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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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奚莫不知道自己是何时放开肖钧越的手,也不知道是如何让那个男人从手里逃脱,她只知道,她没喝孟婆汤,却也没有变作蛇虫鼠蚁,她仍然拥有前世记忆,是个完好正常的人。只是,她没能投胎到富贵之家,不知是因为没喝汤,还是那个名额被身后那个坏蛋给抢了。
每每想到此,她就对富贵人家的公子恨得牙痒痒,只有想到肖钧越也占了其中一个名额,心头才稍稍好受些。
奚莫常常纳闷,为什么她越投胎却越回到过去了,她现在所处的时代,是一个自己从前完全没听过的朝代,润朝。
这个国家重农轻商,尚武轻文,朝廷乃至平民都一致认为念好书不如习好武,因为他们处在一个动荡的年代,笔杆子不如剑把子来得实在。
奚莫也受时局影响,每天孜孜不倦地练功,不为强身健体,只为不受欺负。她太能体会读书人在这个社会所受的不公待遇,因为她父亲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秀才。不过好在父亲是个识文断字的读书人,给她取了个她还算能接受的名字——贺韶夫。
没能叫阿猫阿狗,她实在感到庆幸。
贺韶夫的童年过得并不算美好,母亲因为难产而去世,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父亲艰难地将她养到六岁,终因才德无以施展,郁郁不得志,生生憋屈死了。
贺韶夫为此伤心许久,毕竟是将自己一口米汤一口粗粮养大的人,而且几次天灾人祸时,周围的人都纷纷将子女卖掉换米换粮,但父亲即使揭不开锅,也从没有过如此想法。只是除了感激之外,她对父亲却抱有恨铁不成钢之气,他空有一身才气抱负,可总是怨天尤人,只窝在这个穷乡僻壤的小乡镇里,如何施展他的才华?他怨天怨地怨社会,却又舍不下家乡一亩三分地,对于贺韶夫提议离开家乡去府州乃至京城的想法嗤之以鼻,直说那是祖上传下来的家产,不能在他手里败了。这样迂腐胸无大气,无法适应社会之人,如何生存?
死了也好,下世投胎去另一个世界,或许,他满满的才智便能得以实现。
虽然是小儿之身,但毕竟有成人心智,她将父亲安葬,卖掉田地,理了个简单的包袱,只身一人踏上全新征程。
不过,出发之前,她为手里的几块小银锭犯了愁。这个时代没有银行,虽有钱庄,保管费却高得吓人,不是钱庄给存款人利息,而是存款人给钱庄利息,所以那里都都是有钱人才敢去的地方。
以她六岁稚龄,如何敢带着这些钱到处跑?不抢你,简直对不起父母。
于是,她将院子里的一棵小树挖出来,又深深挖了个半人高的坑,将银子抛下,重新栽上树。办完一切,她忍不住自嘲道:“想你堂堂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女性,竟然用这种笨方法藏钱?”
不过,说实在的,她这个二十一世纪新时代女性,在这个社会没能占到一点便宜。仅凭自己所学所识,她没办法独立制作出任何一样能换粮食的发明创造,一些东西她或许知道制作方法,却没有原材料,一些东西或许材料简单,但她根本不会制作。前世,哪样东西不是买的成品?只要有钱,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你买不到的。
她曾经兴致勃勃地做了小风车,纸鸢,用纸折出仙鹤、五角星、爱心等等,的确引起了小朋友们的兴趣及喜爱,但将这些与他们换粮时,他们却扭头跑了。
谁也不傻,自己还吃不饱呢,你这玩意儿能吃饱吗?
贺韶夫庆幸自己没将银子带在身上,尽管她已经很小心的随车队上路,却还是遭了劫。好在她出发前付车费时就对车上人说自己是京城廉将军府里买去的丫鬟,劫匪这才没将她人都一同掳了去。
廉将军是润国的开国将军,又是控制兵权的唯一之人,真真乃一人之下万人之上,这些山脚旮旯里的小劫匪还想多抢几年呢,自然不愿去触这个霉头。
因为车上所有人都被劫了,没有钱,还有几十天的路要走,所以车队才到伊都府便散了。
贺韶夫站在热闹的街市,茫然无助,仰天长叹:牛头马面,虽然咱没投到好人家,可也没必要做得这么绝吧?真要我去讨饭吗?
想到此处,她又想起那个抢走她富贵名额的男人,不禁咬牙切齿暗暗发誓:富贵人家的贵公子?哼,我与你们势不两立!
至于肖钧越,他一定是贵公子里的好人,所以不在其列,她想。
在伊都,贺韶夫着实吃了些苦头,六岁稚儿,你想去给人家算账打杂,也没人敢要,可将自己卖去当丫头,又不甘心,思来想去,她还是觉得卖唱最稳妥。这是说好听的,说难听的,其实就是个臭要饭的。
虽然没面子了点,但现在也没什么面子可言了,总归吃饱饭要紧。
站在繁华的闹市,捡了个缺角的破碗在面前一放,她将自己前世所会的歌曲娓娓唱出。说不上好听,也不怕忘词,因为她唱的,是国歌————义勇军进行曲。
这简单易懂的歌词,慷慨激昂的曲调,很快引起了极大共鸣,路人纷纷驻足倾听,表情神态各异,有的激动,有的悲愤,有的甚至抹眼泪?
