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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   我觉得我应该就是在各种言情小说中被炮灰的配角。

      到处破坏别人感情耍心机玩手段最终男女主角终成眷属而我则变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不过还好,虽然已经落了个人人喊打的结局却还没变成过街老鼠。

      现在正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躺在被子里却一点热气都么有。我爸从小就拿我当宝贝可还是没把我养好,导致我一堂堂男子汉落了个体虚的毛病。据他说是因为小时候我还没断奶我妈就把我抛弃了。当他发现我的时候我已经奄奄一息就快去见上帝了。可能坏人真的命硬,我居然挺了下来,还好好的活到了现在。当然这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为了不辜负我这么硬的一条命我真做了很多所谓丧尽天良的事。

      我在高中的时候成功的体会到了初恋的感受,即使对方是个男的,但这不影响我对他的爱慕。我这一爱慕就爱慕了12年,一直到前天结束。所幸的是我爱慕的男人也是个gay,可悲的是他对我一点好感都没有,甚至有点厌恶我。好吧我没说真话,不是有点厌恶我,是相当厌恶我。我说我爱慕了他12年,相对的,他厌恶了我12年。哈哈,我俩是不是很有毅力?不过除了这点之外我俩还有很多相似之处,让我翻个身慢慢想。

      比如我们俩抽同一个牌子的烟,比如我俩在同一家公司上班,再比如,他上过的人我也上过。说到这里我就不得不说正牌男主角2号了,就是他的爱人,一个斯文又好脾气的人。要说他好脾气到什么程度的话还真是让我佩服,举个例子,在我上完他之后他还能很冷静的穿好衣服拍拍屁股走人。通常我这种行为称为强bao,但他的淡定让人以为我俩是419。

      我爱慕的人叫林哲,他爱人叫简思明。炮灰配角我叫谢扬。

      简思明回去之后当然不会这么轻易的就放过我,他很淡定的告诉了林哲,林哲很淡定的找人揍了我一顿。啧,那叫一个狠。肋骨断了一根,还断了条腿。要不是那天路上有JC我恐怕真的要去见马克思。我爸知道我出事当时就吓得不清,终于在我出院7天后替我去看马克思了。那年我22岁,大学刚毕业。

      我爸死了之后也没亲戚的奔丧,更没人跟我争夺遗产什么的,他留下的一栋小洋楼和十来万块的存款全都转到了我的名下。我草草的办了葬礼,把小洋楼给卖了,到市中心买了一套小房子。想起来我真后悔,在我卖了房子两年之后,那块地升值了。知道这消息之后我顿时欲哭无泪捶胸顿足想抽自己几个耳光。但后悔也无济于事了。

      我在市中心买的房子离林哲家很近,走过去大概10多分钟。于是每天上班我都开着我的小□□跟在他的大奔后面屁颠屁颠的跑。久而久之林哲发现了,他也不在意,每天还是保持着不变的步调去上班。这成为了我这4年唯一的乐趣。

      说起我跟林哲的学生时代那真是只能用悲惨人生来形容,当然不是我的,是他的。当年我意气风发,风流倜傥,还有点那所谓的,不知天高地厚。而他只能用浊世翩翩美少年来形容了。开始的时候我俩相安无事,直到我晚上做梦跟他演了18*。他的生活就彻底的翻天覆地了。我一点都没挣扎我爱上他这件事。于是我开始竭尽所能的堵他,揍他,调戏他。那时候他看我的那小眼神儿啊,要多勾人有多勾人,让我恨不得随时随地化身野兽强bao他。

      于是我这三年一直保持的良好的风度没有压倒他,早知我会落的现在的下场就应该先奸了他。大学他成功的逃脱了我的魔掌,直到实习。

      要说我俩这孽缘真不是一点半点。大学3年半他学设计我学造价,哟呵,实习居然让我们见面了。我当时就兴奋的恨不得脑充血。虽然在这三年半里我经常会偷偷摸摸的去他们学校偷看什么的,但是这么堂堂正正的站在他面前还真是久违了。很显然大学时光让他变了不少,他也不会再用那种勾人的眼神看着我了,那眼睛里,除了冷漠还是冷漠。除了对着简思明。我装着不动声色的跟他问好,拉家常,他敷衍似的回了几句就迅速的去找自己的办公桌了。我在他身后YD的笑,心想你跑的了和尚跑不了庙。不久我就发现我错了,林哲真的不是我认识的那个林哲了。他学会戴眼镜来掩饰自己的冷漠,学会用圆滑的态度来跟我打太极。一打就是3个月实习期。所以我又一次保持了自己良好的风度。做了3个月的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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