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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曾家添孙摆喜宴 晟澜归京应世事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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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的北平正是暑气最盛的时候,姚府的景色接受生机盎然的绿意。北平时局不稳,却也打扰不了晟澜写作的安静。
微凝眼底有着的幽蓝的光,是午夜十二点过后的深沉的夜。
她的眼睛很漂亮,即有孩童的好奇,也有成人的贪婪,她向来不加以掩饰,是就是非就非,有人觉得那不是一双寻常的眼睛,那里面没有怕,直勾勾的透露出心里最原始的欲、望。有人会说,微凝从杭州归来后,人便是傻了,因为只有傻子才无畏。也有人说微凝是遭到悔婚后的打击,对谁都不信任才会这样瞧着人。
那些鉴于走后的日子如冰雪覆盖大地,微凝在蛰伏后醒来,真真正正的做回了自己,却有人说她是傻了。
——微凝第二章《眼睛》
众人皆醉我独醒这类的命题,在戊戌变法开始就一直是人写作的观点和态度,晟澜不甘于俗世于大众,却也承认写不出《狂人日记》那般惊醒世人,《微凝》只能是更直白些的“傻子”。
蔡林森在晟澜回北平后的第一份信提到,温先生有意出版《良渚》的事情,《良渚》是晟澜的第一部小说,也是初涉文坛文笔醒目的第一部小说,创作价值虽然稍逊于《微凝》,也无碍它的大受好评。
《良渚》是晟澜从记忆抄出来的作品,而《微凝》却是痛彻心扉的放弃,两者孰轻孰重,对于晟澜心里的那支天平也难以衡量。如果,不是在上海重遇到了俞乐平,晟澜也许会答应蔡林森。
最后的结果,晟澜寄了《微凝》的第二章和一封道歉函去上海,很遗憾的表示《良渚》由于是自己的第一部作品,文笔稍逊等原因,并不能让人满意,所以《良渚》是不能出版的。蔡林森回信里有一段特别有意思的话,它终究如梁祝的故事一般埋入黄土底下,让世人津津乐道它和它的永垂不朽。
晟澜笑得流出了眼泪,连脸埋在手掌里,指缝也掉出温热的泪。破茧而出?俞乐平当真是宛如完成破茧而出一系列艰辛与刻骨,幻化成最斑斓华丽的蝴蝶,那些平庸的从前就是弃如敝履了吗?
“乐平。你变得如此陌生,陌生得不似从前,对于我而言,稍稍的是叹惋。原来变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这更提醒了我,是善变铸就了我们的今日的茫然不知所措,这往往还是我们心甘情愿的选择的。
你会轻易的对一个女子说我爱你了,却不再在意,曾几何时,我爱你是多么的难以出口。像是费足青年时我们宛如耗尽生命一般伟大的勇气,如此风轻云净的一句,我爱你。
乐平。也许你和我说的那一句,是从前你想对乐珊说却没来得及说的吧。无论如何,我都再不会说出我爱你这三个字了,因为你让我见证什么是物是人非。即便我从来是个务实的女子,不相信桑海沧田,可在你身上我总是抱着一种奇怪的希望,希望看见那种永恒不变的东西。
可惜,这次见面都证明我们错了,世界上根本不会有一成不变的事物。
刚开始我以为是我伤害了你的回忆,其实到最后却是你伤害了我们之间的回忆。
下一次的再见会是何年?那怕,我忘记了你的音容,你的举止,我还会记得你在颐和园里为你的表妹拍照的浓浓情意。那是我的挚友,你的挚爱,我们共同在乎却也共同失去的人,乐珊。
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下去,我会嫁人,会生子,会用毕生的精力搀扶起别人的家庭。以我之名,冠以他姓,即便我不确定我会不会再爱,我应该庆幸我嫁予的是在生死一刻遗忘了自己的人。”
晟澜在灯底下写下这封一辈子也不会寄出的信,追忆起离沪的道别之际,俞乐平风度翩翩的与晟澜用西方礼仪拥抱道别,岂料他竟真附耳对晟澜道,“我喜欢你,但是我不会强求你,会北平之后,我会一直等着你的回复,如果是拒绝了,就不用再记住上海还有俞乐平这个人。”