贺韶夫暗中乍舌,这歌感人吗?自己为什么从来没发现?偷偷垂眼看了看面前的破碗,效益不错,她满意地微笑,动力十足的一遍遍卖力唱着。
其实这些平民的反应很正常,这个国家开国两朝,润太祖在刀马上踩着鲜血与阴谋打下江山,交到儿子手中,却是个不太会管事的皇帝,手中大权全权掌控在廉灼让廉大将军手中。皇帝无能,内有暴戾将军,外有蚩牙人虎视眈眈,军队年年扩充,连年征战,最后一切消费都将由百姓买单,税赋一年重过一年,致使百姓民不聊生,怨声载道。
不一会儿,贺韶夫听见纷杂的脚步声及叫嚷声。此时她已经被人群里三层外三层团团围住,所以不明就里,不过嘴下不停,更加大声地放声歌唱。她想,兴许来大客户了也不一定。
正唱的忘我,手忽然被人抓住,看清是一个小男孩,还没等出口询问,便已被他拉着挤出人群。
“钱!钱!我的钱!”贺韶夫想甩开男孩回去捡钱,但男孩力气奇大无比,一把将她拽出老远,她甚至感觉脚步有些虚浮,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
“喂!我说你干什么?我可是廉将军府的丫鬟,因为半道被劫了盘缠,才出此下策在这里卖唱的。”贺韶夫边跑边威胁道。
“要命的就赶紧跟我跑。”小男孩脚步不停,急急开口道。
她想,反正也挣不开,那就跟着跑吧,一个小孩总不至于将自己怎样吧?
一直到一条无人小巷,小男孩才放手停下来,虽然武功不错,却因为年纪幼,内功浅,还是有些气喘吁吁,“现在没事了。”
贺韶夫可不这么想,她踮起脚尖一把揪起男孩衣领,满腔义愤填膺,“谁说没事了?你无缘无故将我抓来这里,害我好不容易挣到的钱一文也没拿到。说,跟你合伙的人都藏哪儿了?”
小男孩不满地拍掉她的手,气哼哼地说:“要不是我刚才救你一命,现在你就要在衙门里吃官司了。保不准给你治个造反的罪名,砍了你一家子人头都不够。”
小男孩看着也就八九岁的样子,长得白净,五官漂亮,瞧衣着的确不像坑蒙拐骗的乞儿。贺韶夫回想起之前被拉出人群,想回身去捡钱时,的确看到官兵了。此刻她才感到后怕,心有余悸地拍拍胸脯,却仍是嘴硬,“那个……我就是卖个唱,也是凭手艺赚钱,他们……为什么要抓我?”其实,她已经知晓问题出在哪里,就是那首国歌的歌词上。
“你刚刚唱曲里的词,哪句不是造反了?”小男孩不屑地责问。
想她一个连路都跑不稳的小孩,说她造反?她行吗?她也就是将自己比较熟悉的歌拿出来换点吃的而已,就被打成造反派了?那前世里,全国人民都是反动派了?
她撅着嘴顿时泄了气:咱就是想凭本事换顿饭而已,咱容易么?这都什么世道啊?“呃……那个……”她原本想说个称呼,可让她这么个心理年龄二十多的人叫一个小屁孩哥哥,实在叫不出口,“多谢啊!”
小男孩拍拍胸前被抓皱的衣领,“不必,你赶紧跑吧,别让官府抓去了。”说完转身欲走。
贺韶夫见这个小孩年纪不大,倒是挺义气的,心肠也挺好,于是追上他,“恩公,你救我一命,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呢。”
小男孩却江湖味十足地回道:“举手之劳罢了。”
贺韶夫腆着脸嬉笑道:“那你能不能顺便给我买点吃的?我两天没吃东西了,刚才好不容易讨到的几个铜板也丢了……”她一边说着一边仔细观察小男孩的神色,只见他面无表情,脚步却迈得更加匆忙,她只能加快步伐,让自己的小短腿能够跟上他的脚步,“我是廉将军府买去的丫鬟,将来到了京城,我一定不会忘记恩公的大恩大德、慷慨相助的。”
她敢这么要求是有道理的,看小男孩的穿着,虽不是绸缎锦衣,但却整洁崭新,说明条件并不会太差,给几个铜板或者碎银应该不成问题。可小男孩此时却犯了愁,骨子里的骄傲让他如何承认自己没钱可给?所以只能越走越快,还使上了并不算好的轻功。
不知所谓的贺韶夫还在边追边说道:“恩公,要不你给我点银子,就不麻烦你陪我去买了,我……哎哟!”眼看与小男孩的距离越来越远,她着急得脚下一绊,四脚着地狠狠摔了一跤。
小男孩顿时停下脚步,回身望她。只见她趴在地上,抬着头,葡萄般的黑眼珠直直看着自己,渐渐涌上泪水,含在眼眶里坚强的无论如何也不肯落下。
贺韶夫却不知道此时她的神情落在情窦初开的小男孩眼中是多么楚楚可怜,她是真疼,这小身板皮薄肉嫩的,还真经不起这么用力一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