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青梅竹马 ...

  •   不知道有没有哪对青梅竹马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幼稚园时代的摇篮里。
      据可靠消息称,躺在摇篮里抬头不见父母的日子里,我就是自己一个人推我睡的篮子,让它得瑟起来的。
      明明就在另一旁的摇篮里伸头看着我这个自HIGH的怪胎。
      知情人士透露完这个消息之后,神色郑重地下结论:“他就是那个时候对你一见钟情的。”
      我一口茶水尽数喷了出来。

      从小我就擅长说书,口若悬河,往往能引得一个班的小盆友们全被吸引过来,起承转合拿捏得恰到好处,让他们听得欲罢不能。
      明明无疑是我最忠实的听众。
      上学路上要听,课间十分钟要听,放学路上依旧不依不饶地要听,最后分手的时候,他一双小鹿斑比样的眼立马变成可怜兮兮的水滴状,让我倍儿有成就感。

      要说我和明明也算幸运,在那港台言情剧风靡大陆,荷尔蒙满教室乱飞的幼年时代,不知道有几多青梅竹马被众人的流言无情扯散,当事人面上故作矜持心底焦灼不已。明明和我虽说不能免俗地成为同学津津乐道的谈资之一,却一路相亲相爱地走到小学尽头。
      我想明明的神经约略是有几分迟钝的,几个要好的哥们不止七百次地笑话他娘娘腔,他却从来都在看见我落单的时刻,义无反顾地冲上来非要和我一路。
      明明这种亲疏有别追求公平先来后到分清楚的原则性极大地培养了我行走江湖义字当头的精神,可想而知当年我是如何地被他感动,从而奠定了我日后行事果决大胆表白的魄力。

      可惜的是我的各位姐们对明明的评价都不似我这般高。
      她们一方面对他的清秀容貌勉强表示了肯定,另一方面也肯定了他是个死脑筋的二货。
      小时候和同班女生排练舞蹈,大家且歌且聊结果舞姿迟迟没有进展,考虑到第二天老师要检查又不得不在当天整出个模样来,于是乎一拖就拖到了七点,放在高中那自然还算早,可在小学三年级便已经是一个足以让家长满大街找的敏感点了。
      我一边愁眉苦脸地甩着胳膊,一边绝望地想着明明大约早就回去了。
      那时我们两家离得很近,从学校到家有百分之九十九的路都是重合的,唯一不同的百分之一在于一个坡上一个坡下。更巧的是这么长的一段路,这么小的一个城市,班上居然没有任何人能和我们同路,这就决定了我对明明的独占权,同时剥夺了明明对青梅对象的选择权。
      我后来时常回想,大约就是在那啥也不懂的青葱年华里,两个人是不是把下辈子该交流的都交流完了,以至于险些耗光了相聚的缘分。

      言归正传,当日我拖着疲惫的身心沉重地踏上归乡之途时,他好似一坨神奇的排泄物一般从路边悄无声息地溜到我身边,然后再自然不过地理了理肩上的书包。
      当时我就震惊了。
      我惊呼:“你怎么还在等?”
      我忘记了他怎么答的我,亦或是他到底有没有答我。这令我在未来的日子里无限苦恼,因我也面临了同样的问题,却没有答案可以参考。

      现实生活中的青梅竹马,大抵很少能像小说里写的那样浪漫,执子之手将子拖走。绝大部分人心中的青梅或竹马,是等同于“鼻涕虫+火药桶+家长互相攀比的对象+知道你所有不该被知道的秘密”这样的存在,就算有彼此相安无事的,也由于相处时间过于漫长导致所有该有的火花也都相安无事了。因此和一见钟情日久生情等各路天雷勾动地火的罗曼史相比,青梅竹马的相处模式相当不正常。
      比如我也不清楚我到底有没有爱上明明,但好在我还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喜欢的他。

