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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

  •   当年,日落西斜,黄昏光晕下,你未娶,我未嫁。你说:“将来没人娶你,那我委屈一些收了你。”
      后来,当我终于有机会跟你站在大红喜房时,新娘却不是我,我只不过是那个丑陋的女巫师……
      我以为你说爱我,只是在槿柳山,而我却不知,你放弃江山选择了我。

      我娘说,离家五百里以外的槿柳山是关乎十里八乡命脉流走的重要标志。老一辈人说,山上面住着的都是德高望重的巫师,巫师观里有一个头头儿,他长着长长的白胡子,是个大鼻子还挺喜欢喝酒,每年初春惊蛰那日都会气势浩荡地下山来到镇上的集市里收徒弟。
      于是,村里的人都争着抢着将自己家的适龄孩子送到槿柳山巫师观,沾点儿神灵的福气也好。可是到今年初春,我就十六岁了,爹跟娘也都不会生了将我送到巫师观的想法。
      爹是村里私塾里的先生,从小就受着孔孟之道的熏陶,自是不信巫师那一套,也就反对将我送去。而以我娘的想法,别人一问她,她就推说我“哦,这孩子十五岁那年得了一场重病,烧坏脑袋了,就不去给巫师道长添麻烦了”。接着还把我推将出去,“喏”意思是看看这可怜见的孩子,到现在还神志有些不清。偏偏到这时,我还得低着脑袋装作傻里傻气地数着地上的蚂蚁。
      我的确是得了场重病的,烧得连名字都忘了,醒过来就看到如今的爹跟娘。

      村里的小朋友对我很不友好,都说我不是爹娘的孩子,是捡来的。
      这话说得也有几分道理,爹是书生,也就有了份书生该有的俊朗跟淡泊。娘是小家碧玉,也就有了份小家碧玉该有的清秀面孔与娴静。
      而作为他们爱情结晶的我却没有任何淑女的征兆,没有书生家孩子该有的那点儿秀外慧中,也没有贤淑阿娘家孩子该有的那点儿贤良淑德,更可气可悲的是,我竟然连丝毫的容貌也没继承下去。
      是的,我的左脸上方有一块不大不小的红色疤痕,那像是烧伤的,可娘说,那是胎记。
      所以,那美女二字就与我无缘,好在我皮肤白皙,可就使那疤痕更加明显,嗯,是狰狞,像一只奋起拼搏的野鸡。

      十五岁那年,我身体刚恢复,得了闲就去海边捡贝壳,一共捡了一百个。后来被同村的阿妹踩碎了,我自然气不过,然后我们就打起来了。丫头打架毫无章法,当时我也不知怎么了,像中邪了一样拼力厮打着阿妹,扯她的头发,抠她的胳膊,咬她的脸……可以说是手脚嘴并用,能用的不该用的我都用了,最后被我打得嗷嗷大哭的阿妹被他哥哥拽回去,他们家人还把我抓起来绑在树上,花了大钱从镇上请来了一个巫师,说我中邪了,要把我烧死。
      好在那巫师异术很强,我获救了。从此,那阿妹逢人就说,顾家的小悟是个疯子,不要和她玩,她会咬断你的脖子。
      多么恶毒啊!这阿妹,从此,我把她赶出我的朋友圈子。
      而事实上,村里其他小朋友也一致将我划出他们的圈子。

      同年,阿妹也不知从哪里弄来的小人书,说是我是受了神灵的诅咒,平常干的坏事太多,所以把我收到书里陪主人公受罪。我自然是奇怪的,也非常好奇,后来我从家门口捡来一本名为《西游记》的小人书,其中有一篇被人用石墨画了个圈,上书:顾家小悟的真身!
      我大骇,紧接着大气,然后我唔得一声哭了。
      那图文并茂的小人书上,一只硕大无比的衣不蔽体的胖猪跃然纸上,那只可怜的猪被石墨圈上,叫猪悟能。
      我的容貌我是知道的,阿妹将我跟那猪相比,竟然令十里八乡的适婚男子都拒我于千里之外。于是十六岁了,我依旧无人问津。
      从那以后,我决定再也不跟阿妹有瓜葛的人说话。

      我娘说,女人啊,一定要有一个依靠才行,守着一间冬天不冷的屋舍,做好饭等着夫君回来吃,再养几只肥鸡,圈上篱笆不被偷走,种些槿柳在门外挡风,这样就很幸福了。
      我认为娘说得有道理,我娘自己也觉得她有理,于是决定在初春惊蛰那日,也就是我的生辰,带我去镇上,相亲。
      当然,临走前,她给我做了个面纱。
      那晚,我摸着那滑不溜丢的面纱,笑着笑着睡着了。我做了一个梦,那是木槿花开的季节,微风漫漫,漫天花絮纷飞飘落,我满眼笑意,托腮坐在门前石阶上,双眼望着前方幽深的小径,好像是在等一个人。

