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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约定 ...

  •   一年中,数夏天的太阳最勤劳,一大早就起身了,尚在寅时就已晨光熹微。夏日的晴空是灿烂的,天是那样的蓝,日光是那样的强烈,以致还是清晨,天上地下就已处于一片耀眼的光明之中。

      通往邺城外二十里处军营的官道上依稀来了两匹骏马,马上两名少年均身着军衣。“四弟,听说这一年来你和郑家很是熟络?”

      “是有些交往”,长恭回答的有些尴尬。

      “我就不明白,以四弟家室样貌,这邺城哪家小姐不是趋之若鹜【7】,偏怎就看上那郑家丫头?”

      “三哥慎言!我去郑家只为与元德、元礼两位仁兄切磋技艺,别无他念。三哥挖苦我也就罢了,别毁了人家姑娘声誉。”

      “哦?怪不得明月叔叔最近总夸你武艺进步神速,原来是与郑家兄弟切磋的结果啊。” 孝琬一脸坏笑,“看来我哪日也要去郑府与他们弟兄切磋一二才是,哈哈哈……”。

      长恭在旁无奈,一催马急道,“三哥还不快些,可别误了点卯!”

      正在此时,只见官道上扬起一片尘土,有人正骑快马疾驰而来。

      “四殿下!”来人疾呼。原来正是长恭身边的小厮琼琚【8】,原名四子,长恭一次带他去郑家时被郑元听见其名,笑说不雅,硬给他改了个名字。还说,“四殿下本是清雅之人,偏偏带个俗物在身边,实在不妥。如今好了,琼琚配君子,总算凑合了。”四子见殿下含笑默许,也就认了。

      “琼琚,怎么了?”长恭皱起眉头。

      “今早殿下不是让我把昨个新觅来的沉香给郑家送去吗?可我到的时候,郑家除了个老管家外已经没其他人了!我问他这一大家子都去哪儿了?那老头儿告诉我,郑老爷前几日接了旨,要去洛阳上任,今儿一早全家就出发了。”琼琚一口气说了许多。

      长恭抓缰绳的手紧了又紧,指节发白,心道,“她竟是不告而别!”几个月来,郑元对他有意疏离,他只道是小女儿心思难测,却不想她竟如此斩断了他们间的关系。在长恭心里,郑元本不是个别扭的人,她是理性到安然、聪慧到清冷之人,即使自己哪里得罪与她,也不应有如此表现。不行,他要去问问,到底其中有什么缘由。

      “他们何时出发?从哪条路走的?”

      “今儿天一亮便往南城官道去了。”

      长恭拨转马头,“四弟!不可!不说他们已走了一个时辰,你恐怕难以追上。就是追上,你回来也必要误了今日点卯。军旅之中非比平常,误卯可是要军法处置的!”

      “三哥,今日军法,长恭甘愿受处!”话音未落,便对马儿狠狠一鞭。马儿吃痛,扬起四蹄,绝尘而去。

      “四弟!唉!”

      ***********************************

      邺城通往洛阳的官道之上,十多乘马车正向南而行。麻雀虽小,五脏俱全,马车里什么都有,坐凳,小桌,卧榻……俨然是个浓缩的闺房。从这马车之中,偶尔会传出一些低低地咳嗽声。

      “小姐,你也真忍得住!平日四殿下来看你,你不冷不热也就罢了,可昨儿你怎么一点风都不露。明知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见了,怎么忍心告诉都不告诉一声。”烟岚一边帮小姐顺着气,一边不停的数落,丝毫没有做丫头的自觉性。

      郑元咳嗽了一阵,气息略平,“死丫头,知我现在不好,没力气骂你,无法无天起来了?”

      “四殿下一片真心,有眼睛的人都看见了!偏偏小姐不知哪次药吃错了,蒙着了眼,看不到!”烟岚不但没住嘴,说的反倒更加起劲。

      “真心?这真心是哪种真心?更何况,纵是现在有那心,又能到几时?”说着,郑元闭上了眼,不再说话。

      “人说小姐有比干之心,我说小姐就是心思太多才坏事!这真心那还分几种的?能到几时又不能现在就知道,想那么多有什么用?”

      郑元没有答话,微垂眼眸,似是睡了。

      烟岚还想再言,见灼华做了个禁声的手势,只好作罢。

      就在此时,官道上飞驰而来一匹骏马。初时还远,转眼间就到了马车旁。马上之人手勒缰绳,那马儿立时站了起来,发出嘶鸣。

      听到响动,灼华掀起车帘探出头来,只见来的正是高长恭,连忙回身低声叫醒郑元。

      郑元叹了口气,从软榻上做起,微微咳了一下,撩开了马车门帘,缓缓下了马车。

      这时,元德、元礼也从车队前方策马而来,见是长恭,“殿下,你怎么来了?”

      长恭冷笑,“我是不该来!你们离开邺都不让我知道本就是不希望我来,只是我高长恭爱做些惹人生厌的事罢了!”

      郑元知长恭本性虽清冷却温和,这番气话怕已是他的极限了。

      “咳咳……,殿下,可否借一步说话,哥哥们就不必跟来了。”说着,便已向路边树林走去。

      长恭心中有气,本想拒绝,但见她气息微喘,不时有咳嗽之声,就知道她又病了。于是不忍,便跟在了郑元身后。

      来到林中站定,郑元回过身来。见长恭立再一旁的大树根下,精致的脸上如冰雪般的清冷,被风吹起的长发如瀑布般倾斜,在风中飘散。若是往常,郑元或许会盈盈带笑的欣赏他这种绝世超然的美丽,但此时郑元的目光却不在他的身上,而是穿透了他落在他身后某处。

      “殿下想问我为什么不告而别是吗?”未等长恭开口,郑元已道出他心中疑问。

      长恭心中一滞,默然点头。

      “那就请殿下先告诉元儿,大半年来,殿下可还记得来了我郑府多少趟?”