晟澜耳朵敏感的红了,带着几起错愕和复杂抬眼望着噙着笑,一派丰神俊朗的俞乐平。心底却黄浦江汇入汪洋大海中的浊流一般跌宕起伏。
回了北平,晟澜又开始为自己的将来忙碌,是外出工作还是呆在家中写稿度日,或者是嫁做人、妻。
可如今看来,汪鸿瑾似乎也未做好准备,这事亦是搁置不提。莫愁无论经人怎么劝,终究回了三山庵,晟澜又问起了孔立夫的下落,才得知他因为从前写时事评论处境尴尬,不得已去了天津的女子大学任教。他是个心怀国家的男子,在见到北伐军进入北平后,却也扭转不了大致的□□面,何不心灰,再而莫愁也迟迟未接受他。
临行之前,他还前往看望了木兰和荪亚,荪亚当时还笑称以后要他当孩子的干爹,却也不知他当时是作何感想。如今的姚府大院,莫愁和立夫都走了,孔太太回了四川,只剩下晟澜和红玉两人,这府里多了一份连姚太太都觉得寂寥的安静。
夜深人静的时候,姚思安闭目养神,姚太太却是辗转反侧。最后忍不住,还是趴在枕上和丈夫诉起苦了。“晟澜回来了,这孩子总是这般足不出户的,安静的不像话。”
“她从前不就是这样子的么,你一直严教着她。”姚思安仍旧是阖着眼,清心静气的神情。
“那和从前能一样么,孩子心里不痛快,当妈的知道。那汪鸿瑾就这么一直耗着,谁心里是个滋味。”姚太太扶着自己的额头,慢慢的坐起来。
“你不是不喜欢这门亲事么。”姚思安睁开了眼睛,对太太的操心疑问道。
“不喜欢又怎么的,女人终究是要找一个依靠,莫愁即便去了三山庵,那也有孔先生等着她回心转意,可晟澜等着的又是什么啊。”姚太太叹息,湿润了眼睫毛。
“你无须担心,汪鸿瑾不会是个出尔反尔的人,他当初是信誓旦旦的说过,必是要娶的。不过,他势必有野心要夺他父亲的权,即便今后承统不得,他也不会净身出户。晟澜跟着他倒也不必担心生计。”姚思安看得十分坦荡,女儿终究要自己走完自己的路,何况那是她选择的婚姻。
“我是妇道人家,有时候却不明白,他凭的是什么,要如此执着的要娶晟澜,那些个名门望族官宦财阀出身的千金小姐就逊色咱们姚家的女儿?”
姚太太不解问向丈夫。
“像他那样的出身,要什么的女子没有。像西方人说的,男人有时候不但要在生活中找一个伴,心理也需要一个伴,”姚思安压低了声音,凑到太太耳边说,“像是木兰和立夫一样。”
“木兰已经嫁人了,立夫也去了天津,这样的伴儿哪里靠谱。”姚太太不以为然,她总觉得西方人的心理学荒诞飘渺。“再说,汪鸿瑾需要什么心理的伴啊,这不是委屈了晟澜么。”
“你害怕委屈了女儿,我还害怕晟澜会一直在局里看不清自己。”姚思安泰然的躺下,伸手拉熄了西式的洋灯。
“你是说,晟澜的心有他,不能够啊,那欧阳先生……”姚太太见灯灭乌黑,便摇了摇就寝的丈夫。
“睡觉吧,我的太太。”漆黑里只得到这样的答复。
清秋的家住在落花胡同里面,在四平八阔的北平城里是较于清贫的人家居住的地方,晟澜坐着黄包车摇摇晃晃的兜进了青砖砌起的各个四合院间。巷口处,晟澜让车夫停了下来,照着手里纸条地址漫步寻找,一眼望去尽是连绵不绝的青砖墙面,手心贴于墙上,心里寂静安详,这样清静无为的境地难怪会养出清秋一身书香气质清雅的女子。
对着门牌号,晟澜朝斑驳掉漆的木门敲了敲,过了半响,才听闻一个妇女厚底气的的嗓音,“来了。”
到了门口处,却有两阵脚步声,一个轻盈,一个沉重。
“韩妈,你去沏茶吧,来的是我的朋友。”隔着门板听不清,却云舒云卷的淡然凉意,由衷的舒心悦耳,晟澜的嘴角起翘,是清秋。
“好的,小姐。”韩妈的脚步渐行渐远,门闸吱呀一声打开了,两年未见的冷清秋就这样拉开两人之间的界碍,如画一般空灵而出,不可思议的站在晟澜面前。
晟澜不改当日的本色,笑得声音清脆,一把便拥住了冷清秋,带着凉意的过堂风掠过两人的刘海,却是冷清秋身后的一个西装男子稍稍愣住了。
“清秋。”
金燕西无措的看着自己的未婚妻让一个身着月白色的修身旗袍身材高挑纤细的女郎拥抱着,不免疑虑,便出声提醒。
那女子才发觉自己,带着微微羞涩的笑,酒窝浅浅,颖光美目,殊丽非常。
金燕西心口有一阵暖意,不由得也漾起了笑脸,有一种亲切,仿佛认识一般。
冷清秋笑意更深,满满的久别重逢的喜悦,对晟澜道,“两年了,你去哪里了?”