      翌日,我跟娘起了个大早,偷偷绕过熟睡的爹溜了出来。
      到了镇上,晨曦的光晕才洒下。初春的早晨有些寒,我戴着面纱坐在豆腐摊上,扯掉面纱大口大口地喝着豆浆,喝完一碗,却还不见娘回来,于是我又要了碗豆腐花,偏偏有些饱了,于是就小口小口舀着喝。
      等了又等,看了又看,豆腐花也吃完了,街市上渐渐的热闹起来了,我自是闲不住的,于是告诉老板转告我那失踪了的娘,说是我担心她,出去寻她了,回来就待在这儿别动,等我回来。
      店家应下了,我去逛街了。
      我爹常说,有人聚居的地方就会有事,事情多的时候就会有大事。这街市里人来人往的房子这样多,自然是有些群体摩擦事件。比如卖身葬父啊,求钱回乡啊,再比如,杂耍卖艺啦,总之,好多人聚集的地方,诸如前方那围成个大圈子的地方,就能挑起我内心的澎湃,于是我万分激动地一路蹦跶过去。
      也许是乐极生悲,在离圈子一步之遥的地方,我以一个很不华丽很不美观的姿势摔趴在地上,手中拿着的一小盒胭脂也摔到前面去。
      那是我一个月的零用钱啊!
      眼看着一直硕大无比的狗悠闲地走过来,姿态高雅地低下它那颗狗头,先是闻了闻,在我惊心动魄的那一刹那,它突然抬起狗头瞧着我。
      四目相对那瞬间,我感觉到我的眼神深情的程度,同时,也感到它那狗眼饥饿的程度。无数火花穿插在我与那狗之间,我以先变应万变,慢慢地伸出我的手。
      千钧一发之际,那狗头快速低下,舌头一舔,胭脂盒瞬间不见。
      我怔愣了,之后弹跳而起,高呼一声“禽兽!你还我美貌!”

      一时间,周围的一切都被我忽视在南天门之外,此时此刻,我的眼中只有那只狗!我不知从那借来勇气,恶狠狠地掰着硕大的狗嘴,也不顾那尖锐无比的獠牙,将我那颗头塞了进去,那狗似乎被吓傻了,也许是被我的大力震慑住了,总之在我把头伸出来的时候,它竟然没有挣扎。
      那胭脂卡在狗的喉咙里了。
      在我阴沉的笑声下,拿出了那胭脂。
      拍拍手掌,抹了抹手上的唾液,仔细擦了擦那盒胭脂,抬起头那一瞬,我那小人得志的笑容硬生生地僵在脸上。

      以我为中心,四周开来全是人,个个面带惊讶,且目带迷茫。
      其实,我也很迷茫,看了一圈,再看看自己的脚下,我是什么时候进了那个圈子?
      毕竟是第一次受到万众瞩目,我也表示很无助,手里的胭脂也不知放哪,别扭地看着周围的那些人。
      这时,一个白胡子老翁喝了一口酒,打了个旋儿,来到我身边,拿起空葫芦敲了下我的头,然后眼珠子一转,捋着胡子直点头,“得来全不费工夫啊,乖徒儿。”
      老头喝得醉醺醺得,他还没近身,我就闻到酒味儿了,此刻他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叫我着实一愣。
      脑袋又被敲一下,那白胡子老头说道:“还不带着你小师妹回去收拾细软。”
      他话音才落,众人哗然。
      接着自他身后出来一个年轻男子,长得很俊,一身白衣裳,可好看了。我不禁看得呆了,竟漏掉他问我的话。
      反应过来的我一愣,倒是边上圈子里的人首先认出了我,直嚷嚷“那不是顾家的小悟么!”

      “什么!就凭她也能当槿柳山巫师观首席大师的徒弟?不是开玩笑吧。”
      “顾小悟那个笨蛋也能当巫师?”
      “老天没开玩笑吧,她能当巫师,那我就能当雨神了……”
      “别说了,人家连狗头都敢伸进去……”
      “是啊,她不是人,那种事也敢做!”

      周围叽叽喳喳地弄得我没了心思欣赏俊男人,于是我转身跑开了,因为我认出了,阿妹也在那圈子里。我终于恍然大悟,今天是初春惊蛰,槿柳山的得道巫师下山收徒弟了。
      阿妹已经连续两年被淘汰了,今年又失败,看那可以吃了我似的眼神也能明白了,这么难上的位置被我抢走了,她没准还会说出什么让我难堪的话。我可不想在那俊俏男人面前失了面子。
      跑着跑着,周围的喧闹不见了,于是我也发现了一件事,我迷路了。
      而我非但没有沮丧,反倒对迷路一事有了新的见解,因为马上,我看到了刚才那个白衣男子。他应该是受了那白胡子老头儿的意,追来要我做他徒弟的。于是我有点紧张,心扑通扑通地跳,手里紧紧地攥着胭脂盒,可以感觉到一层黏黏得,该是手心出汗了,被汗渍得。
      没过一会儿,他说话了,“我叫卫景,是巫师观里的大师兄,明日会有人去你家带你上山。”
      说完,也没再看我一眼,转身就走了。
      温暖的阳光射在他身上,形成一个很好的光晕,直到他走到街头,转个弯,消失在那片光晕中。良久良久,我才反应过来,傻傻地笑了笑。

      我,顾小悟,莫名其妙地被白胡子老头儿选去槿柳山做了女巫师,从此,走上了一条通往巅峰的路,过着疯癫的生活。
      当然,我一直否认,去槿柳山当巫师,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卫景大师兄。
      虽然那也是事实。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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