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早上—— 咚咚咚,咚咚咚! 沈乐洲不知道现在才几点钟,他只感觉到自己才刚入睡没有多久。一定是哪个神经病敲错了门,他想。 咚咚,咚咚! 睡梦中的他仍然决定不理会,没人开门就快走吧! “沈乐洲!快开门!”没想到,门外的人厚脸皮开嗓了。 沈乐洲终于忍住自己还没有得到满足的睡意,打开手表的夜视模式,看了一眼时间,Faint!五点差十分。他脸一黑,放下手表,决定继续睡。 咚咚,咚咚! “沈乐洲!你聋啦,快点开门,再不开门我就狮子吼啦!” 沈乐洲真受够了蓝宁这种强人所难的本领,不过也没办法,只好从床上爬起来,打开灯,往门口走去。他现在只有一个愿望,就是杀了这个敲门的人。 不耐烦地打开门,果然看到蓝宁站在门口,手上还拎着两个大包。 蓝宁看见沈乐洲出来开门,还挺高兴的,可是再一瞧,马上转羞得过身去:“哇,你怎么裸睡!快去穿上衣!真不敢相信你就这么开门了。” 沈乐洲猛打着哈欠,睡意还十分朦胧,“小姐,是不是外面失火了?” “不是啊,你快换衣服,我们去看日出。”蓝宁兴奋地说。 砰! 沈乐洲狠狠甩上了门,就当什么也没听见什么也没看见一样径直向自己的床走去。撞了邪了,她果然是个神经病。 “沈乐洲!快开门。”可惜蓝宁是个缠人精,门外又开始了持续的敲门声和大嗓门的叫唤。 沈乐洲算是没辙,不得不再次走向大门,否这丫头非把宿舍所有人都吵醒不可,到时候,要是乱出什么乱七八糟的谣言,对这丫头也不好。 他只好又打开门,极为不耐烦地问道:“小姐,你到底想做什么!没人告诉你扰人清梦是可耻的嘛!” 蓝宁其实也是个大懒虫,当然知道瞌睡被叫醒的滋味,不过她还是一脸无辜的说道:“不是说了去看日出嘛!”话毕见沈乐洲完全不感兴趣,又急忙补充道:“上次你带我看了日落,我做了衣服,很快乐,所以我想感谢你,就想请你看日出啊!” 听她说完,沈乐洲一阵目眩:“就现在这情况来判断,我绝对不会再帮你第二次了!你快走,让我睡觉,而且,别再敲门了,否则我就杀了你。” 说完他又想关门,这次蓝宁早有预备,一把抵住门,嬉皮笑脸地说道:“嘿嘿,别这样嘛,你看我买了早点,还冲了咖啡!” 说着晃晃手里的塑料袋,表示讨好。 “而且我准备了好久呢,这几天我天天都看天气预报,一直到今天才碰到合适的天气能去看日出,师父,徒弟我这一片好心,你怎么这么恶劣的对待呢,再说,既然日落能给人以灵感,日出一定会是另一番风味嘛,你真的不想去看吗?” “哎。” 沈乐洲的瞌睡终于被她强行赶走了。他忍不住叹了口气,心里想,是要找时间去去庙里拜拜了,这明显是瘟神上身的症状嘛。 他只好恹恹地回到寝室,换好衣服,没精打采地和蓝宁一起爬上天台——看,日,出。而且还在自己的寝室的天台上!! 这个时间还很早,太阳完全没有出来,十一月的雾城已经有相当的寒意,整个天空蒙蒙灰蓝,只是东方才吐出一点鱼白。 蓝宁没想到上面这么冷,忍不住打了个喷嚏,开始眼馋地扫视着沈乐洲的外套,又羡慕又嫉妒。 沈乐洲无法,在自己地盘上,只好绅士一点了,把自己的外套让给蓝宁,嘴上也不饶人,一边脱一边骂道:“你这家伙,自己要看日出的,怎么不多穿一点!逞强完了就装柔弱,生病了别赖我。” 蓝宁忙穿上外套,终于不起鸡皮疙瘩了,遂不好意思地吐吐舌头。 雾城是个名副其实的不夜城,虽然现在已经是早上五点半,但远处的摩天大楼依然灯火通明,斑驳的光亮在昏暗中星云排布,楼梯若隐若现在雾魇里,从某种角度看,还真有点像未来世界。 慢慢的,在冰冷的大楼与大楼之间开始浮现出一些云霞,天空也慢慢由灰蓝变成紫色,接着一缕又一缕的金色云彩慢慢显露,又缓缓将背景的紫色晕染成红色。终于,让人无法正视的金色的火球从两栋大楼的缝隙中升了起来,天空的颜色更壮观更绚丽了。 沈乐洲想到自己来雾城这么久,还是真的第一次出来看日出。 这种壮美实在难以言表,确确实实震撼到了他。如果上一刻他还有些不情不愿,现在他已经想拥抱一下蓝宁表示他的感谢了。 “怎么样,漂亮吧!”蓝宁显然也很高兴,“刺激到灵感没?” “嗯!”