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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节 ...

  •   “小趾,小趾、、、只是这样叫着你的名字,眼泪就能止住了,假如,我想问你一千个假如,可是没有假如,就好像我死了你就再也见不到我了,然后会在某天的某天,我就彻底的消失在了你的记忆里,现实总是这样,所以更多的时候,我学会了不抱有期望、”
      From:哈伦
      “哈伦,哈伦,只是这样叫着你的名字,世界就忽然安静了,假如,我想问你一千个假如,可是没有假如,就好像你死了我就再也见不到你了,然后会在某天的某天,我找到一个像你一样的女人,拉着她的手对她讲你的故事,好好的爱着她,就好像爱着你一样,”
      From:小趾
      醒来的时候,天早已黑了大半,我想今天一定又要失眠了,
      我喜欢半夜无聊就去看我亲爱的哈伦写下的博客,每每写下评论,就真的感觉好像在和她讲话一般,多美妙的一件事,
      可是她写的内容真的好少好少,让我突然开始置疑,是否她真的存在过这个世界上,她总是那么的不真实,那么的不真实,好像一碰便会消散在空气中,就好像美人鱼一样,化成了海上的泡沫,哦,天,我究竟在想些什么,,
      我开始陌明的烦燥开来,
      我急于找到解脱,
      我拿出手机拨通了之夏的电话,我亲爱的估计才刚刚睡醒,
      “喂、、、小趾、、”果然我说过她是天生了做妓女的料,这迷朦的声音足以让任何男人销魂,
      “亲爱的,我想你了,是你过来还是我过去,”
      “小趾,我真怕你会爱上我,”她总能在我的话语里得到满足,
      “别,亲爱的,别怕,比起爱你的人,我想我会更爱你的身体”我嘲讽
      果然,她就在电话那头笑开了花,“你过来吧,小趾,我没穿衣服呢!”
      “**这叫做欠操,不过,哥哥喜欢你这样,”我笑,“等我十分钟,亲爱的,哥哥一定好好疼疼你”
      世界总是这样,别妄想自己能有什么不一样,
      这个世界真的很美好,可是亲爱的哈伦你却再也看不到,
      不得不承认,沈之夏确实是一个挺够劲的女子,虽然不怎么太来电,但倘若让我放弃,那还真是有点不舍得的,比起去嫖一个婊子,不如养着一个像婊子的女人,至少她只是你一个人的,
      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里。
      我的心里一直像卡着一根刺一样的疼痛,而今天,我突然的轻松了
      我将要去迎接我亲爱的哈伦带给我的惊喜,只要是关于她的,都那么的足以让我兴奋,
      就好像,初次的相遇,她救了被打的浑身是血的我,从此,我便知道,总有那么一个人是带着拯救你的目的来到你的生命,不管最后的最后,究竟是谁救了谁,
      她一直是我遥不可及的梦,
      我清楚的记得,她微笑着,微笑着向我伸出手,“张小趾,我叫哈伦,请你记住,从此,你再也不会被任何人欺负”
      于是,那一张如花的笑脸便在我心里开出了花,一朵,二朵,三朵,柔软的,盛开在我十七岁的年华,只是我忘记了,再美好的花也会有枯萎的一天,而我的心,却被这些枯萎的花儿腐蚀的变了模样,但是又怎样呢,我很清楚这代价,
      我记得她对我说,“张小趾,我知道你,我知道你也是知道我的,但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今天开始,你属于我,”看吧,多霸道的女人,可我却在这样的霸道里迷失了自己,
      “哈伦,我知道你,但这什么也代表不了,我迷恋你,但这也什么也代表不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会需要一个女人来保护,等我哪天我资格保护你的时候,我会像全世界宣布,你哈伦,只能属于我张小趾一个人”
      当我转身的时候,我甚至能清楚的想象到她脸上幸福的神情,我想,一定是这样的,因为对于这个世界上来说,最最美好的事,陌过于,我关注你的同时你也在用心的关注我,
      而我的哈伦,一定是死不瞑目的吧,
      只是这样想的,心就忽然的痛了一下,又痛了一下,可是我不怕,一点也不怕,真的,我特骄傲,我想,肯定是她种进的花儿也开始想念她的主人,像我一样的想念,
      突然的急刹车将我生生的从回忆里拉扯了回来,我陌明的烦燥,看了看窗外,
