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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变化 ...

  •   那一年,我七岁,曼菲士五岁,我们开始习武。本来,习武的只有曼菲士,但是在我的哀求下,尼普禄多终于答应我让我和他一起学。
      我知道这是一个野蛮的世界,而我,作为将来的埃及女王,有自己的责任,我不可能永远的躲在别人的身后让人保护。于是,我提出了和曼菲士一起习武。
      练习剑术的时候,我很认真,曼菲士也很认真,我们的老师都很欣慰,高兴于王子和公主都这么的刻苦,当然,成绩也是不小的。
      但是练习搏斗的时候,问题来了,我是公主,没有哪个男老师敢和我近身搏斗,而这个时代,女人很少有会搏斗的。于是,尼普禄多王又开始天价为我聘请著名的岗河女战士,可是,岗河女战士本身人数就很少,又距离埃及很遥远,很不好找,在找到岗河女战士之前,只好由曼菲士暂时教我搏斗术,我先看曼菲士联系,老师在一旁教导我理论,等到实践的时候,再由曼菲士指导我,和我一起练习。
      我不知道是由于曼菲士天生就力大无比还是他打算把这些年我欺负他的筹一起都一次报完,总之,我在他的手下,过不了十个回合。
      “混蛋!不许动!居然敢打我?”终于,再一次被曼菲士摁在地上后,我爆发了,已经十天了,我居然都没有打过他,让我的火气越来越大,我想,这一世,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的脾气比上一世长了好多,上一世的温柔不知都跑到了哪里,也许是被压抑的久了,放开了心的这一世的我,被所有私下认识我的人称作火爆脾气的公主。反而是曼菲士,随着对那些神殿深处的书籍的熟悉、熟读和运用,越发的沉稳老练,有时候甚至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
      被我的吼叫声吓住的曼菲士居然真的呆在原地一动不动。“叫你打我,敢打我?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居然敢觊觎我,我才不要嫁给你,小屁孩!嫁给你就是一堆的餐具和杯具!”这些天的火气彻底爆发,我冲了过去,对着五岁的曼菲士开始拳打脚踢,最后,更是一脚踢在了他的肚子上,把他直接踢坐在了地上。
      “姐姐,我只是想让你变强,我不是故意的。”曼菲士似乎半天才反应过来,抬起了从刚才我说话后就低垂的眼帘,看着我,无比的纯洁,让我感觉自己就像一个欺负小孩子的坏人。
      “我是女孩子啊,女孩子!你懂不懂?!你懂不懂什么叫做温柔啊?!”甩了甩头,哼,才不是我的错!
      “好的,我知道了,姐姐,以后我会小心的。”看着那双盯着我的漆黑的星眸,我居然看不出他在想什么。
      接下来的日子里,他果然温柔了很多,但是每次看他和我搏斗时敷衍的样子,我又开始烦躁,于是,几天后,我又揍了他,这次的理由是,他不认真教我。
      终于,这种折磨人的日子在一个月后结束了,父王终于找到了一个四处游历的岗河女战士来做我的搏斗老师。于是,我的搏斗术终于开始正式的学习了。
      当然除了这些,我还和曼菲士一起开始跟着尼普禄多王学习政事,在那些神谕的书里,我列举了中国古代那些比较成熟的君主集权制度。尼普禄多王受到启发,吸收了六部的制度,在朝堂上也开创了类似于六部的部门,现在的埃及,丞相已经不再是一家独大了,丞相的下面为六部,六部直接对法老负责,丞相的许多实权都被六部瓜分了,丞相真的成了法老的私人顾问。成立六部后,伊姆霍得布当了新的丞相,当然,他没有什么实权了。军队直接由法老指挥,当然,下面设立了一些将军,但是,将军们的权力也被法老和六部里的军部制约了,这就更加保证了法老权力的稳固。
      在尼普禄多王的暗示下,曼菲士从小就已经开始建立了自己的近卫军系统,这种近卫军是只属于法老的,被曼菲士救下的西奴耶开始出现了,他最先只是个奴隶,就和曼菲士身边的大部分侍卫一样,但是被曼菲士救了后,他就开始死心塌地的追随曼菲士,曼菲士在救下或者收留了很多孤儿以及奴隶后,他的私人近卫军也开始崭露头脚了。
