好。”小昭望着他的背影,嘀咕着说:“这家伙,真笨死了!”我打趣地说:“他是遇见你才变笨的。”小昭咯咯地笑,挥了挥手,“文静姐,你就别拿我开玩笑了。”她转过头去,过了一下,又说:“你好久没回来,我好想你!”我并不怀疑她的话,小昭这孩子,心直口直,有什么事都会表现出来,心里也总是藏不住事,总会在不经意间表露着自己的想法,所以她其实是个很真实的人。
      我环顾四周,咖啡馆和以前一样,格调风情一点没变,米黄色的墙纸,在柔和的灯光下显得温馨浪漫,我的嘴角慢慢上扬,弯成一个完美的弧度,这也不奇怪,张亦他从来都是一个念旧重情的人。
      我对小昭说:“我倒是想来看你,可又想着,或许你们都不在这儿了。”小昭傻傻地说:“我和怪兽都舍不得张亦大哥,所以也没想着要离开。”我对上她清亮的如一汪泉水的眼睛,想起当时我那么决绝地要搬出去,根本毫不留恋,哪里有半点的舍不得,说起来,我确实对不起张亦。
      咖啡端上来了,还有一份火腿蛋治,以前怪兽也是帮我准备这样的早餐,我很感激他居然还记得我的爱好,可是我现在不是要吃早餐呀。
      我抬头看他,怪兽只离我两步之遥,嘴唇紧抿,眉睫还挂着晶亮的汗珠,模样倒是很耐看,我不禁在想,这样一个如水一般的男生,走出去该得迷死多少整天捧着言情小说过活的小女生啊,躲在这里多么浪费,我又看了眼小昭,心中不免自嘲起来,要是被这姑娘知道我有这么个想法,必会跟我急。不过,我现在还是有兴趣调侃一下他,说:“怪兽,才多久没见,你帅了!你看我,是不是比以前更美了?”我用眼角的余光一瞟,小昭那张红润的脸刹时变白,怪兽满脸通红,不好意思地望了我一眼,又将脸扭过一边,支支吾吾地说:“文静姐,自然是美的。”小昭狠狠地瞪他,愤愤地说:“死怪兽,怎么就没听你这么跟我说过!”
      怪兽听后,吓得脸色都变了,还是憋着通红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只是可怜兮兮地看着小昭生气的脸,他本来就不大会说话,被她这么一吼,哪里还敢多说。这两小家伙面对面,一个吓得花容失色,一个满脸的凶狠,倒是挺有趣的。我哈哈一笑:“你们俩可真逗,那么大个人怎么还像小孩子似的。”他们两个听来,不约而同地望向我,都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我为避免他们尴尬,将头转向门外,问:“你们老板哪去了?”小昭听得我这样问,眼帘垂了下去,把头埋得低低的,说:“这个…我今天可都没见着大哥。”
      我看着她有点不对劲,好似有事在隐瞒,心下大为奇怪,这丫头什么时候还学会蒙我了,又望了眼怪兽,轻笑着问:“怪兽,你也没见他?”怪兽本是个诚实的人,也都不会骗人,他不敢看我,似乎亦有心瞒着。
      我隐约感到不安,一颗心悬着,双手直发抖,我咬咬嘴唇,正色道:“是发生什么事了吗?”小昭和怪兽站在我身边,双手紧张交握,额前还沁着一层细密的汗珠,这情形令我无端感到惶恐,心底空落落的,头脑一片空白。直到这时,店门被推开,张亦阔步而入,真实地站在我的面前,还是以前的样子,安静沉稳的往那儿一站,还是那张宁静俊美的面孔,没有丝毫变化,我的心才放下来。
      他见着我,眼中闪过一瞬的慌乱,原先挂在脸上的笑容僵住,脚步不由得停下来,只是一下子,我脑海中里一个霹雳打下,一下就将我的思路打乱,沉重的呼吸令我一时无法适应,我一阵眩晕,整个世界都在打转。能够让我如此失态并不是张亦,而是那个与他双手紧紧相扣的女孩,她一脸的惊讶,双眼透出无边的恐惧,脸色惨白如纸,毫无血色,相信在见到我的那一刹间,她双腿都软了,所以不得不整个身体都靠在张亦的身上,她的这副模样,可还真像是耗子遇着猫,虽然我绝不会承认自己是一只猫。
      我的脸色迅速恢复平静,装作看不见她,只是对着张亦嫣然一笑,轻声地问:“你女朋友吗?”张亦反应过来,立马甩开女孩的手,扯开一个勉强的微笑,既没有承认,也没有否认,只是尴尬地看看我,又看看她。
      我直勾勾地盯着她,她故意将脸别过一边,尽管如此,我还是可以看见她的不安与害怕,连双手也在不停地颤抖,细白纤长的手臂戴着的银铃镯子轻轻地响。我细声地叫了声:“佟安娜?”她双肩也跟着抖起来,唇角被她咬破,渗出血来,身子几乎瘫软下来,幸而的是张亦及时抱住她,问:“安娜,怎么了?”