      还是要追溯回小学,虽然我觉得我这样有煽动小学生早恋的嫌疑,但真要恋了反正也会很快被家长老师扼杀在摇篮中所以也用不着我多操心。
      数学一直是我的软脚。眼瞅着都已经2012了,我却还搞不定线性代数。
      关于这一点,不仅我自卑,连带我的爸妈也跟着自卑,因为我的同桌就是明明,而如同绝大部分此类小说设定的规律那样,丫的理科在年级一直是领军人物。
      卷子发下来的那节课上,班主任将我和明明从头到脚每一寸细胞都进行了对比,比到后来愈发让我觉得他圣洁如天使,而我这般污糟的人类何德何能,居然能抱到天使的大腿。
      最后以微小的课堂暴力在我额上打下了堕落的印记。
      回家路上我哭成了泪人,明明就睁着那双小鹿斑比样的眼睛,无比困窘地望着我。
      这个二货,一句安慰人的话也不会讲。
      我哭得越发汹涌,他终于似是想起什么,伸手在皱巴巴的书包里掏啊掏的掏了半天,最后掏出一块脏兮兮的手帕递给我。
      正如有人说过幸福有时会简单得不够真实,喜欢一个人的理由往往也是千奇百怪奇妙莫名。
      这条手帕隔天明明就把它给忘了,我也一直没有还给他。
      洁白的底面上布了几条直线,现在拿出来用被朋友看见,总要被问:“这是你爷爷给你的?”
      我一直留着它,就算有更好的也不要。
      何况没有。

      初中,我们进了同一所学校的不同班级。
      因他理科出众,责无旁贷地进了理科实验班。
      我搬家了,现在我们两家的归途连百分之一的重合度都没有。
      初二那年某日不期然擦肩而过,发现他戴上了眼镜。

      高中,我们进了不同的两所学校。
      大学,我们去了不同的两座城市。

      网上说科学家称人的细胞每七年会来一次彻头彻尾的大换血,也就是说七年后的你就不再是七年前的你,你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
      这种理论多么强大,为所有的七年之痒都找好了充分的理由。
      然而我不幸中招,进大学之后的我,比之七年前在小学那个人气故事王的我,已是判若两人。
      或许是学习成绩太过突出,而且自身魅力有限,班上同学都只愿意与我保持一种学术伙伴关系,视我为呆若木鸡的优等生,厌谈风花雪月且不解风情。
      大三那年,在友人的提点下,我觉得为了不让大好青春虚度,也应当积极地去找个饭友。
      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邻校某斯文白净的眼镜男,彼此留下的印象还不错,于是高高兴兴地开始交往。
      两个月后这段恋情便宣告夭折,原因是眼镜男觉得我关心他的饭卡里还剩多少钱,食堂里添了什么新菜,远多于关心他。
      这两个月的美味回忆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对我而言,这世上唯一拿的起放不下的,只有筷子。

      大四那年,雷曼兄弟垮台,连我们也跟着受害。
      原本我想去明明在的那座城市工作,现在不得不在维持大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改变路径,决定去他的学校读研。
      于是免不了要和数学上演新一轮的相爱相杀。
      在我过着猪狗不如的备考生涯之时,上天为了让我培养出对目标城市的热爱,特地给了我一个得以近距离考察的机会。
      一切都得归功于伟大的社交网络——让你找到那个“他”。
      看到明明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踩下的脚印时,我竟然感到心中一堆黑灰里“蓬”地燃起了火星子。
      这感觉是如此具象,以至于我在得到了明明的欢迎之后,义无反顾地卷起铺盖奔赴S城。

      人来人往的火车站,我终于找到他,激动地打量了半晌,觉得从前自己怎会如此昏聩,竟然会觉得饭卡男像他。
      这双不时在我梦中出现的小鹿斑比的眼睛,世上再无第二人拥有。
      他眼角的笑意穿过金丝边眼镜传达给我:“你……”
      我伸手比划了一下我和他的身高差,问:“上面的空气还好吗?”
      他点头:“还凑合。”笑意温柔,“你一点都没变。”
      我说:“我驻颜有术。”
      他还是笑,声音比从前低沉了些:“就是胖了些。”
      不愧是青梅竹马,一句话直插心脏。

