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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 变质的爱(一) ...

  •     我病了,这场病来的气势汹汹,也来的一点都不意外。
      本来就不好的身子那次吐血后并未修养多久,我就匆忙的离开封国,那一路上因为有秦家人的细心照料倒还可以,这一阵子是我自己上路,根本就不在意了,不是没有钱买补品药材,爹爹给我带的银票足够我几辈子的花消了,而是我根本就不在乎自己,只是一心沿着那丝冀望撑到这里,要做个了结的,所以才造成了这副模样。
      兴傲将我带到一处住所后请来了名医为我诊治,眼见大夫对我的身体状况糟的频频摇头叹息时,那眼中迸射出的寒气差点没把大夫给冻僵了。
      待到送走大夫,他的话几乎是咬牙切齿的对我说出来,“他到底做了什么把你弄成这个样子!”
      “不是他的错。”我微弱的说着,不怪他,怪谁呢,我不想去想,因为回忆会牵涉到无数无数的痛。
      封国的过往,那点点滴滴,封翼,泽佑,还有小然它们....将是我一生都无法忘却的伤痛,那所有理不断剪还乱的纠葛,就全都当作是我的错吧。
      他对着我沉默了半晌,坐下来将我紧紧拥在怀中,叹息声在我的额上飘散,“你啊,要我怎么办,拿你怎么办啊。”
      我也不知道,只能是无声息的,在他温暖的怀中昏昏而睡。
      一连好多天,他很小心的一边照顾着我一边带我赶路,最后住进一所宅院内。
      这中间,我了解了好多事。

      那日,红云为他挡住了所有的箭拥着他一同坠入悬崖时,他的脑子才豁然清醒,瞬间的不甘与愤恨,在身体急落之时燃起,狠下心推开了红云,借助着中途有崖壁支出的树木和岩石,几次颠转身形用以抑制降速,凭着一身超绝的武功,终是保住了一条命,却也是伤痕累累的落到了崖底,昏迷了许久。
      待到醒来时,支撑着身体四下寻找出路,结果,找到了无数人的尸体。
      一干兄弟们的尸体,都被抛落了下来,零零散散的到处都是,那惨景,击得他几度昏厥。
      是仇恨的力量,让他强自撑起精神,寻不到出路,只有顺着崖壁向上攀爬,那么高陡的悬崖,重伤下的他爬的甚是艰难,没有食物没有水,全靠着中途偶尔摸到的野草树叶勉强充饥,用了多久才爬到崖顶,他都不记得了了。
      之后,遇到了早已闻讯赶来的舅父,养了数日的伤,期间,命人下去搬运兄弟们的遗体,一个一个,用了好多天才安葬完毕。
      红云的遗体摔的面目全非,是他亲手下的葬。说到这里时,我对她先前的恨意荡然无存,取而代之的都是感谢,是她保住了兴傲,她同疯子,竟都是这般的痴情。
      疯子的尸体,是唯一没有被扔下去的,就那么放在了山上,许是封翼念在他救了我一命的心思下吧,没有动他分毫。
      兴傲将他葬在花谷中,那个他生前,最爱的地方。
      之后,他一面将养着身体,一面筹集着人手,准备着去寻仇的事宜,毕竟对手是一国之君,没有完全的准备与计划,怎么能确保报得了这个仇,所以这么耽搁下来,就是这么的久。
      风云教之所以荒废了,是他不准备恢复了,因为伤痛的记忆在此,他也不忍常见。
      这么久以来,他都是住在洛阳的舅父那里。
      问到他是怎么知道我来的,他说,从我进了教门就发现了,一直跟着我,看着我,直到我要跳崖的那刻。
      为什么他也会在这里,他的回答是,因为那天,是铜尘的生辰。
      我的心,又疼的不可揭制。
      不想见我如此的难受,他不再说下去了,以后,我们两个人之间,似乎多了种默契,尽可能的,都不再谈起以前的事。

      转眼之间,寒冷的冬日消逝,当春光日见明媚之时,我也可以下床走动了。
      养了数月,虽还是虚弱,却无大碍了。
      而那心疾,按大夫的话讲,只有静心,不受什么刺激,慢慢的也许会好。
      我所住的地方是在他舅父庄园不远的地方,这样便于他来回行走。