      近卫军的制度当然也是我在书里写下的,尼普禄多觉得自己终有一天会老去,还不如把这个机会留给儿子曼菲士。
      西奴耶做了曼菲士私人近卫军的头领,渐渐的,等到我从东方找的那些蚕的培养上了正轨,能够不断地吐丝纺织绸缎的时候,曼菲士的近卫军已经发展到了一万的人数,并且在他登上王位的时候,近卫军直接发展为了五万人,虽然只有五万人,但是这队人马却是法老最精锐的力量,他们掌握着最精锐的武器,最先进的训练方法。
      按照一些书上写的训练方法以及武器制作方法,曼菲士让他的近卫军们接受着最艰苦的所有能想象的初来的训练:负重奔跑,匍匐前进,沙漠生存以及海上漂流作战等等。
      幸亏当年我早在看“尼罗河女儿”的时候,出于好奇,就看了一下铁器的简单制作方法,这下一起写在了书里,古埃及的人们是充满着智慧着,只凭着书上简单的大概做法就逐渐摸索出了铁器的制造方法。曼菲士的近卫军一律配上了铁器做成的兵器,当然,这是保密的,除了朝中重臣以及曼菲士的近卫军外,没有人知道埃及居然也有了铁器。
      在曼菲士越来越向着一个合格的王者前进的时候,我当然也没有忘记自己要做的事情。本来我想这也要发展自己的私军,尼普禄多绝对会支持我的,甚至,他还暗示过我,但是想了又想,害怕曼菲士最终会忌惮我的权力而引起埃及分裂,也害怕他为了收拢权力而一定要娶我,我终于是没有动这个心思。
      但是,我也不能做一个没有自保能力的柔弱的女王。每年在下埃及的那一个月里,我都无数次的试验着□□的做法,终于,在实验了无数次后,在我十岁的那一年,我做出了简易的炸药,当然,这件事情我没有告诉任何人。我只是把这些简易的炸药和我让人寻找来的“黑水”秘密的存放在了我在下埃及的神殿深处。也许是这些年真的习惯了,我不由自主地把神殿当作了自己最后的庇护所,似乎我的所有秘密,只能存放于神殿里。
      我并没有扩张自己的权力,总想着,有一天,如果曼菲士真的容不下我,我可以自由自在的开始在这个世界旅行,这些年,也学了不少毒药方面的知识,我想,凭我的身手以及对毒药的了解,在这个世界,应该还是能够过得下去的。反正我本来,也并不是尼普禄多王的女儿,本也没有权力在这肥美的埃及分一杯羹的。
      在我八岁那年,我的蚕宝宝们终于到达了一定的规模,在德贝,尼普禄多王专门开辟了养蚕的养殖场,养殖场很大,那里的蚕宝宝也很多,他们吃着各种能吃的叶子,吐出了各色的蚕丝,当然,那些带颜色的蚕丝所带的颜色都很淡,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但是这也无法掩盖我的兴奋。蚕丝终于做出来了,织成的第一块美丽的丝绸,当然由尼普禄多送给了我的母亲,她穿着漂亮贴身的丝绸长裙,神采飞扬。这些年,我一直偷偷的给她调理着身体,虽然她的身体现在看起来好多了,但是内里的亏损却还是没能治好。
      第二块丝绸,当然给了我,我立刻让奴隶依照我要求的样式,裁减成了我喜欢的前面大V领,后面露背的长裙,当我穿上漂亮的长裙出门的时候,碰到了曼菲士。
      “姐姐,你,你,……,你出门前照过镜子吗?恩,我想,尼娜穿上应该更好看。”尼娜是个红头发的奴隶,二十来岁,身材热辣。这些年,尼普禄多王给我找来了各种各样的头发颜色的奴隶,金色的,红色的,橘红色的,甚至白金色的。当然,其中还是以金发碧眼的居多,但是,我通通送给了曼菲士,曼菲士不要后,就直接赏给了德贝的大臣们。现在的埃及人,已经不再把金发碧眼的人当作神迹了。
      看到尼娜的身材,我忽然脸红了,我只顾着自己喜欢的样式,却忘记了我的这具小身板只有八岁,八岁的女孩子穿上这么性感的衣服,似乎是有些可笑。“怎么了?!我愿意,要你管!小屁孩!”忽然冲过去,拧住曼菲士的耳朵狠狠地拧了一圈,然后又在他的腿上使劲地踹了两脚,我才昂头挺胸的回去换下了这件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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