      老友重逢的流程由于缺乏事先的策划,难免落了俗套,先去吃了顿自助餐,回忆往事;接着去看了场电影,放了什么没人记得,因为还在回忆往事;最后走在大街上逛店看夜景,继续回忆往事直到谁都想不起来还发生了些什么事。
      彼此的近况一直没时间问,看来和那些共同的往事相比,这些年的经历都显得乏善可陈。
      到成功转型为一名研究僧之后,我想上帝你赢了,你让这座城市的一草一木都充满了我对明明的记忆,让我心甘情愿守在这里,等他回来。

      聊到最后口干舌燥,我又开了一瓶饮料,道,来,说说你的女朋友吧。
      说完这话我觉得自己很欠抽,不管答案是怎样,名都已经报过了,难不成我还能换学校考么。
      他的眼睛在镜片后笑成了弯月的形状,说,我没有女朋友啊。
      一个都没有?我吃惊。
      女朋友还能有好几个?他更吃惊。
      我的意思是……我挠挠头,这么多年你总该谈过那么一二三四……个吧?
      他看看我,慢吞吞地说,还真没有……
      我顿时升腾起一种莫可名状的挫败感。这个从小到大的理科尖子,情感历史又干净得像天使的翅膀一样,愈发衬托出我立场的不坚定和人生的失败。

      于是我说,难不成你只有男朋友?
      他有些讶然地微笑,挑起一边眉毛。可恨的是这种表情在我看来竟然无损于他的美貌,可见男人果然还是脸最重要。
      他笑道,你在大学里都学了些什么啊。
      我肃然道,在这即将摆脱校园生活接受社会打磨的最后四年里,一定要珍惜生命,不管是看书学习还是泡马子,总之艺不压身。
      他吃吃笑着,这么说,你的大学生活算是圆满了?
      我吃掉最后一包饼干,拍了拍手,点头,挺圆满的。
      哦。他轻描淡写地问,有男朋友了?
      有过。
      说完这句话我又想抽自己,过于诚实或许就是我无法给面试官留下良好印象的根本原因。
      为什么分手呢?他虚心地推了推眼镜。
      我的第一反应是关你屁事,好在我及时地想起了他的身份,换成了另一句:仔细看他和你一点儿也不像。
      说完之后我绝望地想,这还不如说关你屁事呢。
      没等我想到该怎么把这句红果果的表白遮掩一点的办法,他却跟着说,我也这么觉得。
      我望着他,眨巴着眼睛表示我听不懂。
      他解释道,有时候觉得某个人跟你挺像的,但是说了几句话就发现……一点都不一样。

      我们互相看着,彼此傻笑了两声,之后都沉默了。
      原来我们都在等,却甚至不知道自己在等谁。

      最后他问,那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我望着彼岸灯火,漫不经心状回答,这岗位空缺,目前正在招人,你要应聘么?
      他笑了两声,问,应聘的人多不多?
      我说,看在你我从前交情的份上,可以给你开绿色通道。

      这些私密对话要是被我妈妈知道,她一定会哀叹当今社会女生大都忘了要矜持,日后绝对会被男人瞧不起。可是我也不知道为什么那些话就自然而然地冒了出来,对着青梅竹马,你总是无法掩藏任何东西。

      之后的发展充满了难以解释的因素,你可以理解为旧情在异地城市总是特别容易复燃,也可以理解为正因为成长期都不在一起所以自然地不用经历青春期男女的排斥状态,更可以理解为两个人都算知己知彼玩不了什么花招也用不着故弄玄虚,总之一切就是这么顺理成章水到渠成,没有阻挠也缺乏激情,平淡得像水,而我却像条鱼一样在里头悠游自在。
      相比寝室姑娘们和各自的老公煲电话粥煲得电话线都要烧起来,我和明明的短信式无声交流简直像流水一样连绵。
      我回到了我所在的城市,一个人备考的日子再不孤寂。因为每次做那些XY区间倒数全无眉目的数学题时,似乎周围都漂浮着淡薄的童年香气——明明坐在我身边,他有着过人的耐心,无比细致地一步一步教会我思路,多晚他都陪着我,直到我妈妈招呼我们一起过去吃饭。
      累的时候翻出多年前保存完好的手帕,忍不住笑意漫漫,想着这就是处女座男生不善表达的细心温柔。于是抽风似的没事就去翻占卜类书籍,可惜的是翻烂了五十几本星座书和算命书,却始终找不出一个双子与处女温暖和悦的结局。