      因为兴傲他,并没有对舅父说明这件事的因果,一人揽下所有,不容任何人过问。
      所以关于曾经发生的一切,没有任何人知晓内情。
      他,现如今,将所有的仇恨都深深埋藏进心底,将它尘封。
      我,真的好庆幸自己能够回到他身边,能避免了那无法预计无法面对的后果,而面对着他,我却不知道,该如何偿还他的这份情,只怕终其我一生,也还他不起啊。
      四月,是牡丹花开的季节,身处在洛阳,这个以牡丹闻名的地方,自是少不了要去观赏了。
      出了庭院不远,就是一处壮观的大花园,可以说,容纳了城内所有的名花在此,故而每日的人流不息。
      我可以下床走动后,兴傲带着我去了几次,我一下子就爱上了那个地方。
      见我一天比一天好起,他开始放心的忙碌自己的事了,因为这许久,旗下各堂的生意管理全都由他舅父在接管。
      风云教一夕间覆灭,他无意再起,也代表了正式退出了江湖,如今全然的,单粹的成了生意人。
      以往的产业就遍布全国各地,即使这一年来没经手也丝毫未受任何影响,可见他经商手段之高。
      真的开始管理后,十天半月出门远行便成了常事,与之前在风云教中没什么两样。
      服侍我的是个买来的小丫头,叫香儿,只有十四岁,比较伶俐。再有两个护院,是他挑选的颇为可靠忠心的手下。
      我的存在,他的舅父毫不知情,因为老人向来就敌视方家之女,所以,他就让舅父以为只是在外面养了个女人而已。
      我是无所谓,能这样陪在他身边就已经是莫大的幸福了,我还需计较什么名分之类的虚实,只要,他的心中眼中全都是我,只有我,就够了。

      人生就是这样,清晨,打开窗户,深深吸嗅着清新的空气,对着天边还未升起,只有微微霞光闪现的太阳,我的脸上漾起了笑容。
      绝望过后,想不到,我还可以拥有幸福,这份来之不易的新生,让我无比的珍惜。
      兴傲不在家的日子里,晨起,我都会出去锻炼身体,人,想要过的好,首先要有一副好的身体,我要努力向着健康之路发展。
      从开始的慢慢散步,到可以小跑一段,再到如今可以绕着整个大园子跑上一大圈,我的进步很不错呢,对着镜子,原先苍白的脸颊上已渐渐有了光彩。
      穿上自己裁剪得当的一套颇有点跆拳道味道的运动服,将长发利落的绑成马尾,我神清气爽的走出门去。
      早一点去园中锻炼,是免得别人见了我这副他们觉得不伦不类的打扮。两个护院跟到园口,香儿手提着一水袋的温水,都在等着,我做了一会儿简单的运动后,开始了晨练。
      兴傲今天晚上会到家,所以今天我来的要比平时稍早了点,待会儿早点回去要和香儿去买菜,原来这地方也有和我们那时代相同的早市,卖的青菜新鲜着呢,这几天新学了几手小菜,我和香儿说好了要亲手做给他吃。
      心里想着事,不知觉间已跑过了大半个园子,转过一片花丛,我放慢了脚步渐渐缓慢下来,然后走一小会儿路,以我现在的能力想要一口气那么跑下来还是有些吃力,这已经是我恢复最好的极限了,稍休息一小段,就可以跑回去了。
      抬起衣袖擦了擦汗水,视线忽然落到了前方的一抹红色的身影上。
      那是一个系着红色披风的男子的背影,即便是光线不足,周边有树丛遮掩稍暗,也显现着那是极为鲜艳的色彩。
      这么早也会有人啊,我心里嘀咕着,居然有人比我还早来,我每天的锻炼时间看来还不是最早的呢。
      慢慢走近他,就又发现了,他前面的一个小石凳上,正站着一只趾高气扬的大鸟。
      呵呵,应该是只非常漂亮的大鹦鹉,扬着个脖子,面对着它面前的人,小眼睛叽里咕噜的来回转着,嘴巴不住的张开。
      “主人、主人...”鹦鹉开口说话了,只是点着个小脑袋儿来回晃着,就只会说这么两个字。
      听着那声音语调,忽然唤起了我的记忆,记得刚出那个‘主人主人来电话了....’的彩铃时,听到的时候觉得好好笑,于是就下了去,结果那天放学回家后忘记把手机的震动转为铃声了,上了半天的网才发现手机在那颤动着,赶忙去接,里面立即传来老娘的咆哮:“死丫头,你还不快点接电话,你想气死我啊....”