      佟安娜惨地笑了笑,说:“我有点不舒服,没事的,我休息一会就好。”张亦犹豫了一阵,对着站在一边的小昭说:“小昭,扶她进去休息一下吧。”小昭很听话的照办了,佟安娜由她扶着走进去,在经过我的身边时,她明显地躲开一点,怪兽马上又上楼去,说要找药油。
      四周的墙纸投出冰冷的光,咖啡馆里只剩我们二人,显得冷清安静。我淡淡地问:“她是佟安娜?”张亦轻轻地一点头,我苦笑,说起来,她也算是我们的好学妹呢,高中的时候比我们低两届,她那时就爱追着张亦跑,全校有谁不知,高一级的佟安娜在追高三的校草张亦同学,我当然知道张亦是不属意于这个小学妹的,只是我没有想到的是,事隔多年后,他们居然还真走到了一起。
      “为什么是她?”我忽然之间觉得店里好冷,冷气机嘶嘶作响,寒流将我紧紧的包围着,门外的街景一点点被黑暗吞噬,渐渐就看不清了。我的语气冷得连我自己也不敢相信,话语中带着无边的失望,不可置信,最后演变成为愤怒与怨恨,尖锐的目光直射向张亦,真恨不得将他的内心也看穿。
      他说:“文静,你就那么的恨她?”
      我冷笑:“她带给我的痛苦,你会不明白吗。”
      张亦定定地望着我看,好像在看一个陌生人,眼底全是生疏冷漠,他冷冰冰地说:“你和安娜还有余浩天的事,我知道,可是这些都已经过去,我也不想再去想太多,我现在只希望过一些安稳的日子。”
      我的瞳孔逐渐收缩,眼中难以调好焦距,双拳紧握着,我甚至可以听见自己咬牙切齿的声音,我在那一瞬间就想到了佟安娜,想到张亦,身体慢慢升起一股寒意,眼睛被一层水雾覆盖。脑海中浮现那张笑得何其灿烂的脸,为什么会是她?
      感到悲凉,突然就想起来了,想起余浩天和佟安娜,想起他们曾经对我的背叛,犹如被自己狠狠的掴了一巴掌,当得知这一切的时候,那种彻骨的寒冷痛楚,只有我自己默默承受,可是这就让我永远无法忘记我的好学妹,无法忘记她是多么的狠心在我的心上捅了一刀。这种耻辱只会深深地烙在脑海中,一辈子也忘不了。
      要掉下来的泪水,茫然地看着他,委屈,无奈。
      张亦终是忍不住,说:“安娜和他的事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你为什么都不肯释怀,再说你现在都…”他顿了顿,还是没有说出口来,我沉默了一会儿,放开了拳头,脸色温顺下来,扯动嘴角,像是对他说,又象是自言自语:“是啊,都过去了,我也没什么不能放下的。”说完,我信步走出门去,天色已暗天空低垂着,夜风轻刮着,对面的梧桐树叶隐在一片灰暗中,刷刷作响,随风晃动着,透出清冷的孤独。
      双脚像是灌了铅,沉重得不想移动。周围的店铺早已关门,街上空无一人,亦只有这小小的仍透出光亮,在黑暗中显得苍凉孤清。
      就跑了出来,他走到我面前,低声问:“你…是不是有事要找我?”