      是一个穿着白色碎花连衣裙的小姑娘,她就那样生生的挡在了我的车子前面,倔强的眼神直直的望着我,我在这样的眼睛里看见了哈伦,
      老黄伸出脑袋对着那小姑娘劈头盖脸的一顿骂“你丫的想死了吧,幸好,老子反应快,不然**还有命,想死滚远点死,,别在我这里碍眼,,有娘生没娘养的贱***,,”老黄是我爸的司机,据说是他小时候同穿一条小裤衩的铁杆兄弟,,所以老爸特意把老黄从村里拉了出来,
      我时常看着他便想到老爸光着屁股在田野间奔跑的模样,
      现在的老黄其实真的真的一点儿也看不出来是个农民,这城里的的东西就算是水都是那么的滋润人,把我家老黄滋润的变了模样,
      不得不承认,这个世界很强大,
      我一直不喜欢他,虽然他对我似乎特别的好,总会在回去探亲之后给我带来乡里特有的土特产,但这除了让我更加鄙视之外再无其它,
      我讨厌他的粗俗,讨厌他那干瘪的像具骷髅的身体,我生怕一个不小心,他就那样子被这城里的灼热给风干了,
      我真想语重心长的告诉他,“老黄,社会太复杂,兴许种种田会让你长命百岁”
      我厌恶的小小的皱了皱眉,他便突然的住了嘴,
      我饶有兴趣的看着窗外那一抹白的刺眼的身影,我猜想她一定会冲过来对着那张伸出车窗的脑袋一阵毒打,再不,狠狠心一脚踹了前面的挡风玻璃,因为假如是我美好的哈伦一定就会这样做了。
      但是事实和我想的相反,眼前的人儿,依旧是那副倔强的神情,直直的望着我,我心生一种恐惧,
      但是,她却突然蹲下了身,捡起了一本散落在地上的书,我清楚的看到上面大大的鲜红的两个大字“哈伦”
      像血一样的颜色深深的刺痛了我的双眼,哈伦,哈伦,亲爱的哈伦,我赶忙下车,想拉住眼前的人儿,我一直不懂这样的冲动来自于何处,好像只要是有关于哈伦的一切总能让我如此疯狂,我想,哈伦一定我此生的痛处,
      事实是,在我下车的瞬间,她就突然的消失了,像我的哈伦一样,永远的突然的消失了,我不安,也害怕,发了疯似的找,却在一阵阵的咒骂声中最终不得不放弃,我终于成功的造成了车辆堵塞,但我一点不在乎,这个世界上没什么能比我的哈伦还要重要,
      再度回到车上,我对老黄说“开慢一点,”眼睛开始不自觉的在车窗外搜寻那抹白色的身影,其实按照爸爸的要求我是应该叫他黄叔的,但是我拼了命也叫不出口那个叔,有时候,我不得不承认,人还是有高低贵贱之分的,
      终于,直到进入酒店我也没有找到,于是,我便不在期待了
      很多时候我都会自我安慰,这样不会显得太累,比如这种时候我会对自己说,找到了又怎样呢!!哈伦也不会活过来,于是,心便忽而不那么难受了。
      刚一下车,张悦便迎了上来,我热情的拥抱了她,不得不承认,她今天真的很美丽,我想,假如我的哈伦做了新娘,一定是世界上最最美丽的,只是这样想着,我小小的心里便突然的开朗了,
      “恭喜你,小悦,新婚快乐”不管我多么的不近人情,最最基本的客套对我也不至于太难,很多时候,我都不会觉得做人是件太难的事,无非是说着自己不想说的话,做着自己不想做的事而已了,比起离开哈伦而言,我真的觉得其实没那么让人难受。
      “小趾,不管你这话是不是出自于真心,我都很开心你的祝福,真想看到你和哈伦也这样的幸福、、、”似乎也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了,她赶忙捂住了嘴,“哦,唉呀,赶快进去吧,小趾,不管怎样,还是谢谢你来参加我的婚礼,”
      我笑了笑,其实她的话我真的没有让我产生多大的想法,我突然发现,哈伦这个名字并不是时时都会对我起作用的了,就比如说现在,这是不是代表这个人正在渐渐的从我的生命里远离,像她说的那样“然后会在某天的某天,我就彻底的消失在了你的记忆里”,人生真是奇妙,
      我转身对老黄说“你先回去吧,等下我自己打车回去”他动了动嘴似乎想要说些什么,但终究还是转身走掉了
      我想,无非就是关心一类的话吧,但是他大抵知道我是断然丢不起这个人的,
      我整了整西服,便在侍从的带领下进了酒店,
      一切的一切都没那么的让我兴奋,我想,我肯定是太寂寞了,寂寞到再也听不到这个世界的喧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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