沈乐洲仍然注视着那缓缓破云而出的太阳。 蓝宁颇有些得意:“嘿嘿,我就知道你是个懒虫,肯定没有这么早起来看过日出!”其实这也是她到雾城以来第一次看日出,以前,都是跟齐云一起到处玩的时候看日出的。 “的确很美,很美。” 沈乐洲自言自语道,依然为这一刻所着迷,好像想要把它永远的印在脑海里。 蓝宁瞧他样子,觉得好玩,又从包里拿出一个相机,递给沈乐洲道:“这次我全套设备都准备好了!来,拍几张照片吧!” 不料沈乐洲却推掉相机,说道:“这种景色是镜头无法表达的,我宁愿用我的眼睛当镜头。” 蓝宁一愣,旋即又笑起来:“谁让你拍风景了,我是让你拍我,我来雾城还没照过相呢!快点,快点。”说着,她就把相机塞到沈乐洲手里,自己跳到镜头前,霸占美景。 沈乐洲头晕道:“你……这到底是让我来欣赏风景还是欣赏你呢!” 蓝宁嘿嘿一笑:“哪那么多废话阿,快拍,快拍,趁现在光线好,我要拍张逆光的。” 沈乐洲只好举起相机,看着镜头里的蓝宁,调整对焦,此时清澈的阳光将她的身影整个边缘都晕染成了金色的,乌黑的头发在晨风中飞扬,蓝宁也很大方地在镜头前摆出各种各样不同的造型,嘴巴笑着,眼睛也笑着,整个画面充满了活力。 沈乐洲觉得突然有种什么东西融化了的感觉。 “这丫头,其实还长得挺漂亮的。” 沈乐洲在心里说道。 拍完蓝宁,沈乐洲将相机还给蓝宁,蓝宁却向前推着沈乐洲,说道:“好,该你了,快去,现在轮到我当摄影师了。” “我也要拍?!”沈乐洲惊讶道,他可不想被人折磨。 蓝宁一边调整相机,一边回道:“当然了,你快点站好,现在光线一刻值千金。” 可惜,沈乐洲实在不是称职的模特,才拍了两张马上就大喊投降,躲到一边,心心念念看他的天台风景,不时还哀叹,“嗯,我没事应该多上来走走,这里又清静,没什么人在旁边叽叽喳喳。 蓝宁则气得大叫:“啊,我的模特跑了,我的模特跑了!” 说着把沈乐洲抓了回来强行拍合照。 “靠拢一点,你这个家伙,这张照片以后可能会成为两个天才设计师珍贵无比的合照呢。”蓝宁一边说着一边把相机举上头顶45度。 “来,笑一个!茄子。” 合照上,沈乐洲一脸懒懒的,坏坏的样子,蓝宁则可以用两个字来形容,灿烂。 拍完了,沈乐洲猛敲蓝宁的脑袋:“你这个乌鸦嘴!我们都还没有挂呢!什么叫‘珍贵无比!’” 蓝宁趁着他笑,麻利地又给他抓拍了一张,真是难得拍到一张他笑的样子。 比起他阴沉耍酷,蓝宁还是比较喜欢看沈乐洲笑的。 虽然平时不笑的沈乐洲是一座冰山,笑起来的沈乐洲还是一座冰山。但唯一不同的是,那时似乎有一缕阳光照耀在冰山上,让他露出淡淡的本色,并且冰面闪闪发光,散发着异样的色彩。他不笑的时候总是据人于千里之外,而他笑的时候总是让人更愿意亲近他一些。 “放首歌听吧。” 美景当前,难得气氛又好,蓝宁干脆打开手机,随机播放了一首歌,是Avil的歌,他们玩累了,一起坐下来,迎着清晨中渐渐变得鲜明璀璨的雾城,闭上眼睛,感觉到太阳正撒在他们身上,一起享受一下歌声中的美妙。 Waking up I see that everything is ok The first time in my life And now it's so great Slowing down I look around And I am so amazed I think about the little things That make life great I wouldn't change a thing about it This is the best feeling This innocence is brilliant I hope that it will stay This moment is perfect Please don't go away I need you now And I'll hold on to it Don't you let it pass you 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