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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冲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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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拍掉自己伸向阳台上的花的手,隔绝那种将它掐断的冲动。
已经一个多星期没见到路易了。
平时他三两天就会联系一次,这回这么久没信,一开始是舒了一口气,因为前几天才在他面前耍酒疯,再见有些尴尬,但一周后就开始不习惯。时不时把手机掏出来一次,同事饶有兴趣的问我是不是交女朋友了,遭到严肃斥责。
在这样的气氛中,刘美凤大驾光临。
刘氏定律1:美凤女士跟一切鸟类都处不好。
我很愧疚,自己是在尼奥咬了她一口后才发现家里还有这样一位生物的。这一日,刘美凤殿下屈尊光顾茅庐,居然出师不利,刚皱着脸捂着鼻子上楼来就被疯鸟攻击。我笑:“妈你记得吗?小时候我抓了喜鹊回来它追着你咬,你真是鸟类公敌。”
“去去去,”刘美凤用尖尖的指甲指着鸟,“小心老娘把你炖了!”
流光伸手,尼奥轻灵的飞过去,在他横着的胳膊上挪了挪步子,做老态龙钟状。
“不敬的下等种族。”
屋里静了一瞬间。
我不敢动,皱起眉头:“你们听见有人说话了没有?”
“老娘说话了。”
“不是你。”我盯着那只鸟,突然觉得它的眼神特别凌厉,一激灵,“算了,没事。”
流光默默看着我,好久才转移目光。
其实,我现在没有心情同刘女士说笑。就在三天前,我见到了那个长发风衣的男人。十分神奇,就在我想要见他的时候出现在我面前,告诉了我他叫做黑崎米克尔,告诉了我许多不容于世的事实。
让我血液冷却凝固的事实。
走在商场里,我不觉捏了捏喉咙。
好容易渴。
丢掉第三瓶水,抹了一把嘴唇。
路易现在……在干什么呢?
商场里人影稀少,陪着刘美凤逛了一天,心里装满了事,沉甸甸的。
不对,想他做什么?
只是这小子一直不联系我,不会是那天喝酒做了什么得罪他的事吧。应该没有……路易好像还说过几句挺煽情的话。
什么我希望你好。
什么好的,我负责。
什么有话都可以对我讲。
什么希望你接纳我,依靠我,然后最好上了我。(脑补)
我差点被水呛到。
刘美凤:“儿子,你看这件好不?”
“…………”
刘美凤:“这件呢?”
“…………”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
刘氏神拳,神勇无比,冲出地球,奔向宇宙!
我,我在想什么呢。
我抱住嗡嗡直响的脑袋拼命摇。幻觉,幻觉,一定是幻觉。最近欲求不满导致满脑子奇怪的东西,先是破坏欲旺盛,现在连男人都惦记上了。不就是跟他睡过一次而已嘛,(我居然跟他睡过!)不对,连睡过都不算,那天什么都没做。
——就算,做了又怎么样?
做了就是变态。
——为什么同性之爱就是变态?
本来就是哪有为什么。
——难道叫你上路易你不愿意?
当!然!不!
……不能说不乐意。
丫长得真的太好看了,跟个小娘们似的。不过,我是喜欢女人的。上男人就算再好看也很恶心。天,我喜欢静涵啊!静涵尸骨未寒啊!纳妾也再等两天吧!
而且,知道了真正的我究竟是怎样的存在,还有什么资格去妄求别人的……
幼时的记忆铺天盖地而来。
——“妈妈,你看他,好可怕啊……”
——“宝贝,他就是那个孩子,以后看见一定要躲远点,记住了!”
恶魔。
我勾了勾嘴角。
将近二十年前,世人就这样界定了。
刘美凤尖叫:“你怎么表情这么吓人啊!在大街上发什么疯!”
“……”我按着眉头。刘美凤终于挑中一件大衣,拿到柜台,向我一伸手:“儿子,付钱。”
我递过卡,刘美凤刷之,向着我妩媚一笑:“好啊,我儿子能给我买衣服了。”我习惯性的看了一眼收据,差点被上面的零晃晕,压抑着对刘美凤说:“刘女士,在社会主义国家生活要节俭。”
她藐视我:“哎呦哎呦,花你三万块就摆这么张脸,把存折给你,三百万,行了吧。”我瞪着她,心想我老娘怎么这么会惹我生气呢,唉。
走出那家店,奢侈品商城的大堂富丽堂皇,漏光穹顶,玻璃橱窗,大理石地面,高挑优雅的店员。远远看见一个人,有些像路易,想着应该不至于说曹操曹操到,仔细一看,不是他是谁。即使在这样的地方,他也如发光一般显眼。每次赴路易的约,我总要在他背后看一会再过去,每次看到他正脸又要再感叹一遍,看我哥们帅的,比我就差一点了。
这次也是,看了一会,我跟刘美凤说:“等我一下,看到一个熟人。”
刘女士表示鄙夷:“你熟人还有能来这里的?”其实目光早同长廊内所有雌性动物一样,扎根到路易身上无法自拔。
我刚过去,店内就闪出一位身着红色连身短裙的女士。我立即忘了要找路易,眼睛像周围女人盯路易那样盯着她。元大律师并非色欲熏天之辈,上路基本目不斜视,偶尔出现大面积胸脯大腿时才矜持的,礼貌的,为了满足其露的目的的,瞥上那么两眼,以示本人为正常男性。而这样看着这位女士,必然有其需要看的原因。
首先,之所以将其抬高到与刘美凤一样的地位,亦称其为女士,是因为她一定是上流社会名媛之类。完美身材,及腰棕色长卷发,融合了高贵优雅和狂野不羁的奇异气质,属于只在杂志上才能看到的罕见的大美女。其次,她比刘美凤还狠。母亲大人只提了一个三万块的袋子,这位居然提了六七只,而且看牌子,保守估计可以在市中心买一套大小适中的房子。
我盯着这万恶的有钱人,悲喜交加。
不对,她在做什么?