      得知自己考上之后我兴奋得连夜去找明明,他被我的情绪感染,两个人傻子似的抱在一起欢呼,那一刻我觉得自己像个为爱而生的英雄。
      然而英雄这个词语和悲剧通常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我吞下不知道第多少片烤肉,满身都是烟熏火燎的味道的时候,明明望着一块烤焦的鸡翅,说,我也申请到美国的学校了。
      我说:“哦,那挺近的。”这话显见得我的大脑已经都被烤肉塞糊了。
      他看了我一眼,没了玩笑的心思:“我……在考虑要不要去。”
      我嚼着肉片含糊不清地说:“去啊,为什么不去。”
      他问:“我去了你怎么办。”
      我说:“国外读研不是比国内快得多么。”
      他看着我,慢吞吞地:“我是硕博连读。”
      我简直被他这话逼到了尘埃里,再从尘埃里长出一根狗尾巴草来。
      只一个晚上就让我体会到了什么叫做乐极生悲。我顿时后悔,大四时久别重逢的那天晚上,实在不应该说那么多话,要是听妈妈的话,矜持一些的话,说不定万恶的美国鬼子就不让他通过申请了。

      我闷闷地拿筷子戳着烤肉。
      明明说,你和我一起去吧。
      我想了很久,没有点头。
      自始至终我都是个不肯长大的孩子,只接受熟悉的一切,面对陌生的环境总是采取抗拒的态度。
      这实在非常糟。

      经此,我的生活又拐了个弯。我为了明明来到这里,可是他又走了。
      我低着头沉默行走,有时候会想,要不要干脆过去找他,找这个并非严格意义上的竹马,因为除了童年的懵懂记忆,几乎什么也不剩下。
      五年时光,还有之前漫长的十年,是不是注定我最美好的年华,都要在等待中度过。
      只是与之前不同的是,这一次,我总算明白了自己为何等待,等待谁人。
      那个人,不仅有大名而且够鼎鼎,但在我心里,却永远只是那个有着小鹿斑比般纯净眼神的青涩模样。
      明明。明明。

      他发来邮件,说,这个半球没有你,好不习惯。
      我说,之前我们分开十年,你不是照样过来了。
      他回复,字里行间读出些许无奈,很多事情,你不知道。
      明明不善言谈,或者说他天性害羞,讲话总爱只讲一半。比如我期待他下一句来个“我一直很想念你”或是“你一直在我心里”之类的肉麻台词,他却淡定地接道,少吃点路边摊。

      青梅竹马,或许是这样一种情感:过分熟悉与亲密,以至于对彼此而言都成了空气。即使看不到,也非常重要。
      青梅竹马,许多情愫来不及萌芽,就已经变成了一种更深的羁绊。
      恐怕很少有人的感情能经得起时光的考验,无数的海誓山盟都在所谓的细胞裂变中成了笑话,可是,就算我迟钝N次方加循环好了,他虽是我的竹马,但他不是我的。所谓伴侣,即是结伴而行,而每个人都要走好自己的人生。
      曾经听过一句文艺到装逼的话:平行线很可怕,因为一辈子都不会相交,然而相交线更可怕,因为从此渐行渐远。
      青梅竹马,我想都不属于以上两种,而是正余弦函数,虽然难免分离,却总会再次相交。

      ——你怎么还在等?
      ——为了未来的相遇。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青梅竹马

  • 本文当前霸王票全站排行,还差 颗地雷就可以前进一名。[我要投霸王票]
  • [灌溉营养液]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