“我不是回来吗。”晟澜亲亲热热的牵着冷清秋的手不放,又朝屋里看了一眼,道,“不请老朋友进屋坐坐?”
“自然是要请的。”冷清秋向晟澜介绍在一旁的金燕西,声音轻轻颤颤,似乎不好意思,“他是我……”
“我是清秋的未婚夫,鄙人姓金,字燕西。”金燕西的样貌英俊,在富家交际中习以为常的自信饱满和飞扬神采。
闻言,冷清秋的双颊飞过一抹绯红,晟澜莞尔,微启贝齿,道,“我是清秋的好友,姚晟澜。”
姚晟澜与金燕西从前仅有一面之缘,那时的晟澜并未遇上汪鸿瑾,姚家也未经过姊妹易嫁的荒唐事,她是个对时局关心也对未来有所期待的女孩子,两两时际,时过境迁,她的笑容虽仍殊丽,却已蒙尘。
金燕西心起疑虑,为何如此音容会有似曾相识之觉,美丽的女子他自幼并是见过很多,姚晟澜又是一身摩登衣着,许是在某个社交场合遇见过。
时光回到两年前李四小姐,白色的木格子玻璃窗透视阳光过,晟澜好奇无惧望着金燕西完美的面孔定格在了那一刻,想是看着旧时的电影,光影里的一节一节的慢动作,如云雾里云焕开得海市蜃楼。其实让这个瞬间打动不止是身在晟澜咫尺的金燕西,还有在二楼无人靠近的角落西式栏杆围着的阳台那儿,汪鸿瑾居高临下,远远的距离俯视着她的清纯动人,繁琐喧闹的众人环境,戛然停止,世界的中心只有她在那里,微微一笑,即魂绕于心。
姚晟澜不会知道有一个人选择在角落里默默的注视着她,注视着她的生活,仅仅是怕打扰了她的美好。
有一份距离,远远的,也挺好的。
可是在汪鸿瑾见到姚晟澜对着金燕西微笑的样子,他开始变得不满足,她和每一个人微笑,却不会留意到有谁经过她的身边。那种无忧无虑的笑容,他想要,他心底有一份迫切的希望,他希望她会他这样微笑,或者只对他这样微笑。
后来的事情没有出乎他的意料,他本来就知道,以他身份贸贸然进入那个女孩的世界意味着什么,危险,贪婪,迫害。
她走了,他也任由她走。
她定亲,他也郑重的选择放手。
这样,他以为她就可以过得很好,起码在没有政治阴谋的世界里,可保她的一世平安。
即便她的世界再没有了他。
汪鸿瑾深深的记住了她说过的话,你是少帅,你的一世至高无上,注定不可能单纯将感情真的当做感情。我逃到了千里之外,你还是不肯放手,到底是谁逼着谁,是谁欺人太甚。
他也不知道自己在痴迷什么,居然真的追到了千里之外也不愿放手。于是他道,你到底要什么,身家性命,尊贵骄傲,我给你。
其实答案汪鸿瑾一早就应该猜到,她不要他,倾其所有,也不屑一顾。
正如此刻,他只能再一次将车子停在巷口,透过车窗望着她重拾北平的悠闲生活,在胡同里串门走巷,与友人嬉笑交好。
那才是她,姚晟澜。
哪怕我自私,哪怕你恨我,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让我的生命留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