女人走向路易,在他脸上吻了一下。
我茫然睁着眼睛,呼吸停顿。
路易手中已经有了两只袋子,又绅士的接过其余的,却完全不影响风度。女子比他肩膀高一些,身高匹配得十分完美,挎上他的胳膊,迈着漂亮的长腿潇洒的走猫步。
身体深处,有什么溢出来。
我大步追向二人,心中乱到不知道在想什么,头脑一片空白。
路易像有感应,回过头来。
我对上他的目光,不自觉停下脚步。愣了一秒钟,举起手,扬起笑容,随时准备走过去亲切握手热情寒暄。
路易的目光,有些冷。
像穿过空气,他的视线掠过我,转了回去。
几乎可以称得上匆匆,路易带着他的妞儿出了门去。
这时红衣美女似乎像寻找什么人,往两旁看了看,最后要回头。路易揽住她的肩膀,勾起一抹笑容,女人马上变身柔情似水状,倚在他怀里,无比小鸟依人。
两人消失。
我站在那里,发呆。呆了一两分钟,低下头继续呆。
刚刚听到的,心底传来的细碎声音,是什么?
是什么?
刘美凤啪啪走过来,曰:“熟人何处?”
我说:“眼花了。”
刘美凤曰:“汝有眼疾乎?无用!”
我沉默。
我默默握着拳,不敢抬头。
刚才,就在刚才那一刹那,我脑海中居然出现一幅画面。
黑暗,追光,血。
那个女人的血。
低下头,将眼睛隐入留海中,不觉指甲扎破了手掌。
不要想这些……
…………
从商场回来,刘美凤跟我回家,并且极其惊悚的下厨做饭,流光一回来看见刘女士在厨房中与萝卜白菜战斗都瞪大了眼睛,过来想问我这是什么情况,然而无法选择措辞,最终作罢。两热一凉,一道汤,一份甜品。流光尝了一口,脸上放光。我拿勺子刮着汤,被刘美凤训了好多次。
我怎么了?
晚上刘美凤决定留宿儿子家,满脸嫌恶的占了我的房间,我睡沙发。
洗了个澡,裸着上半身站在镜子前,胸前的逆十字疤痕在灯光下浅浅的泛着光,熟悉的剧痛一点点漫上来,蚕食神经。
我曾经迂回的跟一个学医的同学讨论过这件事情,幼年记忆中的创伤留下莫名其妙会流血的伤疤,最终得到的回答是与心理原因有关。可怕的是,他对于这个案例产生了兴趣,一次又一次的问我是不是真的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在谁身上。结果一次喝完酒后他又问,我迷迷糊糊的说,是我。此人非常恶毒,接着问是谁留下的,我说谁知道呢,我猜是我妈,她一直后悔生了我。
刀尖刺进幼嫩皮肤的冰冷至今都在意识里潜伏,那种濒死的恐惧总在最不经意的时候攫取我的呼吸。
现在,刻下这个伤疤的女人正躺在我左手边的房间里,睡梦香甜。而我则对着镜子,精神在死亡边缘徘徊。
流光走进来,看见我愣了一下:“干什么呢?”说着拿毛巾来给我擦头发。
流光的手很大,记得他刚上高中时就能稳稳地倒抓着篮球。我们俩小时候喜欢较量力气,一开始都是我赢,后来他每年的力量几乎呈几何倍增长,使得我无限挫败。但此时,他的手十分温柔,在我头上软软的打着旋儿,带有他一贯的沉默。
他拿开毛巾,我甩甩头发,说:“流光,我告诉你一个秘密。”
他永远那么谨慎:“好的。”
我保持着那种与死亡相关的幻觉,闭上眼睛,想象着一把刀缓缓划开皮肤的感觉——炙热的血涌出来,坚硬寒冷的触感接近心脏,刺痛,让人求死不能的刺痛,一点一点,一点一点扎进去。回应一般,血液沸腾起来,阴寒退去,取而代之的是滚烫的黑色梦魇……
毛巾啪的掉在地上,流光脚下踉跄。
我摸了摸胸前,一手血红。
这是否是医学上的奇迹?一个人竟然可以凭着意念,使平时细成一条无色的缝的伤口崩裂流血。
或许其中流出的并不是血,而是深深的,深深的无望。
流光死死盯着我面前的镜子,眉头紧锁,脸色铁青,却不是在看我的胸口。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下去,眼一花,只见一道白影闪过,瞪大眼睛却又什么都没有。
他向后退了两步,又走过来,声音越发低沉:“伤口是怎么回事?”
“忘记了。”我观察着他的神色,“你怎么了?”
他眉头紧锁,沉默许久,说:“以后不要再……这样做。”
我莫名其妙的看他神色复杂的出了门,擦干净血液,关了灯出来。地上有什么东西在闪闪发光,捡起来,是几根白发。刘美凤纵然还一根皱纹都没有,但到底已经是快五十岁的人了……
她毕竟是我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