      “啊?”长恭未及她有此一问,一时竟愣住无法回答。

      “一百一十七趟!殿下可知此举外面会有何等传言?”

      “这——”长恭不是不知外界早就传言,说他文襄王四子竟被郑府身患痨病的小姐迷惑。可他却从不以为然,因此毫不在意。不想此时却被郑元问起,因而无言以对。

      “这传言所说可是事实?”

      “当然不是!”

      “既然不是,为何不澄清?为何依然故我?殿下可知名节二字对女子的重要?!”

      一席话说得长恭脸色红白交替,低头认错。“是长恭顾虑不周,望小姐原谅!莫非——这就是你刻意疏远我的原因?”

      “只是其一。”

      “其一?”

      “请问殿下为何执着于郑府?”

      “我——我自幼体弱多病,是你的药医好了我。而我却错手伤你,害你留下祸及终身的病症。你还为我引来名师,让我受益终身。此恩长恭如何能忘!我来府上,别无他念,只想看看元儿妹妹身体是否安康,看看你有何需要,如此才能安心。不想此举又给你带来诸多困扰,看来我还真是一无是处。”长恭苦笑。

      郑元听了还真如自己所料,他只为报恩,不为其它,不觉心里酸楚,嘴上却要强道:“我郑元曾说不屑‘怜悯’二字!况我也说过,你不欠我一丝一毫!我治你的病症,只本着医者父母之心,不要回报!你失手一箭本就是无心之过,不必挂怀!况且你本是皇亲贵胄,今又投在斛律将军麾下,他日驰骋疆场杀人必不在少,如若时时为伤人性命而歉疚,怎能为将!至于你师父一事,那是我还你寻药之情,你更加不必介怀。既然今日已把话说清楚,日后也再无相交的理由,今日一别,就当永诀吧!”

      说完,郑元便走。她要做的绝然,不让自己有丝毫反悔的机会。虽然她的心已动,但前世的理智却告诉她“放手”!她的身体虽不足十岁,却有着三十多年的生活历练,可不知为何此时却如少女一般患得患失。两人擦肩而过的刹那,晶莹剔透的泪珠已飘洒而出,化作一串如幻的珍珠,落在泥土之上又消失不见。

      就在她以为两人此生真的就此擦肩而过之时,突地被长恭抓住了手臂,抓得很疼、很疼。

      “对你,我从不是怜悯!虽然是怎样的心意我自己也不甚清楚,但我知道不能就这样让你离开,否则我一定会后悔终身。你是我除父母兄弟外唯一一个在乎的人,所以我才不希望你有任何病痛,所以因你的病痛是我造成的而痛苦万分,所以才可以不顾自己的尊严去忍受你的不冷不热。我也问过自己为什么,或许从你抓住我的手为我诊脉开始,你就留在我心里,挥之不去;或许仅仅因为你是除父亲外第一个如此关心我的人。但不论是何原因,我都不想你从我生命里消失。我不想失去你!”

      郑元呆呆地看着长恭,心想这个时代的人都这么早熟吗?自己偌大点年纪又有了这些念头是因为有前世的记忆作祟,可眼前的这个少年说的话也未必太老成点了吧。但不得不承认,自己被他的话——打动了。

      算了,对于这个人,亏本买卖是注定的了。“只要你愿意,我可以做你的朋友,永不离弃!”话语一出,郑元自己吓了一跳,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许下这样的诺言。但她并不后悔,相反,她是个一言既出,便会信守到底的人。

      但郑元的话,长恭听了却是另一番滋味。有酸,有甜。甜是她不离不弃的誓言,酸的是她仅是朋友而已。这个想法猛的让自己一惊,难道自己并不想和她做朋友吗?还是有着其它连自己都不知道的想法?可眼前这个女孩还不足十岁,是自己多想了吧。

      “你此去洛阳,不知何时能再见。”

      “这便是你痴了,怎不闻鸿雁传书?”

      “也是,我会每日给你写信。”

      “每日?不要吧?我可不确定有功夫回信。”

      “无妨,我写给你就可以了。”

      “那,好吧。你不必每天都写的,我不介意。”

      长恭却只是微笑,“我送你回车上。”

      “好,你也赶紧回去吧。今日点卯怕是要误了,你虽皇族,但圣上既然把你放在明月将军处,一举一动便要依军法。只怕那里还有皇上的眼睛,明月将军就是有心放你也不敢。但你放心,你毕竟是皇族,要你命的事,明月将军也是万万不会做的。只是怕你要受些皮肉之苦了。”

      “得元儿为友,纵皮开肉绽也值了!”长恭此时还不知,他回去真因此挨了三十军棍,在床上躺了半月才好。

      而郑元亦不知道,这句承诺将会把她的未来带入怎样一场乱局。

      注:【7】史书记载,南北朝时盛行早婚,平均婚嫁年龄在十四岁左右。而依照风俗,在婚前一至两年,就要订婚行聘,也就是十二岁左右。作者汗,都还是小学生啊,那时都这么早熟吗!
      【8】琼琚,精美的玉佩。《诗•卫风•木瓜》:“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 毛传:“琼,玉之美者。琚,佩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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