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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刺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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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一朵刺青,最好是明媚妖娆的那一种。刻在锁骨的位置,夏天穿T恤的时候可以若隐若现的盛开在肌肤上,张扬而不招摇。
很怪异的想法,却已然在脑海中盘旋过许久。
从来都是那种安静腼腆的女生,生活在书本堆砌成的简单乏味的世界里。很听话,很柔顺,唯唯诺诺,逆来顺受。可就是这样的我,竟然莫名其妙的,用了三年的时光,去喜欢,去迷恋,去崇拜,那种叫做刺青的,盛开在肌肤上的,妖娆诡异的花朵。
在街上看到裸背的男子,明明应该是厌恶的,可如果他的肩上或胸口刻了刺青,哪怕是很粗劣的图案,也会忍不住回头,多看几眼。
就是这样的偏执,莫名的偏执,却如此真实,如此深刻。
刻了刺青的人,也许不是单纯善良的,但是每一个有刺青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从我开始喜欢刺青的那一刻,我就对这种说法深信不疑。
开始喜欢刺青,大约是因为艾弗森。那个神一样的男子,用29处刺青诠释自己的信仰。他把炽烈的爱和恨以刺青的形式烙印在肌肤上,在经历过切肤的疼痛之后,所有的情感和记忆融合成身体的一部分,成为永恒。
人总是健忘的,唯有刺青,永不褪色。刺青,是一种带着血腥味的印记。当锐利的针体划破肌肤,浓艳的染料渗进血液,我们单调的暗黄的肌肤就有了色彩;我们惨白的空洞的回忆就成为了永恒。
记得《古惑仔》里,阿南说,美国水兵的身上都有不同的刺青,如果他们战死时已经面目全非,就用刺青来确定身份。
面目全非,那是多么残忍的词汇。而我们,在时光日复一日的打磨里,又有几个人可以保持原来的样子?当我们在世俗的世界里一点点变得圆滑、冷漠、虚伪,当我们学会了每天带上不同的面具说谎,当我们也面目全非、不再是自己的时候,是不是也需要一处刺青,来告诉自己,我是谁。
我想,我是需要的。
我需要一处刺青,来祭奠逝去的年华,来提醒真我的存在。
然而,像我这样一个古板传统的女孩子,一朵盛开在锁骨下的刺青,也许一生都没有勇气去拥有。
所以,我的刺青,刻在心里。雪小禅的小说里,有一个寂寞如莲的的女子,叫做欧阳夕夏,她暗恋了多年的沈家白在故事的最后,就化作了夕夏心上的刺青,一直青了很多年。
有很多人,有很多事,都在我的心里,变成一朵一朵的刺青,疼痛而美丽,常开不败。
我愿意让最锐利的时光,把我单薄的青春,刺刻成蔷薇和木槿,盛开在我心里,那是我一个人的图腾,也许会有浅浅的血液的味道,但是婉约寂寞,深刻隽永。
因为血腥,所以疼痛,因为疼痛,所以深刻,因为深刻,所以我才那样喜欢着、痴迷着、崇拜着,那种叫做刺青的,绽放在肌肤或心灵上的,妖娆而诡异的花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