      我只不过是路过而已。”其实那个时候,我的大脑里乱成一团,都不记得自己为什么要来这边,我们对立着有一分钟,风势变大,席卷着灌入我们中间,像是要硬生生地将我们隔开。
      我打破了这寂静的气氛,说:“我过两天要去上海了,你以后就不用那么辛苦每天帮我送早餐。”他愣了好一阵,回过神来,点点头,答了一个哦,我看着他,终是狠狠一扭头离开。
      个小时后,我坐上了飞往上海的飞机,这次与我同行的,除了董事长的一个助理之外,还有的就是安智贤,用她的话说,我们现在是坐在同一条船,与她的合作本就是我自己的选择,所以我不能说些什么,只不过她好像也明白我不想见她,于是很自觉地坐在我的后方,尽量不和我有交杂,这样也好,我倒是乐得清静,干脆装作毫不在意的样子。
      我望出窗外,碧蓝的天空洁净的就如一块无瑕的水晶,被悉心洗刷过,云彩还是那么的白,那么纯洁,好像是地球上的另一个世界,完美得让人不敢相信,我的心中不免变得沧桑,既然这里是那么美,为什么我们所处的世界却是那么的肮脏,有着最丑恶最难堪的一面。又有谁会想到过,在如此深远宁静的蔚蓝晴空下的人间,竟是那样的污秽。我微一颔首,整座城市慢慢的就离我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只剩下一个淡淡的小点,我吁了口气,压抑多时的郁闷随着飞机的升空,得到了那么一丝的解放。
      我随手拿起身边的书,翻开来看,打发着在机上的漫长时光。
      那是我从余浩天之前的书房里找出来的一本藏书,米黄色的封面柔柔的散出一丝油光,扉页散发着淡淡的书墨香。
      其实我高中的时候有过这样的一本书--《飘》,那是我高三那会看的,只是看了一半,之后经历了家里的巨变后,也就忘了,最近有空又再去找这本书。
      还记得我十几岁时,妈妈带我去电影院看了一部老电影,《乱世佳人》,那个时候我就狂热地爱上这部片子,甚至不停地走遍各个图书馆,各间书店,找它的原著小说,就是这一本《飘》。
      我一直喜欢这个故事,准确地说,我只是喜欢故事里的女主角,一个名叫思嘉丽的女孩。我
      我读着她的故事,心中说不出的兴奋,看的津津有味,那时我还不懂,后来我明白,原来在我的心中,也藏着有一个思嘉丽,我和她实在有太多相似的地方,同时我心中对这个女孩有着深深的赞赏。
      思嘉丽,她是一个多么骄傲的人哦,她倔强,她执著,她有着常人意想不到的坚韧毅力。在乱世之中,她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却承担着莫大的家族责任,为着父亲,为着两个妹妹,她是那么的勇敢撑起整个家,费尽心力只为让自己家的庄园能够复兴
      她追求自己的爱情,虽然一次次的失败,始终没有放弃过心中的希望。就是她的这一种气魄,深深震撼了我的心。这么的一个人,又怎能不令我欣赏。
      这本书太长,我花了好长时间都没有看完,其实我也想知道这个坚强的让人畏惧的思嘉丽小姐的结局会是怎样。所以,我得慢慢地看下去。
      书中夹着一张书签,这个还是我刚刚翻看时无意中从书页中间飘下来的,我以前从来不知道余浩天会喜欢什么,我不知道原来他会看《飘》这一类的小说,也不知道他会喜欢什么花之类的,所以在他的这本出乎我意料的书中发现一张用百合花标本做成的书签,的确令我微感意外。
      我怔怔的出神,眼中蒙上一层悲凉与自嘲,原来两年的共同生活,我居然一点也不了解他,我从来没有考虑过他的兴趣爱好,他的思想,他的习惯,我的印象中,他好像没什么特别在意的事,当然,除了他最紧张的天宇集团。除了他的工作,在面对任何的事物,他都只是一副毫不关心的样子,最多不过一笑而过,我有时候也会怀疑,他是不是一个外星人,为什么我都猜不透他的心思,每一次我想要试图窥探他的想法,只能对上他那深邃漆黑的瞳仁,深不见底,完全是一个让人无法探测的无底深潭,我只能悻悻地放弃。
      算罢,反正他一个如此高深莫测得如神一般高高在上的人,只怪我自己道行不够,猜也猜不透,又或许说,在他的面前,我一向都是个十足的笨蛋,他那么聪明,永远可以在一瞬间知晓我的想法,将我看得那么透彻。我觉得自己真就被他吃定了,每次他得意地向着我笑,宣告着他的胜利时,我只能够无奈地抓狂,而他总会哈哈地笑,我拿他又有什么办法,干脆耍赖假装不理他算了。
      他也不懂怜香惜玉,不来哄一哄我,我气炸,却又只好灰溜溜地去想他献殷勤。
      回想起来,发觉自己真白痴,世上除了他,我又何曾在别人面前那么傻乎乎的,被他这坏胚子占尽便宜。
      在这个圈子里打滚那么久,我学会在上流社会中圆滑地周旋,在战场一样的商场中学会长袖善舞,我从一个天真的无知女孩蜕变成一个如此精明的商界强人,只有我自己知道,在他的身边时,我还是那个任性的程文静,一个大笨蛋,大傻瓜,所以他才会这么的…喜欢以玩弄我为乐。
      正自发呆,不知不觉就笑出声来,合上书本,慵懒地半靠,闭上眼憩息,嘴角微微上扬,阳光如碎金般撒落,周围只有呼呼而过的排气机的声音,宁静舒服得让人想好好地睡一觉。
      身后传来安智贤故意摆出的讨好声:“什么事那么高兴?”我头也没回,只想着敷衍她冷冷地答着:“多年的心愿即将实现,怎么不高兴?”