      ‘扑哧’,停下脚步驻足观望的我突然就这么的笑了出来,令那人闻声立即转过身来。
      一张很年轻的脸庞,约莫二十左右的年纪,剑眉星目,长的甚是英俊,看向我的目光中先是有些怔仲,大概是为我的穿着,而后灿然一笑,“这只笨鸟教来教去就只会说这两个字,倒是让姑娘见笑了。”
      “哪里啊,我是见它的模样太可爱了,才忍俊不住的,你别多心啊!”我不由面上一红,觉得很失礼的向他抱歉一笑。
      “可爱,呵呵,姑娘是不熟悉它,才会如此夸赞,若是你亲自养它教它,就不会这么觉得了。”男子看似很爽朗的笑着再开口。
      是么,这小东西有那么不乖?都是好动物的人,我也遂起了好奇之心,就蹲下身来仔细的打量着小家伙,小家伙忽闪着眼珠子也猛盯着我瞧,瞧了好几眼,突一张嘴,“主人,主人!”
      这次是它的主人笑了,“你这家伙,我就不信教不会你。”言毕,伸手解下红色披风挂到一边的树枝上,里面现出一袭雪白的衣衫显得十分的干净利落。
      “听说这东西驯养学舌很难的,能教会说了,你就已经很棒了呢!”我微笑着真诚的道。
      “呵呵,照姑娘这么一说,在下还多少有了点成就感呢。”男子掀袍子坐到鹦鹉旁边的石凳上道。
      我再次笑出了声,为他颇为幽默的调侃,只见他挽了挽袖口,从身旁的袋子里掏出食物来喂鹦鹉。
      “你都是在早上带它出来训练的么?”我托起下巴看着鹦鹉大口的吃着它的美食问。
      “早上是没错,不过这里是我第一次来。”他和气的回应。
      “我说呢,每天我都会来跑步,都没有见过你们。”
      “是么,那以后几天就会遇到了,我会在洛阳住上几天的。”男子温和的笑言。
      “好啊,我等着看它的进展,你要努力哦!”我鼓励的道。
      “听到了没有,小家伙,你要是胆敢偷懒丢你主人的脸,我就把你煮了吃!”男子对着鹦鹉恐吓着。
      “哈哈....”我忍不住又笑了起来,好阳光的一个人,这么的幽默。
      谈论起动物来,不相识的人也感觉着象是遇到了知音,左一句右一句聊了会,天,渐渐的放了大亮,我才惊觉着过了好一会儿了。
      “我要走了,明天见!”我微笑着和他点点头,他也点头示意,和鹦鹉挥了挥手,我匆忙起身。
      结果站起来还未踏出脚步去,就一阵的天旋地转,暗道不好时,身子已不受控制的向后仰去。
      “姑娘小心!”男子忙起身伸手将我抱住。
      我的眼前先是漆黑一片,然后就是漫天的星花飞舞,全身不受控制的颤抖个不停。
      低血压,真的是太难受的感觉了,只顾着说话的我,忽略了自己的这个毛病,竟蹲了这么久,天啊,,痛苦死了!
      好长的时间,我才慢慢的舒缓过来,浑身无力的靠着他,轻轻点头向他表示谢意,“抱歉,老毛病了,是我的疏忽,给你添麻烦了。”
      “没关系,姑娘没事就好。”男子紧张的面容舒展开来,见我仍是虚弱,“要不要我送姑娘回去,你这样子....”
      “不了,多谢,我没事了。”说完,我试着独立站起,却还是不行,又被他扶住。
      怎么这么没用,好丢脸,我暗自懊恼不已,就在这时,猛的听到身后一声怒喝,“放开她!”
      旋即一股劲风袭来,男子突的身形一闪,没了支撑的我一下子跌坐在地上。
      陡然的变故,吓的我不轻,抬头,是权兴傲!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63章 变质的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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