      她假装着一副与她无关似的,说:“哦?是吗?那先恭喜你。”
      我没再搭她的话,心中暗暗嘲讽着,我唯一的心愿也不过是你安智贤将从我身边夺走的一次归还来,仅此而已。可是,过去的又怎么可能会回来,多半不过是我自己痴心妄想。
      飞机餐的味道确实不敢恭维,我在机上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只空腹喝了一杯果酒,到下机时,胃里感到一点不舒服,安智贤觉察出来,去到酒店安顿好后,她便说着要我去看医生,我就着白开水磕了两粒止痛药,淡然地说:“没事,老毛病,死不了的。”她明知多说也无趣,只好就此作罢,回自己房里去了。
      吃过药后困倦就上来了,将自己扔在了一大堆枕头中便沉沉睡去。
      这一觉醒来已是黄昏,看出窗外,暮色四合,晚霞烧红了整片天空,我心口一阵惆怅,那种感觉就是中午时睡个午觉,睁开眼便已到了傍晚,一天就这么过去了,自己也不知为什么就这样失去了一段时间,这段时间里,我的记忆是空白的,好像我的人生也缺失了很重要的一块,所以总会觉得失落。
      我正觉得口干舌燥,帮自己倒了杯水,安智贤就来摁门铃,我开了门,紧靠着门边,不悦地说:“找我什么事?”
      她也没感到什么不好意思打扰到我,只晃晃手上的手机说:“我忘带充电器,可不可以借我一下?”
      我很不耐烦地从包里找出个充电器来丢给她,附带了句:拿去。”她微笑着说了声谢谢,又递给了我一盒药片,有点尴尬地说:“我胃病犯的时候也吃这个,效用不错。”
      我的瞳孔逐渐变得惊冷,呆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当然知道这种药效用有多好,以前我胃痛,都是余浩天叫人帮我买这个牌子的胃药,那是多久的事了,好像只是几个月吧,但回想起似乎已是前世,似是一场梦。我狠狠瞪着安智贤,她笑意盈盈,不过那看似迷人甜美的笑容下,藏着多深的心机。在她很心满意足地见着我一张又惊又怒的脸,近见着我乎发狂的失礼仪态后,心底有多痛快。
      我怒极反笑,接过她手中的药盒,她想看我笑话,我就要让她失望:“别想着我会谢你,当是谢我的充电器。”说着马上就关了门,也没看到她那时是什么表情,多半也是那毫不介意的样子,显得自己有多大度,反衬我的小气,不识礼数。
      将那盒药随手扔到抽屉里后,我用手轻轻揉着胀得发痛的太阳穴,目光无意瞟向外面。
      屋里一点点地暗下去,我一点一点被黑夜侵吞,于是我又不由得走到阳台的玻璃门,扯开厚实的窗帘,天边仅剩的一丝血红的余光毫不吝啬地照在我身上,我只见到眼前一片红,红得壮烈,红得震撼。极目远眺,才发现原来我的房间是正对着那一片大海的,远远的望去,粼粼波光在夕阳的映照下,让我想起了小学时曾经学过的一首诗,好像是什么“半江瑟瑟半江红”,身处其境,令我感到一个艺术家常说的一个抽象名词,意境,这倒是有几分意思。
      看得久了,发觉肚子空空的难受,才想起今天一整天都没怎么吃过东西,这么下去怕是胃病会发作,熬坏自己就更难受,便想着出去吃点什么,本想在酒店随便用点就可以了,但又怕一个人太闷,思虑着,干脆还是出去走走透透气也好。
      华灯初起,这座一向被称为金融中心的大城市开始它华丽的一夜。灯红酒绿,霓虹交错,从高处望下,正好就可以将满满的灯河进收眼底,不得不承认,上海的确有着它最独特的魅力,每每夜幕降临,时光变得突然就变得充满光彩,退去白天的冗杂烦嚣,这里就是一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所有人都能够在这样的夜晚脱去疲倦的外表皮,极力放纵发泄着。其实,说真的,这又何尝不是另一种人性体现,只不过就是更堕落,而人,却是宁愿自己在纸醉金迷之中忘我地享受着那也许意味着沉沦的虚幻,躲藏在聚光灯下,忘掉一切的苦恼。
      漫长的夏日即将要被秋风送走,空气中仍残留着湿腻的闷热,伴随着一股好像是被烧焦什么的燥热感觉,干涩得令人眩晕。额头沁出一层汗珠,被浸湿的发丝也是腻腻的贴在脸上,很不舒服。
      约莫走了大半个小时,我才发觉自己在外转悠着,已经里酒店太远了,因为空气中余热未散,我的背上猛地出汗,沾湿了原本就淡薄的细绵衣衫,好像还粘上一层尘土,很难受。眼看天要黑下来,气温骤然下降,我心中咒骂着,这里的该死天气,忽冷忽热,突然就些许清风灌入我的后背,我实实地打了个寒颤。抬头看时,不知怎么的居然会来了老城隍庙,正自纳闷,一个念头马上转了过来,既来之,则安之,管他是不是城隍,现在先祭我的五脏庙才是正经。
      我随便选了间小店,里面人很多,看来大部分是附近住的街坊,有说有笑大家一起聚会。
      我突然插入怕是会打扰到他们,于是我很自觉地闪入最里面的角落,坐在一张孤零零的桌上,点了一盆水煮鱼,当店员高效率地搬上来是,我却后悔了,心中很是懊恼,天!这么一大盆,哪里是我一个人可以承受得了的。叹了口气,还是拿起筷子夹了一筷子的豆芽,慢慢地吃着。
      蒸汽热腾腾地升起,渐渐迷蒙了我的视线,氤氲中看不清外面,我的脸被扑面而来的暖气熏得热了起来,加上这里的水煮鱼可真辣得够呛的,我的面上火辣辣的,相信已憋得通红,眼泪也忍不住流出来。
      我正用餐巾纸捂着嘴轻轻地咳着,袅袅水雾中,我感觉到对面有种淡淡的清爽翩然而来,接着我就听见了一把醇厚迷人的男声:“不好意思,打扰一下,请问介意我在这里搭台吗?”我看不清楚他的容貌,但从他略带卷舌,刻意清晰发音的声音中,还有身上散发出来的独特气息中,可以肯定,这个男生,应该是在国外呆过的。虽然他的普通话说得还算是流利,而且,我知道他在竭力隐藏自己身上因在外国浸淫许久而带来的异域特色,可我又岂是省油的灯,这两年我在商场中可不是白混的,他可没那么容易瞒不了我。
      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注意到这些,或许是因为他的故意隐避,反倒引起我的注意。
      不过是一瞬间,我反应过来,环顾一圈这间装潢简单的小店,冷冷地说:“周围没有位子吗?”
      他笑了,我看得不真切,但我肯定他是在笑的,他很理所当然地回答说:“对不起,我坐惯了这里,不想换。”
      我也没理他的强词夺里,反正我外出时总有人会用不同的法子粘过来搭讪,我通常都懒得答理,不过他似乎有点不同,不像是我在夜出夜街时遇到的其他男人,一见我就总是双眼直放光,内心的丑恶完全展露无遗。
      眼前这个男人,也许我还是应该将他归列为男生,卓绝的风姿无意地透露着他的阳光,幽暗的角落因为他的存在居然熠熠生辉,他很优雅地招呼来一个服务生,叫了一碗牛肉面。
      我十分诧异地注视着他,虽然明知隔着烟雾看也看不清,我以为,像他这样一个散发着耀眼光芒如大神一般的人物,是不应该出现在这里吃牛肉面的,他最该的就是在旖旎风旋,衣香鬓影中牵着美人手在众人的艳羡眼光中翩舞着,不是吗?
      实话说吧,我对他,一个完全陌生的男生,心中居然游然而生一种好感,但却偏偏不想给他好脸色看,于是我别过脸,干脆地说:“可是我不喜欢别人的打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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